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底

文底

文之底。 即經文的奧底,根底之意。 「文上」的相對詞。

從本果妙上來讀《法華經》就是文上,從本因妙上來讀便是文底。

印度應誕的釋尊於《法華經》如來壽量品第十六發迹顯本,說明五百塵點劫的佛果。 惟由此壽量品回顧,釋尊一代聖教乃是以此壽量品所說的佛果爲根源而展開。 但此壽量品中,對於獲得本果第一番佛果的原因,只在同品說:「我本行菩薩道,所成壽命,今猶未盡」(法第511頁),于菩薩道時,是跟隨那一位佛,修行何種的法,卻隻字未提。 假若釋尊行菩薩道時,沒有法也沒有佛的話,則其行菩薩道之說,也就不能成立。

因此,日蓮大聖人指出,釋尊所修行的法,便是三大秘法的南無妙法蓮華經,並於《三大秘法抄》教示:「釋尊······實相證得當初所修行之壽量品之本尊,戒壇,題目五字也」(第1060頁)因於文上並未明示,故謂文底秘沈。 《開目抄》文云:「一念三千法門,但唯秘沈於法華經本門壽量品之文底」(第207頁),《本因妙抄》云:「問云:壽量品文底一大事之秘法如何?答曰:唯密之正法也。秘之,秘之!不逾一代應佛之域,既是理上法相,故一部俱是理之一念三千,迹上之本門壽量也,使理解此事,稱作脫益之文上。文底者,久遠實成之名字妙法,不涉餘行,直達正觀,事行一念三千之南無妙法蓮華經是也」(第910頁)如將文上與文底相對,則其佛,法,修行皆有天地之別。

關於文上與文底的勝劣,同抄明示:「彼之本門是我迹門。彼之勝是此之劣。彼之深義爲予之淺義。彼之深理是此之淺理 。彼之極位是此之淺位。彼之極果是此之初心。彼之觀心是此之敎相。彼是台星國(中国)出生,此是日天國(日本国)出世。彼是藥王,此是上行。彼利解了之機,此益愚惡之機。彼之弘通,是台星(比喻中国天台山为星)所居之高嶺;此之弘經,是日王(日本国)能住之高峰。彼敎上機,此訓下機 ,彼以一部爲本尊,此是七字爲本尊。彼是相對開會爲表,此是絕對開會爲表。彼是熟脫,此是下種。 彼是爲衆機,示圓頓者初缘實相;此是爲萬機,勸南無妙法蓮華經。 彼爲惡口怨嫉,此是遠島流罪。

彼雖讀誦一部,而不讀二字;此是文文句句悉皆讀之。 彼以正直妙法之名,改爲一心三觀,非本有之大法,似帶權之法;此是信謗彼此,決定成菩提,唱書南無妙法蓮華經。 彼雖粗有書顯諸宗謬義,尚未言說;此則不惜身命,糾他師之邪義,招三類強敵。 彼依安樂普賢之說相,此用勸持不輕之行相。 彼立一部勝劣,此傳一部爲迹。 彼不逾應佛之域,此則用壽量品文底。 彼是應佛昇進之自受用報身之一念三千,一心三觀,此是直唱久遠元初之自受用報身,無作本有之妙法。

此等深意,是迹化之衆,普賢,文殊,觀音,藥王等之大菩薩所未受付囑之大事,是所不知之秘法也」(第907頁)。 [御書]本因妙抄(第910頁)六卷抄當流行事抄(第226頁)

四恩抄

弘長二年正月十六日,與工滕左近尉吉隆

於伊豆伊東

四十一歲作

御書全集(中文):967页

夫日蓮成此流罪之身,所感有二大事焉。

一是有大悅。其故,此世界名娑婆。娑婆者,忍之謂也。故,佛亦名能忍。此娑婆世界之内,有百億須彌山,百億日月,百億四州。其中之中央須彌山,日月,四州,有佛出世。此日本國,依其佛出世之國,是位於丑寅角之小島。此娑婆世界外之十方國土,皆是淨土,人心柔軟,無罵詈聖賢之惡事。我此國土,乃在十方淨土盡爲所棄之十惡,五逆,誹謗賢聖,不孝父母,不敬沙門等科之衆生 ,墮三惡道,經無量劫,還來生此世界也。然,先世惡業之習氣未除,動輒作十惡,五逆,罵賢聖,不孝父母,不敬沙門者也。」

故於釋迦如來出世,或以毒藥混食,或以刀杖,惡象,獅子,惡牛,惡狗等,欲以加害,或云犯女人,或云卑賤者,殺生者,或於行路相遇時覆面遮眼,或閉戶塞窗,或向國王,大臣諸人讒言,是邪見者,詈罵高貴人等。 此見於大集經,涅槃經等。 佛雖無如斯之失,祇因此國之癖習惡性,惡業衆生集聚出生,且第六天魔王亦不願此國衆生往他淨土,故藉事生非,謀爲阻止。

此等之計謀,所詮,是不欲佛說法華經也。 其故,魔王之習,有人作三惡道之業,則喜;作三善道之業,則歎。 又作三善道之業者,不甚歎;或作三乘者,則甚歎。 又作三乘者,不甚歎;作佛之業者,則最爲歎,並藉事爲障。 但耳聞法華經一文一句,亦必成佛一事,第六天魔王此歎最甚,故千方百計留難,謀使人放棄信經之心。

而佛在世之時,雖云濁世,尙是五濁之始,且人猶畏佛力,貪,瞋,癡,邪見亦不強盛。 然其時已有竹杖外道殺害神通第一之目連尊者,阿闍世王放惡象以危三界獨尊之釋迦,提婆達多殺害證果阿羅漢之蓮華比丘尼,瞿伽利尊者誣陷智慧第一之舍利弗等事,何況世間五濁漸盛之際,更何況世入末代,稍信法華經者,受人嫉妒之事必夥歟。 故,法華經法師品云:「如來現在,猶多怨嫉,況滅度後」。 始見此文時,亦曾思何此之甚乎,今得知果如佛言不違矣。 此是切身體會得知者也。

日蓮雖身無戒行,心未離三毒,然思若以此經,我既信之,亦令人結緣,世間當是於我十分安穩者乎! 今入世末,有帶妻子之比丘受人歸依,亦有食魚肉之僧而受人歸依,且以爲當然者矣。 日蓮不帶妻子,不食魚肉,只以弘法華經之失,而以犯僧名滿四海,不殺螻蟻而得惡名遍及天下。 恐當有似於釋尊在世時所受諸外道之毀辱。 此祇因信法華經,較諸他人稍是如經文深信之故,遂有「惡鬼入其身」,而爲嫉妒者乎? 如是思之,如是卑賤,無智,無戒之我身,已載於二千餘年已前所說法華經之文,必値留難之佛記,誠是何等幸事耶,喜悅不已!

此身學文,漸二十四,五年。 殊信法華經者,此六,七年間之事耳。 又雖信之矣,懈怠之身,或以學文,或世間事障,一日僅一卷,一品及題目耳。 自去年五月十二日,至今年正月十六日,此二百四十餘日間,晝夜十二時辰,修行法華經矣。 其故,以法華經而成此身,可謂行住坐臥悉是讀行法華經,受生人間,何有甚於如此之喜悅耶?

凡夫之習,雖自勵而發菩提心,樂願後生,然一日十二時辰之間,思作修行者一時二時而已。 此雖未思之,讀經或不讀經時,悉是在行法華經乎! 無量劫間,輪迴六道,四生,或以謀叛,或以強盜,夜襲等罪,蒙國主禁咎,流罪,死罪當亦有之矣。 而此是思弘法華經之心強盛,致遭惡業衆生之讒言,而作今流罪之身,定得爲後生成道之益者乎? 如是心無作爲,晝夜十二時辰,悉是法華經之持經者,末代所難得者乎?

又,殊有喜悅者,無量劫間,輪迴六道,生值多處國主,或作寵愛之大臣,宰輔等,若爾則受封,蒙恩之事亦必多有之矣。 然而,生値法華經流布之國主,於其國得聞法華經之名而修行,而蒙讒言,而施予流罪之國主猶未値焉。 法華經云:「是法華經,於無量國中,乃至名字,不可得聞。何況得見,受持讀誦」。 是以,此讒言之人,國主,於我身方是恩深之人歟!

習佛法者,必報四恩。 四恩者,心地觀經云:

一,一切衆生恩。 若無一切衆生,衆生無邊誓願度之願難發。 又若無惡人留難菩薩,何得增長功德。

二、父母恩。 受生六道,必有父母。 其中或生於殺盜,惡律儀,謗法之家,己雖未犯其科,而其業成就。 然今生之父母生我,使成信法華經之身,是較出生梵天,帝釋,四大天王,轉輪聖王之家,受領三界,四天下,而爲人界,天界之四衆所恭敬 ,更爲恩重,此是我今生之父母也。

三、國王恩。 天有三光暖我身,地有五榖養我命,是皆國王之恩。 且今生信法華經,值遇得離生死之國主,豈可因些許憎怨,而有輕忽之思耶!

