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的「還滅」意义

斷除迷惑根源的煩惱,脫離痛苦之因的生死而趨向悟達之道。「流轉」的相對詞。亦稱還源。

滅是寂滅、涅槃,指滅除生死、煩惱的開悟境地。

《大毘婆沙論》第一百卷云:「還滅者,謂趣涅槃」

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此是在说妙法的力用,即「妙」一字的功德力,能让生命產生「变毒为药」的作用力。即指借妙法经力,能让不幸的事情,转变为绝对幸福的状况。

三界

即欲界、色界、无色界。又称三有。谓将受恶见或烦恼所迷惑的众生轮迴的境界、住处,分为三种。六道凡夫的住处。

(出三界乃指跳出六道境界,向四圣道迈进,即小乘入大乘的十法界,再到法华经会上证无上菩提。)

说于《倶舍论》第八卷等。

1.欲界是谓,食欲、性欲等存在的欲望世界。地狱界、饿鬼界、畜生界、修罗界、人界及天界中的六欲天,皆属欲界。六欲天是指,四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的六天。

2. 色界是谓,只有物质存在的世界。谓不受欲望控制,但仍有物质约束的境界。天上界的一部分,谓四静慮处(四禅天)的十七天(十八天)。亦即,第一静慮处的梵众天梵辅天、大梵天,第二静慮处的少光天、无量光天、極光净天,第三静慮处的少净天、无量净天、遍净天,第四静慮处的无云天、福生天、广果天、(无想天)、无烦天、无热天,善现天、善见天、色究竟天等的十七天(十八天)。

3. 无色界是谓,超越欲望与物质约束的纯粹精神世界。由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等的四空处指构成。

三界的住处是表示各自的境界。

(此处是阿含经方便权说,故佛乃以比喻来诉说生命的境界,若不到法华经会上者,就会不明「要当说真实」的佛意。而以「未显真实」的权宜之说,当着是佛的真实佛说,就会違背佛意和谤法华经而不自知。)

地狱在地下一千由旬以下,饿鬼在地下五百由旬处,畜生住于水陆空,修罗住海边、海底,人住四大洲。四天王住于须弥山中腹的由乾陀山四峰,东为持国天、南为增长天、西为广目天、北为多闻天。忉利天在須弥山顶,分三十三天,其中的帝释天在喜见城统率其他三十二天。夜摩天以上是在更上方的空中,与前者的地居天相对,而名为空居天。色界的十七(十八)天、无色界的四处,更在其上。

以上的三界六道,称为界内。至于六道以外的四圣住处(界外),依天台所言,二乘住在三界以外的方便有余土,菩萨住在实报无障碍土的黄金世界,佛住在清净乐土的常寂光土。

                                  辭典:255 页

生死二法

此是指生命所起现象的生与死。《天台法华宗牛头法门要纂》有云:「生死二法,一心妙用」,认为生与死皆是本有常住的生命作用,本来即非各别。与《摩訶止观》第五卷上所云:「起是法性起,滅是法性滅」。

日莲大圣人在《生死一大事血脈抄》云:「传教大师云:生死二法,一心妙用;有无二道,本觉真德也」。天地、陰阳、日月、五星、地狱,乃至佛果,无非生生死二法也。如是,生死亦唯妙法莲华经之生死也」。

亦即,虽说生死二法,其实体仍是众生一心的妙用。既非依生始有,亦非依死始无。生死是生命本身所倶备的德用,是无始的生死,谓生命依宇宙本然之法而產生变化的现象。

同抄又云:「妙是死,法是生,此生死二法,是十界之当体。又此亦称当体莲华」。

总之,生死二法是妙法,现生死的我身即是妙法莲华经的当体。

                                   辭典:807 页

一念三千

一念三千:

所起的一念心中,具足三千諸法之意。 一念是謂瞬間、極微的生命,三千是謂現象世界的一切。亦即,衆生的生命 (一念)中,收納現象世界(三千)的一切。

一念三千法門是由天台大師所完 成,將《法華經》迹門所說的十如是、二乘作佛(十界互具)、本門說顯的本因 • 本果 • 本國土等三妙合論(佛、衆生、國土常住 = 三世間的常住)之義,於《摩訶止觀》作成體系,而在第五卷的正觀章初次說出:「夫一心具十法 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種世間,百法界即具三千種世間。此三千在一念心。若無心而已。介 爾有心,即具三千………………所以稱為不可思議境,意在於此」(《大正新脩大藏经》第四十六卷第五四頁)。

文中的一心、一念是同義, 一往是謂根塵相對而生起的一瞬心,究極而言,一是指一實相、中道法性。亦即,包含色心、因果、有情、非情、支撐生命活動等一切所依的生命全體,是謂一念。

此一念,具三千的差別相。將此一瞬的生命作一仔細觀察,則可分類 爲十界(地獄界、餓鬼界、畜生界、修羅界、人界、天界、聲聞界、緣覺界、 菩薩界、佛界)。

此十界又互相具足各自的十界(十界互具),而形成百界; 百界各具十如是(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 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 等),而構成千如是;千如是具備三種的世間(衆生世間、五陰世間、國土世間),而成就三千世間。

一念與三千的關係,既非一念在先、三千在後,亦非 千在先、一念在後,更非一念於一時包含三千的同時關係。

於爾前權教是說,心爲萬法的根源,萬法(現象)皆由心而生,或說心是主體,萬法是從屬。於《法華經》則將此說推翻,宣示心和萬法相即,爲而二不二的關係。說示萬法即實相,並非脫離諸法才有實相,而是諸法原本就是實相,即是法華圓敎。

一念具足三千的「具」,與 「即」、「不二」同義。

所謂三千的法數,是由十如是、十界互具、三世間所構成,三千世間則是將森羅萬象以三千的範疇來區分的差別相。意謂,十界是生命自體所具十種境界的變化相(十法界),十界互具是十界各個又互相具足十界(百法界),十如是是十界的身心活動具有十種層面(以上相乘是謂百界千如);繼而,千如是又各自具有三世間,故成三千世間。

三世間指五陰世間、衆生世間、國土世間,是從色心、 依正的相互關係區分三個次元。由於百界千如具足三世間,才得以闡明有情、 非情的生命存在事實。

於《法華經》迹門方便品,是講說諸法實相、十如是, 明示佛界的生命和九界的生命皆是妙法當體的平等性。接著在迹門又說出二乘作佛,闡明十界互具的真義。

但是,說 出上述法門的教主釋尊,仍是始成正覺的佛,尚未明示佛界的生命常住,故、 奪而言之,並不能說是已講出常住之法的真實一念三千。亦即,迹門所說的敎法雖已說及九界的生命內在有佛界,然旣未說出此佛界的生命常住,故、九界 的生命常住亦未說顯,十界互具亦僅止於無常生命上的十界互具,因而才說作是「始覺之十界互具」(第四四三 頁)。

又在迹門裡,並未明示國土世間是妙法的當體而常住,故、迹門所說的敎法,奪而言之,僅止於「本無今有之百界千如」(第二六六頁),並不能說是已講出一念三千。

本無今有的「本無」就是本有常住尙未說出之意,「今有」是謂,話雖如此,然而如今已在迹門說出了互具。

但是,與而言之,既已在迹門說出諸法實相,明示萬法即是妙法的當體,且依據本門,在理論上可歸結於一念三千,故而只能說是已講出 「理之一念三千」。

相對地,在《法華經》本門壽量品則說示發迹顯本。亦即,推翻爾前、迹門的始成正覺,講說敎主釋尊的久遠實成,明示釋尊的本地,即佛界的生命常住。

又從所化的地涌菩薩亦是常住,明示九界眾生的生命亦是常住,更說示娑婆世界亦是久遠實成之釋尊的本國土而爲常住。也就是將本因、本果、本國土的三妙予以合論。

依此,才是敎示十界的常住與三世間的常住,示現了真實的一念三千。

佛如上所述,若將《法華經》的一念三千以本迹來作區分,則依迹門的諸法實相之理所建立的天台之一念三千,就稱爲理之一念三千;而於本門壽量品所闡明釋尊的本地,即本有常住的生命,就稱爲事之一念三千。

關於此本迹一念三 千的差異,在《開目抄》有云:「華嚴乃至般若、大日經等,不僅隱匿二乘作佛,更秘而未說久遠實成。此等諸經有 二種之失。

其一『存行布故,仍未開權」,隱迹門之一念三千。

其二『言始成故,尚未發迹」,隱本門之久遠。

此二大法門是一代綱骨、一切經之心髓。 迹門方便品說一念三千、二乘作佛,爾前二種之失,得脫其一矣!

