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谤法抄

弘長二年

四十一歲作

本朝沙門

日蓮 撰

御書全集(中文):4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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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第一,明八大地獄之因果,

No3 第二,明無間地獄因果之輕重,

No4 第三,明問答料簡,

No5 第四,明行者弘經之用心。


第一,明八大地獄之因果。

第一,等活地獄,在此閻浮提之地下一千由旬。 此地獄,縱廣齊等,一萬由旬。

此中罪人,互懷害心,若偶相見,如犬與猿遇,各以鐵爪撕抓,血肉既盡,唯有骨在。 或獄卒手持鐵杖,由頭至足,皆予打碎,身體碎散如砂。 或以利刀,分分割肉,然又重生,重生復割。

此地獄之壽命,以人間晝夜五十年,爲六欲天第一之四王天之一日一夜,四王天之天人壽命五百歲,四王天之五百歲,爲此等活地獄之一日一夜,其壽命五百歲。

若言此地獄之業因,喪物之命者墮此地獄。

殺螻蟻蚊蟲等小蟲者,若不懺悔,必墮此地獄。

譬如微細如針,置於水上必沈。 又懺悔後重作此罪,其後雖再作懺悔,其罪難消。

譬如偷盜者入獄,稍後獲釋出獄,又再度以偷盜入獄,則難獲釋。

是以,當世日本國之人,上自一人,下及萬民,能免於此地獄者,殆無一人。 縱是何等以持戒自許之持律僧,不曾殺得蟻虱,不曾害得蚊蟲耶? 況其外山野之鳥鹿,江海之魚鱗,每日殺之者耶!更何況殺牛馬人等者耶!

第二,黑繩地獄,在等活地獄下,縱廣如等活地獄。

獄卒捉罪人,使伏於熱鐵之地,以熱鐵之繩彈身畫線,更以熱鐵之斧,就線切,割,削,又以鋸斷之。

又左右有大鐵山,山上立鐵幢,拉鐵繩,使罪人背負鐵山,走鐵繩上,罪人自繩落下摔死,或使墮鐵鑊中煎熬。此苦比上之等活地獄,更苦十倍。

人間一百歲,是第二忉利天之一日一夜,其壽一千歲。此天之壽一千歲爲一日一夜,此第二地獄之壽命一千歲也。殺生更犯偷盜者,墮此地獄。當世之偷盜者,盜物且殺物主者,必墮此地獄。

第三,众合地獄,在黑繩地獄下,縱廣如上。

多有鐵山,兩邊對立,牛頭,馬頭等獄卒,持棒驅趕罪人令入山谷。此時,兩山攏合,壓碎身體,血流滿地。又有種種苦。

人間二百歲,爲第三夜摩天之一日一夜,此天之壽二千歲,以此天之壽爲一日一夜,此地獄之壽命二千歲。

殺生,偷盜之罪上,更邪淫犯他人之妻者,墮此地獄中。

而當世僧尼士女,殆有犯此罪,尤以僧犯此罪者多。在家士女因各各相護,且難掩人目,故不犯此罪。

僧是一人故,淫欲不滿,思若其女懷妊必爲人追問生父,致行跡敗露,故不犯獨身女人 ; 若不欲人知,則私通人妻,以爲可深藏不露。當世,料以貌作高僧者尤多犯此罪歟。

是故,多以此等貌作高僧者,墮此地獄也。

第四,叫喚地獄,在衆合之下,縱廣同前。

獄卒出惡聲以弓箭射罪人 ; 又以鐵棒打頭,使走於熱鐵之地。或以熱鐵爲煎架,反覆焙烤此罪人。或使開口,灌以沸銅之湯,五臟燒熔,隨之直下。

言其壽命,人間四百歲爲第四都率天之一日一夜,又,都率天之壽四千歲,以此天之四千歲壽爲一日一夜,此地獄之壽命四千歲也。

若言此地獄之業因,殺生,偷盜,邪婬之上,復飲酒者,必墮此地獄也。

當世之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四衆之大酒者,難免此地獄之苦歟。

大論舉酒之三十六失,梵網經說勸人飲酒者,五百生間,身不具手。 人師釋稱是如蚯蚓之身也。

何況是賣酒與人者乎? 更何況以水摻酒而賣人者乎? 當世之在家人衆,難免此地獄之苦。

第五,大叫喚地獄,在叫喚之下,縱廣同前。

其苦相較以上四地獄之諸苦,十倍重受之。

言其壽命之長短,人間八百歲爲第五化樂天之一日一夜,此天之壽八千歲,以此天之八千歲爲一日一夜,此地獄之壽命八千歲也。

殺生,偷盜,邪淫,飲酒之重罪上,復加妄語者,必墮此地獄。

當世諸人,縱是稱爲賢人,上人等者,雖有一時不說妄語,但欲求一日不說妄語則難矣。 縱有一日不說,難得一月不說。 縱有一月不說,難得一年不說。 縱有一年不說,難得一生不說妄語也。 若然,則當世諸人,無一得免此地獄歟。

第六,焦熱地獄,在大叫喚地獄下,縱廣同前。

此地獄有種種苦。 若移此地獄微如豆粒之火,置於閻浮提,則一時燒盡。 況罪人之身軟如棉耶! 此地獄之人,見前五地獄之火,如見雪。

譬如人間之火,鐵銅之火其熱甚於薪火。

其壽命之長短,人間千六百歲爲第六他化天之一日一夜,此天之壽千六百歲。 以此天千六百歲爲一日一夜,此地獄壽命一千六百歲也。

若言其業因,殺生,偷盜,邪淫,飲酒,妄語之上,更持邪見,謂無因果者,必墮此中。

邪見者,如有人云:「飢死者生於天」。總之,不知因果者是云邪見。

於世間法,謂無慈悲者是邪見之人當世人衆,難免於此地獄歟。

第七,大焦熱地獄,在焦熱之下,縱廣如前。

前六地獄之一切諸苦,此十倍重受之。

其壽命,半中劫。

若言其業因,殺生,偷盜,邪婬,飲酒,妄語,邪見之上,於淨戒之比丘尼,有犯之者,必墮此中。

又,比丘以酒誑惑持不邪淫戒之婦女,或予以財物而犯之者,必墮此中。

當世僧中多有犯此重罪。大悲經之文所云:「末代士女多生於天,僧尼多墮地獄」者,此之謂歟。

有心之人,須知所恥,須知所恥!

此地獄之罪人,見大焦熱地獄之罪人,如他化自在天之樂。 若聞此地獄之臭,四天下,欲界,六天之天人皆死。

總上七大地獄之業因,以諸經論勘之,對照當世日本國四衆,得離此七大地獄者,未見亦未聞也。

涅槃經云:「入末代,生人間者,如爪上土,墮三惡道者,如十方世界之微塵」(取意)。

若爾,我等父母,兄弟等之亡者,不皆墮在上之七大地獄乎?嘆息不已!龍蛇鬼神,佛菩薩聖人猶所未見,徙聞其名。

當世不造上七大地獄業者,未見亦未聞其名。而自我身始,一切衆生自思必墮七大地獄者,無有一人。縱或口雖言必壁,心實無必堕之思。

又,僧尼士女,雖思有犯地獄之業,或因信地藏菩薩等之菩薩,或有恃於阿彌陀佛等之佛,或以爲有修種種善根,皆自思我有如是善根,不致墮於地獄。

或修習諸宗之人,各各恃其智分,不畏地獄之因。面對佛菩薩之致信,若與親子,夫婦等之愛,對父母主君之敬相較,實有雲泥之差也。對佛菩薩等之信,輕矣。

是以,當世諸人,以爲信恃佛菩薩,修習各宗,得免地獄之苦,此實是僻見。

有心之人,須多思量焉!

第八,大阿鼻地獄,又名無間地獄。 在欲界最底,大焦熱地獄下。

此地獄,縱廣八萬由旬,外有七重鐵城。

地獄之極苦,此且略之。

前七大地獄,及別處一切諸苦爲一分,大阿鼻地獄之苦勝其千倍。

然有出山,沒山之山遮阻此地獄之臭氣,而不能到人間,故住此世界者不死。

若佛具說此地獄之苦,聞之者必吐血而死,故,佛乃不爲詳說。

此無間地獄之壽命長短,一中劫也。

一中劫者,此人壽無量歲,百年減一歲,又百年再減一歲,如此人壽減至十歲時,稱爲一減 ;

又由十歲,百年增一歲,又百年再增一歲,如此增至八萬歲,稱爲一增。

如此一增一減,合之稱一小劫 ; 二十增減,稱一中劫。

墮此地獄者,如此長時住於無間地獄,受大苦也。

若言其業因,造五逆罪之人,必墮此地獄。

五逆罪者,一殺父,二殺母,三殺阿羅漢,四出佛身血,五破和合僧也。

今世無佛,故無出佛身血 ; 既無和合僧,故無破和合僧 ; 既無阿羅漢,故無殺阿羅漢。但有殺父,殺母之罪耳。

然,王法有嚴懲,故此罪難犯。

若爾,當世墮阿鼻地獄之人少矣。但有相似之五逆罪,燒燬木畫佛像堂塔等,奪取供奉彼佛像等之處所,摧毀率兜婆等,殺害智人等罪,多有之矣。

此等當墮於大阿鼻地獄之十六別處。

是以,當世眾生墮於十六別處者多歟。

而謗法者,則墮此地獄。

第二,明無間地獄因果之輕重。

問云:五逆罪之外,有罪須墮無間地獄者耶?

答云:誹謗正法之重罪也。

问云:證文如何?

答云:法華經第二云:「若人不信,毀謗此經。………其人命終,入阿鼻獄」,此文明見謗法是阿鼻地獄之業。

問云:五逆與謗法罪之輕重如何?

答云:大品經云:「舍利弗白佛言:世尊!五逆罪與破法罪相似耶?佛告舍利弗:不應言相似。所以者何?若破般若波羅蜜,則爲破十方諸佛一切智,一切種智。破佛寶故,破法寶故,破僧寶故,破三寶故,則破世間正見。破世間正見故······則得無量無邊,阿僧祇罪。得無量無邊,阿僧祇罪已,則受無量無邊,阿僧祇憂苦」(取意),

又云:「破法業,因緣集故,無量百千萬億歲,墮大地獄中。此破法人輩,從一大地獄,至一大地獄。若火劫起時,至他方大地獄中……如是遍十方,彼間若火劫起,故從彼死。破法業,因緣未盡故,還來是間,大地獄中」。

法華經第七云:「四衆之中,有生瞋恚,心不淨者,惡口罵詈言:是無智比丘……或以杖木瓦石,而打擲之…….千劫於阿鼻地獄,受大苦惱」。

此經文之意是謂,有人以惡口及杖,打擲法華經行者,其後雖懺悔,罪未滅盡,猶千劫間墮阿鼻地獄。

經懺悔之謗法罪,尚千倍重於五逆罪,況於不懺悔之謗法,其出阿鼻地獄之期,難矣!

故,法華經第二云:「見有讀誦,書持經者,輕賤惟嫉,而懷結恨······其人命終,入阿鼻獄,具足一劫,劫盡更生。如是展轉,至無數劫」。

寿量品得意抄

文永八年四月

五十岁作

御書全集(中文):12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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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莲华经如来寿量品第十六

教主釋尊說壽量品時,舉爾前迹門之所聞,云:「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文之意,是舉初起華嚴經,終至法華經安樂行品,一切佛之弟子,大菩薩等心中之所思所知。

爾前經有二失。

一、是「存行布故,仍未開權」,未將迹門方便品十如是之一念三千,開權顯實,二乘作佛之法門,說出之過。

此二大法,是一代聖教之綱骨,一切經之心髓也。

二、是「言始成故,尚未發迹」,不說久遠實成之壽量品之過。

迹門說二乘作佛,四十餘年之二失,脫其一。

雖然,既未說壽量品,故眞實之一念三千未顯,二乘作佛亦不定,如映水之月,不異無根之草,浮於浪上。

又云:「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佗劫」。

此文之意,

是將華嚴經「始成正覺」始成佛之說,

阿含經之「初成道」,

淨名經之「始坐佛樹」,

大集經之「始十六年」,

大日經之「我昔坐道場」,

仁王經之「二十九年」,

無量義經之「我先道場」,

法華經方便品之「我始坐道場」等,

一語道破爲大虛妄之文也。

至本門壽量品,既破始成正覺,則四教之果破。 既破四教之果,則四教之因破。

因者,修行子之位也。

打破爾前迹門之因果,說顯本門之十界因果,此即本因本果之法門也。

九界亦具於無始之佛界,佛界亦備於無始之九界,是乃眞實之十界互具,百界千如,一念三千也。

如此回顧時,華嚴經蓮華台上之盧舍那,阿含經丈六之小釋迦,方等,般若,金光明經,阿彌陀經,大日經等之權佛等,是此壽量品佛之天月,暫浮於大小器物之影耳。

然,諸宗之智者學匠等,近則惑於自宗,遠則不知法華經之壽量品,視水中之月,思爲實用,或思入而取之,或欲以繩繫留之。

天台大師釋之云:「不識天月,但觀池月」。

釋意是,執著於爾前迹門者,如不知天空有月,但見得池中之月。

又,僧祇律文,有五百猿猴出山,見水中有月,欲入而取之;既是本無之水月,取之不得,而落水猿死。

猿是今提婆達多,六群比丘等,文有明之。

提婆達多 梵名Devadatta的譯音。 雖爲釋尊的弟子卻退轉,又犯逆罪,對釋尊施予迫害的惡比丘。 斛飯王之子,阿難之兄,又說是甘露王之子,阿難之弟,即釋尊的堂弟。 又音譯爲提婆,調婆達,調達。 意譯爲天熱,或天授。 《法華文句》第八卷下云:「本地清涼,迹示天熱,同衆生病耳」。诸天预知提婆出生后,会犯三逆罪,以极恶之人,示现心生热惱的姿态,故将提婆名为天热。于《法华经》提婆达多品第十二有说,提婆达多是释尊因位修行时的师父阿私仙人,並授与记别,谓于无量劫后成为天王如来。此与龍女的女人成佛併为表示惡人成佛。

六群比丘 於釋尊在世時的印度,經常成群結夥觸犯破戒行爲的六位僧侶。 諸經皆記載六人的惡行,成爲佛制定戒律的緣。

一切經中若無壽量品,是如天無日月,國無大王,山海無玉,人無精魂也。

是以,苟無壽量品,一切經皆枉然矣。

草無根難久,河無源不遠,無親之子爲人所賤。

所詮,壽量品之肝心南無妙法蓮華經,方是十方三世諸佛之母。

四月十七日

日莲 花押

传教破折南都十四祖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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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法相,三論,俱舍,成實,律宗等六宗法門,縱是彼等如何花言巧辯,不難還爲破折。

任彼等充分放言後,但讀南都歸伏狀使聽之可也。 六宗祖師已書有歸伏狀,奏奉於桓武天皇。 六宗法門,至末法彼歸伏狀存於山門,另宮内亦有存檔,諸宗者家亦有錄存者。

其後,華嚴宗等之之今日,曾無一度出頭,於今如何將已捨棄之權教,無得道之法,又思作爲眞實之教乎?

如此之言,誠所難解。

(御書:《诸宗问答抄》402页)

日本国:南都十四人

⭕(奉桓武天皇嘉許此法筵之敕,善議等僧始承認天台法門勝於六宗之議,传教大师破折彼十四人归伏法华经第一。)

八〇二年(日本延曆二十一年)一月十九日,於日本高雄寺,參加傳教所開辦法華會的奈良七大寺高僧。

其情景於《叡山大師傳》有如下記述:「時有國子祭酒吏部侍郎朝議大夫和氣朝臣弘世,並眞綱等。自積善生,傳燈爲懷,宿緣所追,奉侍(傳教)大師。聞靈山妙法於南岳,開總持妙悟於天台,嘆一乘过之權滯,悲三諦之未顯。以(延曆)二十一年正月十九日,延善議,勝猷,奉基,寵忍,賢玉,安福,勤操,修圓,慈誥,玄耀,歲光,道證,光證,觀敏等,十有餘之大德,於高雄山寺,講演天台之妙旨」(〔傳〕第五卷附錄第八頁)。

奉桓武天皇嘉許此法筵之敕,善議等僧始承認天台法門勝於六宗之議,作成謝表稱:「七箇大寺,六宗學生,昔所未聞,曾所未見。三論法相,久年之諍,渙焉冰釋,昭然既明。 猶如撥雲霧,而見三光矣。 自聖德弘化以降,於今二百餘年之間,所講經論,其數多與矣。 彼此爭理,其疑未解。 而此最妙圓宗,猶未闡揚。 蓋以此間群生未應圓味乎? 伏惟聖朝,久受如來之付,深結純圓之機。 一妙義理,始乃興顯,六宗學衆,初悟至極」(同卷附錄第一〇頁)。

此事亦載於《直雜私用抄》第二十七卷的「智識相承絕不絕事」(〔天全〕第二十五卷第三二六頁),《扶桑略記》的「延曆二十一年正月十九日」項等。

御書諫曉八幡抄(第六〇五頁)

扶桑略记:搜桓武,取出文👇

撰时抄取出文在此👇

人王第五十代,相當於像法八百年,桓武天皇御宇,有名最澄之小僧出現,後號傳教大師。

始習學三論,法相,華嚴,俱舍,成實,律等六宗及禪宗等,於行表僧正等,未幾,自立國昌寺,後號比叡山。

於此綜覽六宗本經,本論與各宗師之注釋等,而知彼各宗人師之釋與所依經論相違之事甚多,且更多僻見,信受者,料皆不免墮於惡道。 再加以對於法華經之實義,各宗之人皆自讚「我已得之,我已得之」,而實無其義。

此事若明白指說,必有大爭論發生,若默而不言,又有背於佛誓,困惑頗深,終以畏於佛誡,乃奏聞於桓武皇帝。

帝驚震,宣召六宗碩學共議論,彼等學者,始則慢幢如山,惡心似毒蛇,終在王前伏輸,六宗,七寺一同稱弟子。

此宛如漢土之南北諸師,在陳殿受責於天台大師而稱弟子之故事。 而天台祇是圓定,圓慧,且於小乘之別受戒未予論破。 此則痛責小乘之別受戒,授六宗八大德以梵網經之大乘別受戒,更於叡山建立法華經之圓頓別受戒。

是以,延曆圓頓之別受戒,不僅是日本第一,佛滅後一千八百餘年,身毒,尸那,一閻浮提未曾有之靈山大戒,始於日本國出現。

以是,論傳教大師之功,超過龍樹,天親,勝於天台,妙樂,是聖人也。 是以,日本國當世之東寺,園城,七大寺,諸國八宗,淨土,禪宗,律宗等諸僧,誰人能違背傳教大師之圓戒耶?