三时的佛法之三宝

四、三寶恩。 釋迦如來,無量劫間,立菩薩行時,集一切福德,分作六十四功德,以身得之,其一分我身自用,今餘六十三分留置此世界,誓言是供五濁雜亂時,非法盛行時,謗法者充滿國中時,無量守護善神不嘗法味,威光勢力減失時,日月失光,天龍不雨,地神,地味減弱時,草木,根莖, 枝葉,華菓,藥等七味滅失時,十善國王之貪瞋癡倍增時,不孝父母,六親不睦時,供我弟子之無智,無戒,形則剃髮而爲守護神所捨,活命無力之比丘比丘尼等維持生命之用。 又,果地三分功德,二分我身自用,佛壽命本是在世百二十歲,八十即入滅,所餘四十年壽命,留置給與我等,其恩,以四大海水爲硯水,燒一切草木爲墨,一切獸毛爲筆,十方世界之大地爲紙,書而記之,亦何能報得佛恩也。

法恩者,法是諸佛之師,諸佛之貴是依於法,故思報佛恩之人,須報法恩。 次言僧恩,佛寶,法寶必依於僧而住,譬無薪則無火,無大地則草木無從生。 有佛法,如無僧爲之傳習,如何能歷正法,像法二千年而傳至末法耶? 故,大集經云:「五箇五百歲之後,云無智無戒之沙門有失而惱之者,須知此人是欲滅佛法之大明燈者也」(取意),故,僧恩難報。

是以,更須報三寶之恩。 昔有聖人雪山童子,常啼菩薩,藥王大士,普明王等,或是以身飼鬼,或鬻身之血髓,或是燒臂,或是捨頭。 然,末代凡夫,蒙三寶之恩而不思爲報,如何得成佛道? 故,心地觀經,梵網經等說:「學佛法,受圓頓戒之人,須報四恩」也。

余是愚癡凡夫,血肉之身,三惑未斷一分,只因法華經故,而受罵詈,毀謗,及加刀杖,流罪,願以此擬之於諸大聖之燒臂,碎身, 斷頭,此是第一之悅也。

第二之大歎者,法華經第四云:「若有惡人,以不善心,於一劫中,現於佛前,常毀罵佛,其罪尙輕。若人以一惡言,毀訾在家,出家,讀誦法華經者,其罪甚重」。見得此等經文,益起信心,遍身流汗,兩眼淚流如雨。因我一人出生此國,遂使多人造一生之業,是云歎也。打擲彼不輕菩薩之人,雖現身起改悔之心,罪猶難消,千劫墮阿鼻地獄。今結怨於我之輩,尚未起一分之悔心。

此等人必受之業報,大集經有云:「佛問云:『若有人於千萬億佛所,使佛身出血。於意云何?此人之罪,寧不多否」?大梵王答言:『若人只使一佛之身出血,無間之罪尚多。必經其數難計之劫,堕阿鼻大地獄中,何況出萬億佛身之血者。彼人之罪業果報能爲盡說者,但除如來以外,別無他人矣」。佛言:「大梵王!若有爲我,剃髮,著袈裟,雖片時未受禁戒之無戒者,人若惱之,罵詈,杖打者,所受之罪,較彼猶多』」。

弘長二年壬戌正月十六日

工藤左近尉大人

日莲 花押

头破作七分

👆上之视频中截图的图文

法华经文证是说头破作七分,此是头破作五分,末法题目是七字五字,此是巧合,还是法华经所言乃真实?末代后学却说是往生佛国净土现证!是依佛说为可信?还是人師之释为可信乎?


头破作七分

頭破作七分《法華文句記》第四卷的十雙歎(二十大事)之一。 亦稱頭破七分。

於《法華經》陀羅尼品第二十六,鬼子母神,十羅剎女誓願守護《法華經》受持者的偈文有云:「若不順我呢,惱亂說法者,頭破作七分,如阿梨樹枝」(法第689頁),天台 大師《法華文句》第十卷下解釋爲:「阿梨樹枝墮地,法爾破爲七片」(大正第34卷第147頁),將誹謗法華經行者所蒙受的懲罰,譬喻 爲阿梨樹。 亦謂心破作七分。

面向御本尊的右上角書有「若惱亂者頭破七分」。

御書法華行者聖蹟記(第九五六頁)覆曾谷居士等書(第1079頁)

法華證明抄(第1674頁)

〔法華經〕法華經陀羅尼品第二十六 (第689頁)


问:头破作七分是何谓,是以刀砍之乎?

答:经文有云「如阿梨树技」,人头有七滴,有七鬼神,食一滴头痛,食三滴寿将绝,七滴皆食则死。

今世诸人,头皆裂如阿梨树技,祗以惡业深重,不自知耳!恰如负创之人,或醉酒、或深睡,致不知痛耳。

又云「头破作七分」,或云「心破作七分」者,头顶门下有骨裂缝,死时更有破裂之事。

(御書957页)

以文底来说,「頭破七分」又可稱為「心破作七分」。那是指,在现实生活上的我们,什麼叫對 ? 什麼叫錯? 什麼該做? 什麼又不該做 ? 亂象叢生,分不清何謂道理、正義、損益。如此的人所做的决定和行动,会招来不幸最终的结果。

玄奘

僧名。六〇二年〜六六四年。中國唐代初期的僧侶。曾遊歷西域,印度,以翻譯衆多經典而聞名。俗姓陳,本名禕,河南省陳留人。十三歲出家,從其兄,長捷師在洛陽淨土寺學經論。又從慧日聽講《涅槃經》與《攝大乘論》,還從道岳學習俱舍,從法常,僧辨聞講《攝論》,因感於論旨有異同,所以赴印度各地尋求經典。

當時與西域的交通爲國法所禁,玄奘打破國禁,於六二九年(唐,貞觀三年),由唐出發,踏上西行之途,經由天山南路進入印度。此後十七年間,巡歷印度各地,遍求經典,拜訪諸師。據說在摩訶陀國的那蘭陀寺,向戒賢學唯識時,在戒日王所供養的大會中,當著大小乘僧三千餘人,那蘭陀寺學僧千餘人的面前說論,而名聲大噪。巡迴印度各地,中亞細亞後,攜回佛像,經典六百五十餘部,於六四五年(貞觀十九年)歸抵長安。

在弘福寺奉敕開始譯經,以後陸續在弘法院大慈恩寺,玉華宮等各寺從事翻譯。所譯經論以【大般若波羅蜜經》六百卷,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二百卷,成唯識論十卷1爲首,多達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玄師相傳卷,另有奉太宗敕令撰著的《大唐西域記》十二卷。《西遊記》即是後世根據此書所作。與玄奘的傳記《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同被視爲西域,印度的珍貴地誌。相對於鳩摩羅什等人的舊譯,而稱爲新譯,一改從來譯經的置重點於義意通達,而置重點於直譯。以玄奘攜回的唯識派經論爲本,弟子慈恩大師基開立法相宗。

大聖人在《撰時抄》云:「像法之後五百歲,唐始,太宗皇帝御宇,玄奘三藏入月支,十九年間,見聞一百三十國之寺塔,多値論師,盡習八萬聖敎,十二部經之淵底,其中有二宗,所謂法相宗,三論宗是也。此二宗中,法相大乘,遠紹彌勒,無著,近承戒賢論師,傳回漢土,授太宗皇帝。

此宗之意謂,佛教宜隨機。爲一乘之機,道三乘方便,一乘眞實者,所謂法華經等是也。爲三乘之機,說三乘眞實,一乘方便者,所謂深密經,勝鬘經等是也。指天台智者等,不辨此旨」(第二八一頁),感嘆由於此法相宗的錯誤教義,「而法華經之實義逐於全國隱沒」(同前)。)

权大乘:方等经
小乘:阿含经

玄装说三乘真实,一乘方便者,此是颠倒佛说和天台之釋。一乘乃实经的法华经,是「釋尊法久后,当要说真实」的后8年之说: 妙法莲华经是也。

慈恩乃玄奘之弟子,基开立法相宗继玄奘之义,此是诽谤法华经之业因。

違背佛意弘扬法华经,不是诽谤法华经,那是什么?故,法华经云:《毁谤此经……….其人命终,入阿鼻狱。》此也。

一生成佛抄

建長七年

與富木常忍

三十四歲作

御書全集(中文):404页

夫欲思止無始之生死,此度決定證無上菩提,須觀衆生本有之妙理。

衆生本有之妙理者,妙法蓮華經是也。故唱奉妙法蓮華經,則是觀衆生本有之妙理也。

⭕唱奉题目涌现佛界,是指观己心之妙理也,即见十法界也。

既是文理眞正之經王,文字即實相,實相即妙法。 唯所詮說顯一心法界之旨,名妙法,故云此經是諸佛之智慧。

一心法界之旨者,十界三千之依正色心,非情草木,虛空剎土,不除一物,不餘一塵,悉納於一念心。

⭕私解:十界互具,一念三千之法门耳。

指此一念心,偏滿法界,云萬法也。覺知此理,是云一心法界。

但雖云唱持妙法蓮華經,若思己心之外有法,則全非妙法,而是粗法矣!粗法不是今經,既非今經,則是方便,是權門。

若是方便權門之教,則非成佛之直道, 旣非成佛直道,雖經多生曠劫之修行,不得成佛,故難期一生成佛。

⭕私解:《无量义经》云:「四十二年,未显真实」,故,权经乃无得道方便说,何来往生净土成佛?

故唱妙法,讀蓮華時,指我之一念,名爲妙法蓮華經也。須深發信心!

⭕私解:唱题时,己心之一念,即是己心之内有法,此一法乃三世诸佛之师,名为:妙法莲华经是也。归命此妙法,即身成佛矣!(五十一位之等觉菩萨,受持此妙法,转身即登妙觉之位,是言此也。)

凡一代八萬聖教,三世十方之諸佛菩薩,切不可以爲我心以外有之。是以,習佛教者,若不觀心性,則不得出離生死也。

若求道於心外,修萬行萬善,是如貧窮之人,日夜計數鄰人之財,無半文之得益也。

⭕私解:【求道于心外】,即是念佛期望西方佛来接引往生净土,纵是如何念佛、放生、读经、然,背佛谤法华经之故,歷劫修行,终究不得成就,堕阿鼻狱。此也!

