〔佛教的因果論〕
(佛教哲学大辭典868页)
佛教的因果論是就存在的形態,尤其是生命存在形態的生命境涯而發展出來的因果論。
佛教是以解決生命所必然伴隨而來的生老病死四苦等的種種苦惱爲目標的實踐哲學,於四諦亦就苦是什麼(苦諦),苦的起因(集諦),苦的消滅(滅諦),苦的消滅途徑(道諦)而作探討。
後來於佛教,盛行對達到超越,克服苦的境地之因展開探討,致力於貫通因果理法的探究及其眞理的實踐。
釋尊在世當時,對於形成苦樂原因的行爲(業)及其結果(果報)有關的苦樂生命境涯的因果,已有種種論說,佛教亦是就這點而相繼發展出多彩多姿的論議。
此生命的因果論,源自古印度的三世永恆生命觀,不同於要求可以驗證的近代自然科學的因果法則,而是注重實踐倫理層面,促使人發揮主體性,去面對人生。 將抱持所謂不論善惡行爲皆與苦樂的生命境涯毫無關係(因果撥無)的見解之人,列入邪見代表之一,予以駁斥。
而且,佛教的因果論並不是把原本自己的命運當做不可逃避的事物,而甘願忍受,還帶有一層要有主體性地去面對,打開新局的意義。 不過,在其思想演變的過程中,爲了導使達成宗敎的境地,不只提示從事善的行爲,避免惡的行爲法則,還被當做甘受忍從現在狀態,尤其是苦惱境涯的一個裝置,遭到政治權力,宗教權威的濫用。
隨著僧侶主持追善回向儀禮的盛行,而被誤解成是在闡述僵硬,固定的命運束縛。 而在日本等地,佛教的因果論更變成僧侶名正言順取得供養,當作舉行法會代價的一項工具,尤其是在江戶時代的寺檀制度中,又變成在政治,經濟上控制信徒的一個手段。
〔佛教以前的古印度因果論〕
佛教以前的古印度,已有所謂善因樂果,惡因苦果的因果應報思想,探索著要從業報的輪迴(業報輪迴)中求得擺脫(解脫)。


在傳統的婆羅門教裡擁有秘傳知識的聖職人員,婆羅門所主持的祭禮,被視爲是可以從輪迴中獲得解脫的一項行爲(業)但隨著哲學的闡揚,從婆羅門教的内外產生了種種思想,奧義書哲學是重視與生命不變本質之我(阿特曼。a tman)相關的知識,闡揚種種的思想。 又產生有關種種因果的學說,其一就是主張原因之中有結果的性分,而它可直接開現的「因中有果」說。 在古印度傳說的哲學家,三仙之中,被視爲數論外道(僧法學派)之祖的迦毘羅學說。

針對此說,又有人提倡原因之中不存有果,而是幾個原因聚集形成新果的「因中無果」說。在三仙之中被視爲是勝論師(衛世師學派)之祖的溫樓僧佉(亦稱優樓迦)學說。
更有人主張,有時是原因之中有結果的性分展現出來,有時也有原因之中不存在結果的性分,亦即「因中亦有果亦無果」說。 在三仙之中,被視爲是闍伊那敎之祖的勒娑婆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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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仙,印度婆羅門教所稱外道的始祖,迦毘羅(Kapila),漚樓僧佉(Ulüka),勒娑婆(Rsabha)等三人。
仙是仙人,隱士之意,謂斷離世俗,遁入山中等,修行種種道法的宗教家。 據稱,具有天眼,天耳,宿命,他心,神足等的五通力。
迦毘羅譯爲黃頭黃髮,金頭等,人稱「數論學派」(僧法學派)的始祖,闡述因中有果說,二十五諦論等。
漚樓僧佉被稱做「勝論學派」(衛世師學派)的開祖,闡述因中無果說 ; 又稱拘留外道。
勒娑婆譯爲苦行,闡述因中亦有果亦無果說 ; 又稱裸形外道,全身赤裸,臥於灰,棘中等等,從事種種苦行。
據稱,後世的耆那教以此勒娑婆爲始祖。
〔佛教因果論的闡揚〕
相對於上述學說,佛教是主張內在直接原因的因,但它並非直接招來果,而是與外在間接因的緣結合(因緣和合)爲條件,才產生果。 由於強調隨緣,故又“爲因緣說,緣起說。此說明事物,事象面貌的緣起思想,隨著時代演變,呈種種發展,講說十二因緣耶緣起等的種種緣起。