雖然,猶未發迹顯本,亦未顯真實之一念三千,二乘作佛亦不定,如見水中之月,如無根之草浮於水。

至本門,既破始成正覺, 則四教之果破。既破四教之果,則四敎之因破。打破爾前迹門十界因果,說顯本門十界因果,是即本因本果之法門也。

九界亦具於無始之佛界,佛界亦備 於無始之九界,是乃真實之十界互具、 百界千如、一念三千也」(第二二五頁)。

但以壽量品的文上而言,雖說是已講出了事之一念三千,亦只是就已悟得本果的釋尊自身而言的「事」,並非凡夫於己心所觀知的「事」。所以,對於未受釋尊化導的末法眾生而言,憑壽量品文上的教法,並不能成就觀心。

因此, 對末法的眾生而言,不只是迹門,就連本門亦僅止於理之一念三千。關於這點,日蓮大聖人在《本因妙抄》有云: 「不逾一代應佛之域,既是理上法相, 故一部俱是理之一念三千,迹上之本門壽量也,使理解此事,稱作脫益之文上。

文底者,久遠實成之名字妙法,不涉餘行,直達正觀,事行一念三千之南 無妙法蓮華經是也」(第九一○頁), 將本迹二門的一念三千皆退之爲理,而將事之一念三千當體、南無妙法蓮華經的大生命,顯為御本尊,建立以受持此御本尊才能成就觀心的受持即觀心之道。

關於御本尊的圖顯,《草木成佛口 決》有云:「一念三千之法門,滌濯而成之大曼荼羅也」(第一四〇九頁),《覆經王書》亦云:「日蓮之魂,染墨書成者也。信之、信之!佛意是法華經,日蓮之魂祇在南無妙法蓮華經」(第一一六九頁)。

又於《觀心本尊 抄》明示:「爲不識一念三千者,裹此珠於五字之內,懸於末代幼稚之頸」 (第二七三頁)。久遠元初的自受用身即日蓮大聖人,起大慈悲,於妙法五字的御本尊圖顯自受用身即一念三千,授 與末法眾生。

日本大石寺第二十六世日寬的《本尊抄文段》亦指出,《摩訶止觀》的一念三千之文,從元意之邊而言,也是在表現事行一念三千之御本尊的相貌。所謂 「夫一心」的一心,即是指久遠元初自受用身的一念心法。亦即,於大御本尊中央所奉書的南無妙法蓮華經。

所謂 「具十法界」,是以列座於南無妙法蓮華經左右兩旁的佛、菩薩、梵天、帝 釋、鬼子母神等,來表現十界互具、百 界千如、三千世間。「此三千在一念心」是謂,一念三千的大御本尊完全不在他處,只存於我們衆生的信心之中。 意謂,如果沒有信心,也就不具備一念 三千的本尊。「介爾有心」是指,稍有芥子般細微的信心,一念三千的本尊就會具備在我的一心之中。「不可思議境」是總結本尊的文字。

所謂不可思議境是指妙境,妙境即是南無妙法蓮華經之大御本尊。「意在於此」是在說示,天台大師的深意就在此處。

釋尊、天台大師於究極所志向的最大深秘之大法,皆是事行之一念三千,即日蓮大聖人於一二七九年(日本弘安二年)十月十二日所建立的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如果以理而論,宇宙萬象悉皆是法界,都是一念三千的當體;依事而論,是以信或不信來決定具或不具。