是故,天台之釋有云:「若無觀心,重罪不滅」,判爲若不觀心,則無量苦行。 故譏如斯之人,學佛法,還成外道。」。

於此,止觀釋云:「雖學佛教,還同外見」。

是以,唱佛名,讀經卷,散花拈香,皆納於我一念之功德善根也,須具此信心也。

依之,淨名經中,明諸佛之解脫,若求於衆生之心行,衆生即菩提也,生死即涅槃也。

又云,衆生心污,則土亦污,心清則土亦清 ; 云淨土,云穢土,土無二隔,只因我等之心有善惡耳!云衆生,云佛者亦如此。

⭕私解:此处净土是言佛境界,秽土是指九界境界是也;是言我等一念的生命境界状态。

迷時名衆生,悟時名佛耳!

譬如闇鏡,磨之則明如玉。只今一念無明之迷心,是未磨之鏡也 ; 磨之,必成法性眞如之明鏡。

須深發信心,日夜朝暮,磨之不懈。如何磨之?

但唱「奉南無妙法蓮華經,是云磨也。

夫妙者是何心耶?

祇我之一念心,不思議云妙耳。

不思議者,心所不及,語所不及。

然則,尋觅所起之一念心,若言其有,則無色無質。

若言其無,則種種心起。不可思爲有,亦不可思為無。

有無二語旣不可及,有無二心亦不可及。

非有無,而又偏有無,中道一實之妙體,其不思議名之爲妙,此妙心名爲法也。

⭕私解:有乃言应身,无乃言报身,中道一实者乃言法身,我身是三身即一之本觉如来之事也。详细见下方按钮:十如是事

顯此法門之不思議,取象於事法以譬之,乃名蓮華。

⭕私解:取象于事法是指,在现实的生活上显示种种现象,莲华就是因果是也。

一心若知爲妙,餘心亦可轉知爲妙法,是云妙經。

然則,隨善惡而生起念心之當體,指是妙法之體,宣說者為經王,故云成佛之直道也。

深信此旨而唱妙法蓮華經,其一生成佛,更有何疑!

⭕私解: 无疑曰信,相信佛说的,一心认真的唱奉南无妙法莲华经,于一生之内必定成佛。

故,經文云:「於我滅度後,應受持斯經。是人於佛道,決定無有疑」絕不可有所不審。

惶恐,惶恐!一生成佛之信心,南無妙法蓮華經,南無妙法蓮華經。

日蓮 花押

三重秘传的第三:种脱相对法门

依三重秘传的第三,「種脫相對」所闡明的法門。 即《法華經》如來壽量品第十六的文底所秘沈的南無妙法蓮華經。

《常忍抄》云:「日蓮法門是第三法門,世間隱約有說第一,第二,而於第三未曾說得」(第1017頁)。

日本大石寺第二十六世日寬在《三重秘傳抄》云:「一,爾前是當分,迹門是跨節,此是權實相對之第一法門。二,迹門是當分, 本門是跨節,此是本迹相對之第二法門。三,脫益是當分,下種是跨節,此是種脫相對之第三法門。 此是宗祖出世本意,故曰日蓮之法門也。

今一念三千之法門,但云文底秘沈者,其意在此」(六卷抄第6頁),日蓮大聖人所立的第三法門與已弘通的第一(權實相對), 第二(本迹相對)法門不同,是前代未聞的大聖人獨自的出世本懷。

从地涌出的地涌千界菩萨,此娑婆世界是耳根得道的国土。

何谓下种?

謂佛於衆生的生命播下成佛的種子。將佛對衆生說示,成佛的根本原因警喩爲播種,故稱下種;其佛化導所給與衆生的利益,謂下種益。《覆曾谷書其一》有云:「法華經如種子,佛如下種之人,衆生如田」(第1097頁)。

佛的化導利益,除了下種益之外,尙有熟益,脫益,合稱種,熟,脫三益。熟益是謂調熟,即是使下種的種子之法薰發,經調養而使成熟的利益;脫益是謂得脫,即經調熟而佛種成熟的衆生,使令脫離生死之苦,得佛境涯的利益。

此種,熟,脫三益是只說於《法華經》的重要法門,爾前諸經是始成正覺的釋尊說法,既未說示過去久遠以來釋尊和衆生的關係,亦未論及種熟脫。故,《觀心本尊抄》指出:「縱稱法門甚深,猶未論及種熟脫,還同灰斷,化無始終是也」(第267頁)。

爾前之教既是尙未闡明種熟脫,化導始終的教法,當然亦未明示佛種,故不能說是成佛之法。 又無下種,自無熟益,脫盆可言,故,下種益最爲重要,自不待言。

正如《致秋元書》所述:「種熟脫法門是法華經之肝心。三世十方之佛,必以妙法蓮華經五字作種子而成佛」(第1114頁), 大聖人之所以重視《法華經》的種,熟,脫。 是爲了闡明南無妙法蓮華經爲佛種的下種佛法。

然,《法華經》雖說有下種,仍有迹門,本門,文底的不同。

(1)《法華經》迹門的下種。即大通下種。於化城喩品,說有釋尊的種,熟,脫之化導。即於三千塵點劫的遙遠往昔,從大通智勝佛第十六位王子的釋尊 ,聞《法華經》 而受下種的衆生,後來與師一同重生,累積佛道修行,當釋尊應誕於印度時,先是聞爾前經,接受調養,至《法華經 》始開覺種子之法,獲授記於未來成佛。

天台大師依化城喩品所說,釋尊遠從過去三千塵點劫的化導內容,建立三種敎相中,第二教相的化導始終不始終相,闡明佛與衆生的因緣,有種,熟,脫三者。

大聖人亦在《觀心本尊抄》指出:「尋其過去之結緣,是大通十六時之佛果下種,進至華嚴經等之前四味,以其爲助緣,令覺知大通種子,此非佛之本意,但毒發等之一分也。 二乘,凡夫等,是前四味爲緣,漸漸來至法華,種子顯發,而遂開顯之機(第266頁)。

然正如同抄所云:「大通,前四味,迹門爲熟」(第267頁),大聖人是以迹門下種,即過去三千塵點劫的大通覆講為熟益, 並未視爲眞正的下種。 因爲只有《法華經》本門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文底所秘沈的妙法,才是成佛的種子。

(2)本門的下種。 亦稱久遠下種。 在壽量品是以三千塵點劫所無從比擬的遙遠往昔,即五百塵點劫的久遠,作爲釋尊久遠實成之時,而來說法,這個時就是本門最初下種之時。

關於始自此五百塵點劫久遠下種的種,熟,脫的化導,《觀心本尊抄》有云:「一往見之時,以久種爲下種,大通,前四味 ,迹門爲熟,至本門而登等妙(同前)。 久種是久遠下種之意,大聖人於一往,是把五百塵點劫久遠的下種視爲眞正的下種。

並且指稱,於久遠已受下種的衆生,是在本門壽量品的說法,而想起種子,登上等覺,妙覺之位才得脫。 然正如「一往見之時」所示,釋尊與其弟子們的種,熟,脫的關係,是當作一往之義而來講說,本意在於敎示末法所應弘揚的下種之法。

(3)文底的下種。 亦稱久遠元初下種。 於《法華經》開論種,熟,脫的本意, 一在敎示《法華經》爲中心的釋尊教法,是以久遠下種為前提的熟益,脫益之法。 其二在指出久遠以前釋尊成佛時所修行,開悟的下種之法,並以滅後末法的弘教付囑予久遠以來的釋尊弟子地涌菩薩,而預末法將有下種佛法的出現。

這一點,日蓮大聖人在《觀心本尊抄》有云:「再往見之,不同於迹門,本門是序正流通,俱以末法之始爲詮。 在世本門與末法之始,一同純圓。但彼是脫,此是種也;彼是一品二半,此但題目五字也」(同前)。

「一同純圓」是謂,對釋尊在世衆生而的本門,和末法之初所弘通的本門,單就其皆是使衆生成佛的純圓之法這點而言,則是相同之意。「彼是脫,此是種」是意味,相對於在世的本门是脱益之法,末法由地涌菩萨所弘的本是下种之法,此點有所不同。

而所謂「彼是一品二半,此但題目五字」是指,在世脫益之法是以本門正宗分的一品二半而作阐說,末法下種之法則是以題目五字即南無妙法蓮華經而予弘揚。 一品二半雖在暗示釋尊久遠實成之時已有下種之法出現,但其本身終究是脫益之法,並非下種之下法。 下種之法是秘沈於釋尊成佛的本因修行,即壽量品的文底,具體而言,是指表現釋尊成佛本因修行的「我本行菩薩道 」( 法第522頁)的文底。

關於此下種之法,大聖人在《觀心本尊抄》有言:「一念三千之佛種」(第264頁)。 又在《開目抄》就眞實的一念三千而教示:「九界亦具於無始之佛界,佛界亦備於無始之九界,是乃眞實之十界互具,百界千如,一念三千也」(第215頁),已說出其秘沈於壽量品的文底。

無常的九界生命亦具足於常住的佛界生命,尊極的佛界生命亦是由妙法的當體,即本來常住的九界生命所開出。 若非在法理上將此不可思議的十界互具,一念三千予以說顯,在生命上亦可使人起共鳴,具有此感化力的敎法,則無從於衆生自身的無常生命中,播下可使開覺常住之法的本因,即成佛的種子。 此若尋於壽量品,可以說只存於釋尊作九界衆生而修行常住妙法,於己心開覺佛界的「我本行菩薩道」的文底。 將此眞實的一念三千佛種取出,爲救濟末法衆生而予弘通的,即是大聖人的文底下種佛法。