彼漢土九國之諸僧等,於圓定,圓慧似爲天台之弟子矣,然漢土既無圓頓一同之戒場,就「戒」言,不爲其弟子者亦必有人焉。 而於此日本國,不為傳教大師之弟子者,皆是外道也,惡人也。

而漢土,日本於天台宗與真言宗之勝劣,大師心中雖知之,然以未似六宗與天台宗曾於公場辯論,決其勝負,致傳教大師以後,東寺,七寺,圍城諸寺,日本全國,一同以爲真言宗勝於天台一宗,上自一人,下及萬人,無不如此。

是以,天台法華宗僅存於傳教大師之時。 此傳教之時,是像法之未,大集經之多造塔寺堅固之時,尚未至「於我法中,鬥諍言訟,白法隱沒」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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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箇五百歲〔wu3 gef wu3 bai3 sui4〕於《大集經》第五十五卷(大正第十三卷第三六三頁),爲說明佛法流布的情形,而把釋尊滅後的二千五百年間,劃分爲五期的五百年。

依序是謂解脫堅固(得智慧而開悟者甚多的時代),禪定堅固(持禪定者甚多的時代),讀誦多聞堅固(熱衷於讀誦,聽聞經典者甚多的時代),多造塔寺堅固(從事興建寺院,佛塔者甚多的時代),鬥諍堅固(不守戒律,各執己見,與他人爭,釋尊佛法力量衰微的時代)等的五箇時期。堅固是謂堅硬牢固,確實等之意。 亦稱五箇五百年,或謂五五百歲。

謂解脫,禪定堅固是正法時代,

讀誦多聞,多造塔寺堅固是像法時代,

鬥諍堅固是末法。

以下圖示如次:

末法之始各時代中,佛教界的情況如次所述:

(一)第一箇五百年(解脫堅固)於釋尊滅後五百年,衆生修行小乘教,受持戒律而求得解脫的時期。

此一時期是由釋尊付法藏的二十四人(或爲二十三人)弘通正法,從摩訶迦葉(付法藏第一)至富那奢(付法藏第十)是弘揚小乘教。

迦葉二十年,阿難二十年,商那和修二十年,優婆崛多二十年,提多迦二十年,此最初的一百年,完全只弘通小乘教 ;

其次的彌遮迦,佛陀難提,佛陀密多,脇比丘,富那奢雖稍弘大乘教的法門,大部分仍以弘通小乘教爲主,在此解脫堅固時代有四次的佛典結集,在阿闍世王,阿育王,迦膩色迦王等的守護下,佛法興隆。

(二)第二箇五百年(禪定堅固)此一時期是權大乘弘揚,衆生修大乘,深入三昧,從事靜心思惟的修行。

從馬鳴五(付法藏第十一)至師子尊者(付法藏第二十四或第二十三)是弘揚大乘,尤其在破折諸小乘,宣揚大乘的論師中,更以馬鳴,龍樹,無著,世親(天親)等人享有盛名。

據稱,馬鳴著《大乘起信論》一卷(又有中國撰述之說)樹著《大智度論》一百卷,《中論》四卷,《十二門論》一卷等。

其弟子聖提婆(付法藏第十四)亦著《百論》二卷。 至於無著,世親兩兄弟,無著是著《攝大乘論》三卷,《金剛般若論》二卷等,而世親則被稱爲千部論師,著有《十地經論》十二卷,《攝大乘論釋》十五卷,《唯識三十論頌》一卷等的小乘五百部及大乘五百部,大力稱揚大乘教。

(三)第三箇五百年(讀誦多聞堅固)進入此一時期,相傳佛教是在西元六七年(後漢明帝永平十年)傳入中國(關於年時亦有異說)。 從此盛行經典的翻譯,講說等。

翻譯上的傑出人才,有安息國(Parthia)的太子安世高,月氏國(印度)的支婁迦讖及康僧鎧,支謙等,而敦煌出身的竺法護是在得力助手協助下,譯出《正法華經》等二百六十餘部的經典。

龜茲出身的鳩摩羅什又譯有甚多卓越的經典,其譯筆的生動,流暢,非以往多有誤譯,或節譯的經譯所能比擬。 其中如珠玉般的名譯,首推《妙法蓮華經》。

羅什以後,至其次的時代,則有法顯,佛陀跋陀羅,曇無讖,眞諦,玄奘等人出現。

五三八年出生於荆州的天台大師是活躍在其次的第四五百年間,師事南岳大師,得悟法華深義後,住在瓦官寺八年,講解《大智度論》等。

其後,又講述《法華文句》,《法華玄義》,《摩訶止觀》,建立理之一念三千法門。

(四)第四箇五百年(多造塔寺堅固)進入唐代,玄奘從印度攜回經典,並予翻譯(新譯)後,法相宗,三論宗,華嚴宗,眞言宗普及中國境内,建立許多塔寺。

經歷唐朝的衰亡及五代十國的時代,佛敎一度衰退,但進入北宋時代,佛典的翻譯再度盛行,各地相繼興建翻經院及戒壇。

日本是在五三八年(亦有五五二年之說)左右,由百濟聖明王的使者王仁攜來經論,釋迦像等,但眞正信奉佛法則是始自聖德太子的時代。

相傳太子著有《勝鬘經》,《維摩經》,《法華經》的義疏,並定此三經爲鎮護國家之法,又制頒篤敬三寶(篤信敬重三寶)爲根柢的《十七條憲法》。

自此以後,於日本造寺,造佛盛行。 從崇峻天皇至推古天皇時代,又有飛鳥寺(法興寺)及相傳是聖德太子建立的四天王寺,法隆寺等相繼興建。

進入奈良時代,聖武天皇崇尚佛教,在全國各地建立國分寺,國分尼寺做爲鎮護國家的道場,又興建東大寺做爲總國分寺。

其後,又有來日的鑑眞建立小乘戒壇。 於平安時期,桓武天皇(第五十代)的時代,傳教大師在公場對決中,論破南都六宗,八二七年在比叡山建立迹門的戒壇院。

(五)第五箇五百年(鬥諍堅固)稱,末法之初是始自一〇五二年(日本永承七年)。

釋尊滅後,喪失内涵而逐漸流於形式化的釋尊佛法,開始出現如《大集經》第五十五卷所說「鬥諍言訟,白法隱沒」(大正第十三卷第三六三頁)的情況。

日本國內,戰亂及天災地變相繼不斷,民衆沈淪在消極頹廢風潮,淨土宗趁此時機大張旗鼓。 極其榮華的平家淪落於西海盡頭,一二二一年(承久三年)的承久之亂,土御門,順德,後鳥羽等三上皇被流放。

鎌倉幕府也在一三三三年(元弘三年)瀕臨滅亡關頭,南北朝對立,復自一四六七年(文正二年=應仁元年)起連綿七年的應仁之亂,緊接著進入戰國時代,末法之始的五百年,在日本盡是對立,爭鬥據不休的時代。

特別是日蓮大聖人出現的時代,天災地變接連不斷,世界上又有蒙古侵略,戰火波及亞洲,歐洲一帶。

[御書法華初心成佛抄(第五七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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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百歲廣宣流布〔wu3 wu3 bai3 sui4初,三大秘法的南無妙法蓮華經廣爲流布之意。

五五百歲是指《大集經》所說的第五箇五百歲,於《大集經》第五十五卷就第五箇五百歲有云:「於我法中,鬥諍言訟,白法隱沒,損減堅固」(大正第十三卷第三六三頁),

但,《神國王書》的「五五百歲,廣宣流布」一文(第一六〇九頁)與《觀心本尊抄》的題號「如來滅後五五百歲始觀心本尊抄」(第二五五頁),則是相當於《法華經》藥王品第二十三所說:「我滅度後,後五百歲中,廣宣流布於閻浮提」(法第六三七頁)的「後五百歲」,敘述妙法將於此時廣宣流布。

又於天台大師在《法華文句》第一卷上有云:「後五百歲,遠沾妙道」(大正第三十四卷第二頁),

妙樂大師則在《法華文句記》第一卷上云:「末法之初,冥利不無」(同第三十四卷第一五七頁)。

〔御書〕神國王書(第一六〇九頁)

佛的生命因果观

〔佛教的因果論〕

(佛教哲学大辭典868页)

佛教的因果論是就存在的形態,尤其是生命存在形態的生命境涯而發展出來的因果論。

佛教是以解決生命所必然伴隨而來的生老病死四苦等的種種苦惱爲目標的實踐哲學,於四諦亦就苦是什麼(苦諦),苦的起因(集諦),苦的消滅(滅諦),苦的消滅途徑(道諦)而作探討。

後來於佛教,盛行對達到超越,克服苦的境地之因展開探討,致力於貫通因果理法的探究及其眞理的實踐。

釋尊在世當時,對於形成苦樂原因的行爲(業)及其結果(果報)有關的苦樂生命境涯的因果,已有種種論說,佛教亦是就這點而相繼發展出多彩多姿的論議。

此生命的因果論,源自古印度的三世永恆生命觀,不同於要求可以驗證的近代自然科學的因果法則,而是注重實踐倫理層面,促使人發揮主體性,去面對人生。 將抱持所謂不論善惡行爲皆與苦樂的生命境涯毫無關係(因果撥無)的見解之人,列入邪見代表之一,予以駁斥。

而且,佛教的因果論並不是把原本自己的命運當做不可逃避的事物,而甘願忍受,還帶有一層要有主體性地去面對,打開新局的意義。 不過,在其思想演變的過程中,爲了導使達成宗敎的境地,不只提示從事善的行爲,避免惡的行爲法則,還被當做甘受忍從現在狀態,尤其是苦惱境涯的一個裝置,遭到政治權力,宗教權威的濫用。

隨著僧侶主持追善回向儀禮的盛行,而被誤解成是在闡述僵硬,固定的命運束縛。 而在日本等地,佛教的因果論更變成僧侶名正言順取得供養,當作舉行法會代價的一項工具,尤其是在江戶時代的寺檀制度中,又變成在政治,經濟上控制信徒的一個手段。

〔佛教以前的古印度因果論〕

佛教以前的古印度,已有所謂善因樂果,惡因苦果的因果應報思想,探索著要從業報的輪迴(業報輪迴)中求得擺脫(解脫)。

在傳統的婆羅門教裡擁有秘傳知識的聖職人員,婆羅門所主持的祭禮,被視爲是可以從輪迴中獲得解脫的一項行爲(業)但隨著哲學的闡揚,從婆羅門教的内外產生了種種思想,奧義書哲學是重視與生命不變本質之我(阿特曼。a tman)相關的知識,闡揚種種的思想。 又產生有關種種因果的學說,其一就是主張原因之中有結果的性分,而它可直接開現的「因中有果」說。 在古印度傳說的哲學家,三仙之中,被視爲數論外道(僧法學派)之祖的迦毘羅學說。

吠陀经

針對此說,又有人提倡原因之中不存有果,而是幾個原因聚集形成新果的「因中無果」說。在三仙之中被視爲是勝論師(衛世師學派)之祖的溫樓僧佉(亦稱優樓迦)學說。

更有人主張,有時是原因之中有結果的性分展現出來,有時也有原因之中不存在結果的性分,亦即「因中亦有果亦無果」說。 在三仙之中,被視爲是闍伊那敎之祖的勒娑婆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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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佛教哲学大辭典:三仙 (235页)

三仙,印度婆羅門教所稱外道的始祖,迦毘羅(Kapila),漚樓僧佉(Ulüka),勒娑婆(Rsabha)等三人。

仙是仙人,隱士之意,謂斷離世俗,遁入山中等,修行種種道法的宗教家。 據稱,具有天眼,天耳,宿命,他心,神足等的五通力。

迦毘羅譯爲黃頭黃髮,金頭等,人稱「數論學派」(僧法學派)的始祖,闡述因中有果說,二十五諦論等。

漚樓僧佉被稱做「勝論學派」(衛世師學派)的開祖,闡述因中無果說 ; 又稱拘留外道。

勒娑婆譯爲苦行,闡述因中亦有果亦無果說 ; 又稱裸形外道,全身赤裸,臥於灰,棘中等等,從事種種苦行。

據稱,後世的耆那教以此勒娑婆爲始祖。


〔佛教因果論的闡揚〕

相對於上述學說,佛教是主張內在直接原因的因,但它並非直接招來果,而是與外在間接因的緣結合(因緣和合)爲條件,才產生果。 由於強調隨緣,故又“爲因緣說,緣起說。此說明事物,事象面貌的緣起思想,隨著時代演變,呈種種發展,講說十二因緣耶緣起等的種種緣起。

(正法小乘)四谛、十二因缘

佛教又說事萬物皆是因,緣和合而生,任何事物皆不存在固定實體的我(無我)實體是充滿種種可能性的空,故非決定論。而是教示可依自己心身的行爲(業),有主體性的形成自己存在面貌的可能性。有關業的因果,緣起思想,並不止於今世的行爲及其果報的苦樂,而是根據永恆的生命觀,闡述其連亙三世,而演變成與輪迴及從中解脫有關的因果論。

依照佛敎以前就有的善因樂果,惡因苦果的因果應報思惟,所以在《般泥洹經》「善男子!過去曾作,無量諸罪種惡業。是諸罪報,或被輕易,或形狀醜陋,衣服不足,飲食粗疏,求財不利,生貧賤家,及邪見家,或遭王難」等。此外,日蓮大聖人於《佐渡書》是將此因果應報的原理定位爲「常途之因果」。 至於來生,有關決定將出生於十界的哪種生命境涯的業因(引業),及決定其生命境涯的細部差異的業因(滿業)等等,各個學派皆有詳細議論。

《一代聖教大意》、《十法界明因果抄》等,所說有關達到十界各各生命境涯的因,扼要如下:「法華已前之經教,上品十惡爲地獄之引業,中品十惡爲餓鬼之引業,下品十惡爲畜生之引業,五常爲修羅之引業,三歸,五戒爲人之引業,三歸,十善爲六欲天之引業漏坐禪是色界,無色界之引業戒,八戒,十戒,十善戒,二百五十戒,五百戒之上,苦,空,無常,無我觀,是聲聞,緣覺之引業,五戒八戒,乃至三聚淨戒之上,發六度四弘之菩提心是菩薩也,佛界之引業。藏通二教不見佛性之論述,但菩薩之發心云佛性。別圓二教,論衆生之佛性,但別教之意,不論二乘之佛性。爾前圓教,附於別教,不見二乘佛性之論述。此等皆爲粗法也」(第四二一頁)

至於此種十界各界業因及其果報的因果,日本大石寺第二十六世日寬的《開目抄愚記》是指爲「十界各具之因果」(文段集第一〇四頁)。

佛教裡,說有從低劣生命境涯的六道輪迴中解脫而達到平安境地的涅槃,或達到佛陀境涯的修行此等的修行,對較於所獲得的生命境涯,則成爲因,故稱因行 ; 依此所獲得果報境涯中具備的卓越特性(功德),便稱爲果德。 就十界而言,從地獄界到菩薩界的九界,是指向佛界所應修因行的立場,爲因 ; 依此所獲得果報的佛界,則爲果。 此稱九因一果。

比如在《開目抄愚記》中,就《開目抄》的「爾前迹門十界因果」(第二一五頁)有云:「『十界因果』等者,此非十界各具之因果。九界爲因,佛界爲果」(文段集第一〇四頁),指出其爲九因一果。

《法華經》以外,諸經典的教義中,皆未說出十界互具,而是說,厭離九界,故依長遠期間的修行,將其原因的無數煩惱悉予斷滅,才能實現佛界的境涯。 屬於所謂因的九界與果的佛界之間有斷絕,九界衆生與佛界眾生之間,本性有差異的立場,故,《法華經》以外的諸經爲因果異性之宗(此處所說的「宗」是根本教義之意)。 而且,因的九界存在時點和果的佛界實現時點不同。 此稱因果異時。

(正法权大乘)十界各别歷劫修行

相對的,《法華經》迹門指出,一切的衆生皆可開顯佛知見(佛界,佛性)教示因的九界和果的佛界是生命所具備的本性,而爲同一性質,故,《法華經》迹門被稱爲因果同性之宗。 九界的衆生在理上亦具佛界,爲十界具足。

(像法迹门)十界各别歷劫修行

但是,《法華經》中,在迹門的教義裡,亦只有在歷經長遠菩薩道的修行之後,才賦予於遙遠未來世成佛的保證(記別),所以跟《法華經》以外的諸經同樣,在九界和佛界之間有極大的斷絕。

(像法本门)五百塵点的釋尊佛法

而在《法華經》本門中,釋尊在說出自己其實早在五百塵點劫的久遠就已成佛的本果之後,接著又說出本因,亦即做爲本果之因的菩薩壽命的延續。 藉此教示,菩薩界和佛界在所謂釋尊一人的生命上,歷經長遠期間而並存,菩薩界爲首的九界與佛界是同樣常住。基於此點,故稱《法華經》本門是因果並常之宗。

進而,《法華經》更說一切衆生具備與釋尊同等的佛知見,此法華經文所代表的原意,可以說是在教示九界和佛界都是同樣具備在一切衆生的生命之中。 掌握此經文的底意,且從衆生的實踐而加以掌握的文底,觀心之教,則是闡明不論佛或凡夫,一切衆生的瞬間生命中,俱已具備因的九界和果的佛界,故稱爲因果一念之宗。而九因一果的因果,又同時具備在衆生的生命本身(當體)。 此稱因果俱時。 此因果一念,因果俱時的十界面貌,是究極的眞實,根本面貌。

(末法)文底闻法下种日蓮大圣人佛法

觀心或文底立場上的本因本果,是謂衆生己心本來具備無始的菩薩界爲本,衆生己心本來具備無始的佛界爲本果。 而藉由信奉,實踐《法華經》文底所教示的南無妙法蓮華經,就能顯現佛界的境涯。

曼荼罗实相御本尊样本

日蓮大聖人即是將自身生命所具備的妙法予以圖顯爲曼荼羅本尊,做爲末法一切衆生所應信受的本尊。 即使顯現佛界的境涯,亦非九界從此消失,而是其惡的作用消散(冥伏),九界各各的特性由於佛界而得以發揮。 因此,具備九界的凡夫之身才有可能即身成佛,直接就能開顯佛界的生命境涯。

《御書》一代聖致大意(第四二一頁)

《御書》十法界明因果抄(第四四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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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国家论

正元元年

三十八歲作

御書全集(中文):34页

夫偶有得脫十方微塵三惡身,受生於閻浮日本罕如爪上土之人身 ; 亦有捨閻浮日域爪上生,而受十方微塵三惡身者,其事殆無可疑!

然捨生墮惡趣,其緣非一。或因妻兒眷屬之哀憐,或因殺生惡逆之重業,或因作得國主而不恤民衆之苦,或因不辨法之邪正,或因信憑惡師。上舉世間一般之善惡,近在眼前,雖愚人不難辨識。但於佛法之邪正,師之善惡,雖證果之聖人,猶所不知,況於末代之凡夫乎!