《當體義抄》說示:「所詮,妙法蓮華之當體,唯是信持法華經之日蓮弟子檀那等,父母所生之肉身也。正直捨方便,唯信法華經,唱南無妙法蓮華經之人,煩惱、業、苦三道,轉為法身、般若、解脫三德;三觀、三諦,顯於一心;其人所住之處,是常寂光土。能居所居、身土、色心、俱體俱用、無作三身之本門壽量當體蓮華之佛者,唯日蓮弟子檀那等之中有之也」(第五三五頁)。

南无妙法莲华经🙏🙏🙏

十界

十界:

十種眾生的境涯。又稱十法界。於爾前經是謂依善惡之業而所受的世界不同,《法華經》則謂一個生命於每一瞬間所呈現生命境地的差 異。構成一念三千法門的骨幹。

《摩訶止觀》第五卷上(《大正新脩大藏经》第四十六卷第五 二頁),將十法界定義爲三,謂:

1)十是能依,法界是所依,能所合稱十法界。

2)此十法的各各因果不相混淆而一定, 故稱十法界。

3)此十法各皆屬於法界, 故稱十法界。

又說,十法界各有一定的色心、意識、國土。十法界的名稱,由下層境涯,依次爲地獄界、餓鬼界、畜生界、修羅界、人界、天界、聲聞界、 緣覺界、菩薩界、佛界。

關於十界之名,《十法界明因果抄》云:「『地獄 聲、畜生聲、餓鬼聲、阿修羅聲、比丘聲、比丘尼聲(道人)、天聲(道天)、聲聞聲、辟支 佛聲、菩薩聲、佛聲』(已上十法界名目)」(第四四八頁)。

又、《觀心本尊抄》記述: 「數見他面,或時喜,或時瞋,或時平,或時貪現,或時癡現,或時諂曲。

瞋是地獄,貪是餓鬼,癡是畜生,諂曲是修羅,喜是天,平是人也。他面之色法,六道共有之。雖四聖冥伏不現,然 委細尋之,亦可得也……………世間無常,於眼前有之,豈人界無二乘界乎?無顧惡人,猶慈愛妻兒,菩薩界之一分也。但唯佛界難現,以具九界,推而信之,勿生疑惑」(第二五九頁)。

1)地獄界。地是意味最底層,獄是謂受拘束的不自由。指受苦惱所擠壓而動彈不得,繫縛不自在的状態。謂苦惱、 煩悶的境地。

2)餓鬼界。謂受貪欲支配,身心皆受制於激烈欲望的境地。指於金錢、財寶、食物等,感到不足,受貪欲支配的生命狀態。

3)畜生界。謂依本能需求而動,無智慧、理性、意志等的作用,受制於眼前事物、或畏強欺弱的境涯。以上三界稱爲三惡道、三惡趣、三途。

4)修羅界。常欲勝過他人, 以自己爲中心的自我境地。指驕慢、諂 曲的生命狀態。對善意、正義,立刻顯現憤怒的狀態。前述三界併修羅界,又 稱四惡道、四惡趣。

5)人(間)界。冷靜判斷事物的生命狀態。爲人所呈現普通、平穩的生命境地。

6)天(上)界。 充滿歡喜的生命狀態。當自己的欲望、 願望達成時,在精神、肉體上所呈現滿足的狀態。前述的四惡道,加上人天二道,合稱六道;與後述的四界相對,則稱六凡。平常人的生活是此六道循環不已。

7)聲聞界。謂聽聞佛的教義,即四 諦之理,而求斷盡煩惱,以達悟得的境地。

8)緣覺界。依佛的十二因緣,從事 修行而得悟,故稱緣覺。於無佛之世, 僅一人得悟,故又稱獨覺。聲聞、緣覺稱爲二乘。二者雖為各有悟得而超越六道的境地,惟其悟得不過是基於自行、 自利。