4)聞法下種與發心下種。 聞法下種是「將成佛種子的法說與人聞,至於其結果能否使人發起信心,則是別的問題。因為下種之法是在講說生命的眞實,所以對於任何衆生的生命都具有可從其深處予以撼動的感化力,因而也有可能不肯信受,且起反彈的情形。

聞法下種的感化力可超越聽聞衆生的信或不信 ,關於這點,妙樂在《法華文句記》第十卷下一有云:「若取若捨,經耳成緣」,大聖人在《一念三千法門》亦云:「唱 妙法蓮華經時,顯心性如來,觸耳聞此之類,無量阿僧紙劫之罪滅。一念隨喜時,即身成佛。縱不爲信,作種成熟,必依之成 佛……此娑婆世界是耳根得道之國也……一切衆生之身,納有百界千如,三千世間之理故,觸耳聞此之一切衆生,是得功德之衆生也」 (第436頁)。

其次所謂發心下種是指,蒙受下種而發起信心。正如妙樂所言:「聞法爲種,發心爲芽」(法華玄義釋籤,第 4卷。大正第33卷第840頁),嚴密而言,只是聞法,相當於下種,發心則譬喩爲下種結果的發芽。 能否發起信心是依所聞之人的機根。

總而言之,釋尊佛法是於已受聞法下種的人,有使其發心的發心下種之力,聞法下種本身並無其力。 即使就堪稱釋尊佛法之魂的《法華經》壽量品而言,雖說有釋尊所得本果,即佛界生命的常住,但對於一念三千的佛種,亦只指示是在釋尊成佛的根柢,而未予以說顯。

因此,壽量品本身是於已受聞法下種而機根成熟的人,具有可使一五一十想起佛種而得脫之力的脫益之法,並不具有可使衆人最初聞得佛種的聞法下種之力。釋尊佛法中,較之爾前經是《法華經》更接近佛种;《法華經》中,較之迹門又以本門「更接近佛種,但不論何者,皆不成聞法下種。從而,此等的利益是屬於熟益或脫益,稱不上是下種益。這點在《敎行證書》有如下教示:「正像得益之人是顯益,在世結綠成熟故。今末法初下种,所得是冥益(第1331頁)。

正像二時的人們是依釋尊的熟脫佛法而發心,過去的結緣成熟而獲得所謂熟益或脫盆的明顯利盆,但末法的人們並無過去的結缘,所以是依大聖人的下種佛法而受聞法下種,獲得所謂佛種發動的冥益。 具有可依釋尊熟脫佛法而現顯益的過去結緣之衆生,稱爲本已有善;原本就未受聞法下種的衆生,則謂本未有善。

於末法是本未有善的衆生占絕大多數,故欲救濟衆人,救濟時代本身,必須從釋尊的熟脫佛法轉換成聞法下種爲基調的大聖人下種佛法。

御書一御義口傳(第787頁)

教机时国抄

弘長二年二月十日

四十一歲作

本朝沙門 日莲 註之

一、教者,是釋迦如來所說一切經,律論,五千四十八卷,四百八十 帙。天竺流布一千年,當佛滅後一千一十五年,佛經始傳震旦。 自後漢孝明皇帝永平十年丁卯,至唐玄宗皇帝開元十八年庚午之六百六十四年間,一切經渡來。

此一切經,律,論中,有小乘,大乘,權經,實經,顯經,密經,此等須知分別。 此名目,非出於論師,人師,而是起自佛說,故十方世界一切衆生,悉皆須用之。 不用者,須知即是外道。

阿含經之說爲小乘,是出於方等,般若,法華,涅槃等諸大乘經,法華經說:「一向說小乘,不說法華經,佛可墮慳貪」 (取意)。 涅槃經云:「一向用小乘經,云佛無常。人,舌可爛日中」(取意)。

二,機者,弘佛教人,必知機根。 舍利弗尊者,教金師不淨觀,教浣衣者數息觀,經九十日間,所化弟子,不識佛法之一分,還起邪見,成一闡提。

佛教金師數息觀,教浣衣者不淨觀故,須臾之間得悟。 智慧第一之舍利弗,尚不知機,何況末代凡師難知機矣。 但不知機之凡師,對所化弟子,一向教以法華經可也。

问云:於「無智人中,莫說此經」,其意如何?

答云:知機是智人說法之事。

又如向謗法者,一向可說法華經,爲成毒鼓之緣耳,例如不輕菩薩。

又知是智者之機根者,必先教小乘,次教權大乘,後可教實大乘。

知是愚者,可逕先教實大乘,信謗共爲下種故耳。

三,時者,弘佛教人,必知時。 譬如農人於秋冬作田,種,地,人之功勞不違也,然無一分得益,還受損。作一畝者少損,十畝,二十畝等者大損矣。若於 春夏耕作,隨上中下期,分分皆有得益。

佛法亦復如是。不知時而弘法,無益還墮惡道。佛出世必欲說法華經,縱有機矣,非其時故,四十餘年,未說此經。 故,經云:「說時未至故」。

佛滅後之次日始,正法一千年間,持戒者多,破戒者少。 正法一千年後之次日始,像法一千年間,破戒者多,無戒者少。 像法一千年後之次日始,末法一萬年間,破戒者少,無戒者多。 正法須捨破戒,無戒者,而供養持戒者。像法須捨無戒者,而供養破戒者。末法須供養無戒者如佛。

但謗法華經者,通正像末三時,無論是持戒者,無戒者,破戒者,皆不須供養。若供養之,必國有三災七灘,人墮無間大城也。

法華經行者之謗權經,如主君,親, 師之罰所從,子弟,弟子等;權經行者之謗法華經,如所從,子弟,弟子等之罰主君,親,師也。

四,國者,佛教必依國而弘之。國有寒國,熱國,貧國,富國,中國,邊國, 大國,小國,一向倫盜國,一向殺生國,一向不孝國等,又有一向小乘國,一向大乘國,大小兼學國。

而日本是一向小乘國歐?一向大乘國歐?大小兼學國歟?須善思之。

又,當世入末法二百一十餘年,是權 經,念佛等之時耶?法華經之時耶?其時刻須善思之。

五,教法流布之先後者,有未傳佛法之國,未聽佛法者;亦有已傳佛法之國,已信佛法者。必知其在先所弘之法,而弘後法。在先所弘是小乘,權大乘,其後必弘實大乘;在先所弘是實大乘,其後不可弘小乘,權大乘。可捨瓦礫而取金珠,豈可捨金珠而取瓦礫!

知以上所舉五義,而弘佛法,堪爲日本國之國師矣。

所以知得法華經是一切經中第一經王,是云知教者也。

但光宅之法雲,道場之慧觀等,說涅槃經勝於法華經;清涼山之澄觀,高野之弘法等,說華嚴經,大日經等勝於法華經;嘉祥寺之吉藏、慈恩寺之窺基法師等,說般若,深密等之經勝於法華經。

天台山之智者大師,只唯一人,立一切經中,法華經為勝,更謂:「若主張有勝於法華經之經者,須予諫曉,如不聽,則現世舌爛於口中 ,後生墮阿鼻地獄」。

善能辨別此等之相違,是云知教者也。 當世千萬學者等,皆迷於此歟。 若爾,則知教者少矣。 若無人知教,則無人解讀法華經。 無人能讀法華經,國師無人矣。 無國師,則國中諸人,迷於一切經之大,小,權,實,顯,密之差別,則無一人得離於生死者矣。

終則成爲谤法者,依法而墮阿鼻地獄者,多於大地微塵,依法得離生死者,少於爪上土。 可畏,可畏!

日本國一切衆生,自桓武皇帝已來四百餘年,一向是法華經之機。 例如靈山八年之爲純圓之機(天台大師,聖德太子,鑑真和尚,根本大師,安然和尚,慧心等記有之)是知機也。

而當世學者云,日本國一向是稱名念佛之機。 例如舍利弗迷於機,致所化之衆,成一闡提。

日本國當世,是如來滅後二千二百一十餘年,正當於後五百歲,妙法蓮華經廣宣流布之時刻,此是知時也。 而日本國當世之學者,或抛法華經,一向行稱名念佛;或教小乘戒律,蔑叡山之大僧,或立教外別傳,輕法華之正法。 此等是迷於時者歟。 例如滕意比丘之謗喜根菩薩,德光論師之蔑彌勒菩薩,而招來阿鼻之大苦也。

日本國一向是法華經之國,例如舍衛國之一向為大乘國。 又,天竺有一向小乘國,一向大乘國及大小兼學國。 日本國是一向大乘國,大乘中更是法華經之國也(瑜伽论、肇公记、聖德太子、传教大師、安然等记有之),此是知國者也。而當世學者,向日本國衆生一向授小乘戒律,一向成念佛者等,是「 譬如寶器入穢食」(宝器之譬,出于傳大師之守护章)。

日本國欽明天皇御宇,佛法始自百濟國傳來,至桓武天皇二百四十餘年之間,此國祇弘小乘,權大乘, 雖有法華經,其義未顯。

例如震旦國,法華經渡來三百餘年之間,雖有法華經,其義未顯者然。桓武天皇御宇,有傳教大師,破小乘,權大乘之義,而顯法華經實義。已來,亦無異義,純一信仰法華經,設有華嚴,般若,深密,阿含,大小六宗學者,亦以法華經爲究極。何況天台,眞言之學者耶?何況在家之無智者耶?