加之,「佛日西山隱,餘光照東域」已來,四依之慧燈日減,三藏之法流月濁。 迷於實教之論師,如雲掩眞理之月 ; 執著權經之譯者,是碎實經之珠而成權經之石者。 即使是震旦人師之宗義,無其誤耶? 何況日本邊土之末學,乃誤多實少者歟! 隨而學其教者,人數雖多於龍鱗,而得道者稀於麟角。 或依權教故,或依時機不相應之教故,或不辨凡聖之教故,或不辨權實二教之故,或依權教謂實教故,或不知位之高下故。 凡夫之習,就佛法增生死之業,其緣非一。

昔有邪智上人,爲末代愚人,破一切宗義,造選擇集一卷。 名假於鸞,綽,導三師,分一代爲二門,錄实经入於權經,閉法華眞言之直道,開淨土三部之隘路。 亦不順淨土三部之義,成權實之謗法,永斷四聖之種,作永沈阿鼻之僻見。 而世人順之,譬如大風吹小樹枝;門弟之重此人,似天衆之敬帝釋。

破此惡義,亦多有書。 所謂,淨土決義鈔,彈選擇,摧邪輪等是也。 其書造者,皆爲碩德,名噪一時。 雖然,以其猶未能抉顯選擇集謗法之根源,反有助長惡法流布之虞。 譬如旱魃若降小雨,反速草木之枯 ; 臨陣弱兵先行,強敵得勢。

予爲此事歎息,遂造一卷書,顯選擇集謗法之緣起,名「守護國家論」。 所願者,一切道俗稍止一時之世事,爲種永劫之善苗。 今以經論,辨別邪正。 希任佛說,判斷信謗,勿以自義存其間焉。

書分七門:

🟥一、明於如來經教定有權實二教,

🟩二、明正像末之興廢,

🟦三、明選擇集謗法之緣起,

🟪四、明對治謗法者之證文,

🟨五、明善知識並眞實法之難值,

🟫六、明法華涅槃行者之須留意事,

⬛七、明隨問作答。

🟥大文第一之明於如來經教定有權實二教,分四段 :

  • ❤️一、明出大部經之次第而分攝流類,
  • 💚二、明諸經之淺深,
  • 💙三、明定大小乘,
  • 💜四、明且捨權而就實。

❤️第一是明出大部經之次第而分攝流類。

問曰:佛最初說何經耶?

答曰:華嚴經也。

問曰:其證如何?

答曰:六十華嚴經之離世間淨眼品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摩竭提國,寂滅道場,始成正覺」。法華經序品現放光瑞,彌勒菩薩見十方世界諸佛五時次第時,問文殊師利菩薩云:「又覩諸佛,聖主師子,演說經典,微妙第一。其聲清淨,出柔軟音,教諸菩薩,無數億萬」。又,方便品,佛自說初成道時云:「我始坐道場,觀樹亦經行……爾時諸梵王,及諸天帝釋,護世四天王,及大自在天,並餘諸天衆,眷屬百千萬,恭敬合掌禮,請我轉法輪」。此等是於法華經指說華嚴經時之文。故,華嚴經第一云:「毘沙門天王(略),月天子(略),日天子(略),釋提桓因(略),大梵(略),摩醯首羅等(略)」。涅槃經說華嚴經時云:「既成道已,梵天勸請,唯願如來,當爲衆生,廣開甘露門……..梵王復言:世尊!一切衆生,凡有三種,所謂利根,中根,鈍根。利根能受,唯願爲說。佛言:梵王諦聽諦聽,我今當爲,一切衆生,開甘露門」。

又,涅槃經卷三十三說華嚴經之時云:「如十二部經,修多羅中,微細之義,我先已爲,諸菩薩說」,如此等之文,皆諸佛出世,一切經初,必說華嚴經之證文也。

問曰:無量義經云:「初說四諦。…….次說方等十二部經,摩訶般若,華嚴海空」。如此文,是說般若經在前,華嚴經在後,何有此相違?

答曰:是依淺深爲次第者歟,或後分之華嚴經歟。法華經方便品,列一代之次第淺深云:「無有餘乘(华严经也)。若二(般若经也)若三(方等经也)」,即此意也。

問曰:華嚴經之後,說何經乎?

答曰:說阿含經也。

問曰:何以知之?

答曰:法華經序品說華嚴經後所說之經云:「若人遭苦,厭老病死,爲說涅槃」。方便品云:「即趣波羅奈·……爲五比丘說」。涅槃經定華嚴經後所說之經云:「即於波羅奈國,轉正法輪,宣說中道」。此等經文可明於華嚴經後,說阿含經者也。

問曰:阿含經後,說何經乎?

答曰:方等經也。

問曰:何以知之?

答曰:無量義經云:「初說四諦……次說方等十二部經」。涅槃經云:「從修多羅出方等」。

問曰:方等者,天竺語,此云大乘。華嚴,般若,法華,涅槃等,皆方等也。何獨限方等部,立方等之名乎?

答曰:華嚴,般若,法華,實皆爲方等。雖然,今於方等部,別立方等之名,亦非私義。無量義經,涅槃經之文顯然也。阿含證果,一向小乘,次說大乘。自方等已後,雖皆云大乘,大乘之始,故從初而方等部云方等也。例如十八界之十半雖皆爲色,從初而立名爲色境。

問曰:方等部諸經後,說何經乎?

答曰:般若經也。

問曰:何以知之?

答曰:涅槃經云:「從方等出般若」。

問曰:般若經後,說何經耶?

答曰:無量義經也。

問曰:何以知之?

答曰:仁王經云:「二十九年中」。無量義經云:「四十餘年」。

問曰:無量義經以華嚴經置於般若經之後,涅槃經以涅槃經置於般若經之後。今所立次第,以無量義經列於般若經之後,其相違如何?

答曰:見涅槃經第十四之文,列涅槃經以前諸經,對涅槃經論其勝劣,而不舉法華經。於第九卷,定法華經是在涅槃經已前。見法華經序品,可知無量義經,是法華經之序分也。無量義經於般若之次列華嚴經,華嚴經遺於初時,般若經後,是無量義經也。

問曰:無量義經後,說何經乎?

答曰:說法華經也。

問曰:何以知之?

答曰:法華經序品云:「爲諸菩薩,說大乘經,名無量義,教菩薩法,佛所護念。佛說此經已,結跏趺坐,入於無量義處三昧」。

問曰:法華經後,說何經乎?

答曰:說普賢經也。

問曰:何以知之?

答曰;普賢經云:「卻後三月,我當般涅槃·····如來昔於耆闍崛山,及餘住處,已廣分別,一實之道,今於此處」。

問曰:普賢經後,說何經乎?

答曰:說涅槃經也。

問曰:何以知之?

答曰:普賢經云:「卻後三月,我當般涅槃」。 涅槃經三十云:「如來何故,二月涅槃」? 又云:「如來初生,出家,成道,轉妙法輪,皆以八日,何佛涅槃,獨十五日」? 大部經大概如是,自此己外,諸大小乘經,次第不定也。 或自阿含經已後,說華嚴經 ; 法華經已後,說方等般若。 皆可以義類,收置一處。

💚第二,明諸經淺深者。 無量義經云:「初說四諦(阿含)……次說方等十二部經,摩訶般若,華嚴海空,宣說菩薩,歷劫修行」,亦云:「四十餘年,未顯眞實」,又云:「無量義經……尊無过上」,如此等文,四十餘年諸經劣於無量義經,是無疑者也。

問曰:密嚴經云:「一切經中勝」。 大雲經云:「諸經轉輪聖王」。 金光明經云:「諸經中之王」。 見此等文,知是諸大乘經之常習,何瞻一文,遂斷言無量義經勝於四十餘年之諸經乎?

答曰:教主釋尊若不於諸經互說勝劣,則不可有大小乘差別,權實之不同矣。 若實無差別,而互說差別淺深等者,是諍論之根源,惡業起罪之因緣也。 爾前諸經之第一,是隨緣不定,或爲對小乘諸經之第一,或於說報身之壽爲諸經第一,或說俗諦,眞諦,中諦等之第一也,非一切之第一。 今,如無量義經,是對四十餘年諸經之第一也。

問曰:法華經與無量義經,何者勝乎?

答曰:法華經勝。

問曰:何以知之?

答曰:無量義經未明二乘作佛,久遠實成,故嫌於法華經,入於今說之中。

問曰:法華經與涅槃經,何者爲勝耶?

答曰:法華經爲勝。

問曰:何以知之?

答曰:涅槃經自說「如法華中」等,云「更無所作」。 法華經不指當說(涅槃经)爲難信難解之故也。

問曰:見涅槃經文,涅槃經以前皆云邪見,如何?

答曰:法華經是如來出世之本懷,故說「今者已滿足」,「今正是其時」,「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等。但於諸經之勝劣,佛自舉「我所說經典,無量千萬億」後,復說「已說,今說,當說」等時,多寶佛從地涌現,讚稱「皆是真實」; 分身諸佛,現高達梵天之舌相。如是明定諸經與法華經之勝劣。此外,既是釋迦一佛所說,可不對先後諸經,論法華經之勝劣矣。故,涅槃經所嫌之諸經中,法華經不在其列,以顯法華經勝於諸經之故。至於邪見之文,是仍未覺知法華經之一類人,於聞涅槃經開悟故,迦葉童子指自身及其所引率者,稱未聞涅槃經已前是邪見之人也,非論經之勝劣。

💙第三,明定大小乘。

問曰:大小乘差別如何?

答曰:如常途說者,阿含部諸經,小乘也。華嚴,方等,般若,法華,涅槃等,大乘也。或言明六界之經是小乘,明十界之經是大乘也。而對法華經,論實義時,法華經以外四十餘年諸大乘經亦皆為小乘,唯法華經爲大乘。

問曰:諸宗之常習,皆稱其自所據經爲實大乘,餘宗所據爲權大乘。此於末學者,難定其是非。不知,對法華諸大乘經皆稱小乘,其文如何?

答曰:各宗立義,互論是非,其中末法於世間及出世間,非先是後,自不知是非,是愚者之所歎也。但且以我等之智,觀四十餘年未顯眞實之現文,若無破得此言之文,宜知世人之是非,不足信用。

其上,對法華經,諸大乘經之何以稱小乘,此不宜自答。 法華經方便品云:「佛自住大乘……自證無上道,大乘平等法。若以小乘化,乃至於一人,我則墮慳貪。此事爲不可」。 此文之意,法華經以外之諸經,皆說是小乘也。 又,壽量品云:「樂於小法」。 此等文意是,法華經以外,四十餘年諸經皆說小乘也。 天台,妙樂之疏釋,已釋四十餘年諸經爲小乘,他師或不能認同,故引經文耳。

💜第四,明且擱權經而就實經。

問曰:證文如何?

答曰:有十證文。

法華經云:「但樂受持,大乘經典,乃至不受,餘經一偈」(此其一)。

涅槃經云:「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四十余年,云不了义经。此其二)。

法华经云:「此经难持,若暂持者,我即欢喜,诸佛亦然。 如是之人,諸佛所歎。 是則勇猛,是則精進,是名持戒,行頭陀者」(于末代无四十余年持戒,唯持法华经为持戒。此其三)。

涅槃經云:「於乘緩者,乃名爲緩。於戒緩者,不名爲緩。菩薩摩訶薩,於此大乘,心不懈慢,是名奉戒。爲護正法,以大乘水,而自澡浴。是故菩薩,雖現破戒,不名爲緩」(是文流动法华经戒文也。此其四)。

法華經第四云:「妙法華經······皆是眞實」(此文者多宝证明也。此其五)。

法華經第八,普賢菩薩誓云:「於如來滅後,閻浮提內,廣令流布,使不斷絕」(此其六)。

法華經第七云:「我滅度後,後五百歲中,廣宣流布,於閻浮提,無令斷絕」(釋迦如来誓也。此其七)。

法華經第四,說多寶并十方諸佛來集意趣云:「令法久住,故來至此」(此其八)。

法華經第七,說行法華經者住處云:「於如來滅後,應當一心,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如說修行。所在國土······若經卷所住之處,若於園中,若於林中,若於樹下,若於僧坊,若白衣舍,若在殿堂,若山谷曠野,是中皆應,起塔供養。 所以者何? 當知是處,即是道場,諸佛於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其九)。

法華經流通分之涅槃經第九云:「我涅槃後,正法未滅,餘八十年······爾時是經,於閻浮提,當廣流布。是時當有,諸惡比丘,抄掠是經,分作多分,能滅正法,色香美味。是諸惡人,雖復讀誦,如是經典,滅除如來,深密要義,安置世間,莊嚴文飾,無義之語。抄前著後,抄後著前,前後著中,中著前後。當知如是,諸惡比丘,是魔伴侶·····譬如牧牛女,多加水乳。諸惡比丘,亦復如是。雜以世語,錯定是經。令多衆生,不得正說,正寫正取,尊重讚歎,供養恭敬。是惡比丘,爲利養故,不能廣宣,流布是經。所可分流,少不足言。如彼牧牛,貧窮女人,展轉賣乳,乃至成糜,而無乳味。是大乘經典,大涅槃經,亦復如是。展轉薄淡,無有氣味。雖無氣味,猶勝餘經,是一千倍,如彼乳味,於諸苦味,爲千倍勝。何以故?是大乘經典,大涅槃經,於聲聞經,最爲上首」(此其十)。

問曰:捨不了義經就了義經者,大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經,如是諸大乘經皆了義經也。 可爲依用乎?

答曰:了義,不了義,隨所對不同也。

對二乘,菩薩等所說之不了義,一代之佛說皆了義也。 就佛說小乘經是不了義,大乘經是了義也。

又就大乘,四十餘年諸經是不了義經,法華,涅槃,大日經等,了義經也。 而圓覺,大佛頂等之諸經,對小乘及歷劫修行之不了義經,是了義經也。 非如法華經之了義經也。

問曰:華嚴,法相,三論等,自天台,眞言以外之諸宗高祖,各依其依憑諸經,思己極其諸經深義,是果爾乎,如何?

答曰:如華嚴宗者,依華嚴經,判諸經爲華嚴經之方便也。 如法相宗,雖卑阿含,般若等,以華嚴,法華,涅槃同深密經,同立中道教,又以法華,涅槃是說一類一乘,故是不了義經。 而深密經論五性各別,故立爲了義經。 如三論宗,立二藏,攝一代。 於大乘不論深淺,而以般若經爲依憑。 此等諸宗之高祖,殆多爲四依之菩薩歟。 心中必有所定,姑不論其是非。

雖然,爲袪自身之疑,人師之異解且置之,披見諸宗依憑之經,華嚴經舊譯五十,六十,新譯八十,四十,其中無如法華,涅槃,集一代聖教爲方便之文。 雖說四乘,於其中佛乘,不說十界互具,久遠實成。 但至人師,立五教,其前四教,攝諸經而爲華嚴經之方便。

如法相宗,立三時教時,雖以法華等,同於深密經,但開見深密經五卷,全不見以法華等入於中道之內。

如三論宗,立二藏時,雖於菩薩藏,收華嚴,法華等,以爲同於般若經,然開見新舊大般若經,全無以大般若同於法華涅槃之文。 華嚴爲頓教,法華是漸教等言,是人師之臆說,非佛說也。

如法華經之於序分無量義經,確舉四十餘年之年限,呼出華嚴,方等,般若等大部諸經之題名,指爲未顯眞實。 至正宗之法華經,定一代勝劣時,佛說我所說經典,無量千萬億,已說,今說,當說諸經中,要以此法華經最爲難信難解。 其時,多寶佛從地涌出,證明妙法蓮華經皆是眞實。 分身諸佛,自十方來集一處,舌抵梵天。

今以此義,推而可知,渡來唐土,日本之五千七千餘卷諸經,以外之天竺,龍宮,四王天,過去七佛等之諸經,及阿難未結集之經,十方世界同塵數諸經之勝劣,淺深,難易,悉在掌中。 此無量千萬億中,豈得遺漏釋迦如來所說諸經耶? 有不列於已說,今說,當說年限內之諸經耶?

所願者,末代諸人且擱諸宗高祖無義弱文,而致信釋迦多寶十方諸佛有義強文。 何況諸宗末學,偏執爲先,以末代之愚者,人師爲本。 於此等抛經論者,可得爲依憑耶? 故於法華流通,雙林最後之涅槃經,佛遺言迦葉童子菩薩云:「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

予見世間,多稱自宗人師是「三昧發得,智慧第一」,而以無德凡夫,不依實經使信其法門 ; 以不了義之觀經等,稱其時機相應之教 ; 擱置了義之法華涅槃,譏其理深解微。 豈非違背如來遺言,是「依人不依法,依語不依義,依識不依智,依不了義經不依了義經」者歟? 所望有心之人,須加思慮焉!

如來入滅,已閱二千二百餘星霜。 文殊,迦葉,阿難結經以後,四依菩薩相繼出世,造論說法。 後來之論師漸有錯誤發生。 又於譯事,有未兼通梵漢者,有宿習權教之人,以權經之義,曲解實經者。 唐土人師,有宿習過去權教者,權之經論,合其心意,不用實經之義。 或遇與其自義有違之文,則曲理會通,強使合其私義。 縱令其後知得實經有合道理,或因名利,或因遷就檀那,不捨權宗歸於實宗。 世間道俗,亦以無智之故,不辨理非。 但,依於人而不依法。 設雖爲惡法,隨順多人之邪義,而不依一人之實說。

然而,衆生機根,多隨六道流轉,雖有求出離者,亦多依權經。 堪歎者,惡業之身,就善就惡,誠欲出離生死,難矣。

雖然,今世一切凡夫,縱使此生辛苦,亦須依上舉涅槃經第九之文,致信於法華,涅槃。 其故,世間淺事,猶多展轉,虛多實少,況於佛法之深義乎! 如來滅後二千餘年之間,佛法混雜邪義而來,正義萬無其一,一代聖教,多見有誤。 例如:心地觀經之法爾無漏種子,正法華經之置囑累品於經末,婆沙論之一十六字增文,攝大乘論譯本有第八識與第九識之違異,法華論與妙法華經之相違,涅槃論之「法華煩惱所污」之文,法相宗之定性無性不成佛,攝論宗之「法華經是一稱南無之別時意趣」,此等皆譯者人師之誤。 此外,四十餘年之諸經,多有所誤。 法華涅槃有誤歐,無誤歟,姑暫不論,須捨四十餘年諸經,而順從法華經,涅槃經,其證已舉述如上。 況,致信於有誤之諸經,得出離生死耶?

🟩大文第二就正像末,明佛法之興廢。

就之有二:

  • 一、是就爾前四十餘年內諸經與淨土三部經,明其於末法久住,不久住 ;
  • 二、是明法華涅槃與淨土三部經並諸經之久住,不久住。

🟩第一,就爾前四十餘年內諸經與淨土三部經,明其於末法久住,不久住者。

問曰:如來教法,不論大小,淺深,勝劣,但依時機行之,必有利益。 然見賢劫,大術,大集等諸經,佛滅後二千餘年已後,佛法皆滅,但有教而無行證。 隨之,見傳教大師,末法燈明記有云:「我延曆二十年辛巳,是佛滅後一千七百五十年」(一说)。 延曆二十年已後,又歷四百五十餘歲,既入末法,縱有教法,行證皆無。 修行佛法者,難有萬一之得道。

而見雙觀經云:「當來之世,經道滅盡,我以慈悲哀愍,特留此經,止住百歲。其有衆生,值斯經者,隨意所願,皆可得度」可知釋迦如來,爲一代聖教皆滅盡後,特留雙觀經之念佛,可利益衆生。

依此意趣,概見淨土家諸師之釋,多援其意。 道綽禪師云:「當今末法,是五濁惡世,唯有淨上一門,可通入路」。 善導和尚宣稱:「萬年三寶滅,此經住百年」。 慈恩大師定謂:「末法萬年,餘經悉滅。彌陀一教,利物偏增」。 日本國叡山先德慧心僧都,集一代聖教要文,作末代之指南,書名往生要集,其序云:「夫往生極樂之教行,濁世末代之目足也。道俗貴賤,誰不歸之者。但顯密教法,其文非一。事理業因,其行惟多。利智精進之人,未爲難。如予頑魯之者,豈敢矣」。 乃至,次下云:「其中,念佛之教,是多利末代經道滅盡後,濁惡衆生之計也」。 總之,諸宗學者,可存此旨。 殊以天台一宗學者,誰有可背此義者乎! 如何?