9)菩薩界。謂依利他的實踐,以救一切眾生的慈悲境地,同時勤勵於自行,指向得悟的狀態。

10)佛界。完美、 圓滿自在的境地,通達萬法且體會中道實相的尊極無上境涯。將佛界具備的偉大力用、睿智、福德等顯現出來者,即 佛的十號。

相對於六道,而稱後之四界爲四聖。又、佛界爲悟,九界爲迷,故稱九迷一悟。

十界又各具其他十界的生命觀,稱做十界互具,爲一念三千的基礎。又從地獄界至佛界的十種狀態,是 各自依緣而生,且支配吾人身心,是即生命的實相。此十種為融和一體,緣於對境而隨時顯現。

《御書》諸法實相抄(第一四二九頁)

十界互具

十界互具:

十界的各界又互相具備十界之意。說於《法華文句》第一卷上(《大正新脩大藏经》第三十四卷第七二頁)、《法華玄義》第二卷上(《大正新脩大藏经》第三十三卷第六九六頁)、《摩訶止觀》第五卷上(同第四十六卷第五四頁) 等。

將生命的境界分別十種,即地獄、 餓鬼、畜生、修羅、人、天、聲聞、緣 覺、菩薩、佛的十界,十界各自的生命境地又非一成不變,而是每一瞬間皆在變化、流轉,不斷顯現生命原來的真貌。

互具是意味由顯現至冥伏,由冥伏 至顯現的生命相互關係。例如:從天界一瞬間變成地獄界的境涯時,天界的生命並非就此消滅,不過是冥伏而已,依缘又會再度顯現天界。如此這般,從地獄界至佛界的十種生命狀態,各自隨緣而生,且支配著眾生的身心,此即生命的真實狀態。

十界互具論中,主要是在開示,九界之迷的凡夫生命中,秘藏著佛的生命,且具有顯現此佛界的可能性。以此十界互具為基礎而作闡述的, 即是一念三千論。

《一代聖教大意》 云:「法華經已前諸經不明十界互具, 求成佛者必厭九界,因九界不具佛界之故。是以,必談滅惡斷煩惱而成佛,不云凡夫之身具佛故。是以說,須除人天 惡人之身,而後成佛………………欲斷煩惱,厭 離九界,而期成佛,實無離九界之佛,故得往生之真實凡夫亦無之」(第四二 四~四二五頁)。

爾前經說示厭九界、 斷煩惱而得佛身,故不可能有十界互具。釋尊是在《法華經》才首次說出十界互具、二乘作佛、皆成佛道。

亦即在方便品第二是說開示悟入,闡明衆生所具佛知見,接著說示舍利弗爲華光如來、迦葉爲光明如來、須菩提爲名相如來、迦旃延爲閻浮那提金光如來、目連爲多摩羅跋栴檀香佛等的二乘作佛,更於提婆達多品第十二說示提婆、龍女的 成佛。然後在如來壽量品第十六說示佛界所具九界,闡明一切眾生皆成佛道。

天台大師則依據釋尊的《法華經》,確立十界互具、理之一念三千法門。並稱 「觀己心,見十法界」,依觀念觀法而闡明一心三觀。

日蓮大聖人在《觀心本尊抄》闡明受持即觀心云:「釋尊之因行果德二法,具足於妙法蓮華經五字,我等受持此五字,彼之因果功德,自然讓與」(第二六四頁)。

更敎示末法的觀心本尊云:「佛起大慈悲,爲不識一 念三千者,裹此珠於五字之內,懸於末代幼稚之頸。四大菩薩,守護此人,與太公、周公之輔佐文王、成王,四皓之 侍奉惠帝,無有異也」(第二七三頁)。

並於一二七九年(日本弘安二 年)十月十二日,圖顯本門戒壇的大御本尊。

又於《當體義抄》云:「正直捨方便,唯信法華經,唱南無妙法蓮華經 之人,煩惱、業、苦三道,轉為法身、 般若、解脫三德;三觀、三諦,顯於一 心;其人所住之處,是常寂光土。能居所居、身土、色心、俱體俱用、無作三 身之本門壽量當體蓮華之佛者,唯日蓮 弟子檀那等之中有之也。是即法華當體,自在神力所顯功能。不可疑之、不可疑之」(第五三五頁)。

敎示信奉三大秘法的御本尊而唱念南無妙法蓮華經 者,即可證得十界互具、一念三千的當體蓮華。

御書 一代聖敎大意(第四二二頁)

