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圣教大意

正嘉二年二月三十七歲作

別名:一代大意

四教是: 1.🐦三藏教,2.🦜通教,3🐓.別教,4.🦃圓教也。

始🐦三藏者,阿含經之意。此經之意,六道之外不明,但明六道(地饿畜修人天)內之因果道理。但正報明十界、地、餓、畜、修、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佛也。依報有六,云六界。此教之意,既是六道之外不明,不言三界外有稱淨土之生處,又難言三世有佛次第出世,橫並十方不云有佛。

三藏者,一是經藏(亦云定藏),二是律藏(亦云戒藏),三是論藏(亦云慧藏)。但有云經律論之定戒慧、戒定慧,慧定戒之事。戒藏者,五戒、八戒、十善戒、二百五十戒、五百戒也。定藏者,味禪(名定)、淨禪、無漏禪也。慧藏者、苦、空、無常、無我之智慧也。

言戒定慧之勝劣,但僅持上舉戒者,受生三界內、欲界之人天,作凡夫。但僅修上舉之定,而不持戒者,依定力具上舉之戒。此定內之味禪,淨禪,生三界之內,色、無色界。無漏禪成聲聞、 綠覺,斷盡見思,灰身滅智也。慧,又觀苦、空、無常、無我及我之色心,自然具足上舉之戒, 定,成聲聞、緣覺。故、定勝戒,慧勝定。而此🐦三藏教之意,戒是本體。是以,總結阿含經之遺教經,說戒。此教之意,雖明依報六界,正報十界,而名為隨依報明六界之經。又、正報雖明十界, 綠覺、菩薩、佛亦不逾聲闻之悟,但稱聲聞教。是以,佛、菩薩、緣覺,皆灰身滅智之教。

声闻有七贤大圣之位,六道是凡夫也。

七贤(云智):

A.三贤—-1. 五停心

                 2. 别想念处

                 3. 总想念处

              (以上皆为:外凡)

B.四善根—-1. 煖法

                     2. 顶法

                     3.忍法

                     4. 世第一法

                  (以上皆为:内凡)

此七贤之位,贤于六道凡夫,厭生死,具烦恼而不生烦恼之贤人也。例如外典之许由巢父。

五停心

A.数息—- 数息治散乱

B.不净—- 观身不净治贪欲

C.慈悲—- 观慈悲治嫉妒

D.因缘—- 观十二因缘治愚癡

E.界方便– 观地水火风空识之六界治障道,又云念佛

别想念处:

A.身—- 外道言身净,佛说不净

B.受—- 外道言三界乐,佛说苦

C.心—- 外道言心常,佛说无常

D.法—- 外道言一切众生有我,佛说无我

☯️外道說常(心)、樂(受)、我(法)、淨(身),佛說苦、不淨、無常、無我。總想念處者,修練而觀前舉之苦、不淨、無常、無我,是為煖法。智慧之火,蒸煩惱薪,而生煙,故云媛法。頂法是如登山頂, 見四方無雲。譬於世間出世間之因果道理,委細知之無闇。由始之五停心,至此頂法,稱退位,值惡緣難墮惡道,然有不失此頂法善根之善。忍法,入此位之人,永不墮惡道。世第一法是至此位之賢人。即將作聖人者也。

七圣三(云正)

A.見道—-1.隨信行——鈍根
                 2.隨法行——利根

B 修道—-1.信解—-鈍根                                                                                  2.見得—-利根
                 3.身證—- 兼利纯

(阿罗汉)
C.無學道—-1.慧解脫—-鈍根

                    2.俱解脱—-利根

斷見思煩惱者,云聖。此聖人有三道。見道者,斷盡見、思內之見惑。盡此見惑之人,云初果聖者。此人是生於欲界之人,天,永不墮地餓畜修之四惡趣。天台云:「破見感故,離四惡趣」。 然此人猶未斷思惑,有貪瞋癡。身有貪欲,故帶妻子,然不犯他人之妻。雖有瞋恚,不殺生物;鋤地,蟲自去四寸。愚癡故,不知我身是初果聖者。婆沙論云:「初果聖者,妻八十一度,一夜犯」 (取意)。天台解釋云:「初果耕地,蟲離四寸,道共力也」。第四果之聖者,阿羅漢稱無學,亦云不生。永斷盡見思,此生盡後,不生三界六道,無見思煩惱故也。又、此教之意,未明三界六道之外處,不知別有生處,不知身有煩惱,又無生因,但稱灰身滅智,身心皆滅,如成虛空。謂不值法華經,永不成佛者,二乘是也。

此教修行時節,聲聞三生(纯根)、六十劫(利根)。又、一類最上利根之聲聞,有一生內,登阿羅漢位者。緣覺四生(纯根)、百劫(利根)。菩薩一向凡夫,不斷見思。而發四弘誓願,修六度萬行,經三僧祇、百大劫,成三藏教之佛。成佛時,始斷盡見思也。

見感者,一身見(亦云我見)、二邊見(亦云断見常見)、三邪見(亦云撥无见)、四見取見(亦云劣谓胜見)、五戒禁取見(亦云非因计因,非道计道见)。 見惑有八十八,此五為根本。思惑者,一貪、二瞋、三癡、四慢。思惑八十一,此四為根本。此法門,阿含經四十卷、婆沙論二百卷、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詳明。別有俱舍宗之宗。又、諸大乘 於此法門稍有明之。所謂方等部之經、涅槃經等也。但華嚴、般若、法華,無此法門。(小乘与大乘之差别)

次、🦜通教者(大乘始也),亦有戒定慧三學。此教意旨,大旨不出六道,少分利根菩薩,得出於六道之外。聲聞、緣覺、菩薩,共習一法門,三人同斷見思惑。而聲聞、緣覺,入於灰身滅智之意者有之,不入者亦有之。此教有十地。

十地:

1.乾慧地—-三賢——賢人
2.性地——-四善根— 贤人

3.八人地—-見道位圣人/断见惑

4. 見地—– 断見惑/ 初果圣人

5. 薄地—– 断見惑

6. 离欲地—- 断見惑

7. 已辨地—- 阿罗汉—-断尽见思

               —— 断见惑

8. 辟支佛地—– 习气尽

9. 菩萨地—— 誓扶习生

10. 佛地——- 断尽见思

此通教法門,別不限一經,散在方等經、般若經、心經、觀經、阿彌陀經、雙觀經、金剛般若等經。此通教修行時節,經「動踰塵劫」而成佛。亦有一類稱「疾成」者。已上,上之通藏二教,不談六道凡夫本有佛性,但談各依修行而始得遂聲聞、緣覺、菩薩、佛等。

次、🐓別教,亦談戒定慧三學。此教但爲菩薩,不雜聲聞、緣覺。菩薩戒者,三聚淨戒也。五戒、八戒、十善戒、二百五十戒、五百戒、梵網之五十八戒、瓔珞之十無盡戒、華嚴之十戒、涅槃經之自行五支戒、護佗之十戒、大論之十戒,是等皆菩薩三聚淨戒內之攝律儀戒也。攝善法戒者, 攝八萬四千法門。饒益有情戒者,四弘誓願也。定者,觀練熏修之四種禪定也。慧者,心生十界之法门也。

立五十二位。五十二位者,一、十信,二、十住,三、十行,四、十回向,五、十地,等覺(一位)位 ,妙覺(二位)也。已上五十二位。

五十二位:

  1. 十信—– 退位/凡夫菩萨未断見思
  2. 十住—– 不退位/ 断见思尘沙之菩萨
  3. 十行—– 不退位/断見思尘沙之菩萨
  4. 十回向—- 不退位/ 断見思尘沙之菩萨
  5. 十地—— 断无明菩萨
  6. 等觉—— 断无明菩萨
  7. 妙觉—— 断尽无明之佛