佛教又說事萬物皆是因,緣和合而生,任何事物皆不存在固定實體的我(無我)實體是充滿種種可能性的空,故非決定論。而是教示可依自己心身的行爲(業),有主體性的形成自己存在面貌的可能性。有關業的因果,緣起思想,並不止於今世的行爲及其果報的苦樂,而是根據永恆的生命觀,闡述其連亙三世,而演變成與輪迴及從中解脫有關的因果論。
依照佛敎以前就有的善因樂果,惡因苦果的因果應報思惟,所以在《般泥洹經》「善男子!過去曾作,無量諸罪種惡業。是諸罪報,或被輕易,或形狀醜陋,衣服不足,飲食粗疏,求財不利,生貧賤家,及邪見家,或遭王難」等。此外,日蓮大聖人於《佐渡書》是將此因果應報的原理定位爲「常途之因果」。 至於來生,有關決定將出生於十界的哪種生命境涯的業因(引業),及決定其生命境涯的細部差異的業因(滿業)等等,各個學派皆有詳細議論。
《一代聖教大意》、《十法界明因果抄》等,所說有關達到十界各各生命境涯的因,扼要如下:「法華已前之經教,上品十惡爲地獄之引業,中品十惡爲餓鬼之引業,下品十惡爲畜生之引業,五常爲修羅之引業,三歸,五戒爲人之引業,三歸,十善爲六欲天之引業漏坐禪是色界,無色界之引業戒,八戒,十戒,十善戒,二百五十戒,五百戒之上,苦,空,無常,無我觀,是聲聞,緣覺之引業,五戒八戒,乃至三聚淨戒之上,發六度四弘之菩提心是菩薩也,佛界之引業。藏通二教不見佛性之論述,但菩薩之發心云佛性。別圓二教,論衆生之佛性,但別教之意,不論二乘之佛性。爾前圓教,附於別教,不見二乘佛性之論述。此等皆爲粗法也」(第四二一頁)
至於此種十界各界業因及其果報的因果,日本大石寺第二十六世日寬的《開目抄愚記》是指爲「十界各具之因果」(文段集第一〇四頁)。
佛教裡,說有從低劣生命境涯的六道輪迴中解脫而達到平安境地的涅槃,或達到佛陀境涯的修行此等的修行,對較於所獲得的生命境涯,則成爲因,故稱因行 ; 依此所獲得果報境涯中具備的卓越特性(功德),便稱爲果德。 就十界而言,從地獄界到菩薩界的九界,是指向佛界所應修因行的立場,爲因 ; 依此所獲得果報的佛界,則爲果。 此稱九因一果。
比如在《開目抄愚記》中,就《開目抄》的「爾前迹門十界因果」(第二一五頁)有云:「『十界因果』等者,此非十界各具之因果。九界爲因,佛界爲果」(文段集第一〇四頁),指出其爲九因一果。
《法華經》以外,諸經典的教義中,皆未說出十界互具,而是說,厭離九界,故依長遠期間的修行,將其原因的無數煩惱悉予斷滅,才能實現佛界的境涯。 屬於所謂因的九界與果的佛界之間有斷絕,九界衆生與佛界眾生之間,本性有差異的立場,故,《法華經》以外的諸經爲因果異性之宗(此處所說的「宗」是根本教義之意)。 而且,因的九界存在時點和果的佛界實現時點不同。 此稱因果異時。

相對的,《法華經》迹門指出,一切的衆生皆可開顯佛知見(佛界,佛性)教示因的九界和果的佛界是生命所具備的本性,而爲同一性質,故,《法華經》迹門被稱爲因果同性之宗。 九界的衆生在理上亦具佛界,爲十界具足。

但是,《法華經》中,在迹門的教義裡,亦只有在歷經長遠菩薩道的修行之後,才賦予於遙遠未來世成佛的保證(記別),所以跟《法華經》以外的諸經同樣,在九界和佛界之間有極大的斷絕。

而在《法華經》本門中,釋尊在說出自己其實早在五百塵點劫的久遠就已成佛的本果之後,接著又說出本因,亦即做爲本果之因的菩薩壽命的延續。 藉此教示,菩薩界和佛界在所謂釋尊一人的生命上,歷經長遠期間而並存,菩薩界爲首的九界與佛界是同樣常住。基於此點,故稱《法華經》本門是因果並常之宗。
進而,《法華經》更說一切衆生具備與釋尊同等的佛知見,此法華經文所代表的原意,可以說是在教示九界和佛界都是同樣具備在一切衆生的生命之中。 掌握此經文的底意,且從衆生的實踐而加以掌握的文底,觀心之教,則是闡明不論佛或凡夫,一切衆生的瞬間生命中,俱已具備因的九界和果的佛界,故稱爲因果一念之宗。而九因一果的因果,又同時具備在衆生的生命本身(當體)。 此稱因果俱時。 此因果一念,因果俱時的十界面貌,是究極的眞實,根本面貌。

觀心或文底立場上的本因本果,是謂衆生己心本來具備無始的菩薩界爲本,衆生己心本來具備無始的佛界爲本果。 而藉由信奉,實踐《法華經》文底所教示的南無妙法蓮華經,就能顯現佛界的境涯。

日蓮大聖人即是將自身生命所具備的妙法予以圖顯爲曼荼羅本尊,做爲末法一切衆生所應信受的本尊。 即使顯現佛界的境涯,亦非九界從此消失,而是其惡的作用消散(冥伏),九界各各的特性由於佛界而得以發揮。 因此,具備九界的凡夫之身才有可能即身成佛,直接就能開顯佛界的生命境涯。
《御書》一代聖致大意(第四二一頁)
《御書》十法界明因果抄(第四四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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