答曰:爾前四十餘年諸經,各隨時機,而有興廢,故多分於淨土三部經已前滅盡者蠍。 諸經多說三乘之現身得道,故於末代現身得道者少矣。

十方之往生淨土,多是蒙有末代之機者。 就此,西方極樂世界鄰近娑婆,故是最下之淨土,日出於東,沒於西,故諸經多勸之。 隨之,非祗淨土祖師獨倡此義,天台,妙樂等,於依爾前經之時,亦會暫持此義。 且非祇人師,至於龍樹,天親,亦有此意,是其一義耳。 又如仁王經等,較淨土三部經爲更久,末法萬年之後,可住八千年云。 故見於爾前諸經,非可一定。

🟩第二爲明法華涅槃與淨土三部經之久住,不久住。

問曰:法華涅槃與淨土三部經,何者先滅耶?

答曰:法華涅槃已前,淨土三部經先滅。

問曰:何以知之?

答曰:無量義經舉四十餘年大部之諸經,而云「未顯眞實」,故知雙觀經等之「特留此經」之言,是方便,是虛言耳。 華嚴,方等,般若,觀經等之速疾歷劫之往生成佛,以無量義經之實義案之,是「過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終不得成,無上菩提······行於險徑,多留難故」之經也。 其往生成佛,俱是別時意趣。

大集,雙觀經等之住滅先後,皆隨宜之一說。 未來至法華經已前,同彼外道之說。 譬如江河之不趣大海,臣民之不隨大王,雖苦身修行,若不至法華涅槃,仍是無一分利益,有因無果之外道也。 在世滅後,俱爲有教無人,有行無證。 諸木雖枯,松柏不萎。 衆草雖零散,唐竹不變色。 法華經亦復如是。 釋尊三說,多寶證明,諸佛舌相,祇在令法久住故耳。

問曰:諸經滅盡之後,特留法華經之證文如何?

答曰:法華經法師品,釋尊自令流通此經云:「我所說經典,無量千萬億。已說,今說,當說,而於其中,此法華經,最爲難信難解」。 文意是於一代五十年,已今當之三說,此最爲第一之經也。 說八萬聖教中,欲特爲未來而留之者也。 故次品,多寶如來從地涌出,分身諸佛自十方來集一處 ; 釋迦如來令諸佛作使,爲充滿八方四百萬億那由佗世界之菩薩,二乘,人天,八部等,告以多寶如來,並十方諸佛涌出來集之意趣,祇在爲令法久住,責使各各誓言於三說諸經滅盡之後,確實於未來五濁難信之世界,弘揚此經。 其時,二萬菩薩,八十萬億那由佗菩薩,各立誓狀云:「我不愛身命,但惜無上道」。 千世界微塵菩薩,文殊等皆誓云:「我等於佛滅後······當廣說此經」

其後,佛舉十喩。 其第一喩,以川流江河,譬四十餘年諸經,以法華經譬大海。 末代濁惡,無慚無愧,大旱魃之時,四味之川流江河雖竭,法華經之大海,不稍減少。 其次,正說定云:「我滅度後,後五百歲中,廣宣流布,於閻浮提,無令斷絕」。

熟思此文之由來,我滅度後,其次之「後」字,乃是謂四十餘年諸經滅盡後之「後」也。 故,法華經流通分之涅槃經云:「應以,無上佛法,付諸菩薩,以諸菩薩,善能問答。如是法寶,則得久住,無量千世,增益熾盛,利安衆生」。 如此等之文,法華涅槃是無量百歲,不可斷絕之經也。 不知此義之世間學者,以大集權門五五百歲之文,思此經同在淨土三部經前滅盡。 此種立義是忘失一經之先後起盡者也

問曰:上所舉曇鸞,道綽,善導,慧心等諸師,皆於法華眞言等諸經,作末代不相應之釋。 依此,源空及其所化弟子,以法華,眞言等立爲雜行,疏之爲難行道,罵行者爲群賊,惡衆,惡見之人,或擬之於祖父之履(圣光法师语),或云劣紘歌等(南无法师语)。 尋其意趣,祇是思其爲時機不相應故。 此等人師之釋,宜如何會之耶?

答曰:於釋迦如來一代五十年說教,一佛之金言,分權實二教,令捨權經入於實經,佛語顯然也。 於此,畏「若但讚佛乘,衆生沒在苦」之道理,故,姑於四十二年間,先說權經,雖然,又爲免於「若以小乘化,乃至於一人,我則墮慳貪」之失,心存「入大乘爲本」之義,遂依本意而說法華經。

然至涅槃經,遺言我滅度後,必出四依,令弘通權實二教。故,龍樹菩薩於如來滅後八百年出世,造十住毘婆沙等之權論,宣華嚴,方等,般若等意,造大論,分般若,法華之差別。天親菩薩於如來滅後九百年出世,造俱舍論,宣小乘意 ; 造唯識論,宣方等部意 ; 最後,造佛性論,宣法華,涅槃意,分了教,不了教,不敢違佛遺言。至末代論師並譯者時,一向執著權經,故會實經人權經,權實雜亂之失出現。而至人師時,各以依憑之經爲本,故以餘經爲權經。從是,彌背佛意。

而於淨土三師,曇鸞,道綽二師依十住毘婆沙論,立難易,聖淨二道。若違本論,以法華真言等入於難易之內,則不足信用矣。隨見淨土論註,及安樂集,大體不違本論之意。而善導和尚亦依淨土三部經,立彌陀稱名等之一行一願之往生時,梁,陳,隋,唐之四代攝論師,總以一代聖教,定爲別時意趣。此與善導和尚之觀念相違,故破攝論師時,譬彼人爲群賊,以其賊害順次生之功德故。稱其所行爲難行,必以萬行,始遂往生之素懷故,責其人爲千中無一以嫌之。故,善導和尚於雜行之捨中,未及法華眞言。

日本國之源信僧都,亦叡山第十八代座主,慈慧大師之弟子,多所著書,皆弘法華。其所造往生要集之意,述爾前四十餘年諸經,有往生與成佛之二義。對成佛之難行,存往生易行之義,於往生業中,以菩提心觀念之念佛爲最上。故於往生要集之大文第十問答料簡中之第七諸行勝劣門,以念佛爲最勝。於其下文更述,以此尔前最勝之念佛,與法華經一念信解之功德相對,判其勝劣時,一念信解之功德,勝過念佛三昧百千萬倍。當知往生要集之意,以爾前最上之念佛,與法華最下之功德相對,使人入於法華經,是其造書之旨。故,往生要集之後,復造一乘要決,述其自身之內證時,是以法華經爲本意也。

而源空並其所化之衆不知此義,故以法華眞言,入於三師及源信所破之難聖雜,並往生要集序之顯密中,使三師及源信同爲法華償言之謗法人。其上,更教化日本國一切道俗,使習於法華員言是時機不相應之旨,斷止在家出家諸人與法華眞言之結緣,此豈非佛記「惡世中比丘,邪智心曲」之人歟?是「則斷一切世間佛種」之失,可得免耶?

其上,又將山門,寺門,東寺,天台,及日本國中習法華眞言之諸人,譬之爲群賊,惡衆,惡見之人等,如此源空之重罪,將經何劫,始能盡其苦果耶!法華經法師品說罵持經者之罪云:「若有惡人,以不善心,於一劫中,現於佛前,常毀罵佛,其罪尚輕。若人以一惡言,毀皆在家出家,讀誦法華經者,其罪甚重」(已上经文)。罵一人之持者,其罪尙是如此,何況造書,使日本國諸人爲罵之罪耶?何況是定此經爲千中無一,使修行法華經之人生疑之罪耶?何況是捨此經,使人移往觀經等權經,作謗法之罪耶?所願一切源空所化四衆,頓捨選擇集之邪法,立歸法華經,庶今度得脫阿鼻之炎也。

問曰:源空誹謗法華經,其眞實之證文如何?

答曰:法華經第二云:「若人不信,毀謗此經,則斷一切,世間佛種」(经文)。不信之相貌,是使人捨法華經也。故,天親菩薩佛性論第一,釋此文云:「若憎背大乘者,此是一闡提因。爲令衆生,捨此法故」(论文)。謗法之相貌,令捨此法故也。選擇集非令人捨法華經之書乎?閣抛二字,非佛性論之憎背二字耶?又誹謗法華經之相貌,是以法華經爲小善成佛,同於四十餘年諸經,定爲別時意趣等也。

故,天台釋云:「若不信小善成佛,即斷世間佛種也」。妙樂重宣此義云:「此經遍開六道佛種。若謗此經,義當斷也」。如依釋迦多寶十方諸佛,天親,天台,妙樂之意,源空乃謗法者。所詮選擇集,是欲人捨法華眞言,其意分明,無疑是謗法者也。

🟦大文第三出選擇集謗法之緣起。

問曰:以何證據,稱源空爲謗法者耶?」

答曰:見選擇集現文,以一代聖教分二:

  • 🥎一、聖道,難行,雜行 ;
  • 🏀二、淨土,易行,正行。

🥎其中聖,難,雜,是云華嚴,阿含,方等,般若,法華,涅槃,大日經等也(取意)。

🏀淨,易,正者,淨土三部經之稱名念佛等也(取意)。

🥎判聖,難,雜之失,「末代凡夫行之者,百時希得一二,千時希得三五,或干中無一」; 或定是群賊、惡衆、邪見、惡見、邪雜人等也。

🏀判淨,易,正之得,「末代凡夫行之者,十即十生,百即百生」等也。

謗法之邪義是此。👆

問曰:一代聖教分作聖道,淨土,難行,易行,正行,雜行,其中難,聖,雜,稱爲時機不相應者,非源空一人之新義,乃曇鸞,道綽,善導三師之義。此亦非此等人師之私義,其源出自龍樹菩薩之十住毘婆沙論,若稱源空爲謗法者,不應稱龍樹菩薩及三師爲謗法者耶?

答曰:龍樹菩薩並三師之意,是謂法華已四十餘年諸經,存有難易等義。而自源空已來,借用龍樹並三師難行等之語,以法華眞言等,入於難雜等之内。所化弟子,不知師之失,以此邪義思爲正義,使流布此國。 故,國中萬民,悉想作法華眞言是時機不相應。 其上,貪圖世間之天台眞言學者,隨順世情,吐法華眞言是時機不相應之惡言,助長選擇集之邪義,依一時欲心,破壞釋迦多寶並十方諸佛所約定「令法久住,廣宣流布於閻浮提」之誠言,使一切衆生得,斷三世十方諸佛之舌罪。 此豈非「惡世中比丘,邪智心諂曲,未得謂爲得······惡鬼入其身······不知佛方便,隨宜所說法」之言歟!

問曰:龍樹菩薩並三師,未以法華眞言等,入於難,聖,雜之中,而謂是源空以私義入之者,何以知之?

答曰:不須往遠處尋證,即選擇集可以見之。

問曰:其證文如何?

答曰:選擇集第一篇云:「道綽禪師,立聖道淨土二門,而捨聖道,正歸淨土之文」。 次下引安樂集,源空料簡之段云:「初聖道門者,就之有二:一者大乘,二者小乘。就大乘中,雖有顯密,權實等之不同,今此集意,唯存顯大,及以權大,故當歷劫迂迴之行。準之思之,應存密大,及以實大」。 此選擇集之文也。 此文之意,謂道綽禪師安樂集之意,於法華已前之大小乘經雖分聖道,淨土二門,其私意以爲法華眞言等之實大,密大,與四十餘年之權大乘相同,應稱聖道門,「準之思之」之四字是也。 依此意,故引曇鸞之難易二道時,其私意亦是以法華眞言入於難行道中 ; 善導和尚分正雜二行時,其私意亦是以法華眞言入於雜行之内。 總之,選擇集十六段,作無量謗法,其根源,祇是起自此四字之誤。 噫,不其可畏歟!

爰有源空之門弟,救其師之邪義云:諸宗常習,設雖無經論之證文,聚義類同置一處。 而選擇集,意集法華真言等,入雜行之內。 對正行則捨之,決非有嫌於經之法體也。 但不知道趣之末代衆生定爲常沒凡夫,爲此機撰易行法,故以稱名念佛,當其機而立以易行法,勝於諸教。 非證權實,淺深之勝劣。 言雜行者,非嫌之而云雜。 雜者,不純之意而已。 且,諸經論及諸師亦非無此意,故叡山先德往生要集之意,亦是此義。

所以,往生要集序云:「顯密教法,其文非一。事理業因,其行惟多。利智精進之人,未爲難。如予頑魯之者,豈敢矣。是故,依念佛一門」。 此序之意,謂慧心先德,非欲破法華眞言等。 祇以我等頑魯者,於法華眞言,難聞難行故,是我身爲鈍根故,非敢嫌於法體。 其上,自序已外,至於正宗有十門,大文第八門述云:「今勸念佛,非是遮餘種種妙行,只是不簡男女貴賤,行住坐臥,不論時處諸缘,修之不難······臨終願求往生,得其便宜,不如念佛」。 見此等之文,源空選擇集,與源信之往生要集,雖有一卷,三卷之不同,但於一代聖教中,選其易行,欲救濟末代愚人之意趣,則無有其殊。 若源空上人,立法華眞言爲難行,而墮惡道,則慧心先德,亦不能免其失也。 何如?

答曰:汝爲救師謗法之失,藉事於源信之往生要集,是於謗法之上,彌招重罪者也。 其故,總釋迦如來五十年之說教,其先四十二年之意,無量義經定云:「行於險徑,多留難故」。 而於無量義經後,定云:「行大直道,無留難故」。 佛自分難易,勝劣二道。 自佛以外,等覺已下,至末代凡師,以自義分難易二道,背此義者,同於外道魔王之說。 因之,四依大士之龍樹菩薩之十住毘婆沙論,雖於法華已前,分難易二道,於四十餘年已後之經,不存難行之義。

其上,若以易於修行而定爲易行,則法華經之五十展轉之行,較之稱名念佛,其易行爲百千萬億倍。若以功勝定爲易行,則分別功德品,以爾前四十餘年八十萬億劫間之檀,戒,忍,進,念佛三昧等,前五波羅蜜之功德,與法華經一念信解之功德相比,則一念信解之功德勝於念佛三昧等,前五波羅蜜者,百千萬億倍也。所云難易,勝劣,所云行淺功深,若以觀經等之念佛三昧與法華經相比,是難行中之極難行,劣中之極劣也。

其上,扶助惡人,愚人,亦依於教之淺深。阿含十二年之戒門,於現身之四重五逆者,不許其得道。華嚴,方等,般若,雙觀經等之諸經,其教深於阿含經故,勸門時雖攝重罪者,戒門之日,猶不許七逆者現身受戒。且,於決定性之二乘,無性闡提,誡勸同不許之。法華涅槃等,不僅攝五逆,七逆之謗法者,亦攝定性無性。尤於末法,多有常沒之闡提,觀經等四十餘年之諸經,豈能為其助耶?無性之常沒,決定性之二乘,但限於法華涅槃等。依於四十餘年經之人師是合於彼經之機,然亦是未知教相之故。

但往生要集,一往見序分時,以法華眞言等入於顯密之内,書稱殆不合末代之機,然入本文,詳細見一部三卷之始末,其第十問答料簡下,論定諸行勝劣時,引觀佛三昧,般舟三昧,十住毘婆沙論,寶積,大集等尔前經論,對一切萬行,以念佛三昧立爲王三昧。最後有一問答,以尔前之禅定,念佛三昧,對法華經之一念信解,定爲百千萬億倍之劣。又,答問云:「念佛三昧之云勝於萬行,是爾前之當分耳」。當知,慧心之意,造往生要集,是欲調末代之愚機,使入法華經者也。例佛以四十餘年之經,欲調权機,以入法華經者然。

故,最後造一乘要決,其序云:「諸乘權實,古來所諍。俱據經論,互執是非。余於寬弘丙午歲冬十月病中歎云:「雖遇佛法,不了佛意,若終空手,後悔何及」。 爰就經論文義,賢哲章疏,或使人尋究,或自爲思辨,全捨自宗他宗之偏黨,專探權智實智之深奧,終得知一乘是真實之理,五乘爲方便之說。 既開今生之蒙,何有夕死之恨耶」。 此序之意,專顯慧心之本意,捨得自宗他宗之偏黨時,末捨淨土之法門耶? 悟得一乘是眞實之理時,非專依於法華耶? 源信僧都於永觀二年甲申冬十一月,造往生要集 ; 寬弘二年丙午冬十月頃,作一乘要決。 其中間二十餘年,先權後實宛如佛,亦似龍樹,天親,天台等。

汝欲藉往生要集,救師謗法之失,然其義類不似。 若以義類同,聚作一處,則是何等之義類同耶? 如華嚴經,隔二乘界,故無十界互具。 方等,般若諸經,亦不許十界互具 ; 觀經等之往生極樂,亦祇方便之往生也。 成佛往生,俱非如法華經之往生,皆別時意趣之往生成佛也。

其上,若稱源信僧都之意,行四威儀易,故以念佛爲易行 ; 行四威儀難,故以法華爲難行,彼爲破天台,妙樂之釋者矣! 其故,妙樂大師認定,末代鈍者,無智者等修行法華經,而得見普賢菩薩及多寶十方諸佛,是易行。 其言云:「散心誦法華,不入禪三昧,坐立行一心,念法華文字」。 此釋意趣,爲攝末代愚者。 散心者,定心之對語。 誦法華者,誦八卷,一卷,一字,一句,一偈,題目,及一心一念隨喜者五十展轉等也。 坐立行者,是不嫌於四威儀也。 一心者,非定之一心,非理之一心,乃散心中之一心也。 念法華文字者,此經不同諸經文字,雖誦一字,含八萬寶藏之文字,納一切諸佛之功德。 天台大師玄義八云:「手不執卷,常讀是經。口無言聲,偏誦衆典。佛不說法恆聞梵音。心不思惟,普照法界」。 此文之意,雖手不執法華經一部八卷,信是經之人,是晝夜十二時之持經者也。 口雖不出讀經之聲,信法華經之人,是日日時時念念讀一切經者也。

佛入滅既經二千餘年,雖然,信法華經者身邊,留佛之音聲,時時刻刻念念,令之聞得其不滅之由。 心雖不觀一念三千,仍是普照十方法界者也。 此等之德,修行法華經者,皆備之矣。

是故,信法華經者,設臨終時,雖心不念佛,口不誦經,不入道場,而無心照法界,無音誦一切經,不取卷軸,自有法華經八卷在握之德。 較之權教念佛者之期臨終正念,欲唱十念念佛者,豈非勝過百千萬倍之易行乎? 故,天台大師文句十云:「都勝諸教,故言隨喜功德品」。 法華經較之諸經,更取淺機之衆生,而諸宗人師不辨此義,以爲法華經是爲深機者之經,妙樂大師破此而云:「恐人謬解者,不測初心功德之大,而推功上位,蔑此初心,故今示彼行淺功深,以顯經力」。 以顯經力之釋意,是謂法華經勝於觀經等之權經,故行淺而功深,以攝淺機故。

若云慧心之先德,定法華經較念佛爲難行,而猶不攝愚魯者,則何能免於逆路伽耶陀之罪哉! 「恐人謬解」者之列也。

總結天台,妙樂三大部本末之意,法華經是盡攝一切遺漏於諸經之愚者,惡人,女人,常沒闡提等者。 他師不解佛意,或以爲法華經與諸經同,或以爲初地,初住以上乃爲法華經之機,或以爲於凡夫之即時成佛亦爲別時義趣。 天台大師破此等邪義,以人天四惡定爲法華經之機。 以種類相對,收過去之善惡,謂生於人天之人,豈無過去之五戒十善? 若慧心背於此義,何得稱是知天台宗之人耶? 而源空深迷於此義,故起僻見於往生要集,是自失且誤他者也。

源空偶有宿善入實教,然誤化一切衆生,使逆還權教,而破實教,豈非惡師耶? 如彼之久遠下種,大通結緣者,經五百,三千之塵劫者,是因捨法華之大教,遷於爾前之權小故,其後更捨權教,而輪迴六道。 輕毀不輕菩薩之衆,於千劫間,墮阿鼻地獄,信權師,誹謗弘實經者之故。

而源空非僅自身捨實經,入權經,更勸人捨實經,入權經,更不許權人入實經,更罵實經行者,其罪,將永劫難浮歟!