此教是大乘,明戒定慧,戒不同於前之藏通二教,是盡未來際之戒,金剛寶戒也。此教菩薩不畏三惡道,畏二乘道。地,餓,畜等之三惡道,不斷佛種子;二乘之道,則斷佛種子也。

大莊嚴論云:「雖恆處地獄,不障大菩提。若起自利心,是大菩提障」。此教之習,真惡道者,三無爲之火阬也。真惡人者,云二乘也。是以言,惡猶可造,二乘之戒不可持之。故、大般若經云:「若菩薩,設恆河沙劫,受妙五欲,於菩薩戒,猶不名犯;若起一念、二乘之心,即名為 犯」。此文之妙五欲者,色、聲、香、味、觸之五欲也。色欲者,青黛、珂雪、白齒等。聲欲者, 絲竹管絃。香欲者,沈檀芳薫。味欲者,豬鹿等味。觸欲者,软膚等也。恆河沙劫著於此,不破菩薩戒;一念二乘心起,破菩薩戒云,太賢之古迹記云:「雖貪所污,大心不盡,無無餘犯,故名無犯」。趣向二乘戒,云是菩薩之破戒。華嚴、般若、方等,總之爾前經皆嫌二乘。定慧於此從略。

梵網經云:「戒謂為平地,定謂為室宅,智慧為燈明」。此菩薩戒不嫌人、畜、黃門、二形之四種,但授一種之菩薩戒。此教之意,五十二位,一一之位須經多俱低劫,盡衆生界,而後成佛。無一人得於一生之內成佛者。又以一行成佛之事無之,必積一切行而成佛,如積微塵而成須彌山。 華嚴、方等、般若、梵網、瓔珞等經,此旨分明。但嫌二乘界之受此戒。妙樂釋云:「遍尋法華已前诸教,實無二乘作佛之文」。

次、🦃圓教者、此圓教有二:一是爾前之圓,二是法華涅槃之圓。爾前之圓,五十二位,亦有戒定慧。爾前之圆者,華嚴經之法界唯心法門。文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又云「圓滿修多羅」。淨名經云:「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不敗亡」。般若經云:「從初發心,即坐道場」。觀經云:「韋提希應時,即得無生法忍」。梵網經云:「衆生受佛戒,位同大覺位、即入諸佛位,
真是諸佛子」(取意)。此皆爾前之圆之證文也。

此教之意,亦明五十二位,名如別教之五十二位,但義有異。其故,五十二位互具,無淺深、無勝劣,凡夫不經位,俱得成佛往生。雖不斷煩惱而成佛無障,以一善一戒亦得成佛。亦有稍說開會法門之處。所謂淨名經云:「凡夫會,煩惱惡法皆會,但二乘不會」。般若經中,於二乘所學法門開會,但二乘之人、惡人不開會。觀經等經所說,凡夫一毫煩惱不斷而得往生,皆是爾前圓教之意也。法華經之圆經,當於後述之(已上四教)。

次、五时。五時者,一是華嚴經(结经梵網经),說別圆二教;二是阿含(结经遗教经),但說三藏教之小乘法 門;三是方等經、寶積經、觀經等,說時不明之權大乘經(结经璎珞经),但皆說藏通別圓之四教;四是般若經(结经仁王经),說通教、別教、圓教之後三教,不說三藏教。

華嚴經是三七日間之說,阿含經是十二年之說,方等、般若是三十年之說,已上由華嚴至般若,計四十二年。於山門之義,方等說時不定,說處不定,般若經三十年云。於寺門之義,方等十六年、般若十四年云。於秘藏大事之義,方等般若說時三十年,但方等在前,般若在後云。定佛十九出家、三十成道之事,見於大論。一代聖教稱五十年之事,見於涅槃經。法華已前、稱四十二年之事,見於無量義經。法華經稱八年之事,於涅槃經五十年之文,與無量義經四十二年之文,合而勘之,見得是八年也。已上,十九出家,三十成道,五十年轉法輪,八十入滅之事,可為定論矣。

此等四十二年之說教,皆法華經之汲引方便也。其故,無量義經云:「我先道場,菩提樹下,端坐六年,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方便力,四十餘年,未顯真實…………初說四諦(阿含经也)…………次說方等、十二部經、摩訶般若、華嚴海空」。

私云,順說之次第,則華嚴、阿含、方等、般若、法華、涅槃也。列法門淺深之次第,應為阿含、方等、般若、華嚴、涅槃、法華也。故於法華經、涅槃經,如是見之矣。

云華嚴宗之宗,是智儼法師、法藏法師、澄觀法師等人師,依華嚴經而立者。俱舍宗、成實 宗、律宗是法寶法師、普光法師、道宣律師等人師,依阿含經而立者。云法相宗之宗,是玄奘三藏、慈恩法師等,依於方等部內之上生經、下生經、成佛經、解深密經、瑜伽論、唯識論等經論而立者。云三論宗之宗,是依般若經、百論、中論、十二門論,大論等經論,吉藏大師所立。

華嚴宗言,華嚴與法華涅槃同為圓教,餘皆劣云。法相宗言,解深密經與華嚴、般若、法華、涅槃是等同之經云。三論宗稱,般若經與華嚴、法華、涅槃是等同之經,但法相之依經,與諸小乘經爲劣。此等皆依法華已前諸經而立之宗,乃以爾前之圓爲極而立之宗派也。各宗之人雖有爭論, 然依諸經以判勝劣時,總以法華經為殊勝。不可以人師之釋而論勝劣也

五是法華經,開經是無量義經(一卷),法華經八卷,結經是普賢經(一卷)。以上所舉四教,及四時之經論,皆是爲知此之法華經也。法華經之修習,若於前之諸經不為研習,終難期深得於心。爾前諸經,研習其一經一經,雖不與餘經比較,亦無大礙。故、天台之釋云:「若弘餘經,不明教相,於義無傷。若弘法華,不明教者,文義有闕」。法華經云:「雖示種種道,其實為佛乘」。種種道者,爾前一切諸經也。為佛乘者,謂是爲法華經而說一切經之文也。

問:如諸經之說,或為菩薩,或爲人天,或為聲聞、緣覺,隨機而法門、利益有異,此經是爲何人耶?

答:此經未有相傳,難知矣。所詮,惡人善人、有智無智、有戒無戒、男子女人、四趣八部,總之是爲十界眾生也。所謂惡人,提婆達多、妙莊嚴王、阿闍世王;善人是韋提希等,人天之人。有智是舍利弗,無智是須利槃特。有戒是聲聞、菩薩,無戒是龍、畜。女人是龍女。總之,十界眾生,覺圓一法。於此事無知之學者,以爲法華經非爲我等凡夫,恐違佛意也。

「法華經云:「一切菩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皆屬此經」。此文之菩薩者,九界眾生,善人、惡人、女人、男子,三藏教之聲聞、緣覺、菩薩,通教之三乘,別教菩薩,爾前圓教之菩薩,非此經之力,皆不得成佛之文也。又、此經云:「藥王!多有人,在家出家,行菩薩道,若不能得,見聞讀誦,書持供養,是法華經者,當知是人,未善行菩薩道。若有得聞,是經典者,乃能善行,菩萨之道」。此文明示,權教菩薩之三祇、百劫、動踰塵劫,無量阿僧祇劫間之六度萬行,四弘誓願,若不至此經,不為菩薩行,亦非修善根之文也。又如無菩薩行,不得成佛之事顯然矣。

天台妙樂,有勸進末代凡夫之文。法華文句云:「好堅處地,芽已百圍,頻伽在穀,聲勝衆鳥」,此文是釋法華經五十展轉之第五十功德之文。佛苦說功德之校量,較之權教多劫修行,又較於大聖功德,此經之須臾結緣、愚人隨喜之功德,百千萬億為勝之事,明見於經。此意,大師以譬顯之。名好堅樹之木,一日高百圍:頻伽之雛鳥,聲勝於諸大小之鳥。權教修行之久,譬為諸草木生長之遲。法華修行疾得成佛之事,譬於一日百圍。權教大小聖人譬諸鳥;法華愚昧凡夫譽為雛鳥之聲勝衆鳥。妙樂大師重釋之云:「恐人謬解者,不測初心功德之大,而推功上位,蔑此初心,故今示被行淺功深,以顯經力」。釋末代愚者言法華經深理雖可貴,然不合我等下機,舉法下機而退 者之文也。