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

將三界中,迷的因果分爲十二種,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 取、有、生、老死等。亦稱十二緣起、 十二有支、十二因生、十二缘門等,或略稱因緣、【緣】。原本是將構成存在的因果予以分類爲十二支,其後探討苦的原因,才建立十二個系列。

1)無明。於根本的真理,一無所知。

2)行。形成作用。

3)識。識別作用。

4)名色。具有名稱、形態的個體存在。

5)六入。精神活動透過彼等而產生的六個領域,即六根(眼、耳、鼻、舌、身、意)。

6)觸。 感覺器官與對象的接觸。7)受。心的感受作用。

8)愛。欲求。

9)取。執著。

10 )有。基本的生存模式。

11)生。具體的生命。

12)老死。衰老與死亡的痛苦。後來各個的支,又配屬於人類生存的具體事象,解釋為具有時間順序前後,再與宿業的見解結合,而被視為連亙三世的因果關係。

說於《俱舍論》第九卷(《大正新脩大藏经》 第二十九卷第四八頁)等。

1)無明。無 始以來所具有的煩惱。

2)行。過去煩惱所造的善惡行業。

3)識。於母胎內已具有的五陰(色、受、想、行、識)。

④4)名色。謂身心雖在胎內開始發育,但尙未具六根的狀態。

5)六入。亦稱六處。 具足六根。6)觸。幼兒時期尚未能分辨苦樂,只憑接觸物體來感覺。

7)受。 六、七歲以後,能識別苦樂等,而有所感受。

8)愛。十四、五歲以後,對事物或異性漸生愛欲。

9)取。長大成人後, 對事物產生貪欲。

10)有。依現世之因, 而定來世之果。

11)生。受生於未來世。

12)老死。於來世衰老而死亡。

將此十二因緣配於三世,則無明、行是「過去二 因」,以此爲因,而有識、名色、六 處、觸、受的「現在五果」。至於, 愛、取、有是「現在三因」,以此爲因,而有生、老死的「未來二果」。

如上所述,十二因緣彼此有如連鎖關係, 或生或死等,不斷流轉於六道苦界。此亦稱六道輪迴,或稱三世兩重之十二因緣。

此外,十二因緣又有流轉門與還滅 門,依無明而生行,依行而生識,乃至 依生而生老死的次第相,稱爲流轉十二因緣。

反之,依滅根本無明而滅行,或依生而滅老死的次第相,稱為還滅十二 因緣。

《一念三千理事》云:「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有滅則生滅, 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矣。是其還滅之相。佛還是如此滅失煩惱者也」(第四 二八頁)。

十二因緣依天台大師的五時教判,於通敎是謂緣覺的衆生在修行四 諦法門、六度萬行的同時,觀此十二因緣,以認清體空的真諦。惟於方等部的經典,卻彈呵只觀十二因緣而欲斷煩惱的二乘。

《覆大田左衛門尉書》云: 「有稱十二因緣之法門,其意,我等之身原是以諸苦為體,以先世造業,故受諸苦。先世之集、即煩惱,招集諸苦。 過去二因即現在五果,現在三因即未來兩果,三世次第,感一切苦果。

在世二乘,欲滅此等諸苦,沈於空理,灰身滅智,而忘失菩薩勤行、精進之志,思以爲證得空理之事爲真極。佛於方等時,對此等心地予以彈呵」(第一〇五四頁 )。

如此至於《法華經》,才闡明眞實的常樂我淨之法。

《御書》 一念三千理事(第四二七頁)

南无妙法莲华经🙏🙏🙏

四谛(四圣谛)

四諦:

佛教所說的四項基本眞理。即苦諦、集諦、滅諦、道諦。將迷與悟的因果以佛智究明的四種諦(眞 理)。亦稱四聖諦、四真諦,說於《中阿含經》第七卷「分別聖諦經」(《大正新脩大藏经》 第一卷第四六七頁)等。據稱是釋尊在鹿野苑最早說法(初轉法輪)的經。後世將此說法稱爲【小乘】。