問曰:十住毘婆沙論是一代通論,難易二道之内,何爲不納法華,眞言,涅槃耶?

答曰:於一代諸大乘經,如華嚴經,有初頓後分。 初頓之華嚴,不論二乘之成不成。 方等部諸經,一向排斥二乘,無性闡提之成佛。 般若部諸經亦同之。 總之,四十餘年諸大乘經之意,不同於法華,涅槃,大日經等,是不許二乘,無性之成佛者也。

以此等案之,爾前與法華之相違,殆如水火。 滅後論師之龍樹,天親,俱爲千部論師。 所造有通別二論,通論亦有二,四十餘年之通論與一代五十年之通論也。 其差別正在於以決定性之二乘與無性闡提之成不成佛,以定論之權實耳。 而大論爲龍樹菩薩造,羅什三藏譯。 依般若經不許二乘作佛,依法華經許二乘作佛。 十住毘婆沙論亦出自龍樹菩薩造,羅什三藏譯。 此論亦不許二乘作佛,以此知之,是申論法華已前諸大乘經之意者也。

問曰:十住毘婆沙論何處出有不許二乘作佛之文耶?

答曰:十住毘婆沙論之第五云:「若墮聲聞地,及辟支佛地,是名菩薩死,則失一切利。若墮於地獄,不生如是畏。 若墮二乘地,則爲大怖畏。 墮於地獄中,畢竟得至佛。 若墮二乘地,畢竟遮佛道」。 此文不許二乘作佛,宛如淨名等之「於佛法中以如敗種」之文。

問曰:大論是依般若經,不許二乘作佛。 依法華經,許二乘作佛,其文如何?

答曰:大論一百云:「問曰:更有何法甚深,勝般若者,而以般若囑累阿難,而餘經囑累菩薩?答曰:般若波羅蜜非秘密法,而法華等諸經,說阿羅漢受決作佛,大菩薩能受持用。譬如大藥師,能以毒爲藥」。 又,卷九十三云:「阿羅漢成佛,非論議者所知,唯佛能了」(取意)。 以此等文思之,論師權實,宛如佛權實。

而依權經人師,猥以法華等同於觀經等之權說,假法華涅槃等之義,作淨土三部經之德,許決定性之二乘,無性闡提,常沒苦海之衆生往生,難脫權實雜亂之失。 例如外典儒者,賊内典以飾外典,殆難免謗法之失歟! 佛自分權實,究其要旨,正在於決定性之二乘,無性有情之成或不成佛是也。

而不辨此義之譯者,譯爾前諸經時,許二乘作佛,無性成佛。 知此義之譯者,譯爾前經時,則不許二乘作佛,無性成佛。 依此,不識佛意之人師,既見爾前經亦有許二乘及無性成佛,逐思法華是與爾前相同者 ; 又見爾前經有嫌決定,無性之文,而以此義爲了義經,反以法華,涅槃爲不了義經。 俱是不識佛意,迷於權實二經者。 若言此等之誤,非限於源空一人,天竺論師並譯者,至唐土人師,多有此誤。 所謂地論師,攝論師之以釋尊一代聖教之即時成佛,稱之爲別時意趣 ; 以及善導,懷感之以法華經之「一稱南無佛」,稱爲別時意趣者,均是不辨此權實之故,而生之誤也。 造論菩薩。 譯經三藏,發得三昧之人師猶是如此,況於末代凡師耶!

問曰:汝,末學之身,何爲而破論師並譯者人師耶?

答曰:希勿強爲此難,攝論師及善等之釋,不辨權實二教,亂以法華經歸於別時意趣故,與天台,妙樂之釋成水火。 人師之相違,此姑置之,就經論案其是非時,權實二教是出自佛說,天親,龍樹重爲定之。 順於此義之人師,崇之 ; 不順此義之人師,棄之。 此非以自義定其是非,但指出其相違耳!

🟪大文第四出對治謗法者之證文,

此有二:

  • ⛑️一、明以佛法付囑國王大臣並四衆,
  • 🧢二、舉謗法人居處王地應予對治之證文者。

⛑️第一之明以佛法付囑國王大臣並四衆者,仁王經云:「佛告波斯匿王……是故付囑諸國王,不付囑比丘,比丘尼,清信男,清信女。何以故?無王威力故。……此經三寶,付囑諸國王,四部弟子」。

大集經二十八云:「若有國王,見我法滅,捨不擁護,於無量世,修施戒慧,悉皆滅失。其國內出,三種不祥事·····命終,生大地獄」(取意)。 如仁王經文者,以佛法先付囑國王,次及四衆。 居王位之君,治國之臣,以佛法爲先,可治國也。 如大集經文者,王臣等爲佛道無量劫之間,雖施頭目等施,持八萬戒行,學無量佛法,國所流布法,若不直邪正,國中起大風,旱魃,大雨之三災,萬民令逃脫,王臣定墮三惡。

又,雙林最後之涅槃經第三云:「今以正法,付囑諸王,大臣,宰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不護法者,名禿居士」。 又云:「善男子!護持正法者,不受五戒,不修威儀,應持刀劍,弓箭,鉾槊」。 又云:「不受五戒,爲護正法,乃名大乘。護正法者,應當執持,刀劍器杖」。 四十餘年內,如梵網等戒者,定國王,大臣諸人等,不得蓄一切刀杖,弓箭,矛斧,戰鬥之具。 若蓄此者,定現身失國王位,比丘,比丘尼之位,後生必墮三惡道中。

而今世,不擇道俗,帶弓箭,刀杖。 如依梵網經之文,是必墮三惡道無疑者也。 若無涅槃經之文,如何救之耶? 又如涅槃經先後之文,帶弓箭,刀杖,治惡法比丘,守護正法比丘者,定滅先世之四重五逆,必得證無上道。

又,金光明經第六云:「若有人王,於其國土,雖有此經,未嘗流布,生捨離心,不樂聽聞,亦不供養,尊重讚歎。見四部衆,持經之人,亦復不能尊重,乃至供養。遂令我等,及餘眷屬,無量諸天,不得聞此,甚深妙法。背甘露味,失正法流,無有威光,及以勢力。增長惡趣,損減人天,墜生死河,乖涅槃路。世尊!我等四王,並諸眷屬,及藥叉等,見如斯事,捨其國土,無擁護心。非但我等,捨棄是王,亦有無量,守護國土,諸大善神,皆悉捨去。既捨離已,其國當有,種種災禍,喪失國位。一切人衆,皆無善心,唯有繫縛,殺害,瞋诤,互相讒諂,枉及無辜。疫病流行,彗星數出,兩日並現,薄蝕無恆,黑白二虹,表不祥相。星流地動,井內發聲,暴雨惡風,不依時節,常遭飢饉,苗實不成。多有他方,怨賊侵掠,國内人民,受諸苦惱,土地無有,所樂之處」。 見此經文,雖祈世間安穩,而國起三災,可知惡法流布之故。

而當世雖盡心祈求國土安穩,前正嘉元年大地大動,同二年大雨大風,苗實損失,想見此國必是有喪國之惡法者歟! 選擇集某段云:「第一讀誦雜行者,除上舉觀經等往生淨土經已外,於大小乘,顯密諸經受持讀誦,悉名讀誦雜行」。 其下復云:「次判二行之得失,法華眞言等之雜行爲失,淨土三部經爲得」。 其次引用善導和尚往生禮讚之十即十生,百即百生,千中無一之文,而云:「私云:見此文,彌須捨雜修專,豈捨百即百生專修正行,堅執千中無一雜修雜行乎?行者善思量之」。 見此等之文,世間道俗,何能信諸經耶? 其後,又於法華經等之雜行,與念佛之正行,定其勝劣難易云:「一者勝劣義,二者難易義。初勝劣義者,念佛是勝,餘行是劣。次難易義者,念佛易修,諸行難修」。 又其後,定法華眞言等之失云:「故知,諸行非機失時,念佛往生當機得時」。 又其後,開法華,眞言等雜行之門云:「隨他之前,雖暫開定散門,隨自之後,還閉定散門。一開以後,永不閉者,唯是念佛一門」。 最後之述懷云:「夫速欲離生死,二種勝法中,且閣聖道門,選入淨土門。欲入淨土門,正雜二行中,且抛諸雜行,應選歸正行」。

其門人弟子等,以此書遍傳日本六十餘州,且語於世間無智者云:「上人爲智慧第一身,造此書,定眞實義,閉法華眞言門,後無開文,抛後無還取文」等。 聞得此說,世間道俗一同垂頭傾心,而於問義者,則以假名文字宣述選擇之意,或編寫法然上人故事,而於其中,非難法華眞言,譬之爲過時日曆,祖父之履,或稱讀法華經,劣於管絃。 如是惡書,國中充滿,故法華眞言等雖有之,而人不樂聽聞。 偶有修行法華等者,人無尊重之心。 一向念佛者,與法華經結緣,云成往生之障,故生捨離之意。

此故,諸天不得聞妙法,不嘗法味,無有威光勢力;四天王及其眷屬,皆捨此國,守護日本國之善神全爲捨離,故正嘉元年大地大震,同二年春大雨,苗死,夏大旱魃,草木枯萎,秋大風,果實零落,忽起飢渴,萬民逃亡,如金光明經之文。 豈非選擇集之失耶? 佛語不虛,故有惡法流布,已見國起三災,如不爲對治惡義,豈可脫於佛所說之三惡耶?

而自近年,余拜見「我不愛身命,但惜無上道」之文,輒生雪山常啼之心,願以此命奉於「大乘流布」,故厲聲而言:「信選擇集而願後世之人,當墮無間地獄」。 爾時,法然上人之門弟,隱其上舉選擇集之惡義,或立諸行往生,或謂選擇集未破法華眞言,或爲在俗者不使知選擇集之邪義,而構妄語云:「日蓮云稱念佛之人墮三惡道」。

問曰:法然上人之門弟,立諸行往生,有誤耶,否耶?

答曰:稱法然上人門弟,立諸行往生是逆路伽耶陀之類。 今世亦立諸行往生之義,內心一向存念佛往生之義,外則訴諸行不謗之由。 抑立此義者,是不見選擇集之妄指法華眞言等之失,所稱「捨閉閣抛」,「群賊,邪見,惡見,邪雜人」及「千中無一」等語者耶?

🧢第二舉謗法人居處王地應予對治之證文者。 涅槃經第三云:「懈怠破戒,毀正法者,國王,大臣,四部之衆,應當苦治。善男子!是諸國王,及四部衆,當有罪不?不也!世尊。善男子!是諸國王,及四部衆,尚無有罪」。

又,涅槃經第十二云:「我念往昔,於閻浮提,作大國王,名曰仙豫。愛念敬重,大乘經典,其心純善,無有粗惡,嫉妒悭吝……善男子!我於爾時,心重大乘,聞婆羅門,誹謗方等,聞已即時,斷其命根。善男子!以是因緣,從是已來,不墮地獄」。

問曰:見梵網經文,誹謗比丘等四衆是波羅夷罪,而顯源空謗法之失,豈非阿鼻之業耶?

答曰:涅槃經文云:「迦葉菩薩言世尊:如來何故,記彼當墮阿鼻地獄?善男子!善星比丘,多有眷屬,皆謂善星,是阿羅漢,是得道果。我欲壞彼,惡邪心故,記彼善星,以放逸故,墮於地獄」。 此文放逸者,謗法之名也。 源空亦如彼善星,以謗法故,墮於無間。 所化衆不知此邪義故,以源空號一切智人,或勢至菩薩,或善導之化身云。 爲壞彼邪惡心,故顯謗法根源。 梵網經之說,其對象是除謗法者以外之四衆也。

佛誡云:「見謗法人,不顯其失,非佛弟子」。 故,涅槃經云:「我涅槃後,隨其方面,有持戒比丘,威儀具足,護持正法。見壞法者,即能駐遣,呵責懲治。當知是人,得福無量,不可稱計」。 又云:「若善比丘,見壞法者,置不呵責,駐遣,舉處,當知是人,佛法中怨。若能駐遣,呵責,舉處,是我弟子,眞聲聞也」。 予作爲佛弟子之一分,造此書,顯謗法之罪,使流布世間。 願十方佛陀,加助此書,令止大惡法流布,救一切衆生之謗法。

🟨大文第五,明善知識井眞實法之難值。 於此有三:

  • 🔥一、明難受之人身,難值之佛法。
  • 👹二、明雖受得難受之人身,値難値之佛法,以値惡知識故,墮三惡道。
  • 💀三、正明是爲末代凡夫之善知識。

🔥第一明難受之人身,難値之佛法者。

涅槃經三十三云:「爾時世尊,取地少土,置之爪上,告迦葉言:是土多耶?十方世界,地土多乎?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爪上土者,不比十方,所有土也。善男子!有人捨身,還得人身。捨三惡身,得受人身。諸根完具,生於中國,具足正信,能修習道。修習道已,能修正道。修正道已,能得解脫。得解脫已,能入涅槃,如爪上土。捨人身已,得三惡身。捨三惡身,得三惡身。諸根不具,生於邊地,信邪倒見,修習邪道,不得解脫,常樂涅槃,如十方界,所有地土」。

此文多集法門爲一具。 捨人身還受人身者,如爪上土。 捨人身墮三惡道者,如十方土。 捨三惡身受人身者,如爪上土。 捨三惡身還得三惡身,如十方土。 受人身,如十方土 ; 受人身不缺六根,如爪上土。 受人身不缺六根,生邊地者,如十方土 ; 生中國,如爪上土。 生中國,如十方土 ; 値佛法,如爪上土也。

又云:「不作一闡提,不斷善根,信如是等,涅槃經典,如爪上土」,乃至「作一闡提,斷諸善根,不信是經,如十方界,所有地土」。 如此經文,不信法華涅槃,作一闡提,如十方土。 信法華涅槃者,如爪上土也。 見此經文,感淚彌爲難禁。

今見聞日本國諸人,多分是行權教,設身口雖行實教,心亦存於權教。

故,天台大師摩訶止觀五云:「其癡鈍者,毒氣深入,失本心故,既其不信,則不入手………..大罪來人……設厭世者,翫下劣乘,攀附枝葉,狗狎作務 ; 敬獼猴爲帝釋,宗瓦礫是明珠。此黑闇人,豈可論道」。 源空並所化之衆,深醉三毒之酒,失大通結緣之本心。 於法華涅槃,作不信思,作一阐提,依觀經等下劣乘,翫方便稱名之瓦礫,敬法然法師之獼猴,思智慧第一之帝釋,捨法華涅槃之如意珠,蔑如來之聖教,不辨權實二教之故也。

故,弘決第一云:「聞此圓頓,不崇重者,良由近代習大乘者雜濫故也」。 於大乘不辨權實二教,云雜濫也。 故於末代信法華經者,如爪上土。 不信法華經墮落權教者,如十方微塵。 故,妙樂歎云:「像末情澆,信心寡薄。圓頓教法,溢藏盈函,不暫思惟,便至瞑目。徒生徒死,一何痛哉」! 此釋祇是妙樂大師,作權者之間,遠鑒及於日本國之當世,所爲預置之未來記耳!

問曰:法然上人門弟之内,有安置一切經藏,行法華經者,何稱皆謗法者耶?

答曰:開見一切經,讀法華經稱是難行道之由,爲扶掖選擇集之惡義。 開見經論,彌增謗法,例如善星之十二部經,提婆達多之六萬藏。 稱智者之由,是爲重自身,助惡法也。

👹第二明難受得難受之人身,值難值之佛法,以値惡知識故,墮三惡道者。

佛藏經云:「大莊嚴佛滅後,五比丘。一人知正道,度多億人 ; 四人住邪見。此四人命終後,墮阿鼻地獄,仰臥,伏臥,左脇臥,右脇臥,各九百萬億歲······若在家出家,親近此人······並諸檀越,凡有六百四萬億人。與此四師,俱生俱死,在大地獄,受諸燒煮。大劫若盡,是四惡人,及六百四萬億人,從此阿鼻大地獄中,轉生他方,在大地獄」。 涅槃經三十三云:「爾時城中,有一尼乾,名曰苦得……善星問苦得。答曰:我得食吐鬼身。善星諦聽······爾時善星,即還我所,作如是言:世尊!苦得尼乾,命終之後,生三十三天······爾時如來,即與迦葉,往善星所。善星比丘,遙見如來,見已即生,惡邪之心。以惡心故,生身陷入,墮阿鼻獄」。 善星比丘,是佛爲菩薩時之子,隨奉於佛出家,受十二部經,壞欲界煩惱,獲得四禪定。 雖然,値惡知識苦得外道,依不信佛法正義,失出家受戒十二部經功德,生身墮阿鼻地獄。 親近苦岸等四比丘六百四萬億人,與四師俱經十方大阿鼻地獄。 今世道俗,貴選擇集故,拜源空影像,讀一切經難行之邪義,例尼乾所化弟子,禮尼乾遺骨,墮三惡道。 願今世道俗,知選擇集之邪正後,而致供養恭敬,不爾,必有後悔!