例如崑崙山之無石,蓬萊山之無毒。自建仁已來,及今五十餘年之間,大日,佛陀弘禪宗, 法然,隆寬興淨土宗,破實大乘而附權宗,捨一切經,立教外法門。

譬如捨珠取石,离地登空,此是不知教法流布之先後者也。佛誡:「值惡象,不値惡知識」。

法華經勸持品預言,當後五百歲,釋尊滅後二千餘年,法華經之敵人有三類出現。

當世是値後五百歲,日蓮思量佛語之實否,知確有三類敵人。 隱之,非法華經行者;顯之,定將喪失身命歟?

法華經第四云:「而此經者,如來現在,猶多怨嫉,況滅度後」,同第五云:「一切世間,多怨難信」,又云:「我不愛身命, 但惜無上道」,同第六云:「不自惜身命」。 涅槃經第九云:「譬如王使,善能談論,巧於方便,奉命他國,寧喪身命,終不匿王,所說言教。智者亦爾,於凡夫中,不惜身命,要必宣說 ,大乘方等」。 章安大師釋云:「寧喪身命,不匿教者。身輕法重,死身弘法」。

見得此等本文,遂知不顯三類敵人,便非法華經行者;顯之,始爲法華經行者也,而必喪身命焉。 例如師子尊者,提婆菩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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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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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十日

👹当世念佛者無間地獄事

文永元年九月

四十三歲作

於安房國,長狹郡,東條花房郷,蓮華寺,對淨 圓法師。 日蓮阿闍梨記之。

文永元年甲子九月二十二日

問曰:當世念佛者云無間地獄之事,其故如何?

答曰:就法然之選擇而言也。

問曰:其選擇之意如何?

答曰:後鳥羽院之治天下,建仁年中,日本國出一彗星,名云源空法然。 作選擇一卷,及六十餘紙。 科段分十六,第一段之意,依道綽禪師之安樂集,立聖道淨土之名目。其聖道門者,除淨土之三部經等,其餘大小乘一切經,殊以朝廷歸依之大日經,法華經,仁王經,金光明經等之顯密諸大乘經之名目,與阿彌陀佛以外,歸依諸佛,菩薩,殊以朝廷所歸依之眞言等八宗之名目,舉之名 為聖道門。 此諸經諸佛諸宗,雖合正像之機,入末法而行之者,無一人可離生死。 又依曇鸞法師之往生論註,立難易二行。

第二段之意,依善導和尚之五部九卷之書,立正雜二行。 其雜行者,如道綽聖道門之料簡。 又此雜行,入末法得往生者,千中無一。 下之十四段,名聖道,難行,雜行,爲小善根,隨他意,有上功德等,而以念佛等,名爲大善根,隨自意,無上功德等。 對此念佛,末代凡夫須將聖道、难行、雜行,捨之,閉其門、閣之、抛之,以四字爲其禁制。

日本國中,無智道俗,始如大風之靡草木,皆順隨其義,忽爲停止法華眞言等隨喜之意,廢其建立之思。 而各人以扁平念珠,唱彌陀名號,或每日三萬遍,六萬遍,十萬遍,四十八萬遍,百萬遍等,唱名之間,無他之善根,而念佛堂之造立,多如稻麻竹葦。 其終也,法華眞言等思爲智者之衆人,或爲受歸依,或為往生極樂,皆捨本宗而成念佛者,或不捨本宗而仰念佛法門。

今曰:日本國中,四衆之人,形貌雖異,然,意根皆行一法,悉期往生西方。 見處似爲佛法繁昌之國,一大疑事者,仰之爲念佛宗龜鑑之智者等,念佛宗大檀主之大小諸侯並有德者,多數臨終不如其所期,實聞之 ,實見之! 善導和尙所稱十即十生,是謂十遍,乃至一生之間,念佛者不遺一人,皆得遂往生。 而此等之臨終,與善導之釋違如水火。

於此,念佛者會釋之云:往生有四。 一意念往生,出於般舟三昧經。 二正念往生,出於阿彌陀經。 三無記往生,出於群疑論。 四狂亂往生,出於觀經之下品下生。

诘之曰:此中之意,正二者且置之,無記往生是依何經論,懷感禪師而書之者耶?若无经论,難爲信用。 第四之狂亂往生者,其引證是觀經下品下生之文。 第一,惡人臨終之時,値覺知妙法之善知識,使說所覺之諸法實相,聞之者難存正念,受逼於十惡,五逆,具諸不善之苦,不能得覺。 善知識云是实相之初門故,稱名使念阿彌陀佛,而發聲唱之。

此是苦痛難堪之失正念,非狂亂者。 狂亂者何能唱十念。 若能唱,應攝於正念往生,全非狂亂往生。而汝等仰爲本師之善導和尚,受此文云轉教口稱,不言狂亂往生。再者,汝等畫夜十二時所祈願文云:「願弟子等臨命終時,心不颠倒,心不錯亂,心不失念,無身心諸苦痛,身心快樂,如入裸定」。此中错亂,是狂亂歟!

而不作十惡五逆,當世之念佛上人等及大檀那等之臨終,生惡瘡等諸惡重病,及臨終狂亂,實意所難解。而如善導和尚定十即十生,又定得往生等之釋,無疑之處,雖十人中有九人往生,一人不往生已是奇怪,何況爲念佛宗長者之善慧,隆觀,聖光,薩生,南無,眞光等,皆受惡瘡等重病,臨終狂亂而死,此事聞之矣,知之矣。

其已下之念佛者,臨終狂亂,不知其數。善導和尙所定之十即十生竟是落空,反成爲其所嫌之一千中無一矣。所言千中無一之法華,眞言行者,聞得大體卻是臨終正念也。

念佛法門於正像末中,殊以末法可爲流布;利根,鈍根,善人,惡人,持戒破戒等中,殊以鈍根,惡人,破戒等可得往生。故,道綽禪師書稱唯有淨土一門,善導和尙定十即十生,往生要集云濁世末代之目足也。念佛時機已適,行之者應不落空,然事實大是相違,大疑也。若依之致疑於本願,則成疑佛之說,進退維谷。此疑請問於念佛宗之先輩及聖道之先輩,無一人爲答。

念佛者辯云:汝於法然上人捨閉閣抛四字,咎之爲謗法歐?乃小智之所不及耳。故思此四字是上人之私義,實則源出於曇鸞,道綽,善導三師之釋。三師之釋亦非私義,源出於淨土三部經,龍樹菩薩之十住毘婆沙論。雙觀經上卷云:「設我得佛……乃至十念」,第十九願云:「設我得佛…修諸功德,發菩提心」,下卷云:「乃至一念」,第十八願成就文也。又,下卷云:「其上輩者…..一向專念…..其中辈者…..一向专念…..其下輩者…..一向专念」,此十九願成就文也。 觀無量壽經云:「佛告阿難:汝好持是語。持是語者,即是持無量壽佛名」。 阿彌陀經云:「不可以小善根…..一日…..七日」。

先言雙觀經之意,雖說念佛往生,諸行往生,下言一向專念,是捨諸行往生矣。 故於彌勒之付嘱,一向付囑念佛。 觀無量壽經之十六觀,其上之十五觀,是諸行往生,下輩一觀之三品是念佛往生也。 佛以念佛付囑阿難尊者,是捨諸行之意也。 阿彌陀經將雙觀經之諸行,觀無量壽經之前十五觀,束而名之爲小善根,定其是不得往生之法矣。 名雙觀經之念佛是無上功德,以之付囑彌勒。 名觀經之念佛爲芬陀利華,以之付囑阿難。 名阿彌陀經之念佛爲大善根,以之付囑舍利弗。 終之付囑是付屬一經之肝心,又付嘱一經之名。

三部經雖諸多善根,其中念佛爲最。 故,題目云無量壽經,觀無量壽經,阿彌陀經等。 以釋摩河衍論,法華論等論勘之,一切經之初必有南無二字。 以梵本言之,三部經題目皆有南無。 雙觀經之修諸二宇,念佛以外之八萬聖教皆攝在內,觀無量壽經之三福九品等之讀誦大乘一句,一切經皆攝在內。 對阿弥陀經念佛之大善根,小善根之語,法華經等豈有遺漏之事。

總之,淨土三部經之意,爲隨行者之意樂,雖暫舉諸行,再對念佛時,則閉諸行之門,捨閉閣抛之事,顯然可明。 例爲說法華經,而於說無量義經時,捨四十餘年之經,而開法華之門者然。 龍樹菩薩造十住毘婆沙論,分一代聖教為難易二道。 難行道者,三部經外之諸行也;易行道者,念佛也。 雖經論如此分明,而震旦人師不知此義,唯善導一師發得此義。 所以雙觀經之三輩,書觀念法門云:「一切衆生,根性不同,有上中下。隨其根性,佛皆勸專念,無量壽佛名」。 此文之意,發菩提心,修諸功德等之諸行,是未値他力本願之念佛以前所修之事,今云急捨之,行者不爲用,故作指諸行也。 實則離念佛而作諸行,無有遂往生者也。

觀無量壽經之「佛告阿難」等文,善導疏之四,受之日:「上來雖說,定散兩門;望佛本願,意在衆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定散者,盡八萬權實,顯密諸經之對念佛,須捨之也。 善導法事讚,釋阿彌陀經之大小善根云:「極樂無爲涅槃界,隨緣雜善恐難生。故使如來選要法,教念彌陀專修等」。 諸師中得三部經之意者,但導一人也。 於如來之三部經者如是,正法像法之時,根機猶是利根,故有諸行往生之機者歟。 然機根衰成末法時,諸行之機漸失,唯有念佛之機矣。 更有阿弥陀如來,生作善導和尙,顯此義於震且。 和尙(法然),生日本,初入叡山修行,後出叡山,一向專修念佛,顯三部經之意矣。