1)苦諦(苦聖諦)。迷惑的此世皆是苦。

2)集諦(苦集聖諦)。使苦聚起的因是煩惱。

3)滅諦(苦減聖諦)。滅除煩惱是開悟的境地。

4)道諦(苦滅道聖諦)。因此,必須藉由八正道的正確修行法。此苦集滅
道之中,苦與集是表示迷惑世界的果與因,滅與道是表示開悟世界的果與因。

悟得此理的人稱爲【聲聞】,更以三階段各四種的行相說明四諦之理時,此稱三轉十二行相。

天台是於《法華玄義》(同第三十三卷第700頁)建立四種的四諦,並將此配於化法四敎(藏、通、別、圓)。

即:

1)生滅四諦。於四諦的因果悉予認同,並說一切諸法有其因缘、生滅。相當於三藏敎。

2)無生四諦。講說四諦的因果皆是空無,不起生滅變化。通教所說。

3)無量四諦。認爲正如一切現象具無量差別般,四諦亦具無量之相的四諦觀。相當於別敎。

4)無作四諦。講說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故無斷集、滅苦、修道、證滅等作爲的境地。相當於圓教所說。

《御書》一代五時繼圖(第七〇二頁)

南无妙法莲华经🙏🙏🙏

三法妙

三法妙:

(一)即衆生法、 佛法、心法等的三種法爲妙之意。

衆生法是指九界,佛法指佛界,心法指心的本體或指心中之法。

1)衆生法妙。以《法華經》方便品第二所說的「開示悟入」(《法华经並开结》第一二九頁)爲依文。表示衆生的生命(九界)具有佛界。亦即,佛知見是蘊在眾生,所以衆生法是妙。

天台大師的《法華玄義》第二卷上有云: 「若廣眾生法,一往通論諸因(九界) 果(佛界)及一切法。若廣佛法,此則據果。若廣心法,此則據因」(《大正新脩大藏经》第十三卷第六九三頁)。

又云:「如經『爲令衆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若衆生無佛知見,何所論開?當知,佛之知見蘊在眾生也」(同前)。

2)佛法妙。 以《法華經》方便品第二所說的「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法华经並开结》第一一 六頁)爲依文。意謂,十如實相之義唯有佛與佛才能覺知。

《法華玄義》第二 卷上云:「如經:『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佛法不出權實。是法甚深妙,難見難可了。『一切衆生類,無能知佛」者,即實智妙也。『及佛諸餘法,亦無能測」者,即佛權智妙也。如是(權實)二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是名佛法妙」(《大正新脩大藏经》第三十三卷第六九三頁)。

3)心法妙。以《法華經》安樂行品第十四所說的「在於閑處,修攝其心………………觀一切法空,如實 相,不顚倒、不動、不退、不轉」(《法华经並开结》 第四五二頁)爲依文。亦即,若觀己心則一切萬法宛然具備。

《法華玄義》第二卷上有云:「如『安樂行』中,修攝 其心,觀一切法,不動不退。又、一念隨喜等。

普賢觀云:「我心自空,罪福無主。觀心無心,法不住法」,又、『心純是法』。

淨名云:『觀身實相, 觀佛亦然。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

華嚴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破心微塵,出大千經卷」。是名心法妙也」(《大正新脩大藏经》第三十三卷第六九三頁)。

《百六箇抄》云:「三法妙各具三法妙,成九法妙。自法中之心法妙, 所起之生佛二妙也,可知本迹」(第八九三頁),即是由心包含萬法的立場, 闡明衆生、佛的二妙是由心法妙引起,故立心法妙爲本,衆生、佛法二妙爲迹。

《二乘作佛事》(第六一九頁)就 《華嚴經》的「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一文,破折所謂華嚴與法華同等, 而華嚴殊勝的邪說。

《華嚴經》第十卷一的「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大正新脩大藏经 》第九卷第四六五頁),是只有文而無其義。因爲於爾前經不許二乘作佛,無十界互具之義,故眾生與佛並不平等。就佛而言是斷一切惡,與九界眾生之心根 本不同,故不平等。