又、妙樂大師歎末代捨此法之事而云:「聞此圓頓,不崇重者,良由近代習大乘者雜濫故也。 況像末情澆,信心寡薄。圓頓教法,溢藏盈函,不暫思惟,便至瞑目。徒生徒死,一何痛哉!有人云:聞而不行,於汝何預?此未深知,久遠之益。如善住天子經,文殊告舍利弗:聞法生謗,墮於地獄,勝於供養,恆沙佛者;雖墮地獄,從地獄出,還得聞法。以此供佛,不聞法者,而為校量。 聞而生謗,尙為遠種;況聞思惟,勤修習耶」!又云:「一句染神,咸資彼岸。思惟修習,永用舟航。隨喜見聞,恆為主伴。若取若捨,經耳成緣。或順或違,終因斯脫」。私意,若取若捨,或順或違之文,須銘于心焉!

法华翻经后记云(释僧肇记):「什(罗什三藏也)对姚兴王曰:『予昔在天竺国时,遍遊五竺,寻讨大乘,从大师須梨耶蘇摩,餐受理味,摩頂囑累此經言:佛日西隱,遺耀照東北。茲典有緣於東北諸國,汝慎傳弘』」。私意,自天竺,日本是東北之州也。慧心之一乘要決云:「日本一州,圓機純熟。朝野遠近,同歸一乘。緇素貴賤,悉期成佛。唯一師等,若不信受,為權爲實,為權者可责」(取意)。淨名云:「覺知衆魔事,而不隨其行。以善力方便,隨意而度。爲實者可憐」。此經云:「當來世惡人,聞佛說一乘,迷惑不信受,破法墮惡道」。

妙法蓮華經之妙,天台之玄義釋云:「所言妙者,妙名不可思議也」,又云:「發秘密之奧藏,稱之為妙」,又云:「妙者,最勝修多羅甘露之門,故言妙也」。法者,玄義云:「所言法 者,十界十如、權實之法也」,又云:「示權實之正軌,故號爲法」。蓮華者,玄義云:「蓮華者,譬權實法也」,又云:「指久遠本果,喩之以蓮。會不二之圓道,譬之以華」。經者,又云: 「聲為佛事,稱之為經」,

私意,法華以前諸經中,小乘說「心生六界,心滅四界也」。通教亦如是。爾前別圓二教,是心生十界也。小乘之意,說六道四生之苦樂,依衆生之心而生。故心滅,則無六道因果。大乘之意是,心生十界。華嚴經云:「心如工畫師,造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造種種五陰者,十界之五陰也。云佛界、心法,均出於造。心顯爲過去、現在、未來十方之佛。華嚴經云:「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應當如是觀:心造諸如來」。

法華已前之經教,上品十惡爲地獄之引業,中品十惡為餓鬼之引業,下品十惡為畜生之引業,五常為修羅之引業,三歸、五戒為人之引業,三歸、十善為六欲天之引業。有漏坐禪是色界,無色 界之引業,五戒、八戒、十戒、十善戒、二百五十戒、五百戒之上,苦、空、無常、無我觀,是聲 聞、緣覺之引業,五戒、八戒,乃至三聚淨戒之上,發六度、四弘之菩提心是菩薩也,佛界之引 業。藏通二教不見佛性之論述,但菩薩之發心云佛性。別圆二教,論众生之佛性,但別教之意,不論二乘之佛性。爾前圓教,附於別教,不見二乘佛性之論述。此等皆為粗法也

今之妙法者,說此等十界互具時,名妙法。云十界互具之事,十界之內,一界具其餘之九界, 十界互具,為百法界。玄義二云:「又一法界,具九法界,則有百法界」。

法華經無別事,十界因果,已明於爾前之經,今是定十界因果互具之法門耳。爾前經意,有說菩薩可成佛,聲聞不得成佛,也有說菩薩喜而聲聞歎,人天等是思所不及之經。或有二乘欲斷見思以出六道,菩薩特意不斷煩惱,欲生六道,以利益眾生。或見菩薩之頓悟成佛,或見菩薩多俱低劫之修行,或說凡夫往生之旨,見其非為菩薩,聲聞,不知人之不成佛為我之不成佛,人之成佛為我之成佛,凡夫之往生為我之往生,聖人之見思斷為我等凡夫之見思斷,如此過四十二年矣。

而今經談十界互具時,聲聞自調自度之身,具菩薩界,不修六度萬行,不經多俱低劫之聲聞,孰料具得諸菩薩苦修無量無邊難行道之功德,聲聞稱作菩薩,而責人之獄卒、慳貪之凡夫亦稱作菩薩。佛亦居因位,攝於菩薩界,雖是妙覺而為等覺也。藥草喩品說聲聞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又有云我等雖未行六度,而爲六度滿足菩薩之文,經云:「雖未得修行六波羅蜜,六波羅蜜自然在前」。云我等不受一戒是持戒者之文,經云:「是則勇猛,是則精進,是名持戒,行頭陀者」。

問云:諸經亦有惡人成佛,華嚴經之調達受記、普超經之闍王受記、大集經之婆籔天子受記。 又、女人成佛,有胎經之釋女成佛。畜生成佛,有阿含經之鴿雀受記。二乘成佛,方等陀羅尼經、 首楞嚴經等有之。菩薩成佛,見於華嚴經等。具縛凡夫之往生,有觀經之下品下生等。女人之改轉女身,是雙觀經四十八願中之三十五願。此等與法華經之二乘、龍女、提婆菩薩之受記,有何差異乎?又設或有所差異,諸經亦得成佛,事無可疑。如何?

答:予所習傳之法門,顯於此答。由此答可知,是法華經超過諸經,又諸經之成佛、許或不許,秘藏之故,不顯書之。

問曰:妙法言是一念三千,其事如何?

答:天台大師悟此法門後,述玄義十卷、文句十卷、覺意三味、小止觀、淨名疏、四念處、次第禪門等諸多法門,然於此一念三千,未作談義。但有十界、百界、千如之法門。行年五十七之夏四月頃,於荆州之玉泉寺,說與其弟子章安大師使聞之,錄作止觀十卷。其前四帖猶惜未言,但述及六即、四種三味等法門。自五卷,立十境、十乘,始書一念三千法門。妙樂大師勸進末代之人云:「並以三千,而為指南……. 請尋讀者,心無異緣」。書有六十卷,三千頁之多,法門無由, 但其初之二三行,須是意會焉。止觀之五云:「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 界具三十種世間,百法界即具三千種世間。此三千在一念心」。妙樂承而釋之云:「當知身土,一念三千。故成道時,稱此本理;一身一念,遍於法界」。


日本傳教大師建立比假山,整平根本中堂之地時,自地中得八齒之鑰。後持此鑰入唐時,值天台大師第七代,妙樂大師之弟子道邃和尙,受傳天台法門。傳教大師天機秀發,道邃和尚悅之,特為開見天台所造十五經藏,已開十四,一藏不開。其時,傳教大師請師開此一藏,道邃和尙云: 「此一藏無鑰可開,須待天台大師出世自開之」。其時,傳教大師進其自日本隨來之鑰,打開經 藏,經藏之內,光耀滿室,尋其光本,則是此一念三千之文所放,誠爲珍異。其時,邃和尙返身禮拜传教大師,是云天台大師之後身。依此,天台經藏所釋,無有關遺,悉傳日本。天台大師手書之觀音經,章安大師手書之止觀,今存比叡山根本中堂。

四性计:

1.自性—-自力—-迦毘羅外道

2.他性—-他力—- 漚樓僧伽外道

3.共性—-共力—-勒娑婆外道

4.無因性—-無因力—-自然外道

☯️外道有三:一是佛法外外道(九十五种外道),二是附佛法成外道(小乘),三是學佛法外道(不知妙法之大乘外道)。今之法華經定作自力而非自力,具十界一切衆生之自故,我身本自佛界。一切眾生之他佛界,具於我身。是以,今之成佛,不為新佛。又虽定作他力而非他力。他佛亦是我等凡夫所自具故,又他佛亦如同我等之自現。共性與無因性略之。

法華經已前诸經不明十界互具,求成佛者必厭九界,因九界不具佛界之故。是以,必談滅惡斷煩惱而成佛,不云凡夫之身具佛故。是以說,須除人天惡人之身,而後成佛。妙樂大師名其為「厭離斷九之佛」。爾前經之人众,見佛現九界之形,祇以為是佛不可思議之神變,不言佛身本具九界而現之。是以,從實究之,法華經已前,但有權者之佛,無真實凡夫得成佛之事。欲斷煩惱,厭離九界,而期成佛,實無離九界之佛,故得往生之真實凡夫亦無之。離人界之菩薩界亦無之故,祇是法華經之佛,於爾前現十界之形,稱作所化、能化、惡人、善人,外道。實際之惡人、善人,外道、凡夫,修行方便之權,思以為是真實之教,待來至法華經,始覺知其為方便,其實未斷見思無明,亦不得往生也。一念三千當別為詳書。

此經有二妙,釋云:「此經唯論二妙」,一相待妙、二絕待妙。相待妙之意,前四時之一代聖教,相對於法華經,嫌之為爾前。爾前稱當分,法華言跨節。絕待妙之意,開會一代聖教即法華經

又、法華經有二事,一所開、二能開也。在於開示悟入之文,或皆已成佛道等之文,一部、八 卷、二十八品,六萬九千三百八十四字,一一字下,皆有「妙」之文字,此是能開之妙。不知此法華經之開會而習談之者,但得爾前經之利益耳!

開會阿含經之文,方便品云:「我此九部法,隨順衆生說,入大乘為本」。開會華嚴經之文, 壽量品云:「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等文。開會般若經之文,安樂行品十八空之文。開會觀經等之往生安樂之文,藥王品云:「於此命終,即往安樂世界」等文。開會散善之文,方便品云:「一稱南無佛,皆已成佛道」。開會一切衆生之文,譬喩品云:「今此三界,皆是我有;其中衆生,悉是吾子」。開會外典之文,法師功德品云:「若說俗間經書、治世語言、資生業等,皆順正法」。開會兜率,開會人天之文繁多,此不述。

於此經不為意會之人,見經文有云讀此經者生人天之說,或往生兜率、忉利等之文,或生安養之文,以為於穢土行法華經,經雖尊貴,行者尚未至不退之地,於穢土流轉之時久,期於五十六億七千萬歲之晨,或有生作人畜等,隔世之間,自苦無限。或又以為法華經之修行,是自力之修行, 是難行道。此等殆是不知爾前法華之二途,不但自迷癡閣,且是閉蒙一切衆生佛眼之人也!勸進兜率者,小乘經多,大乘經稍亦有之;勸往西方者,多爲大乘經。此等,皆所開之文也。法華經之意,兜率即十方佛土中,西方即十方佛土中,人天即十方佛土中。法華經對惡人說十界各具惡,既惡人具五眼,極惡之人乃可得救。就女人談十界,乃談十界皆具女人。深發法華圓實之菩提心者, 不為業力牽入迷之九界也!

是知得此意者乎?法然上人一向為念佛行者,其選擇文,論雜行、難行道,亦有將法華經、大日經等除外之處,詳可見其書。又、慧心之往生要集,亦有除法華經者。縱令法然上人、慧心,以法華經為雜行、難行道,書稱不適末代之機,日蓮亦全不用其言。違於一代聖教法理,背離三世十方佛陀之誠言,況全無其義。而其後人之消息,云法華經為難行道,其經雖尊貴,不適末代之機, 若有誹謗,當有其罪,可先至淨土,再悟法華經。日蓮之心,深知此事是甚於一切之僻事,作如是言,或亦為僻事歟?善望於智人習之。

正嘉二年二月十四日

日蓮撰

御書全集426 页




                          

嚴誠謗法的原因

謗法即「誹謗正法」之意。所謂正法,於釋尊的一切經中,指的是法華經,於末法,則是指三大秘法之南無妙法蓮華經。誠如教示:「謗法者違背之義也。」(唱法華題目抄,御書四頁)、「毀謗云者,即不信也。」(念佛無間地獄抄,御書101頁)


違背正法、不願相信正法之心,可说就是謗法的本质。大聖人在《呵责谤法滅罪抄》中說示,謗法是比使佛身出血等五逆罪更重的重罪。

如法華經譬喻品第三說:「若人不信、毀謗此經………………其人命終,入阿鼻獄。」(法華經並開結211頁)謗法是墮阿鼻地獄(無間地獄)之第一重罪。所以,自他都必須
嚴誡谤法。

關於應嚴責謗法,大聖人教示:「見法華經之敵,置不為責,師檀俱墮無間地獄無疑。南岳大師云:『與諸惡人俱墮地獄』。不責謗法而願成佛,是如火中求水,水中尋火。徒然、徒然!縱是如何信法華經,若有謗法,必墮地獄。如千杯之漆,入一蟹足者然。」(覆曾谷書其一,御書1097頁)

為了成佛,重要的是不但要留意別犯下謗法,也要實踐責難他人謗法之折伏。 另外,《守護國家論》中也提及,責難謗法的功德是:「在家諸人,雖別無智行, 依對治謗法者功德,可離生死也。」(御書69頁)日興上人也於《日興遺誠置文》中教示:「不可與謗法者同座,須畏『與同罪』也。」「不可受謗法之供養。」(御書1710頁)

「嚴誠謗法」係日蓮大聖人、日興上人以來的根本精神。

又,大聖人在《覆松野書其一》(御書1455頁)中,舉出有十四誹謗。此係根據法華經譬喻品第三之文所說。

1.橋慢———驕傲而輕視正法。

2.懈怠————怠忽佛道修行。

3.計我與我見同義。執著於自己的錯誤想法。

4.浅识—————執著於自己淺薄的知識,而不求正法。

5.著欲——————執著於欲望而不追求正法,

6.不解——不想理解正法之教義。

7.不信——不相信正法。

8. 颦蹙皺著眉頭責難正法。

9.疑惑——— 对正法的疑惑不解。

10.誹謗———毀謗、中傷正法。

11.輕善————輕視信受正法之人。

12.憎善———憎惡信受正法之人。

13.嫉善———嫉妒信受正法之人。

14.恨善———憎恨信受正法之人。

如上所述,謗法之形態有多樣,其根本全在於「不信」。大聖人教示:「十四誹謗,以不信為體。」(念佛無間地獄抄,御書101頁)因此,加深對妙法之信心,努力嚴誡不信,自然可免十四誹謗。

不過,大聖人結論說:「縱為暫持法華經者,切不可互毀。其故,持法華經者,必皆成佛,毀佛者得罪。」(御書1455頁)因最後的輕善、憎善、嫉善、恨,亦即輕視、憎惡、嫉妒、憎恨信受妙法之人,等於是誹謗佛子,所以我們應該謹慎才是。

大聖人針對信受、實踐妙法之人,教示:「雖有些微謗法,不受深重之罪。信心強、谤法弱之故。如大水之滅小火。」(覆阿佛女居士書,御書1375頁)即是說,雖然有小小的謗法,倘若對妙法信心強盛,藉其功德力,可將淺的謗法消除。

释迦一代五时继图

御書全集:675 页(念佛者作谤法罪事)