故,涅槃經云:「菩薩摩訶薩,於惡象等,心無恐怖 ; 於惡知識,生怖畏心。何以故?是惡象等,唯能壞身,不能壞心 ; 惡知識者,二俱壞故。 是惡象等,唯壞一身 ; 惡知識者,壞無量善身,無量善心。 是惡象等,惟能破壞,不淨臭身 ; 惡知識者,能壞淨身,及以淨心。 是惡象等,能壞肉身 ; 思知識者,壞於法身。 爲惡象殺,不至三趣 ; 爲惡友殺,必至三趣。 是惡象等,但爲身怨 ; 惡知識者,爲善法怨。 是故菩薩,常當遠離,諸惡知識」。

我所願今世之道俗,設於此書,思爲邪義,望且抛此念,而開閱十住毘婆沙論,查其難行之內,法華經是否在其中,再按選擇集「準之思之」之四字後,判其是非。 莫信謬誤之惡知識,習其邪法,空度此生。

💀第三正明是爲末代凡夫之善知識。

問曰:善財童子値五十餘之善知識,其中有普賢,文殊,觀音,彌勒等。 常啼,班足,妙莊嚴,阿闍世等,值於曇無竭,普明,耆婆,二子夫人,而離生死。 此等皆大聖也。 佛去世後,如是之師難得。 於滅後,龍樹,天親亦去世。 亦不值南岳,天台,如何得離生死耶?

答曰:末代有眞實之善知識,所謂法華涅槃是也。

問曰:以人爲善知識,是常習。 以法爲知識,有其證耶?

答曰:以人爲知識,固是常習,然於末代,無眞知識,以法爲知識,多有其證。 摩訶止觀云:「或從知識,或從經卷,聞上所說,一實菩提」。 此文之意,示可以經卷爲善知識。 法華經云:「若法華經,行閻浮提,有受持者,應作此念,皆是普賢威神之力」。 此文之意,末代凡夫信法華經,是普賢善知識之力也。 又云:「若有受持,讀誦,正憶念,修習書寫,是法華經者,當知是人,則見釋迦牟尼佛,如從佛口,聞此經典 ; 當知是人,供養釋迦牟尼佛」。 見此文可知,法華經即是釋迦牟尼佛也。 不信法華經之人前,釋迦牟尼佛是已入滅 ; 於信此經者前,雖爲滅後,佛仍在世也。

又云:「若我成佛,滅度之後,於十方國土,有說法華經處,我之塔廟,爲聽是經故,涌現其前,爲作證明」。 此文之意,是我等唱法華名號,多寶如來,依其本願,故必來臨。 又云:「諸佛,在於十方世界說法,盡還集一處」。 釋迦,多寶,十方諸佛,普賢菩薩等,是我等之善知識也。 若依此義,我等亦以宿善,勝於善財,常啼,班足等。 彼值權經之知識,我等值實經之知識 ; 彼債權經菩薩,我等值遇實經之佛菩薩。

涅槃經云:「依法不依人,依智不依識」。 云依法者,依法華涅槃常住之法。 不依人者,不依於非法華涅槃之人。 設雖爲佛菩薩,若不依法華涅槃,此佛菩薩非善知識。 況是不依法華涅槃之論師,譯者,人師乎! 依智者,依佛 ;不依識者,等覺已下也。

今世間之道俗,爲隱蔽源空謗法之失,舉其德於天下,稱其爲權化,不可依用也。 外道得五通,能傾山倒海,猶劣於無神通之阿含經凡夫。 得羅漢,現六通之二乘,不及華嚴,方等,般若之凡夫。 華嚴,方等,般若之等覺菩薩,不及法華經名字,觀行之凡夫。 設雖有神通智慧,若爲權教之善知識,不可用之!

我等常沒一闡提之凡夫,欲信法華經,是爲張顯佛性之先兆也。

故,妙樂大師云:「自非内薰,何能生悟?故知生悟,力在眞如,故以冥薰,爲外護也」。 法華經以外,四十餘年諸經,無十界互具。 不說十界互具,不知内心之佛界 ; 不知內心之佛界,不顯其外之諸佛。 故四十餘年權行之人,未得見佛 ; 設雖有見佛,見他佛也。 二乘不見自身之佛,故不成佛,爾前菩薩亦不見自身之十界互具,不見二乘成佛。 故,衆生無邊誓願度之願不爲滿足。 故,菩薩亦不見佛。 凡夫亦不知十界互具,故不顯自身之佛界。 故無阿彌陀如來之來迎,無諸佛如來之加護,如盲人不見自身之影。

今至法華經,開九界之佛界,故四十餘年之菩薩,二乘,六凡,始見自身之佛界。 此時,此人之前,始見佛,菩薩,二乘之立。 此時,二乘菩薩始成佛,凡夫始往生。 此故,在世滅後一切衆生眞實之善知識,是法華經也。 通常之天台宗學者,雖許於爾前當分之得道,於自義猶不許當分之得道。 此書雖不能盡其義,略爲述之,其詳容俟諸他日。

🟫大文第六明依法華涅槃之行者用心,

於一代教門之勝劣,淺深,難易,已於前段出之,本段爲一向念後世之末代常沒五逆謗法一闡提等愚人釋之。 略有三:

  • 🥸一、明在家諸人以護持正法而離生死,依持惡法墮三惡道。
  • 🤓 二、明但唯唱法華經名字,可離三惡道。
  • 😎三、明涅槃經爲法華經之流通分。

🥸第一明在家諸人以護持正法而離生死,依持惡法墮三惡道者。 涅槃經第三云:「佛告迦葉:以能護持,正法因緣,故得成就,是金剛身」。 亦云:「是時國王,名曰有德······爲護法故·····與是破戒,諸惡比丘,極共戰鬥。…..…王於是時,得閒法已,心大歡喜,尋即命終,生阿閦佛國」。 如此文者,在家諸人,雖別無智行,依對治謗法者功德,可離生死也。

問曰:在家諸人,如何護持佛法,可得聞歟?

答曰:涅槃經云:「若有衆生,貪著財物,我當施財,然後以是,大涅槃經,勸之令讀…..…先以愛語,而隨其意,然後漸當,以是大乘,大涅槃經,勸之令讀。若凡庶者,當以威勢,逼之令讀。若僑慢者,我當爲其,而作僕使,隨順其意,令其歡喜。然後復當,以大涅槃,而教導之。若有誹謗,大乘經者,當以勢力,摧之令伏。既摧伏已,然後勸令,讀大涅槃。若有愛樂,大乘經者,我躬當往,恭敬供養,尊重讚歎」。

問曰:今世道俗,偏執選擇集,於法華涅槃,自思與其身不相應,無護惜建立之心。 而偶有人指其爲邪義,則反稱其爲誹謗念佛者,揚惡名於天下。 此等是如何?

答曰:此不宜自答,佛於此事自有開示。 仁王經云:「大王!我滅度後,未來世中,四部弟子,諸小國王,太子,王子,乃是住持,護三寶者,轉更滅破三寶,如師子身中蟲,自食師子,非外道也。多壞我佛法,得大罪過。正法衰薄,民無正行,以漸爲惡,其壽日減,至於百歲。人壞佛教,無復孝子,六親不和,天神不祐,疾疫惡鬼,日來侵害,災怪首尾,連禍縱橫,死入地獄,餓鬼,畜生」。 其次又云:「大王!未來世中,諸小國王,四部弟子,自作此罪,破國因緣……諸惡比丘,多求名利,於國王,太子,王子前,自說破佛法因緣,破國因緣。其王不別,信聽此語……當其時,正法將滅不久」。

余見選擇集,乃知此仁王經文之未來記不誤。 選擇集定法華眞言等之正法爲雜行難行,於末代之我等,爲時機不相應,行之者千中無一,佛雖說法華等,還閉法華眞言諸行之門,但開念佛一門。 指末代行法華等者定爲群賊,勸當世一切道俗,須信選擇集,思此義爲如來之金言。

此故,世間道俗無建立佛法之意,法華眞言正法之法水忽竭,天人減少,三惡彌爲增長,此皆由選擇集惡法所引起之邪見也。

此經文中之佛言「我滅度後」,是謂正法之末八十年,像法之末八百年,末法之末八千年也。選擇集出時,是像法之末,末法之始,在八百年之內,與仁王經所記時節相當。「諸小國王」之王,是日本國之主也。中下品之善,是粟散王也。「如師子身中蟲」者,佛弟子源空是也。「諸惡比丘」者,所化之衆是也。「說破佛法因緣,破國因緣」者,是上舉選擇集之語也。「其王不別,信聽此語」者,今世道俗不辨邪義之亂信也。

所願者,道俗須分別法之邪正,其後依正法而祈後世。今度若失人身,墮三惡道,後悔何及!

🤓第二明但唯唱法華經題目,可離三惡道者。

法華經第五云:「文殊師利!是法華經,於無量國中,乃至名字,不可得間」。第八云:「汝等但能擁護,受持法華名者,福不可量」。提婆品云:「閒妙法華經,提婆達多品,淨心信敬,不生疑惑者,不墮地獄,餓鬼,畜生」。大般涅槃經名字功德品云:「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是經名,生惡趣者,無有是處」(涅槃经为法华经之流通,故引之)。

問曰:雖但闻法華題目,若無解心,如何脫得三惡趣耶?

答曰:生於法華經流布之國,聞此經之題名生信,是依於宿善深厚者也。縱今生是惡人無智,以有過去宿善之故,聞此經名而致信,故不墮惡道。

問曰:過去之宿善,如何?

答曰:法華經第二云:「若有信受,此經法者,是人已曾,見過去佛,恭敬供養,亦聞是法」。法師品云:「又如來滅度之後,若有人,聞妙法華經,乃至一偈一句,一念隨喜者。……當知是諸人等,已曾供養,十萬億佛」。流通涅槃經云:「若有衆生,於熙連河沙等諸佛所,發菩提心,乃能於是惡世,受持如是經典,不生誹謗。善男子!若有能於,一恆河沙等,諸佛世尊,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谤是法,愛樂是典」。

如此等文,縱先無解心,聞此法華經,而不生謗,是大善所生也。夫受三惡生,多於大地微龐 ; 受生人間,少於爪上土。乃至值四十餘年之諸經,多於大地微塵 ; 値法華涅槃,少於爪上土。見於上所舉涅槃經三十三之文,設雖一字一句,信此經者,宿緣多幸。

問曰:設難信法華經,隨順惡緣,何不墮三惡道耶?

答曰:無解心者,遇權教惡知識,依其退實教,信惡師之失,必墮三惡道。彼輕毀不輕之衆是權人也。大通結緣而經三千塵點之惡道,是以退法華經,遷於權教之故。信法華經之輩,除其是捨法華經,隨權人者外,世間惡業,不及法華之功德,故可不墮於三惡道。

問曰:日本國是法華涅槃有緣之地否?

答曰:法華經第八云:「於如來滅後,閻浮提內,廣令流布,使不斷絕」。七卷云:「廣宣流布,於閻浮提,無令斷絕」。涅槃經第九云:「此大乘典,大涅槃經,亦復如是。爲於南方,諸菩薩故,當廣流布」。三千世界雖廣,佛自定法華涅槃,以南方爲流布之處。南方諸國中,尤以日本,殊堪爲法華經流布之處。

問曰:其證如何?

答曰:肇公之法華翻經後記云:「羅什三藏,值遇須利耶蘇摩三藏,授法華經時語云:「佛日西山隐,遺耀照東北。茲典有緣於東北諸國,汝慎傳弘』」。 東北者,日本也。 自西南之天竺,指東北之日本。 故,慧心一乘要決云:「日本一州,圓機純一。朝野遠近,同歸一乘。緇素貴賤,悉期成佛」。

所願者,日本國今世之道俗,須是抛棄久習之選擇集,而依法華涅槃之現文,循僧肇,慧心之日本記,修行法華而安心焉!

問曰:法華修行者,所期是何淨土?

答曰:經二十八品之肝心,壽量品云:「我常在此,娑婆世界」,又云:「我常住於此」,又云:「我此土安穩」。 如此等文,本地久成之圓佛在此世界,捨此土更望何上? 故,法華經修行者所住之處,可思即是淨土,何煩求之於他處耶? 故,神力品云:「若經卷所住之處,若於園中,若於林中,若於樹下,若於僧坊,若白衣舍,若在殿堂,若山谷曠野····當知是處,即是道場」。 涅槃經云:「若善男子,是大涅槃,微妙經典,所流布處,當知其地,即是金剛。是中諸人,亦如金剛」。 信法華涅槃之行者,不須求之於他處,信此經之人所在之處,即是淨土。

問曰:見華嚴,方等,般若,阿含,觀經等諸經,都勸往生兜率,西方,十方之淨土。 加之,見法華經文,亦以兜率,西方,十方之淨土爲勤,何故違此等之文,但以此瓦礫荆棘之穢土爲勸耶?

答曰:爾前之淨土是久遠實成之釋迦如來所現淨土,實皆穢土也。 法華經亦有方便壽量二品,至壽量品,定眞實淨土時,是以此土定爲淨土者。 但於兜率,安養,十方之問難,不改爾前之名目,此土即是所稱兜率安養也。 例如此經雖有三乘之名,實無所謂之三乘也。 「不須更指觀經等也」之釋,其意正是在此。 與法華經不結緣之衆生,於現世願往生西方淨土者,是欲往於瓦礫之土者也。 不信法華經之衆生,誠無分添之淨土者歟!

😎第三明涅槃經是爲流通法華經而說。

問曰:光宅之法雲法師及道場之慧觀等碩德,以法華經定爲第四時之經,立無常之熟蘇味。 天台智者大師,雖立法華涅槃爲同味,猶存裙拾之義。 二師共爲權化,同具德行,何者爲正,可望祛我等之迷心乎?

答曰:縱爲論師,譯者,若違於佛教,不爲判定權實二教,則須加以疑問也。 何況是唐土人師,天台,南岳,光宅,慧觀,智儼,嘉祥,善導等之釋乎! 反之,縱爲末代學者,由依法不依人之義,若不違於本經本論,應加信用。

問曰:開見涅槃經第十四卷,舉五十年之諸大乘經,譬爲前四味,以涅槃經譬醍醐味,定諸大乘經劣於涅槃經者百千萬倍。加之,迦葉童子之領解云:「我從今日,始得正見。自此之前,我等悉名,邪見之人」。 此文之意,是云涅槃經已前,法華等一切衆典皆是邪見也。 當知,法華經是邪見之經,未明正見之佛性。 故,天親菩薩之涅槃論,定諸經與涅槃之勝劣時,以法華經同於般若經,同攝第四時。 豈有以正見之涅槃經爲邪見之法華經流通者乎,如何?

答曰:見法華經之現文,是佛之本懷,盡在此矣,更無所遺。 方便品云:「今正是其時」。 壽量品云:「每自作是念,以何令衆生,得入無上道,速成就佛身」。 神力品云:「以要言之,如來一切所有之法…..皆於此經,宣示顯說」。 此等現文,明見釋迦如來之内證,皆盡於此經。 且,更有多寶及十方諸佛來集於庭,證明釋迦如來已今當之語,肯定更無如法華經之經。 而多寶諸佛還本土後,但留釋迦一佛,心生異變,還說涅槃經,貶法華經,得有此事耶。 誰人信之?

希深明此義。 隨見涅槃經第九,說流通法華經云:「是經出世,如彼菓實,多所利益,安樂一切,能令衆生,見於佛性。如法華中,八千聲聞,得授記別,成大菓實。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

如此文,若法華經是邪見,涅槃經豈亦非邪見耶? 法華經爲大收,涅槃經爲摺拾。 涅槃經自稱其劣於法華經之由,謂法華經當說之文,決無相違。 但就迦葉童子之領解及第十四之文言,並非貶下法華經之文。 此是迦葉自身,並其所化之衆,今始得悟於法華經所說之常住佛性,久遠實成,故指其自身,謂此已前是邪見也。 是將法華經已前之無量義經所嫌諸經之意,於涅槃經重爲舉之者,非嫌法華經也。 又至涅槃論,如書錄此等論義者,是天親菩薩之造,菩提流支之譯也。 對經文多有所誤,涅槃論亦有異於本經。 當知,是譯者之誤,不可信用。

問曰:漏於先教者,後教承取之使其得道,若稱爲流通,則阿含經得爲華嚴經之流通耶? 乃至法華經得爲前四味之流通耶。 如何?

答曰:前四味諸經雖許菩薩人天等之得道,然不許決定性之二乘及無性闡提之成佛。 更探佛意,從實思考之,亦無菩薩人天等之得道。 未說十界互具之故,又無久遠實成之故。

問曰:證文如何?

答曰:法華經方便品云:「若以小乘化,乃至於一人,我則墮慳貪,此事爲不可」。 此文之意,今,但爲破選擇集之邪義,不及餘事,故於爾前得道之有無,未及其實義,留作後論。 但四十餘年之諸經,實無凡夫之得道,故法華經不爲爾前之流通。 法華經張顯十界互具,久遠實成既了,故涅槃經爲法華經之流通。

⬛大文第七隨問而答者

守护国家论

日莲大圣人 花押

什么是十法界的因果?

十法界明因果抄

文應元年四月

三十九歲作

沙門 日蓮 撰

御書全集(中文):448真

八十華嚴經六十九云:「得入普賢道,了知十法界」。 法華經第六云:「地獄聲,畜生聲,餓鬼聲,阿修羅盤,比丘聲,比丘尼聲(人道),天聲(天道),聲聞聲,辟支佛聲,菩薩聲,佛聲」(已上十法界名目)。

第一,地獄界者,觀佛三昧經云:「造五逆罪,撥無因果,誹謗大乘,犯四重禁,虛食信施之者,墮此中」(阿鼻地狱也)。

永无止境痛苦的阿鼻地狱

正法念經云:「殺,盜,婬欲,飲酒,妄語者,墮此中」大叫唤地狱也)。

痛苦大叫唤地狱

正法念經云:「昔以酒與人令醉已,調戲翫之,令彼羞恥之者,墮此中」(叫唤地狱也),

痛苦小叫唤地狱

正法念經云:「殺生,偷盜,邪淫之者,墮此中」(众合地狱也)。

可怜众合地狱
八寒与八热地狱
种种地狱

涅槃經云:「殺有三種,謂下中上……下者蟻子,乃至一切畜生……以下殺因緣,墮於地獄。………具受下苦」。

問云:造十惡五逆等,墮地獄,世間道俗皆知之。 依謗法墮地獄,未知其相貌如何?