汝以「捨閉閣抛」四字爲謗法之咎,是未窺導和尙之釋並三部經文者歟?如狗吠雷,增地獄業。汝不知者,可問淨土家智者 。

疑云:以上所立之義,能救法然之捨閉閣拋之謗言歎?實者,淨土三師並龍樹菩薩,依佛說開此三部經,對念佛以諸行爲傍之事, 經文亦約略可見。受嫌於經文之諸行,念佛嫌之,亦非爲過。但不審者,雙觀經之念佛已外諸行,觀無量壽經念佛以外之定散,阿彌陀經 念佛以外之小善根中,法華,涅槃,大日經等之極大乘經若爲納入,相對於念佛,佛嫌之云是不往生之善根,則龍樹菩薩、三師並法然亦嫌之,則有何失?但三部經之小善根等句,法華,涅槃,大日經等不見其在內,是以,三師並法然之釋不可用也。

如無量義經說「四十餘年,未顯眞實」,是謂除法華八年外,以前四十二年所說大小,權實諸經,一字一點,悉在未顯眞實之內 ,無有遺漏。 非僅此也,更舉出四十二年間所說,阿含,方等,般若,華嚴之名。 既出之大小諸經,說生滅無常之諸小乘經攝於阿含之句,說三無差別法門之諸大乘經攝於華嚴海空之句,說十八空等之諸大乘經攝於 般若之句,說彈呵意之諸大乘經攝於方等之句。 如是明指年限,舉示經名,依無量義經,與法華經相對,而嫌諸經。 依於所嫌諸經之諸宗,天台大師貶之,非私意也。

汝等淨土三部經中,相對念佛,嫌諸行之文雖有之,受嫌之諸行,非是三部經外之五十年諸經,無其現文,又未如無量義經之舉阿含,方等,般若,華嚴等。 三部經說諸小乘經及歷劫修行之諸經等之諸行,佛名之爲小善根,此事誰知之? 別無指定,概以念佛以外之諸行悉云小善,是將法華涅槃等一代之教納入其中,而以捨閉閣抛四字置之者,此非大乖於佛意耶? 不審至極。 例言王之所從,則所有衆人,諸國中之凡下等均攝在內,而言民之所從,豈有納諸人,諸國主在內之理。

净土三部經,诚若爲一代超過之經,則嫌五十年之經,尙有其謂。 若言事起自三部經之文,可攝一代,誰見其可。 但一機一缘之小事耳,何堪爲攝一代而嫌之? 三師並法然不辨此義,謂諸行中法華,涅槃並一代,定其於未代行之者千中無一,近則有背依經,遠則大違佛意矣。

但龍樹十住昆婆沙論之難行中,法華眞言等入於其內之事,論文分明有之耶? 縱論文有之矣,若無確實經文,猶是不審也。 龍樹菩薩爲權大乘論師時之論乎? 又或爲譯者入之於論中者歐? 此意可得。其故,佛於無量義經道出四十餘年是難行道,無量義經是易行道,此金口佛言,足為明鏡。

龍樹善薩如佛之記文出世,演諸經之意,豈能破佛說之難易二道,而立其私義之難易二道?隨之開見十住毘婆沙論之一部始中終,全無以法華經列於難行中之文,只有釋華嚴經十地,至第二地作畢未述。又此論舉諸經歷劫修行之旨,只見菩薩墮難行道,墮二乘地,作永不成佛之思。由此可見是法華經以前之所論無疑。不知龍樹菩薩之意,誤將法華眞言入於此論之難行者歟?見淨土三師書释,而將法華經列於難行,雜行,聖道之意,大體如是,雖然,如法然放言之事,無之矣。

非僅於此,弘佛法者尚須考慮教,機,時,國,教法流布之前後。

如來在世前四十餘年,雖說大小,時未至故,未述本懷。雖有其機,非其時,不說大法。靈山八年之間,人非圓機,以時來故,演述本懷,權機移作實機。

法華經之流通及涅槃經,是實教在前,權教在後。在世,隱實而以權在前,滅後,實前權後之道理顯然。雖然,天竺國於正法一千年間,有外道,有一向小乘之國,亦有一向大乘之國,又有大小兼學之國。漢土渡來佛法,亦如天竺。於日本國,無外道,無小乘之機,唯有大乘之機。於大乘,無法華以外之機。但佛法初傳日本時,雖曾暫弘小乘三宗,權大乘三宗,至桓武御宇,傳教大師時,六宗捨其執著,悉歸天台宗。

俱舍,成實,律三宗學者,不思如彼教,經七賢三道,斷見思而作二乘,只爲入大乘之初門而習彼宗,不思得彼之極。習權大乘之三宗者,捨五性各別等之宗義,窺一念三千,五輪等之妙觀。不知大小權實之在家檀那等,亦一向隨法華眞言學者之教而作供養。日本一洲,不似印度震旦,乃一向純圓之機,殆同於靈山八年之機歟。

以此思之,淨土三師,不逾震旦權大乘之機。 而法然於純圓之機,純圓之教,純圓之國,矇然無知,而以權大乘一分之觀經等念佛,及不辨權實之震旦三師之釋,流布此國 ,以權法授實機,使純圓之國作權教之國,如於嘗醍醐者投予蘇味,其失也誠甚多焉!

题目弥陀名号胜劣事

南無妙法蓮華經,難唱;南無阿彌陀佛,南無藥師如來等,易唱。又,文字之數大體雖同,功德勝劣,大有所違也。

天竺之習,佛出世前,唱二天三仙之名號,而願往生於天;佛出世後,唱佛名。然,佛之名號,與二天三仙名號對比,天仙之名如瓦礫;佛之名號,如金銀,如意寶珠等。又,諸佛之名號對題目之妙法蓮華經,則如瓦礫之與如意寶珠。

然佛教中,有不辨大小權實之人師等,貌作深知佛教,見佛之名號相對于外道,譬爲如意寶珠之經文,以為同於法華經題目為如意寶珠之喩,遂思念佛與法華經同其事矣。思爲同事 ,故又以世間為貴之人,只唱彌陀名號,隨之人於一期之間,一日多有唱六萬遍,乃至十萬遍者,而於法華經題目,一期不唱一遍。 或有爲世間思作智者之人等,外作智者狀,內不辨佛教故,稱念佛與法華經只是一事。唱得南無阿彌陀佛,同於讀得一部法華經。此事是一代諸經中,從未有一句一字者也。縱或有出於大師先德之釋中,須知是乃觀心之釋歎?自以為然者歐?

法華經題目,是過去供養十萬億生身之佛,功德成就之人,初聞妙法蓮華經五字之名,始致信者也。諸佛名號較之於外道,諸天,二乘,菩薩之名號,是如意寶珠之與瓦礫也,然若與法華經之題目相對,則作瓦礫矣。

當世學者以爲法華經題目與諸佛名號功德相同,又以爲是一事,是以瓦礫與如意寶珠,思作同等,思爲一事者也。止觀五云:「設厭世者,翫下劣乘,攀附枝葉,狗狎作務;敬獼猴爲帝釋,宗瓦礫是明珠。此黑闇人,豈可論道」。文意是說,設有人厭世棄俗,遁隱山林,斷絕名利,一向祈福,祇爲後世,而不修行法華經之大乘,專習權教下劣之乘,唱佛名號,如以瓦礫思作明珠。此等僻人,譬行於黑闇惡道者也。

弘決之一,妙樂大師引善住天子經,而顯法華經之心云:「聞法生謗,墮於地獄,勝於供養,恆沙佛者」。聞法華經之名而謗之,猶勝過供養阿彌陀佛,釋迦佛,藥師佛等恆河沙佛,唱名號之一功德。是以,當世之念佛者,日夜雖念六萬遍,十萬遍,終不能脫離生死。於聞法華經者,名之爲千中無一,雜行,未有一人得者,或云須抛,須閉之謗法,縱是墮經無間大城,其後必是得離生死。然,何不逕於今生爲信法華經,豈不多勝耶?

👆解意:上之意思是末法今时,以佛眼观之,使人有缘听到南无妙法莲华经,在其生命中下种佛种,就算是对方誹谤的人也好,让对方结下成佛种子的缘,最终对方必因谤的毒缘,而得于日后时机成熟时,得出离生死证无上菩提。故折伏的功德伟大,报众生恩也;因众生皆为我等过去之父母,令其受持妙法即报恩也。

問:世間念佛者等言:「此身何得有破法華經之事乎?念佛亦是爲往極樂世界,疾悟法華經也」。又或云。「法華經難遂於不淨之身,多見惶恐。正是由於念佛無嫌於不淨而念之者也」。如何?

答云:此四五年間,無論世間之有智無智,多思此義為當然矣。 而日蓮粗粗檢校一代聖教,猶未見有足當於此二義之文。 所詮,近來念佛者,幷視爲有智明匠之人,其臨終皆不如其所望,此是大謗法之故也。 人皆稱念佛,思生在淨土而悟法華經;然於此穢土,欺侮法華經行者,又行之者遂捨之而生念佛之心。 謗法之根本,出於此義。

法華經方爲由此穢土生往淨土之正因。 念佛等是未顯眞實之故,不成直因。 淨土之正因,思於至極樂後而修行;以不爲極樂直因之念佛,思作淨土之正因,大是怪事也。 淨土門者,如春以砂播於田,而求米於秋。 如棄天月,而求水月。 是騙取人心而滅法華經之惡策,以此為最。

其不净念佛之事,作一切念佛者之師之善導和尙,法然上人,他事之無謂者雖多,於不淨之事,能有所禁。 善導之觀念法門經禁云:「手不取,口不食酒肉五辛。手取口食而念佛者,手口生恶瘡」。 法然上人書誓文云:「如服酒肉五辛而念佛,非予門弟」。 不淨而念佛之說,是當世念佛者之大妄語也。

問云:引善導和尚,法然上人之釋,非用彼之釋歐?