净土宗阿弥陀:
1.父、月净转轮五,鼓音声陀罗尼经说也
2.誓愿執持名号,往生极乐
3.正觉十劫已来也

法华宗阿弥陀:
1.父,大通智胜佛
2.誓愿常乐说是妙法莲华经
3.正觉三千尘点劫也

藥王品云:「若有女人,聞是經典,如說修行,於此命終,即往安樂世界,阿彌陀佛,大菩薩眾,圍繞住處,生蓮華中,寶座之上」。
疏記十云:「若有女人等者,此中只云得聞是經,如說修行,即淨土因,不須更指觀經等也。


問:如何修行?
答:既云如說修行,即依經立行,具如分別功德品中,直觀此土,四土具足,故此佛身,即三身也」。
法師品云:「自在所欲生」。
方便品云: 「舍利弗!如來但以一佛乘故,爲衆生說法。無有餘乘,若二若三」。
安樂行品云:「於無量國中,乃至名字,不可得闻」。
陀羅尼品云:「汝等但能擁護,受持法華名者,福不可量」。
釋籤一云:「名即是體,文字解脱,又云:「次釋經題。初妙法兩字,通詮本迹;蓮華兩字,通譬本迹」。
疏記一云:「妙法之唱,非唯正宗,二十八品,俱名妙故。故品品之內,咸具體等,句句之下,通結妙名」。
藥王品云:「若復有人,以七寶滿三千大千世界,供養於佛,及大菩薩、辟支佛、阿羅漢。是人所得功德,不如受持此法華經,乃至一四句偈,其福最多」,又云:「有能受持,是經典者,亦復如是。 於一切衆生中,亦為第一」,又云:「此經能救,一切衆生者。此經能令,一切衆生,離諸苦惱。
此經能大饒益,一切眾生,充滿其願」。
勸發品云:「若復見受持、是經典者,出其過惡。若實若不實,此人現世,得白癩病。若有輕笑之者,當世世牙齒疏缺,醜唇平鼻,手腳繚戾,眼目角睞,
身體臭穢,恶瘡脓血,水腹短气,諸惡重病。是故普賢,若見受持、是經典者,當起遠迎,當如敬佛」。
槃經十三:「我於爾時,思惟坐禪,經無量歲,亦不聞有,如來出世,大乘經名」。
文句五云:「所以出經,勿信人語」,同三云:「縱令百千種師,一一師作百千種說,無不是權。如來有所說,尚復是权,况復人師,寧得非權!如前所出,悉皆權也」。

四,念佛者作谤法罪事

人师言语:
法然選擇云:「道綽禪師,立聖道淨土二門,而捨聖道,正歸淨土之文….. 初聖道门者,就之有二…..準之思之,應存密大,及以實大,亦攝存其中。然則,今眞言,佛心,天台,華嚴、三論、法相、地論、攝論,此等八家之意,正在此也………………淨土宗學者,先須知此旨。設難先學聖道門人,若於淨土門有其志者,須棄聖道,歸於淨土。
善導和尚,立正雜二行,捨雜行,歸正行之 文。……第一讀誦雜行者,除上举觀經等往生淨土經已外,於大小乘、顯密諸經受持讀誦,悉名讀诵雜行…….第三禮拜雜行者,除上禮拜彌陀已外,於一切諸佛菩薩等,及諸世天等,禮拜恭敬,悉名禮拜雜行。
第四稱名雜行者,除上稱彌陀名號已外,稱自餘一切佛菩薩等,及諸天等名號,悉名稱名雜行。第五讚歎供養雜行者,除上彌陀佛已外,於一切諸餘佛菩薩等,及諸世天等,讚歎供养,悉名讚歎供養雜行…..見此文,彌須捨雜修專,豈捨百即百生專修正行,堅執千中無一雜修雜行乎」?
又云:「貞元入藏錄中,始自大般若經六百卷,終于法常住經,顯密大乘經總六百三十七部、二千八百八十三卷也。皆攝讀誦大乘之一句……………夫連欲離生死,二種勝法中,且閣聖道門,選入淨土門。欲入淨土門,正雜二行中,且拋諸雜行,應選歸正行」。

佛经文证:
大論云:「自法愛染故,毀呰他人法。雖持戒行人,不脫地獄苦」。

法華經云:「當來世惡人,聞佛說一乘,迷惑不信受,破法墮惡道」,又云:「破法不信故,墜於三惡道」。

雙觀經云:「設我得佛,十方衆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譬喩品云:「若人不信、毀謗此經,則斷一切、世間佛種……………… 其人命終,入阿鼻獄。具足一劫,劫盡更生。如是展轉,至無數劫」。

文句云:「今經明小善成佛,此取緣因為佛種。若不信小善成佛,即斷世間佛種也」。

涅槃经

此涅槃經者,一日一夜之說,明三藏教,通教、別教、圓教,亦名醍醐味。釋尊於拘尸那城、 力士生地,阿利羅跋提河,沙羅雙樹之間,二月十五日之晨朝,從面門放種種光。十二由旬內,集十方大众,說涅槃經。即三十六涅槃經,舊譯四十涅槃經也。以像法決疑經為結經。亦名捃拾教,亦云扶律顯常。化儀漸部,化法四教也。法華之時,猶有未解之輩,更以後番五味,調熟餘殘之機。涅槃之時,四教之機,同見佛性,如秋收冬藏,唯有四機,俱知常住,故與法華合爲同醍醐味 也。凡一往雖如此配立,隨萬差之機緣,時節長短不同也。或華嚴時長,至涅槃之時;阿含、方等、般若亦爾。

涅槃經六云:「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又云; 「亦於如來,隨宜方便,所說法中,不生執著,是名了義………………不了義者,如經中說,一切燒然, 一切無常,一切皆苦,一切皆空,一切無我,是名不了義。何以故?以不能了、如是義故,令諸衆 生,墮阿鼻獄」。十七卷云:「如來雖無虛妄之言,若知衆生,因虛妄說」,又云:「虛妄之法, 則為是罪。以是罪故,墮於地獄」。

破小乘戒事

涅槃經三卷云:「佛告迦葉:以能護持,正法因緣,故得成就,是金剛身。迦葉!我於往昔,護法因緣,今得成就,是金剛身,常住不壞。善男子!護持正法者,不受五戒,不修威儀,應持刀 如、弓箭、詳槊,守護持戒、清淨比丘」,同十七云:「見佛性故,得大涅槃。是名菩薩、清淨持戒,非世間戒」,又云:「受持是經,而毀戒者,則是衆生、大惡知識也。非我弟子,是魔眷屬」。

法師品云:「若聞是深經,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安樂行品云:「又不親近求聲聞,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亦不問訊。若於房中,若經行處,若在講堂中,不共住止」。

傳教大師顯戒論中云:「貧人之食,如輪王之毒。故、二乘者之持戒精進,即菩薩之破戒懶惰,故不應親近。來則為說法,不烯其親使、利養、恭敬」。秀句下云:「小乘之持戒,則菩薩之煩惱」。

寶塔品云:「此經難持,若暫持者,我即歡喜,諸佛亦然。如是之人,諸佛所歎。是則勇猛, 是則精進。是名持戒,行頭陀者。則為疾得,無上佛道。能於來世,讀持此經,是真佛子」。龍樹菩薩大論云:「自法愛染故,毀些他人法。雖持戒行人,不脫地獄苦」。

涅槃經十二云:「佛言迦葉:若有菩薩,知以破戒因緣,則能令人,受持、愛樂、大乘經典。 又能令其,讀誦、通利、書寫經卷,廣爲他說,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如是故,故得破戒」。安然廣釋云:「能說法華經,是名持戒。雖持律儀,不攝善法,猶如木石,帶持衣鉢」。弘決四,引大論十九云:「諸比丘問佛:阿蘭若比丘死,今生何處?佛言:生阿鼻獄。諸比丘大驚。 坐禪持戒,便至爾耶?佛答言:多聞持戒裡,未得漏盡法」。傳教大師云:「自今已後,不受聲聞利益。菩薩捨二百五十戒畢」。

涅槃經四云:「我涅槃後,無量百歲,四道聖人,悉復涅槃。正法滅後,於像法中,當有比丘,似像持律,少讀誦經。貪嗜飲食,長養其身。雖著袈裟,猶如獵師,細視徐行,如貓伺鼠,常 唱是言:我得羅漢。多諸病苦,眼臥糞穢。外現賢善,內懷貪嫉。如受啞法,婆羅門等,實非沙門,現沙門像。邪見熾盛,誹謗正法,及壞甚深、秘密之教,各自隨意,反說經律」,同九云: 「善男子!有一闡提,作羅漢像,住於空處,誹謗方等、大乘經典。諸凡夫人,見已皆謂,真阿羅漢,是大菩薩摩訶薩」。

「四十余年,未显真实」经文

无量义经说法品第二:

善男子!我先道場菩提樹下,端坐六年,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佛眼觀一切諸法,不可宣說。所以者何?