答云:堅慧菩薩造,勒那摩提譯,究竟一乘寶性論云:「樂行於小法,謗法及法師……不識如來教,說乖修多羅,言是眞實義」。 如此文,信小乘,云眞實義,不知大乘,是爲謗法。 天親菩薩說,眞諦三藏譯,佛性論云:「若僧背大乘者,此是一闡提因。爲令衆生,捨此法故」。 如此文,於大小流布之世,一向弘小乘,自身亦背大乘,且令人捨大乘,是云謗法也。

天台大師之梵網經疏云:「謗是乖背之名,絓是解不稱理,言不審實,異解說者,皆名爲謗也。乖己宗故得罪」。 法華經譬喻品云:「若人不信,毀謗此經,則斷一切,世間佛種······其人命終,入阿鼻獄」。 此文之意是謂,不嫌小乘三賢已前,大乘十信已前,末代凡夫之十惡,五逆,不孝父母,女人等。 此等聞法華經名字,或唱題名,受持讀誦一字,一句,四句,一品,一卷,八卷等,乃至如上所行之人,隨喜讚歎之人,較之自法華經以外,深習一代聖教,通達義理,堅持大小乘戒之大菩薩等,猶爲殊勝,得遂往生成佛。 不信此說,反說法華經祇是爲十地十住以上之菩薩,或爲上根上智之凡夫而說,非爲愚人,惡人,女人,末代之凡夫等而說,如是言者,即斷一切衆生成佛之種,必入阿鼻獄也。

(梵语)阿鼻地狱:(中文)无间地狱

涅槃經云:「於佛正法,永無護惜,建立之心」,此文之意,是謂大涅槃經之大法,將於世間滅盡,於此不爲護惜,即是誹謗者也。

天台大師判法華經之怨敵云:「不喜聞者爲怨」(取意)。 謗法有多種,生於大小流布之國,一向學小乘之法,治身而不遷於大乘,是即謗法也。

又習華嚴,方等,般若等諸大乘經之人,以諸經與法華經作等同之思,令人學等同之義,不遷於法華經,亦是謗法也。

亦偶有圓機之人,學法華經,竟爲貪世利者,妄稱其機根不當於法華經,強引使附於己法,令捨法華而遷於權經,此亦是大謗法。

如此等,皆地獄業也。👇

痛苦无止息恐怖可畏的无间地狱

生於人間者,是因過去五戒強,三惡道業因弱,故得生爲人。 又,當世之人,作五逆者少,犯十惡者盛。 亦偶有求福後世者,不犯十惡,如同善人,亦自然依其愚癡之失,身口雖善,意則信惡師。 非唯自身信此邪法,更有知行一國之人,勸誘人民同信邪法。 甚至其妻兒,眷屬,所從人等,悉皆令其同行,故於「令行正法人」不作結緣。 亦於民,所從等,不令致隨喜之心。 故,自他共成谤法者,雖似爲修善止惡之人,亦自然招來阿鼻地獄之業,於末法多分有之歟!👇

谤法华经必墮阿鼻地狱

阿難尊者是淨飯王之甥,斛飯王太子,提婆達多之弟,釋迦如來之堂弟。 仕於如來者二十年,得覺意三昧,悟一代聖教。 佛入滅後,阿闍世王歸依阿難。 佛滅後四十年,阿難尊者至一竹林中,有一比丘誦一法句之偈云:「若人生百歲,不見水潦涸,不如生一日,而得睹見之」。 阿難聞此偈,語比丘云:「此非佛說,汝不可修行」。 爾時,比丘問阿難云:「佛說如何」? 阿難答云:「『若人生百歲,不解生滅法,不如生一日,而得解了之』。 此文,佛說也。 汝所唱偈,此文之謬也」。 爾時比丘得此偈,語其本師比丘。 本師云:「我所教汝侶,是眞佛說,阿難所唱偈,非佛說。阿難老衰,言多錯謬,不可信」。 此比丘亦捨阿難偈,仍唱謬偈。 阿難又入竹林,聞之非我所教偈,重語之,比丘不信用。

唯憑人师之釋,不依佛说的了义法华经,何能不謬误呢?

佛滅後四十年,已見謬出,何況佛滅後既過二千餘年。 佛法自天竺至唐土,自唐土至日本。 論師,三藏,人師等傳來,不爲謬法者,其萬一! 何況當世學者偏執爲先,更挾我慢,指火爲水,不爲糾之。 偶有如佛說宣教之學者,反不信用,故不謗法者,其萬一!

第二,餓鬼道者,正法念經云:「昔貪財屠殺之者,受此報」,亦云:「丈夫自嗽美食,不與妻子 ; 或婦人自食,不與夫子,受此報」。 亦云:「爲貪名利,不淨說法之者,受此報」,亦云:「昔沽酒加水者,受此報」,亦云:「若人勞而得少物,誑惑取用之者,受此報」,亦云:「昔行路之人,病苦疲極,欺取其賣,與值薄少之者,受此報」,亦云:「昔典主刑獄,取人飲食之者,受此報」,亦云:「昔伐陰涼樹,及伐衆僧園林之者,受此報」。 法華經云:「若人不信,毀謗此經……常處地獄,如遊園觀。在餘惡道,如己舍宅」。 依慳貪,偷盜等罪,墮餓鬼道,世人易知。無慳貪等之諸善人,因謗法,或親近謗法人,自然信其義,而墮餓鬼道之事,非智者不知之。 善須知其可畏也。👇

第三,畜生道者,愚癡無慚,徒受信施他物,不償之者,受此報。 法華經云:「若人不信,毀謗此經……當墮畜生」(已上三惡道也)。👇

第四,修羅道者,止觀一云:「若其心念念,常欲勝彼,不耐下人,輕他珍己,如鶴高飛下視。而外揚仁義禮智信,起下品善心,行阿修羅道」。

⭕私解:修罗道是天人道的反面人物,如我国的顶瑞有权力的政治人物,黑社会的领导人物皆是此类,不方便显示图片。

道第五,人道者,報恩經云:「三歸五戒生人」。

人道

第六,天道者,有二:欲天持十善生;色無色天,以下地粗苦障,上地靜妙離之六行觀生。

⭕添加註解(佛教哲学大辭典469页):

六行观

外道依有漏智,欲求解脫,斷除諸惑時的修行法。

謂將欲,色,無色三界分爲九地,觀下地爲粗,苦,障而予厭棄,觀上地爲靜,妙,離而次第進於上地的坐禪觀法。

亦即,下地不寂靜故爲粗,不美妙故爲苦,不出離故爲障,厭之而欣求上地的靜,妙,離,依此厭欣力,而次第脫離下地之惑的行法 ; 據稱修了此行法者可生於天界,若達此天,則不再受生,長得涅槃樂。

但,雖離下地並非真正的斷惑,不能出離三界六道的生死,仍再墮三惡道,而無一人留於天上,終究欲離三界,唯有修行無漏道(佛法)。

問云:六道之生因如是,何同時持五戒,受生人界,而有生盲,聾,瘖痖,矬陋,背傴,貧窮,多病,瞋恚等,無量差別耶?

六道轮回流转图

答云:大論云:「若破衆生眼,若屈衆生眼,若破正見眼,言無罪福。是人死墮地獄,罪畢爲人,從生而盲。若復盜佛塔中,火珠及諸燈明……如是等種種,先世業因緣,故失眼······聾者是先世因緣,師父教訓,不受不行,而反瞋恚,以是罪故聾。復次,截衆生耳,若破衆生耳,若盜佛塔僧塔,諸善人福田中,犍椎,鈴貝及鼓,故得此罪······先世截他舌,或塞其口,或與惡藥,令不得語 ; 或聞師教,父母教敕,斷其語……生世爲人,啞不能言…..…先世作罪,破他坐禪,破坐禪舍,以諸咒術咒人,令瞋鬥诤婬欲 ; 今世諸結使厚重,如婆羅門失其稻田,其婦復死,即時狂發,裸形而走………先世奪佛,阿羅漢,辟支佛食,及父母所親食:雖值佛世,猶故飢渴,以罪重故……先世好行鞭杖,拷掠,閉繫,種種惱故,今世得病······先世破他身,截其頭,斬其手足,破種種身分 ; 或壞佛像,毀佛像鼻,及諸賢聖形像 ; 或破父母形像。 以是罪故,受形多不具足。 復次,不善法報,受身醜陋」。 法華經云:「若人不信,毀謗此經……若得爲人,諸根暗鈍·····盲聾背傴……口氣常臭,鬼魅所著,貧窮下賤,爲人所使 ; 多病消瘦,無所依怙······若他反逆,抄劫竊盜,如是等罪,橫羅其殃」。 又,八卷云:「若復見受持,是經典者,出其過惡,若實若不實,此人現世,得白癩病。若有輕笑之者,當世世,牙齒疏缺,醜脣平鼻,手腳繚戾,眼目角睞,身體臭穢,惡瘡膿血,水腹短氣,諸惡重病」

問云:修何業者,生六道而成其中王乎?

答云:持大乘菩薩戒而破之者,成色界梵王,欲界魔王,帝釋,四輪王,禽獸王,閻魔王等也。 心地觀經云:「諸王所受諸福樂,往昔曾持三淨戒,戒德薰修所招感,人天妙果獲王身……中品受持菩薩戒,福德自在轉輪王,隨心所作盡皆成,無量人天悉遵奉。下上品持大鬼王,一切非人咸率伏,受持戒品雖缺犯,由戒勝故得爲王。下中品持禽獸王,一切飛走皆歸伏。於清淨戒有缺犯,由戒勝故得爲王。下下品持琰魔王,處地獄中常自在,雖毀禁戒生惡道,由戒勝故得爲王······若有不受如來戒,終不能得野干身。何況能感人天中,最勝快樂居王位」。

安然和尚之廣釋云:「菩薩大戒,持成法王,犯成世王。而戒不失,譬如金銀,爲器用貴,破器不用,而寶不失」,又云:「無量壽觀云:『劫初已來,有八萬王,殺害其父』。此則受菩薩戒,雖作國王,今犯殺戒,皆墮地獄,犯戒力作王。大佛頂經云:『發心菩薩犯罪,暫作天神地祗」。 大隨求云:『天帝命盡,忽入驢腹,由隨求力,還生天上」。 尊勝云:『善住天子,死後七返,應墮畜生身,由尊勝力,還得天報』。 昔有國王,千車運水,救燒佛塔。 自起橋心,作阿修羅王。 昔梁武帝,五百袈裟,施須彌山五百羅漢。 誌公云:「往施五百缺一。衆云,犯罪暫作人王,即武帝是。昔有國王,治民不等,今作天王,爲大鬼王。即東南西三天王是。拘留孫末,成菩薩,發誓現作北王,毘沙門是」。 以此等文思之,持小乘戒而破者作六道民,破大乘戒者成六道王,持者則成佛也。

御書覆四條金吾書其二有云:

作得国王之事,乃前全胜于千万人,持大戒,故许于天地及诸神者。以其所持大戒之功德,而定其所住国土。二人、三人等不作王,必地王、天王、海王、山王等悉来临,守护此人。何说,国中诸民何得違背大王乎?

纵令此王犯有惡逆,一二三度诸天不譴罚此大王,但不合诸天等之心意时,则先以天变地夭等使之。事有过分,诸天善神等,捨离其国土。若此大王之戒力消尽,时至、国土灭亡。又多积逆罪,为鄰国破。善恶必依于王。

世间如是,佛法亦然。佛陀将佛法付于王法,虽为圣人、贤人之智者,不顺于王,佛法不能流布。或后虽得布,其始必有大难。

御君1163 页

第七,聲聞道者,此界因果,阿含小乘十二年經,言之分明。 於諸大乘經,顯其所以爲大,亦有言之者。 於聲聞有四種:一,優婆塞,俗男也。 持五戒,修苦,空,無常,無我觀,自調自度心強,無進而化他之意,斷盡見思,成阿羅漢 ; 至得此時,自然剃髮自落。 二,優婆夷,俗女也。 持五戒,剃髮自落如男。 三,比丘,僧也。 持二百五十戒(具足戒也),修苦,空,無常,無我觀,斷見思,成阿羅漢 ; 至得此時,髮不剃,亦不生。 四,比丘尼也。 持五百戒,餘如比丘。 一代諸經列座,如舍利弗,目連等聲聞是也。 永不生六道,亦不成佛菩薩,灰身滅智,決定不成佛。 小乘戒範本之盡形壽戒,一度壞依身,永無戒功德。 持上品成二乘,持中下生人天爲民,破之墮三惡道,成罪人。 安然和尙之廣釋云:「三善世戒,因生感果,業盡墮惡。譬如楊葉,秋至似金,秋去落地。二乘小戒,持時果拙,破時永捨。譬如瓦器,完用尚卑,若破永失」。

第八,緣覺道者,有二:一,部行獨覺,在佛前如聲聞習小乘法,持小乘戒,斷見思,成永不成佛者。 二,麟喻獨覺,在無佛之世,見飛花落葉,作苦,空,無常,無我觀,斷見思,成永不成佛之身。 戒亦如聲聞。 此聲聞,緣覺,云二乘也。

菩萨者,为守护他人生命与成佛而行动的人

第九,菩薩界者,於六道凡夫之中,有輕白身重他人,以惡向己,以善與他爲念者。 佛爲此人,於諸大乘經,說菩薩戒。 於此菩薩戒有三:一者攝善法戒,所謂八萬四千法門順習盡。 二者饒益有情戒,度一切衆生之後,自欲成佛是也。 三者攝律儀戒,欲一切諸戒盡持是也。 演華嚴經心之梵網經云:「佛告諸佛子言:有十重波羅提木叉。若受菩薩戒,不誦此戒者,非菩薩,非佛種子,我亦如是誦。一切菩薩已學,一切菩薩當學,一切菩薩今學」。 言菩薩者,除二乘之一切有情也。 如小乘之隨戒有異,菩薩戒不爾。 一切有心,必授十重禁等。 持一戒云一分菩薩,具受十分名具足菩薩。 故,瓔珞經云:「有受一分戒,名一分菩薩,乃至二分,三分,四分 ; 十分名具足受戒」。

問云:除二乘之文如何?

答云:梵網經列受菩薩戒者云:「若受佛戒者,國王,王子,百官,宰相,比丘,比丘尼,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庶民,黃門,婬男,婬女,奴婢,八部,鬼神,金剛神,畜生,乃至變化人,但解法師語,盡受得戒,皆名第一清淨者」。 於此中無二乘也。 方等部結經之瓔珞經亦無二乘。

問云:二乘所持不殺生戒與菩薩所持不殺生戒,差別如何?

答云:所持戒名雖同,持狀與心念永異。 故戒之功德,亦有淺深。

答云:二乘不殺生戒,永不思還六道,故無化導心,亦不思成佛菩薩,但作灰身滅智之思。 譬如燒木成灰後無一塵。 故此戒譬瓦器,破後無用故。 菩薩不爾,發饒益有情戒,持此戒故,見機造五逆十惡,雖同犯,此戒不破,還彌全戒體。 故,瓔珞經云:「有犯不失,盡未來際」。 故以此戒譬金銀器,完持之時,破時,永不失故也。

問云:持此戒之人,經幾劫成佛乎?

答云:瓔珞經云:「未上住前……若經一劫二劫三劫,乃至十劫,得入初住位中」。 文意於凡夫持此戒,云信位菩薩。 雖然一劫二劫,乃至十劫之間,沉淪六道,經十劫,入不退位,永不受六道苦,云不退菩薩。 未成佛,還入六道無苦也。

佛者,总是指末法本佛:日莲大圣人
佛者,别是指我等:受持此经题目之人

第十,佛界者,於菩薩位,以發四弘誓願爲戒。 三僧祇之間,修六度萬行,斷盡見思,塵沙,無明三惑成佛。 故,心地觀經云:「三僧企耶大劫中,具修百千諸苦行,功德圓滿遍法界,十地究竟證三身」。 於因位持諸戒,至佛果位莊嚴佛身。 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即是戒功德之所感也。 但至佛果位,戒體失。 譬如華成果,無華形。 故,天台梵網經疏云:「至佛果乃廢」。


⭕添加佛教哲学大辭典:因行果德 (866页)

因行与果德的二种之法。

因行是佛在九界的因位,以佛果为目标而修行的万行;果德是修行的结果,谓依成佛而具备的万德。即谓因位的万行与果位的万德。

于釋尊佛法,成佛之因的菩萨万行是谓六波罗密等,万德是如佛的十号等所显示的一切诸德。

于日莲大圣人的下种佛法,三世十方诸佛的因行果德悉皆具足于妙法五字。日蓮大圣人将此妙法五字,图显为御本尊,授与末法幼稚的众生。因此,末法众生只要受持此御本尊,就能得佛让于其因果功德。


問云:梵網經等大乘戒,許現身造七逆並決定性之二乘乎?

答云:梵網經云:「若欲受戒時,師應問言:『汝現身不作七逆罪耶』? 菩薩法師,不得與七逆人,現身受戒」。 如此文,七逆之人現身不許受戒。 大般若經云:「若菩薩,設恆河沙劫,受妙五欲,於菩薩戒,猶不名犯 ; 若起一念,二乘之心,即名爲犯」。 大莊嚴論云:「雖恆處地獄,不障大菩提。若起自利心,是大菩提障」。 如此等文,是於六凡授菩薩戒,於二乘加制止者也。 嫌二乘戒者,非嫌二乘所持五戒,八戒,十戒,十善戒,二百五十戒等。 彼戒,菩薩可持,但嫌二乘之心念也。

夫以持戒,爲報父母,師僧,國王,主君,一切衆生,三寶恩也。 父母養育之恩深,一切衆生相助恩重。 國王以正法治世,自他安穩也。 依此修善,恩重。 主君亦蒙彼恩,養父母,妻兒,眷屬,所從,牛馬等。 設雖不爾,顧一身等恩是重。 師亦閉邪道,趣正道等恩是深,佛恩不及言。 如是無量恩分有之,而二乘此等報恩皆缺。 故一念起二乘之心,過十惡五逆。 一念起菩薩之心,起一切諸佛後心之功德。 已上四十餘年間,大小乘戒也。

言法華經戒,有二:一,相待妙戒,二,絕待妙戒也。

先,相待妙戒者,四十餘年,大小乘戒與法華經戒相對,爾前云粗戒,法華經云妙戒。

諸經之戒,嫌爲未顯真實戒,歷劫修行戒,決定性二乘戒也。

法華經戒是真實戒,速疾頓成戒,不嫌二乘成佛戒等。

如此相對,而論其粗妙,故云相待妙戒也。

問云;梵網經云:「衆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位同大覺已,眞是諸佛子」(取意)。 華嚴經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大品經云:「初發心時,即坐道場」。 如此等文,於四十餘年之大乘戒,亦有如法華經之速疾頓成戒,何但云歷劫修行戒乎?