答云:不然。 念佛者之師故,當世念佛者之言,違於其祖師,故以彼祖師之禁,爲彼之禁耳! 例世間訴訟,所言與所書相違,故取爲其責也。

问云:善導和尚,法然上人,何事有失,而不爲用耶?

答云:佛遺言,我滅度後,纵爲四依之論師,若違法華經,不可用之。 此是一再言於涅槃經,懸爲禁者。 法華經有我滅度後,末法時諸經失其利益,須流布法華經,此言非一所二所,見於多處說之。 隨之,有天台,妙樂,傳教,安然等之義,詮釋分明。 然善導,法然,依於法華經方便之一分,四十餘年內未顯眞實之觀經等,將佛尚未說之法華經,竄入其稱須捨棄之「讀诵大乘」之內,而書稱抛法華經,閉其門,千中無一等,此等僻人,凡有眼者,能爲其用耶?

疑云:善導和尙是三味發得之人師,本地阿彌陀佛之化身,其口出化佛。 法然上人是本地大勢至菩薩之化身,出生日本,弘揚念佛,頭現光明,豈可說此等爲僻人! 又,善導和尚,法然上人,於汝等所見之法華經及一切經,何有未曾見及之理。 定必有其故歐?

答云:汝之所難,世間人衆,定思爲有理。 此祇是長年以來捨離法華經及天台妙樂等所述實經實義,受欺於善導,法然等謗法者之故。 若信通力於先,何能不信外道天魔? 或有外道,吸乾大海。 或有外道,十二年間耳納恆河。 第六天魔王,具足三十二相而現佛身。 阿難尊者,猶不辨魔與佛。 善導,法然通力雖尊,不能勝天魔外道。 且,佛最後之禁,不以通爲本。

次,善導,法然,於一切經及法華經必是較汝更有所得之疑,謗法之人其將思爲當然歟。 然而,如來滅後,先人似多見爲賢,後人爲愚。 又,先世之人,亦有多得賢名而實見其鄙者。 外典有學三皇五帝,老子,孔子五經等,得賢名之人,而爲後人翻覆者,其例甚多。 內典亦如是,佛法渡。 漢土,五百年間,碩學充滿國中,光宅之法雲,道場之慧觀等,無有能過之者。 此等人名滿天下,智澤國中,天台智者大師爲末世之人,道出彼等之義爲僻事之由,初不爲用,其後漸加信用,遂知五百餘年間,人師 之義多爲僻事。

日本國,佛法始傳之二百餘年間,亦是多有異義。 何者爲正義,難辨之際,傳教大師出,前二百年間之私義悉為所破。 其時人衆,亦如現時之人曾言:「前人豈有不見一切經及法華經者耶?是必有其故錄」? 然不合道理,是違背經文之義,終爲所破。

現時亦如此。 此五十餘年間,善導之「千中無一」,法然之「捨閉閣抛」四字等,因是權者之釋,人思必當有故,遂信之不疑。及見日蓮之引法華經之「惡世末法時」,「於後末世」,「令法久住」等文,責其違誤時,乃識我師是私義,破而生疑焉。

👆释云:过去和现在也样,情况或许会有差异,然不合道理,違背真理之事,终必破于智者也。

所詮「後五百歲」之經文,誠是眞實之故,念佛者欲以念佛而滅法華經,反使法華經必爲弘化。 希留意者,世間惡人殺魚鳥鹿等以謀生,此等雖爲罪,然非滅佛法之緣。 如不懺悔,至三惡道。 又有殺魚鳥鹿等,買賣中修善根之事,此等世間思其爲惡,遠則亦有爲善之事。 以佛教而失佛教者,失之者不知其爲失,只思爲修善,而在側之人亦只思其爲善,然大出意外,終墮惡道之事有之矣! 今世念佛者等之受責於日蓮,亦漸有知識「我身是謗法」者矣。

聖道之人衆中,亦有眞實謗法之人。 彼等之言曰:「毀法華經之念佛者固是不思議,毀念佛者之日蓮亦是奇怪。念佛與法華是一體之物。是以,讀法華經正是念佛,念佛亦是讀法華經也」。 作如是言者,聞聖道門中多有其人。 是以,檀那亦存此義,以日蓮與念佛者同爲愚人歟。

首先,此等事,以爲日蓮所不及知,是大誤矣。

佛法渡漢土,始於後漢之永平,止於唐之玄宗皇帝,開元十八年。 傳來經律論五千四十八卷,釋者一百七十六人,其諸經中,有謂南無阿彌陀佛即南無妙法蓮華經者,未見一卷一品。 再者,佛說阿彌陀佛之名,始自華嚴,終至般若經,四十二年間,各處有說。但除阿含經。一代聽聞者,皆知之。说妙法蓮華經之事,佛年七十二,成道已來四十二年,於靈山,入無量義處三昧時,文殊,弥勒問答,引過去日月燈明佛之例云:「我見燈明佛…..欲说法华经」,直至此时,南阎浮提众生,始聞法華經之名。

若依三卷之意,阿彌陀佛等十六之佛,是昔大通智勝佛時,作十六王子,習法華經後,得成正覺者也。彌陀佛等爲凡夫時,習妙法蓮華經五字而成佛,絕非稱南無阿彌陀佛而得正覺者也。妙法蓮華經是能開,南無阿彌陀佛是所開。不辨能開,所開,貌作智人,遂放言南無阿彌陀佛即是南無妙法蓮華經。

日蓮幼時,受教於此失習之天台宗,眞言宗,心存此謬義者數十年,此是絕大僻案。然,人師之釋中,釋念佛與法華爲一體者多有見焉。彼等或爲觀心之釋,或爲就佛所證法門而述之者,今人不辨,思日蓮爲僻人。此須推究其原委也。若念佛與法華經爲一,佛說念佛之觀經等,豈不當爲佛出世之本懷耶?不說觀經等爲本懷,但說法華經是出世本懷,其不爲一體之事,豈不甚明。

再者,値遇眞言宗,天台宗諸人時,每以此事爲言,亦多有人知其爲僻案矣。不依經文為證文者不可為用。此常爲謗法之根本。惶恐,惶恐。

日蓮 花押

👹念佛無間地獄抄

建長七年 三十四歲作:

御書全集(中文):100页

念佛者,無間地獄之業因也。 法華經,成佛得道之直路也。 早捨淨土宗,持法華經,可離生死,得菩提事。 法華經第二,譬喩品云:「若人不信,毀謗此經,則斷一切,世間佛種……其人命終,入阿鼻獄,具足一劫,劫盡更生,如是展轉,至無數劫」 。 如此文,信方便念佛,不信眞實法華者,須墮無間地獄也。

念佛者云:「我等之機,不及於法華經之間,祇是不信耳!並無毀謗事,以何罪須墮地獄乎」?

法華宗云:「不信之事,是所承認者耶?其次,毀謗云者,即不信也。信者,道之源,功德之母云。菩薩五十二位,十信爲本。十信位,以信心爲始,諸惡業煩惱,以不信爲本」。 是以,譬喩十四誹謗,以不信爲體。 今念佛門云不信,云誹謗,何能得脫「入阿鼻獄」之一句耶?

加之,淨土宗捨現在之父之教主釋尊,致信於他人之阿彌陀佛,故依五逆罪之咎,必墮無間大城。經云:「今此三界,皆是我有」,是主君之義也。 「其中衆生,悉是吾子」云者,父子之義也。 「而今此處,多諸患難;唯我一人,能爲救護」云者,師之義也。 而釋尊付囑之文,「妙法華經,付囑有在」,何機可漏,誰人得不信耶? 而淨土宗,背主師親教主釋尊之付嘱,憑藉他人之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如來,故是背主,八逆罪之凶徒也。 違敕之罪難脫,是即朝敵也,爭得無咎乎? 次,捨父之釋尊,是五逆罪者也,豈可不墮無間地獄乎? 次,背師之釋尊,是七逆罪之人也,爭得不堕惡道? 如此,教主釋尊,於娑婆世界衆生,是備足主師親三德,有大恩之佛。 捨此佛而信他方之佛,憑依弥陀,藥師,大日等人,因二十逆罪之咎,必墮惡道也。

净土三部經,在釋尊一代五時說教之內,出於第三方等部。 此四卷三部之經,全非釋尊本意,非三世諸佛出世本懷。 是暫爲引誘衆生之方便也。 譬如建塔前所構鷹架。 念佛是鷹架,法華是寶 塔,念佛是爲說法華之方便也。 法華之塔說後,念佛之鷹架無所用矣。 說得法華經後,猶爲執著念佛,是如寶塔建成,執著鷹架,不爲拆除,致寶塔不能為用者然,豈無悖理之咎乎?