知諸眾生性欲不同。性欲不同, 種種說法。種種說法,以方便力。【四十餘年,未顯真實】。是故眾生得道差別,不得疾成無上菩提。

(《妙法莲华经並开结》31 页)

善男子!初說四諦,為求聲聞人,而八億諸天來下聽法,發菩提心;中於處處,演說甚深十二因緣,為求辟支佛人, 而無量眾生發菩提心,或住聲闻。

次說方等十二部經、摩訶般若、華嚴海空,宣說菩薩歷劫修行,而百千比丘、萬億人天,無量眾生得住須陀洹,得斯陀含、得阿那含、得阿羅漢果,住辟支佛因緣法中。

善男子!以是義故,故知說同,而義別異。義異,故眾生解異;解異,故得法、得果、得道亦异。

(《妙法莲华经並开结》34/35 页)



南无妙法莲华经🙏🙏🙏

一念三千

一念三千:

所起的一念心中,具足三千諸法之意。 一念是謂瞬間、極微的生命,三千是謂現象世界的一切。亦即,衆生的生命 (一念)中,收納現象世界(三千)的一切。

一念三千法門是由天台大師所完 成,將《法華經》迹門所說的十如是、二乘作佛(十界互具)、本門說顯的本因 • 本果 • 本國土等三妙合論(佛、衆生、國土常住 = 三世間的常住)之義,於《摩訶止觀》作成體系,而在第五卷的正觀章初次說出:「夫一心具十法 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種世間,百法界即具三千種世間。此三千在一念心。若無心而已。介 爾有心,即具三千………………所以稱為不可思議境,意在於此」(《大正新脩大藏经》第四十六卷第五四頁)。

文中的一心、一念是同義, 一往是謂根塵相對而生起的一瞬心,究極而言,一是指一實相、中道法性。亦即,包含色心、因果、有情、非情、支撐生命活動等一切所依的生命全體,是謂一念。

此一念,具三千的差別相。將此一瞬的生命作一仔細觀察,則可分類 爲十界(地獄界、餓鬼界、畜生界、修羅界、人界、天界、聲聞界、緣覺界、 菩薩界、佛界)。

此十界又互相具足各自的十界(十界互具),而形成百界; 百界各具十如是(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 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 等),而構成千如是;千如是具備三種的世間(衆生世間、五陰世間、國土世間),而成就三千世間。

一念與三千的關係,既非一念在先、三千在後,亦非 千在先、一念在後,更非一念於一時包含三千的同時關係。

於爾前權教是說,心爲萬法的根源,萬法(現象)皆由心而生,或說心是主體,萬法是從屬。於《法華經》則將此說推翻,宣示心和萬法相即,爲而二不二的關係。說示萬法即實相,並非脫離諸法才有實相,而是諸法原本就是實相,即是法華圓敎。

一念具足三千的「具」,與 「即」、「不二」同義。

所謂三千的法數,是由十如是、十界互具、三世間所構成,三千世間則是將森羅萬象以三千的範疇來區分的差別相。意謂,十界是生命自體所具十種境界的變化相(十法界),十界互具是十界各個又互相具足十界(百法界),十如是是十界的身心活動具有十種層面(以上相乘是謂百界千如);繼而,千如是又各自具有三世間,故成三千世間。

三世間指五陰世間、衆生世間、國土世間,是從色心、 依正的相互關係區分三個次元。由於百界千如具足三世間,才得以闡明有情、 非情的生命存在事實。

於《法華經》迹門方便品,是講說諸法實相、十如是, 明示佛界的生命和九界的生命皆是妙法當體的平等性。接著在迹門又說出二乘作佛,闡明十界互具的真義。

但是,說 出上述法門的教主釋尊,仍是始成正覺的佛,尚未明示佛界的生命常住,故、 奪而言之,並不能說是已講出常住之法的真實一念三千。亦即,迹門所說的敎法雖已說及九界的生命內在有佛界,然旣未說出此佛界的生命常住,故、九界 的生命常住亦未說顯,十界互具亦僅止於無常生命上的十界互具,因而才說作是「始覺之十界互具」(第四四三 頁)。

又在迹門裡,並未明示國土世間是妙法的當體而常住,故、迹門所說的敎法,奪而言之,僅止於「本無今有之百界千如」(第二六六頁),並不能說是已講出一念三千。

本無今有的「本無」就是本有常住尙未說出之意,「今有」是謂,話雖如此,然而如今已在迹門說出了互具。

但是,與而言之,既已在迹門說出諸法實相,明示萬法即是妙法的當體,且依據本門,在理論上可歸結於一念三千,故而只能說是已講出 「理之一念三千」。

相對地,在《法華經》本門壽量品則說示發迹顯本。亦即,推翻爾前、迹門的始成正覺,講說敎主釋尊的久遠實成,明示釋尊的本地,即佛界的生命常住。

又從所化的地涌菩薩亦是常住,明示九界眾生的生命亦是常住,更說示娑婆世界亦是久遠實成之釋尊的本國土而爲常住。也就是將本因、本果、本國土的三妙予以合論。

依此,才是敎示十界的常住與三世間的常住,示現了真實的一念三千。

佛如上所述,若將《法華經》的一念三千以本迹來作區分,則依迹門的諸法實相之理所建立的天台之一念三千,就稱爲理之一念三千;而於本門壽量品所闡明釋尊的本地,即本有常住的生命,就稱爲事之一念三千。

關於此本迹一念三 千的差異,在《開目抄》有云:「華嚴乃至般若、大日經等,不僅隱匿二乘作佛,更秘而未說久遠實成。此等諸經有 二種之失。

其一『存行布故,仍未開權」,隱迹門之一念三千。

其二『言始成故,尚未發迹」,隱本門之久遠。

此二大法門是一代綱骨、一切經之心髓。 迹門方便品說一念三千、二乘作佛,爾前二種之失,得脫其一矣!