答云:於此有二義。

一義云,於四十餘年間,有歷劫修行戒與速疾頓成戒。

於法華經但有一速疾頓成戒。

其中於四十餘年間之歷劫修行戒,雖劣於法華經戒,但四十餘年間之速疾頓成戒,則同於法華經戒也。

故上舉「衆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等文,與法華經「須臾聞之,即得究竟」之文同也。

但無量義經舉四十餘年經,云歷劫修行等,是僅嫌四十餘年內之歷劫修行戒,不嫌其速疾頓成戒也。

一義云,四十餘年間之戒,一向是歷劫修行戒,法華經戒是速疾頓成戒也。

但於上所舉四十餘年諸經之速疾頓成戒,非自凡夫地之速疾頓成,而是自凡夫地,成無量行,經無量劫,於最後自凡夫地,即身成佛,故從最後說速疾頓成也。

委細論之,是歷劫修行之所攝也。 故,無量義經四十餘年經,佛相對於無量義經之速疾頓成,嫌棄「宣說菩薩歷劫修行」。 大莊嚴菩薩承此義爲領解云:「過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終不得成,無上菩提。所以者何?不知菩提,大直道故。行於險徑,多留難故······行大直道,無留難故」。

若四十餘年間,如無量義經,法華經,有速疾頓成戒,則佛有猥隱四十餘年實義之失败! 二義中作後義者,是習知之事,以上是相待妙戒。

次,絕待妙戒者,於法華經無別戒。 爾前戒,即法華經戒也。

其故,爾前人天楊葉戒,小乘阿含經二乘瓦器戒,華嚴,方等,般若,觀經等歷劫菩薩,金銀戒之行者,至法華經和會成一同,所以人天楊葉戒之人,具二乘瓦器,菩薩金銀戒 ; 菩薩金銀戒,具人天楊葉,二乘瓦器,餘可推知。

三惡道之人,於現身無戒。 於過去生人天時,持人天楊葉,二乘瓦器,菩薩金銀戒,退墮三惡道,然其功德未失。 三惡道之人,入法華經時,其戒生起,故三惡道亦具十界。

故爾前十界之人,來至法華經皆持戒也。

故,法華經云:「是名持戒」。 安然和尚之廣釋云:「法華云:能說法華,是名持戒」。

非如爾前經,隨師持戒 ; 但信此經,即持戒也。 爾前經不明十界互具,故,菩薩經無量劫修行,無二乘人天等餘戒功德,但成一界功德。 以一界功德不能成佛,故亦不成一界功德。 爾前之人,至法華經,以一界具餘界功德,故,爾前經即法華經,法華經即爾前經,法華經不離爾前經,爾前經不離法華經,是言妙法。

起此覺以後,行者讀阿含小乘經,即讀誦一切大乘經,讀法華經之人矣。

故,法華經云:「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是云阿含經即法華經之文也。 「於一佛乘,分別說三」,華嚴,方等,般若,云即法華經之文也。 「若說俗間經書,治世語言,資生業等,皆順正法」,一切外道,老子,孔子等經,云即法華經之文也。

梵網經等權大乘戒與法華經戒,多有差別。

一,彼戒不許二乘七逆者,

二,戒之功德不具佛果,

三,彼是歷劫修行戒也,有如是等多失。

於法華經許二乘七逆者,且、博地凡夫一生之中,入於佛位,進至妙覺,具因果功德也。

正元二年庚申四月二十一日

日莲 花押

佛法说的须弥山是在那里?

须弥山(大辭典1930页)

須彌山古印度的世界觀,位於世界中心的一座山。

尔前小乘经佛所述的世界观

須彌是梵語Sumeru的譯音,又稱修迷樓,須彌樓等,意譯爲妙光,妙高,安明。 謂世界的中央有一高山,名須彌山,高出水面八萬四千由旬,由水底至水面同樣有八萬四千由旬,總高十六萬八千由旬。

須彌山的頂上直徑八萬由旬,分三十三天,其一的喜見城天住有帝釋天,統率其他的三十二天。

又有七座金山環繞須彌山的四周,從內側依次是踰健達羅山(又稱持雙山),伊沙馱羅山(持軸山)揭地洛迦山(坦木山),蘇達梨舍那山(善見山),頞濕縛羯挐山(馬耳山),毘那怛迦山(障礙山)尼民達羅山(持地山),其高度從須彌山依次遞減二分之一,持地面的高度爲六百二十五由旬。

須彌山與七金山之間,各有充滿香水的七大海,又稱七海或內海。 七金山的外側有鹹海,亦稱外海。

環繞外海四周,又有一鐵輪圍山(略稱鐵圍山)全體由九山(須彌山,七金山,鐵圍山),八海(七海與外海)組成。

各山之中,須彌山與七金山是方形,只有鐵圍山呈圓形。 外海的四方又有四大洲(四塊大陸),東方稱弗婆提,南方是閻浮提,西方是瞿耶尼,北方是鬱單越此稱須彌四洲。

須彌山的北面覆蓋黃金,東面白銀,南面瑠璃,西面頗梨,天空的色彩即是來自它的光輝山的形狀是上下寬,腰部呈細杵狀。

由九山,八海,四洲等構成的世界底層,有風,水,金三輪支撐,最下層是風輪,其數量爲無量,厚十六億由旬。

其上有水輪,上層凝固爲金輪水,金二輪合計深十一億二萬由旬下側的八億由旬爲水輪。 兩輪的直徑據說有十二億三千四百五十由旬。

此等與有情世間相對,稱爲器世間,住在其中的有情是天,人,修羅,畜生,餓鬼,地獄的六趣。

由三輪支撐而形成的九山,八海,四洲等國土,含須彌山爲中心而運行的太陽,月亮,稱一小世界。

此小世界聚集百億(=一千萬)稱一小千世界,一小千世界聚集千個稱中千世界,此再聚集千個則成大千世界,因爲有大中小三財種區別,所以總稱三千大千世界,或稱三千世界。

又有一說認爲,一小世界聚集千個爲一小千世界。

《覆大夫志書其一》有云:「三千大千世界者,東西南北,一須彌山,六欲,梵天合而名爲一四天下,百億之須彌山,四州等云小千,千小千爲中千,千中千爲大千」(第一一四六頁)。

而宇宙遍佈無限的此種三千大千世界。 關於住在器世間的六趣有情,則說地獄趣是在南閻浮洲下,一千由旬至四萬由旬之間,南閻浮洲以外的東西二洲亦有地獄散佈,一說地獄是在大鐵圍山之間。

⭕ 佛在《法华经》云:「若人不信,毁谤此经……其人命终,堕阿鼻狱……..五百由旬。」对照经文,由此经文之五百由旬字眼即可知地狱在那里?

我等色心不二之体,故地狱在”心”中,显现在现实的”色”象。

若依”吠陀”古印度的依经,必堕入十二因缘的陷阱,不是入印度的”外道”,就会陷入”善外道”而不自知,最后在阿鼻地狱定位受果报。


餓鬼趣的所據之處是南閻浮洲下五百由旬,又散佈在人天之間。

畜生趣是以大海中爲所據,且偏佈諸趣中。

阿修羅趣是以須彌山麓及須彌山周圍的海爲所據,且偏佈各處,與忉利,四天的二天從事鬥爭。

人趣是住在四大洲及其眷屬的八洲,天趣的住處是在四天,忉利等的六欲天及色界,無色界。

諸天之中又有地居天與空居天之別,六欲天之中的忉利天,四王天屬於地居天位,忉利天在須彌山頂上,四王天在須彌山中腹,其下層住有四天王的眷屬,夜叉神,恆橋持鬘,堅手等。

小乘六道的世界观

又說,七金山及日輪,月輪的宮殿住有四天王的眷屬。 六欲天(欲界)之上,是色界四禪十六天,其上則是無色界四天。 以上有關須彌山的記述,是《長阿含經》第十八卷(大正第一卷第一一四頁),《俱舍論》第十一卷(同第二十九卷第五七頁),《瑜伽師地論》第二卷(同第三十卷第二八六頁)等所說的情況,此世界中央有須彌山的世界觀,宇宙觀,稱爲須彌山說。

又依《仁王經》所載:「大王!吾今所化,百億須彌,百億日月。一須彌有四天下。其南閻浮提有十六大國,五百中國,十千小國」(同第八卷第八三二頁),可見此種的世界不止一個,而是無數。

至於須彌山其名,在今印度北部喜馬拉雅山中亦有同名的山。

《御書》法華經題目抄(第九七四頁)致中興居士函

⭕依尔前《阿含经》的解说,会让我们想象有这样的形容世界,觉得有天堂或玉皇大帝的存在。当这样想象的时候,就会联想到会有西方极乐世界的存在可能。然而《观无量寿经》虽是佛说的权大乘经,但是此等念佛三部依经皆是尔前诸经之范围之内。

由《般若》起到《华严》都是尔前「未显真实」的方便权说之经。

然,佛在《无量义经》云:「四十二年,未显真实」,于此可知这(尔前诸经)不是佛真实的说法,是方便为引导至真实的随自意成佛的《法华经》而说的。

又云:「釋尊法久后,要当说真实」,于此可知佛要在《法华经》会上说真实的生命永恒觉醒的法则。

因时之故,于今时末法,小乘三法印不可用,因其只说「六界」不具足之法,故有歷劫修行之事。必须依大乘的诸法实相一法印,才能见十界,故小乘不可破大乘,谤法之故也。若依佛说真实法,必来到《法华经》的〈十界互具,一念三千〉,才有「即身成佛」之事。当來到《法华经》必知佛有咐囑上行菩萨于末法,弘扬此《妙法莲华经》的行者出现,代佛于此娑婆世界持续弘扬此一法,即今日的末法的演出者角色:末法本佛日莲大圣人。

下图就是三时的演变进展,故习佛法者。必先习时此也。

不来到《法华经》永远在无明的小乘六界流转。来到《法华经》始知佛意見宝藏,然时之故若不随顺佛的咐嘱,终究还是不得佛意究竟。不入末法的文底下种受持《南无妙法莲华经》,何能出离生死妙境,证无上菩提。

以《御書》未法本佛日蓮大圣人的境地,照见佛法的历史与种种法门,清楚得见善惡、邪正之真定面貌。


须弥四洲(大辭典1931页)

須彌四洲位於須彌山四方(東西南北)的四大洲(四個大陸)。

指東方的弗婆提,西方的瞿耶尼,南方的閻浮提,北方的菜單越。

《一念三千理事》云:「百界千如,三千世間事。十界互具,即成百界也……人(众生世间、十如是),五陰世間(十如是),國土世間(十如是、须弥四洲)」(第四二九頁)

说示人是居住於須彌山四方的四洲。

⭕ 依「十界互具,一念三千」来解读:则十界的人界来说:我们人就居住在地球的”须弥四洲”土地上。

一念三千理事

正嘉二年

三十七岁作

御書全集(中文):4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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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缘图

問:流轉之十二因緣者,是何事耶?

答:

一是無明,俱舍論云:「宿惑位無明」。 無明者,云昔起之愛欲煩惱。 男瞋於父而起愛母,女瞋於母而起愛父也。 見俱舍論之第九。

二是行,俱舍論云:「宿諸業名行」。 云行昔之造業。 業有二:一牽引業,云我等正可受生之業也 ; 二圓滿業,其餘之一切造業也,云如折足斷手之先業也。 此云圓滿業。

三是識,俱舍論云:「識正結生蘊」。 正入母腹中時之五蘊也。 五蘊者,色受想行識也,亦云五陰。

四是名色,但舍論云:「六處前名色」。

五是六處,俱舍論云:「從生眼等根,三和前六處」。 六處者,云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生出。 六是觸,俱舍論云:「於三受因異,未了知名觸」。 火熱不知,水寒亦不知,刀傷人亦所不知之時也。

七是受,俱舍論云:「在淫愛前受」。 知寒熱,未發婬欲之時也。

八是愛,俱舍論云:「貪資具婬愛」。 云愛女人,發婬欲等也。

九是取,俱舍論云:「爲得諸境界,遍馳求名取」。 云於今世時,營生而貪取他人財物之時也。

十是有,俱舍論云:「有謂正能造牽當有果業」。 未來亦如此,造可受生之業,云有也。

十一是生,俱舍論云:「結當有名生」。 云未來正受生入母腹之時也。

十二是老死,俱舍論云:「至當受老死」。 受生老死,云老死憂悲苦惱也。

問:十二因緣,分別於三世兩重時,如何?

答云:

無明與行,是過去二因也。

識,名色,六入,觸,受者,現在五果也。

愛,取,有者,現在三因也。

生,老死,未來兩果也。

私之略頌云:過去二因(无明行),現在五果(识名色六入触受),現在三因(爱取有),未來兩果(生老死)。

只讲六道的小乘经

問:十二因緣,流轉之次第如何?

答: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綠六入,六天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缘老死憂悲苦惱。 流轉於此生死海中,如此而作凡夫也。

問云:還滅之十二因緣,其相如何?

答: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愛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矣。 是其還滅之相。 佛還是如此滅失煩惱者也。

私云,中有之人不具足十二因緣,天上亦不具足之,又,無色界亦不具足之。

⭕吾 Simon私言:小乘十二因缘只道出六界,尚不见四圣?故知不具十界之义,更别谈法华经的十界互具之义和一念三千的法门矣。今入末法,出离无门沉论于生死苦海。渡生死之大海,非唱奉「南无妙法莲华经」之船,才能如愿到达彼岸所愿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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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三千理事

十如是者:

如是相,是身

(玄义卷二云:「相以据外,览而可别」。同釋籤之卷六云:「相唯在色」);

如是性,是心

(玄义卷二云:「性以据内,自分不改」。同釋籤卷六云:「性唯在心」);

如是體,是身與心

(玄义卷二云:「主质名为体」);

如是力,是身與心

(止观卷五上云:「力者,堪忍为用」) ;

如是作,是身與心

(止观卷五上云:「建立名作」) ;

如是因,是心

(止观卷五上云:「因者,招果为因,亦名为业」);

如是缘

(止观卷五上云:「缘者,缘由助业」) ;

如是果

(止观卷五上云:「果者,剋获为果」) ;

如是報

(止观卷五上云:「报者,酬因为报」;

如是本末究竟等

(玄义卷二云:「初相为本,后报为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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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世间者:

五陰世間

(止观云:「以十种陰界不同故,故名五陰世间也」)、

衆生世間

(止观云:「十界众生,寧得不异?故名众生世间也」)、

國土世間

(止观云:「十种所居,通称国土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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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註釋:三世间 (辭典233页)

三种的世间。事物依因缘而遷流于过去、现在、未来,称为世;又因其有差别间隔,故谓间。

三世间是将因缘和合而造作的一切差别法(一切事物、事象),分为三种,但並非毫不相关的存在。

此又有二说,

1)《大智度论》云:

「五陰世间亦称五众世间,表示五陰(色、受、想、行、识)依十界而异,

众生世间表示依五陰所形成的众生,个人生命中有十界的差别,

国土世间是谓十界众生的住处有差别。

至《法华经》如来寿量品,才明示釋尊的本国土,整足三世间,树立一念三千之理。

2)《华严经疏》第三卷

(同第三十五卷第五二六页)所说的三世间〈器世间、众生世间、智正觉世间〉。

谓释尊为教化众生而说示的种种差别。

器世间即是国土世间之意,指釋尊教化众生的場所。

众生世间是指应机而成为教化对象的众生。

智正觉世间是谓施予教化的佛身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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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陰者:

新譯云五蘊也。 陰者,聚集之義也。 一,色陰,五色是也。

二,受陰,領納也。

三,想陰,俱舍論云:「想取像爲體」。

四,行陰,造作是行也。

五,識陰,了別是識也。止觀卷五引十住毘婆沙論云:「識先了別,次受領納,想取相貌,行起違從,色由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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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界千如🔹三千世間事

十界互具,即成百界也。


地獄(众生世间十如是),

五陰世間(十如是)、

国土世间(十如是、地下赤铁);


餓鬼(众生世间、十如是),

五陰世間(十如是)、

國土世間(十如是、地下);


畜生(众生世间、十如是),

五陰世間(十如是)、

國土世間(十如是、水陸空) ;


修羅(众生世间、十如是),

五陰世間(十如是)、

國土世間(十如是、海畔底);

⭕吾Simon私云:但凡暂唱奉南无妙法莲华经者,必能出离此(地、饿、畜、修)四惡道,绝无可疑也,法华经如是说。


人(众生世间、十如是),

五陰世間(十如是)、

國土世間(十如是、须弥四洲) ;


天(众生世间、十如是),

五陰世間(十如是)、

國土世間(十如是、宫殿) ;


聲聞(众生世间、十如是),

五陰世間(十如是)、

國土世間(十如是、同居土) ;


緣覺(众生世间、十如是),

五陰世间(十如是)、

國土世間(十如是、同居土) ;


菩薩(众生世间、十如是),

五陰世間(十如是)、

國土世間(十如是、同居方便实报土) ;


佛(衆生世間、十如是),

五陰世间(十如是)、

国土世间(十如是、寂光土)。


止觀卷五云:

「心與緣合,則三種世開,三千性相,皆從心起」,

弘五云:「故至止觀,正明觀法,並以三千,而爲指南,乃是終窮究竟極說。故,序中云:「說己心中所行法門』,良有以也。請寻讀者,心無異緣」,

又云:「不明妙境一念三千,如何可識一攝一切?三千不出一念無明。是故,唯有苦因苦果」,

又云:「一切諸業不出十界,百界,千如,三千世間」。

籤二云:「假即衆生,實即五陰,及以國土,即三世間也。千法皆三,故有三千」。

弘五云:「於一念心,不約十界,收事不遍。不約三諦,攝理不周。不語十如,因果不備。無三世問,依正不盡」。

記一云:「若非三千,攝則不遍。若非圓心,不攝三千」。

玄二云:「但衆生法太廣,佛法太高,於初學爲難,心則爲易」。

弘五云:「初引華嚴者……心如工畫師,造種種五陰。 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 如心佛亦爾,如佛衆生然。 心佛及衆生,是三無差別。 若人欲求知,三世一切佛,應當如是觀:心造諸如來」。

金碑論云:「實相必諸法,諸法必十如,十如必十界,十界必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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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身釋事

先、法身者

大師引大經釋云:「一切世諦,若於如來,即是第一義諦。衆生顛倒,謂非佛法」。 然則,自他,依正,魔界佛界,染淨,因果雖異,悉皆非乖離諸佛法身之事。 善星比丘雖不信,同於楞伽王之信心。

又,般若蜜外道雖其意爲邪見,不異於須達長者之正見。

即知此法身之本,是衆生當體:十方諸佛之行願,實證法身,

次,報身者

大師釋云:「法如如智,乘於如如眞實之道,來成妙覺。 智稱如理,從理名如,從智名來,即報身如來。 名盧舍那,此翻淨滿」。

此如如法性之智,乘於如如眞實之道,妙覺究竟之理智與法界冥合時,理名爲如,智是來也。

⭕添加註釋:三身 (辭典243页)

佛的三种身。法报应三身。

谓法身、报身、应身。

法身是谓佛证得的真理,又谓真理为体的佛身;

报身是证得此一真理的智慧,又指体得此智慧的佛身;

应身是以慈悲救济众生的作用,或谓因此应现的佛身。

《十地经论》第三卷有云:「一切佛者,有三种佛。一、应身佛,二、报身佛,三、法身佛」(大正第二十卷第一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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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莲大圣人

报恩抄

报恩抄

御書全集(中文):312页

日蓮 撰之

1 页:目录:

2页:日莲大圣人穷究一切诸宗经典,与法华经实经得出自解佛乘。

3页:佛灭后一千一十五年,像法之时天台大师在中国破折南三北七诸宗邪义,纠正法华实经之义。

4页:像法之时天台大师入灭后,唐玄奘的出现法华实义歪曲,此法相宗是:逆佛路宗。

5页: 在中国妙乐大师立書论破法相宗、华严宗、真言宗。

6页:在日本传教大师出现,彻底破折南都十四大德邪义,归伏法华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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