然,法華序分無量義經說:「四十餘年,未顯眞實」,打破念佛法門。 正宗法華經,宣說:「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捨去念佛三昧。 依此,阿彌陀經對告衆長老舍利弗尊者,捨棄阿彌陀經,歸伏法華經,成華光如來。 四十八願付囑之阿難尊者,亦抛淨土之三部經,受持法華經,成山海慧自在通王佛。 阿彌陀經之長老舍利弗,是千二百羅漢中,智慧第一上首之大聲聞,閻浮提第一之大智者也,無堪與幷肩之人。 阿難尊者是多聞第一之極聖,闇誦釋尊一代說法,博學智人也。 如斯極位之大阿羅漢,往生成佛之望尚不得遂。 佛在世之祖師如此,欲襲祖師之跡者,須是先抛三部經,致信法華經,庶幾成就無上菩提者也。

於佛滅後,雖多祖師先德,勝途大唐揚州善導和尚者無人,是唐土第一高祖。 始以揚州明勝聖人爲師,習法華經,値道綽禪師,移於淨土宗,捨法華經,成念佛者。 以一代聖教,立爲聖道淨土二門。 名法華經等之諸大乘經,爲聖道門,嫌之爲自力之行。 修行聖道門,祈願成佛之人,百人罕有一人二人,千人罕有三人五人得道,乃至千人無有一人得道之事。 觀經等之三部經,名淨土門。 修行此淨土門,憑他力本願,願往生者云十即十生,百即百生。 十人即有十人,百人即有百人,以得決定往生,爲人勸誘。

又,以觀無量壽經爲所依,作疏四卷。 即玄義分,序分義,定善義,散善義是也。 其外,有法事讚上下,般舟讚,往生禮讚,觀念法門經,合名爲九帖疏。 善導稱念佛是口中出佛,作稱名念佛一遍,三體之佛,由口而出云。 其每日所作,是阿彌陀經六十卷,念佛十萬遍,無有所缺。 持諸戒品,一戒不破,三衣不脫,如身有皮。 鉢絣不離,如眼在身。 精進潔齋,一生不見女人,不眠三十年,是其自贊。 凡云善導之行儀法則,是酒肉五辛,不食不取,定後來諸比丘,悉以爲規。 一度犯禁,飲酒食肉及五辛等念佛者,三百萬劫間必墮地獄云。 善導之行儀法則,嚴途本律,此事法然法師之誓文有載之。 一天四海仰善導和尚爲善知識,貴賤上下悉成念佛者矣。

然,一代聖教大王,三世諸佛本懷之法華經說:「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 善導定言「行法華經者,千人中無有一人可爲得道」。 將依何說耶? 無量義經言,念佛爲未顯眞實,是非實也。 法華經有「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言須正直捨念佛之觀經,應持無上道之法華經。 此兩說如水火。 將依何方? 可爲信善導言,而捨法華經耶? 或當信法華經,而捨善導之義歟? 如何?

夫一切衆生皆成佛道之法華經,一聞法華經決定成菩提之妙典,善導一言,破之爲千中無一,成虛妄之法。 稱之為無得道教,平等大慧之巨益成爲虛妄。 多寶如來皆是眞實之證明,亦成妄語乎? 十方諸佛上至梵天之廣長舌,並爲所破矣。 爲三世諸佛之大怨敵,滅十方如來成佛之種子,大谤法之科甚重。 大罪報之至,無間大城之業因也。 依之,忽成瘋狂,自登所居寺前柳樹,投繯縱身而死。 不旋踵而得邪法之祟,冥罰於此可見。 其最後臨終之言云:「此身可厭,被責諸苦,無暫休息」。 即登所居寺前柳樹,向西歎願曰:「佛威神以取我,觀音勢至來又扶我」,唱畢,自青柳上,投身自絕。三月十七日,縊頸蹬足,繩斷乎 ,枝折乎,落在大旱魃之堅土上,腰骨折斷,至二十四日之七日七夜間,悶苦爬地,喚叫而死。如是高祖,思來何得是往生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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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全非他宗之誹謗,更非法華宗之妄語,善導和尙有自著類聚傳文在焉。而「酌流者,不忘其源;行法者,蹈其師跡」。 入淨土門,蹈師之跡,可如臨終時之善導,自害其身耶? 念佛者不爲击頸,豈無背師之咎耶。 如何?

日本國,法然上人,是淨土宗高祖。 十七歲習極一切經,傳天台六十卷,兼學八宗,自謂得一代聖教之大意,爲天下無雙之智者,山門第一之學匠。 而天魔入其身,空有博學多聞之智慧,而竟揚棄諸宗頂上之天台宗,作八宗以外之念佛者法師,如捨大臣公卿之身,甘作庶民村夫。 著選擇集,難破一代五時之聖教,妄立念佛往生之一門。 「佛說法滅盡經云;『五逆濁世,魔道興盛。魔作沙門,壞亂吾道……惡人轉多,如海中沙……善者甚少,若一若二』。即法然法師是也」,是其山門狀之所言。

以淨土宗之專修一行,定作五種正行,嫌權實顯密之諸大乘爲五種雜行,謂淨土門之正行,如善導之決定往生,以此為勸 。而觀經等淨土三部經外,一代顯密之諸大乘經,以大般若經爲始,終至法常住經,貞元錄所載六百三十七部,二千八百八十三 卷,皆是千中無一之廢物,永不可得道。於難行之聖道門,勸人閉其門,抛之,閣之,捨之,而須入於淨土門云。

一天之貴賤低首,四海之道俗合掌。或號勢至之化身,或稱善導之再誕。地上草木,望風披靡,智齊日月,普照世間,無人可與幷肩。名德揚於十方,超 善導,勝彙鸞,道綽。貴賤上下,皆思選擇集爲佛法之明鏡,道俗男女悉仰法然法師爲生身彌陀。雖然,恭敬供養者是愚癡迷惑,在俗之人;歸依渴仰者是無智放逸,邪見之輩。權者不爲之用,賢哲亦無人隨之。

其間,有斗賀尾之明惠法師,天下無雙之智人,博學多聞之明匠,造摧邪輪三 卷,破選擇之邪義。三井寺之長吏,實胤大僧正,是希代學者,高名才人,作淨土決疑集三卷,責難專修之惡行。比叡山住侶之佛頂法師,隆眞法橋是舉世尊崇之學匠,山門探題之棟梁,造彈選擇上下,以責法然法師邪義。加之,更有南都,山門,三井,多度上奏,申訴法然選擇之邪義,爲亡國之根源。 依之,人王八十三代,土御門院御宇,承元元年二月上旬,專修念佛之主犯安樂,住蓮等被捕,迅即處斬。 法然法師源空,沈淪於遠流之重罪。 其時,攝政左大臣名家實者,近衛大人也。 此事見於皇代記,誰得疑之。

非僅此也,法然法師死後,山門又再爲申訴。 因之,人皇八十五代,後堀河院御宇,嘉祿三年,自京都六處書坊,沒入法然法師選擇集及其印板,堆在大講堂庭上,集合三千大衆,舉火將其焚燬,以奉報三世佛恩云。 又,法然法師之墓塚,著由廝役掘取後,投鴨河放流。 又,宣旨,院宣,關白殿下之教書,下頒五畿七道云:「六十六國念佛行者,一日片時不可置之。著追遣對馬岛」。 其旨,經通知諸國國司。 此等經過,見於兩六波羅探題之注進狀,及關東相模守之請文等,明鏡了然。

嘉祿三年七月五日頒山門之宣旨云。

專修念佛之行者,諸宗衰微之基也。 茲因代代天皇,頻降嚴旨,所以特加禁遏也。 而近年又見興行,山門申許請命,奉旨應依前旨辦理。 其上,為免佛法之陵夷,且寬衆徒之憂懷,於主犯之隆寬,成覺,空阿彌陀佛等,著處其身遠流之由,不日當可頒宣。 至於餘黨,可搜尋其所在,逐出帝土也。 此上,早慰愁訴,遏止蜂起,不須等候,可即爲通知者也。 奉綸旨如此。 賴隆誠恐頓首謹言。

七月五日酉刻

右中辨 赖隆 奉上

奉陈

天台座主大僧正方丈政所

同七月十三日頒山門之宣旨云。

「專修念佛之輩,須著停止興行事,已 頒令五畿七道,仰共知照。奉綸旨如此,悉望遵行。賴隆誠恐頓首謹言。

七月十三日 右中辨 賴隆 奉上

奉陳

天台座主大僧正方丈政所

殿下教書

專修念佛事,須命五畿七道永爲停止之由,先日奉頒下宣旨。而諸國開仍有行之者云。須遵守宣旨之狀,予以處分,請命於地頭,守護所等 ,此爲山門之訴。敬請察知。此旨須予貫徹,乃殿下之意。特此通知。

嘉祿三年十月十日

武藏守大

參議 範輔 印

永尊豎者狀云:此十一日大衆僉議云:「法然法師所造選擇,是謗法之書,不可留存天下。是以,各地各所,其所持之書,並印板,概由大講堂沒收,爲報三世佛恩,須燒燬」。 又云:「法然上人之墓塚,著由感神院之廝役破毀完畢」。

嘉祿三年十月十五日

隆眞法橋言,專修念佛是亡國之本,文理分明。

自山門送雲居寺之狀云:邪師源空,存生之間,長沈淪於罪科 。滅後此時,猶刑戮及屍骨。其邪類之住蓮,安樂,死棄原野;成覺,薩生,刑遭遠流。殆可以此現罰,察其後報歐。

鳴呼 !以言世法,作違敕者,蒙帝王之咎責,毫無赦觅之天意。有心之臣下萬民,誰人可於彼宗展其布施供養耶?以言佛法,爲誹謗正法之罪人,無間地獄之業類,何輩可於念佛門致其恭敬禮拜者耶?所望者,未代今之淨土宗,須如佛在世時之祖師,舍利弗,阿難等之抛棄淨土宗,改持法華經,庶幾可遂菩提之素懷歟!

日莲 花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