雖然,猶未發迹顯本,亦未顯真實之一念三千,二乘作佛亦不定,如見水中之月,如無根之草浮於水。

至本門,既破始成正覺, 則四教之果破。既破四教之果,則四敎之因破。打破爾前迹門十界因果,說顯本門十界因果,是即本因本果之法門也。

九界亦具於無始之佛界,佛界亦備 於無始之九界,是乃真實之十界互具、 百界千如、一念三千也」(第二二五頁)。

但以壽量品的文上而言,雖說是已講出了事之一念三千,亦只是就已悟得本果的釋尊自身而言的「事」,並非凡夫於己心所觀知的「事」。所以,對於未受釋尊化導的末法眾生而言,憑壽量品文上的教法,並不能成就觀心。

因此, 對末法的眾生而言,不只是迹門,就連本門亦僅止於理之一念三千。關於這點,日蓮大聖人在《本因妙抄》有云: 「不逾一代應佛之域,既是理上法相, 故一部俱是理之一念三千,迹上之本門壽量也,使理解此事,稱作脫益之文上。

文底者,久遠實成之名字妙法,不涉餘行,直達正觀,事行一念三千之南 無妙法蓮華經是也」(第九一○頁), 將本迹二門的一念三千皆退之爲理,而將事之一念三千當體、南無妙法蓮華經的大生命,顯為御本尊,建立以受持此御本尊才能成就觀心的受持即觀心之道。

關於御本尊的圖顯,《草木成佛口 決》有云:「一念三千之法門,滌濯而成之大曼荼羅也」(第一四〇九頁),《覆經王書》亦云:「日蓮之魂,染墨書成者也。信之、信之!佛意是法華經,日蓮之魂祇在南無妙法蓮華經」(第一一六九頁)。

又於《觀心本尊 抄》明示:「爲不識一念三千者,裹此珠於五字之內,懸於末代幼稚之頸」 (第二七三頁)。久遠元初的自受用身即日蓮大聖人,起大慈悲,於妙法五字的御本尊圖顯自受用身即一念三千,授 與末法眾生。

日本大石寺第二十六世日寬的《本尊抄文段》亦指出,《摩訶止觀》的一念三千之文,從元意之邊而言,也是在表現事行一念三千之御本尊的相貌。所謂 「夫一心」的一心,即是指久遠元初自受用身的一念心法。亦即,於大御本尊中央所奉書的南無妙法蓮華經。

所謂 「具十法界」,是以列座於南無妙法蓮華經左右兩旁的佛、菩薩、梵天、帝 釋、鬼子母神等,來表現十界互具、百 界千如、三千世間。「此三千在一念心」是謂,一念三千的大御本尊完全不在他處,只存於我們衆生的信心之中。 意謂,如果沒有信心,也就不具備一念 三千的本尊。「介爾有心」是指,稍有芥子般細微的信心,一念三千的本尊就會具備在我的一心之中。「不可思議境」是總結本尊的文字。

所謂不可思議境是指妙境,妙境即是南無妙法蓮華經之大御本尊。「意在於此」是在說示,天台大師的深意就在此處。

釋尊、天台大師於究極所志向的最大深秘之大法,皆是事行之一念三千,即日蓮大聖人於一二七九年(日本弘安二年)十月十二日所建立的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如果以理而論,宇宙萬象悉皆是法界,都是一念三千的當體;依事而論,是以信或不信來決定具或不具。

《當體義抄》說示:「所詮,妙法蓮華之當體,唯是信持法華經之日蓮弟子檀那等,父母所生之肉身也。正直捨方便,唯信法華經,唱南無妙法蓮華經之人,煩惱、業、苦三道,轉為法身、般若、解脫三德;三觀、三諦,顯於一心;其人所住之處,是常寂光土。能居所居、身土、色心、俱體俱用、無作三身之本門壽量當體蓮華之佛者,唯日蓮弟子檀那等之中有之也」(第五三五頁)。

南无妙法莲华经🙏🙏🙏

十界

十界:

十種眾生的境涯。又稱十法界。於爾前經是謂依善惡之業而所受的世界不同,《法華經》則謂一個生命於每一瞬間所呈現生命境地的差 異。構成一念三千法門的骨幹。

《摩訶止觀》第五卷上(《大正新脩大藏经》第四十六卷第五 二頁),將十法界定義爲三,謂:

1)十是能依,法界是所依,能所合稱十法界。

2)此十法的各各因果不相混淆而一定, 故稱十法界。

3)此十法各皆屬於法界, 故稱十法界。

又說,十法界各有一定的色心、意識、國土。十法界的名稱,由下層境涯,依次爲地獄界、餓鬼界、畜生界、修羅界、人界、天界、聲聞界、 緣覺界、菩薩界、佛界。

關於十界之名,《十法界明因果抄》云:「『地獄 聲、畜生聲、餓鬼聲、阿修羅聲、比丘聲、比丘尼聲(道人)、天聲(道天)、聲聞聲、辟支 佛聲、菩薩聲、佛聲』(已上十法界名目)」(第四四八頁)。

又、《觀心本尊抄》記述: 「數見他面,或時喜,或時瞋,或時平,或時貪現,或時癡現,或時諂曲。

瞋是地獄,貪是餓鬼,癡是畜生,諂曲是修羅,喜是天,平是人也。他面之色法,六道共有之。雖四聖冥伏不現,然 委細尋之,亦可得也……………世間無常,於眼前有之,豈人界無二乘界乎?無顧惡人,猶慈愛妻兒,菩薩界之一分也。但唯佛界難現,以具九界,推而信之,勿生疑惑」(第二五九頁)。

1)地獄界。地是意味最底層,獄是謂受拘束的不自由。指受苦惱所擠壓而動彈不得,繫縛不自在的状態。謂苦惱、 煩悶的境地。

2)餓鬼界。謂受貪欲支配,身心皆受制於激烈欲望的境地。指於金錢、財寶、食物等,感到不足,受貪欲支配的生命狀態。

3)畜生界。謂依本能需求而動,無智慧、理性、意志等的作用,受制於眼前事物、或畏強欺弱的境涯。以上三界稱爲三惡道、三惡趣、三途。

4)修羅界。常欲勝過他人, 以自己爲中心的自我境地。指驕慢、諂 曲的生命狀態。對善意、正義,立刻顯現憤怒的狀態。前述三界併修羅界,又 稱四惡道、四惡趣。

5)人(間)界。冷靜判斷事物的生命狀態。爲人所呈現普通、平穩的生命境地。

6)天(上)界。 充滿歡喜的生命狀態。當自己的欲望、 願望達成時,在精神、肉體上所呈現滿足的狀態。前述的四惡道,加上人天二道,合稱六道;與後述的四界相對,則稱六凡。平常人的生活是此六道循環不已。

7)聲聞界。謂聽聞佛的教義,即四 諦之理,而求斷盡煩惱,以達悟得的境地。

8)緣覺界。依佛的十二因緣,從事 修行而得悟,故稱緣覺。於無佛之世, 僅一人得悟,故又稱獨覺。聲聞、緣覺稱爲二乘。二者雖為各有悟得而超越六道的境地,惟其悟得不過是基於自行、 自利。

9)菩薩界。謂依利他的實踐,以救一切眾生的慈悲境地,同時勤勵於自行,指向得悟的狀態。

10)佛界。完美、 圓滿自在的境地,通達萬法且體會中道實相的尊極無上境涯。將佛界具備的偉大力用、睿智、福德等顯現出來者,即 佛的十號。

相對於六道,而稱後之四界爲四聖。又、佛界爲悟,九界爲迷,故稱九迷一悟。

十界又各具其他十界的生命觀,稱做十界互具,爲一念三千的基礎。又從地獄界至佛界的十種狀態,是 各自依緣而生,且支配吾人身心,是即生命的實相。此十種為融和一體,緣於對境而隨時顯現。

《御書》諸法實相抄(第一四二九頁)

十界互具

十界互具:

十界的各界又互相具備十界之意。說於《法華文句》第一卷上(《大正新脩大藏经》第三十四卷第七二頁)、《法華玄義》第二卷上(《大正新脩大藏经》第三十三卷第六九六頁)、《摩訶止觀》第五卷上(同第四十六卷第五四頁) 等。

將生命的境界分別十種,即地獄、 餓鬼、畜生、修羅、人、天、聲聞、緣 覺、菩薩、佛的十界,十界各自的生命境地又非一成不變,而是每一瞬間皆在變化、流轉,不斷顯現生命原來的真貌。

互具是意味由顯現至冥伏,由冥伏 至顯現的生命相互關係。例如:從天界一瞬間變成地獄界的境涯時,天界的生命並非就此消滅,不過是冥伏而已,依缘又會再度顯現天界。如此這般,從地獄界至佛界的十種生命狀態,各自隨緣而生,且支配著眾生的身心,此即生命的真實狀態。