直至《法華經》, 三法才平等,為妙。亦即,在迹門方便 品說出「十如是」,教示「略開三顯 一」,繼而說「廣開三顯一」,以明二乘作佛,並說明十界互具、一念三千、 一切衆生是妙法的當體之後,便成衆生妙。

依本門壽量品的久遠實成之義,佛 法亦是妙。依分別功德品的一念信解, 心法亦是妙,三法爲平等一體,三無差別之義至此才成為事實。

對此,《法華玄義》第二卷上云:「用是兩妙(相待妙、絕待妙),妙上三法」(同第三十三卷第六九七頁),《法華玄義釋籤》 第五卷則說:「次二妙(相待妙、絕待 妙),妙上三法者,欲明三妙,在於法華,方得稱妙。故須二妙以妙三法。
故、諸味中,雖有圓融,全無二妙」

(同第三十三卷第八四六頁)。

(二)謂真性、觀照、資成的三法(三軌)是妙。

三轨:

三軌 :

(一)《法華經》法師品第十所說,於佛滅後,弘通《法華經》 的三種軌範。亦稱衣座室三軌、弘經三 軌。謂:一起大慈悲心,二持柔和忍辱心,三依一切法爲空的真理。軌是規範之意。

《法華經》法師品第十有云: 「藥王!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如來滅 後,欲爲四眾說是法華經者,云何應說?是善男子、善女人,入如來室、著 如來衣、坐如來座,爾乃應爲四衆廣說斯經。

如來室者,一切衆生中大慈悲心是。

如來衣者,柔和忍辱心是。

如來座者,一切法空是。

安住是中,然後以不懈怠心,爲諸菩薩及四眾廣說是法華經」(法第三八七頁)。

《法華文句》第八卷上(《大正新脩大藏经》第三十四卷第一一二頁)解釋此文,分立法身、般若、解脫三」德。

《御義口傳》云:「衣座室者,法報應之三身也,空假中之三諦、身口意之三業也。今、日蓮等類,唱奉南無妙法蓮華經者,是於一念成就此三軌者。

衣者,柔和忍辱之衣,當著忍辱鎧者此也。

座者,不惜身命之修行,是居於空座也。

室者,住慈悲而弘之故,如母之思子然也。豈非一念而三軌具足者乎」
(第七七〇頁)。

(二)天台大師爲判釋一切事理,而於修行與悟覺所設的三種範疇。見於《法華玄義》第五卷下(《大正新脩大藏经》第三十三卷第七四一頁)。於解釋經題之「妙」的十妙中,相當於三法妙,此三軌爲不一不異,故謂三法妙。

1)真性軌。指不變不改的真理性,相當於境妙。
2)觀照軌。指顯現真理的智慧作
用,相當於智妙。

3)資成軌。指幫助智慧的作用,以顯現佛性的佛道修行,相當於行妙。

南无妙法莲华经🙏🙏🙏

法华经一部八卷二十八品



即《法華經》一部是由八卷二十八品構成。「一部」就是《法華經》全部,「八卷」是把二十八品分開收納 於八卷,「二十八品」即鳩摩羅什翻譯的《妙法蓮華經》二十八品。二十八品 分成八卷的內容如下:

第一卷:序品第一、方便品第二

第二卷:譬喩品第三、信解品第四

第三卷:藥草喩品第五、授記品第六 、化城喩品第七

第四卷:五百弟子受記品第八、授學無學人記品第九、法師品第十、見寶塔品第十一

第五卷:提婆達多品第十二、勸持品第十三、安樂行品第十四、從地涌出品第十五

第六卷: 如來壽量品第十六、分別功 德品第十七、隨喜功德品第十八、法師功德品第十九

第七卷:常不輕菩薩品第二十、如來神力品第二十一、囑累品第二十二、藥王菩薩本事品第 二十三、妙音菩薩品第二十四

第八卷: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二十五、陀羅尼品第二十六、妙 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二十八。

《法華經》二十八品中,從序品第一至安樂行品第十四稱迹門,從地涌出品第十五至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二十八謂本門。迹門的肝心是在方便品第二,本門的肝心即是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御書觀心本尊抄(第二六六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