十界互具論中,主要是在開示,九界之迷的凡夫生命中,秘藏著佛的生命,且具有顯現此佛界的可能性。以此十界互具為基礎而作闡述的, 即是一念三千論。

《一代聖教大意》 云:「法華經已前諸經不明十界互具, 求成佛者必厭九界,因九界不具佛界之故。是以,必談滅惡斷煩惱而成佛,不云凡夫之身具佛故。是以說,須除人天 惡人之身,而後成佛………………欲斷煩惱,厭 離九界,而期成佛,實無離九界之佛,故得往生之真實凡夫亦無之」(第四二 四~四二五頁)。

爾前經說示厭九界、 斷煩惱而得佛身,故不可能有十界互具。釋尊是在《法華經》才首次說出十界互具、二乘作佛、皆成佛道。

亦即在方便品第二是說開示悟入,闡明衆生所具佛知見,接著說示舍利弗爲華光如來、迦葉爲光明如來、須菩提爲名相如來、迦旃延爲閻浮那提金光如來、目連爲多摩羅跋栴檀香佛等的二乘作佛,更於提婆達多品第十二說示提婆、龍女的 成佛。然後在如來壽量品第十六說示佛界所具九界,闡明一切眾生皆成佛道。

天台大師則依據釋尊的《法華經》,確立十界互具、理之一念三千法門。並稱 「觀己心,見十法界」,依觀念觀法而闡明一心三觀。

日蓮大聖人在《觀心本尊抄》闡明受持即觀心云:「釋尊之因行果德二法,具足於妙法蓮華經五字,我等受持此五字,彼之因果功德,自然讓與」(第二六四頁)。

更敎示末法的觀心本尊云:「佛起大慈悲,爲不識一 念三千者,裹此珠於五字之內,懸於末代幼稚之頸。四大菩薩,守護此人,與太公、周公之輔佐文王、成王,四皓之 侍奉惠帝,無有異也」(第二七三頁)。

並於一二七九年(日本弘安二 年)十月十二日,圖顯本門戒壇的大御本尊。

又於《當體義抄》云:「正直捨方便,唯信法華經,唱南無妙法蓮華經 之人,煩惱、業、苦三道,轉為法身、 般若、解脫三德;三觀、三諦,顯於一 心;其人所住之處,是常寂光土。能居所居、身土、色心、俱體俱用、無作三 身之本門壽量當體蓮華之佛者,唯日蓮 弟子檀那等之中有之也。是即法華當體,自在神力所顯功能。不可疑之、不可疑之」(第五三五頁)。

敎示信奉三大秘法的御本尊而唱念南無妙法蓮華經 者,即可證得十界互具、一念三千的當體蓮華。

御書 一代聖敎大意(第四二二頁)

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

將三界中,迷的因果分爲十二種,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 取、有、生、老死等。亦稱十二緣起、 十二有支、十二因生、十二缘門等,或略稱因緣、【緣】。原本是將構成存在的因果予以分類爲十二支,其後探討苦的原因,才建立十二個系列。

1)無明。於根本的真理,一無所知。

2)行。形成作用。

3)識。識別作用。

4)名色。具有名稱、形態的個體存在。

5)六入。精神活動透過彼等而產生的六個領域,即六根(眼、耳、鼻、舌、身、意)。

6)觸。 感覺器官與對象的接觸。7)受。心的感受作用。

8)愛。欲求。

9)取。執著。

10 )有。基本的生存模式。

11)生。具體的生命。

12)老死。衰老與死亡的痛苦。後來各個的支,又配屬於人類生存的具體事象,解釋為具有時間順序前後,再與宿業的見解結合,而被視為連亙三世的因果關係。

說於《俱舍論》第九卷(《大正新脩大藏经》 第二十九卷第四八頁)等。

1)無明。無 始以來所具有的煩惱。

2)行。過去煩惱所造的善惡行業。

3)識。於母胎內已具有的五陰(色、受、想、行、識)。

④4)名色。謂身心雖在胎內開始發育,但尙未具六根的狀態。

5)六入。亦稱六處。 具足六根。6)觸。幼兒時期尚未能分辨苦樂,只憑接觸物體來感覺。

7)受。 六、七歲以後,能識別苦樂等,而有所感受。

8)愛。十四、五歲以後,對事物或異性漸生愛欲。

9)取。長大成人後, 對事物產生貪欲。

10)有。依現世之因, 而定來世之果。

11)生。受生於未來世。

12)老死。於來世衰老而死亡。

將此十二因緣配於三世,則無明、行是「過去二 因」,以此爲因,而有識、名色、六 處、觸、受的「現在五果」。至於, 愛、取、有是「現在三因」,以此爲因,而有生、老死的「未來二果」。

如上所述,十二因緣彼此有如連鎖關係, 或生或死等,不斷流轉於六道苦界。此亦稱六道輪迴,或稱三世兩重之十二因緣。

此外,十二因緣又有流轉門與還滅 門,依無明而生行,依行而生識,乃至 依生而生老死的次第相,稱爲流轉十二因緣。

反之,依滅根本無明而滅行,或依生而滅老死的次第相,稱為還滅十二 因緣。

《一念三千理事》云:「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有滅則生滅, 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矣。是其還滅之相。佛還是如此滅失煩惱者也」(第四 二八頁)。

十二因緣依天台大師的五時教判,於通敎是謂緣覺的衆生在修行四 諦法門、六度萬行的同時,觀此十二因緣,以認清體空的真諦。惟於方等部的經典,卻彈呵只觀十二因緣而欲斷煩惱的二乘。

《覆大田左衛門尉書》云: 「有稱十二因緣之法門,其意,我等之身原是以諸苦為體,以先世造業,故受諸苦。先世之集、即煩惱,招集諸苦。 過去二因即現在五果,現在三因即未來兩果,三世次第,感一切苦果。

在世二乘,欲滅此等諸苦,沈於空理,灰身滅智,而忘失菩薩勤行、精進之志,思以爲證得空理之事爲真極。佛於方等時,對此等心地予以彈呵」(第一〇五四頁 )。

如此至於《法華經》,才闡明眞實的常樂我淨之法。

《御書》 一念三千理事(第四二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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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谛(四圣谛)

四諦:

佛教所說的四項基本眞理。即苦諦、集諦、滅諦、道諦。將迷與悟的因果以佛智究明的四種諦(眞 理)。亦稱四聖諦、四真諦,說於《中阿含經》第七卷「分別聖諦經」(《大正新脩大藏经》 第一卷第四六七頁)等。據稱是釋尊在鹿野苑最早說法(初轉法輪)的經。後世將此說法稱爲【小乘】。

1)苦諦(苦聖諦)。迷惑的此世皆是苦。

2)集諦(苦集聖諦)。使苦聚起的因是煩惱。

3)滅諦(苦減聖諦)。滅除煩惱是開悟的境地。

4)道諦(苦滅道聖諦)。因此,必須藉由八正道的正確修行法。此苦集滅
道之中,苦與集是表示迷惑世界的果與因,滅與道是表示開悟世界的果與因。

悟得此理的人稱爲【聲聞】,更以三階段各四種的行相說明四諦之理時,此稱三轉十二行相。

天台是於《法華玄義》(同第三十三卷第700頁)建立四種的四諦,並將此配於化法四敎(藏、通、別、圓)。

即:

1)生滅四諦。於四諦的因果悉予認同,並說一切諸法有其因缘、生滅。相當於三藏敎。

2)無生四諦。講說四諦的因果皆是空無,不起生滅變化。通教所說。

3)無量四諦。認爲正如一切現象具無量差別般,四諦亦具無量之相的四諦觀。相當於別敎。

4)無作四諦。講說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故無斷集、滅苦、修道、證滅等作爲的境地。相當於圓教所說。

《御書》一代五時繼圖(第七〇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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