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佛为何堕无间地狱的2大原因?

致六郎恆長函

(六郎恆長御消息)

文永元年九月

四十三歲作

與南部六郎恆長   於安房

別名:念佛無間二義

御書全集(中文):一四四〇页

念佛谤法堕地狱
两个原因

所詮,云念佛是無間地獄之義有二:

一 、指念佛者云無間地獄者,是由於日本國一切念佛衆之元祖法然上人之選擇集,除淨土三部以外,將一代聖教,所謂法華經,大日經,大般若經等一切大小之經,書作悉須捨閉閣抛。

就此,上人舉奉爲龜鑑之淨土三部經中,雙觀經有云,阿彌陀佛之因位,法藏比丘所立四十八願云:「唯除五逆,誹謗正法」。而法然上人雖亦入於「乃至十念」之中,然書稱「閉法華經之門」,豈非是阿彌陀佛之本願所遺漏之人耶?其弟子,其檀那等亦如是。

⭕私意解:「设我得佛……..唯除五逆罪和誹谤法华经」,四十八愿是这样说。然,净土诸祖师们劝人念佛而不受持法华经,此不是谤法,違背佛意?那是什么耶?

法華經文有云:「若人不信……其人命終,入阿鼻獄」。阿彌陀佛之本願,法華經文,倘是眞實,法然上人非墮無間地獄之人耶?一切經之性相,定云:「師墮則弟子墮,弟子墮則檀那墮」。譬如謀叛者之子弟從者然。如有不審,可見選擇集(此其一)。

二、云念佛無間地獄者,法華經之序分,無量義經云:「以方便力,四十餘年,未顯眞實」,次下之文云:「過無量無邊…….終不得成,無上菩提」指自佛初成道時,至白鷺池邊之年數爲四十餘年,舉其間所說一切經爲未顯眞實。一切經中大部之經四部,内有言「次說方等十二部經」包括念佛者所信仰之三部經,而前引無量義經舉謂此等皆非眞實。

⭕私意解:念佛三部经是方便权经,「未显真实」,故佛说「终不得成,无上菩提」。

次,法華經云:「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眞實」者,是對念佛等之不眞實,而說南無妙法蓮華經爲眞實之文也。 次下云:「佛自住大乘······若以小乘化,乃至於一人,我則墮慳貪,此事爲不可」。

此文之意是謂,佛若將法華經秘藏胸中,祇以觀經念佛等四十餘年之經授人,默止而不說法華經,是爲慳貪者,將墮三惡道也。 可見佛如一生唯行念佛,不移於法華經猶須墮地獄,況末代凡夫祇唱南無阿彌陀佛,而度一生,不移於法華經,不唱南無妙法蓮華經者,能免於三惡道耶!

⭕私意解:佛如果本身不受持法华经,都要堕地狱;何况尚未成佛的念佛者能不堕三惡道?比佛更厉害的不是天魔王,那是什么?

第二卷云:「今此三界」等。 此文是日本國六十六國,二島之大地,乃教主釋尊之領土也。 娑婆亦如是,全非阿彌陀之領地。 又云:「其中衆生,悉是吾子」。 日本國四十九億九萬四千八百二十八人之男女,雖各有父母,尋其詮,悉是教主釋尊之子也。 三千餘社之大小神祇,亦是釋尊之子,全非阿彌陀佛之子也。

⭕私意解:此娑婆世界是依法华经而成佛,是釋尊佛的国土,故须受持法华经。而念佛不是釋尊之子,是阿弥陀佛之子。是故居釋尊之国土,食此国土之糧食,受此国土之恩惠,而不随佛受持法华经并报答佛恩。如此不孝,是不知恩者,其人命终何能成佛,堕阿鼻狱就有份耶!

文永元年甲子九月?日

南部六郎恆長大人

日莲 花押

法藏比丘之本願(佛教哲学大辭典1277页)

阿彌陀佛於過去爲法藏比丘,從事因位修行時所立下的誓願。 因是自二百十億諸佛國土選擇攝取的大願,故亦稱選擇本願,或略稱四十八願。

說於《無量壽經》上卷。 四十八願中,最主要的是第十八願念佛往生,經文云:「設我得佛,十方衆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大正第十二卷第二六八頁)。

《賴基陳狀》有云:「所仰之雙觀經,有法藏比丘之四十八願,其第十八願云:『設我得佛。…….唯除五逆,誹謗正法」,其意是謂彌陀本願,實可得往生,唯誹謗正法之人衆,是摒除於彌陀佛往生之外」(第一二〇二頁),破折妄言「捨閉閣抛」,誹謗《法華經》的日僧·法然(一一三三年〜一二一二年)之徒。

《御書》致六郎恆長函(第一四四〇頁)

《御書》與淨蓮法師書(第一五〇七頁)

自解佛乘

自解佛乘 (佛教哲学大辭典973页)

未受敎而自己領解佛的境地。 此有天台大師的自解佛乘與日蓮大聖人的自解佛乘。

1)天台大師的自解佛乘。 讚歎天台大師智顗的十德之一。 《法華玄義》序文的《法華私記緣起》有云:「大法東漸,僧史所載,詎有幾人,不曾聽講,自解佛乘者乎」(大正第三十三卷第六八一頁)。

從《法華經》弘傳於東土(中國)以來,沒有一人能夠不聞師的講說,而獨自開悟一佛乘的眞義。 言下之意,是只有我(章安)師 · 天台大師而已。

2)日蓮大聖人的自解佛乘。 謂日蓮大聖人自己領解是末法本佛。 《與寂日法師書》云:「取名日蓮者,可云「自解佛乘』」(第九三六頁),《總勘文抄》云:「釋迦如來,五百塵點劫之當初,作凡夫時,知己身是地水火風空,即座開悟」(第五九三頁)。

「釋迦如來,五百塵點劫之當初」一文,是指久遠元初,日蓮大聖人的自解佛乘。 又,《三大秘法抄》云:「此三大秘法是二千餘年當初,日蓮以地涌千界上首,確自教主大覺世尊口決相承者也」(第一〇六二頁)。

外用則爲上行菩薩,而於《法華經》如來神力品第二十一受結要付囑,内證則如《百六箇抄》所云:「久遠名字已來,本因本果之主,本地自受用報身之垂迹,上行菩薩之再誕,本門大師日蓮」(第八八九頁),是久遠元初自受報身,即末法本佛。

釋尊,天台大師是脫益的自解佛乘,日蓮大聖人才是文底下種的自解佛乘。

《御書》百六箇抄(第八九八頁)

《御書》覆妙密上人函。(第一二九一頁)

《富要四》六人立義破立抄私記(第二九頁)又我以

御义口传下:普门品五大事

修正字:知惠=智慧

第一 无尽意菩萨事

御義口傳云:無盡意者,圓融三諦也。

無者,空諦;盡者,假諦;意者,中道也。觀世音者,觀是空諦,世是假諦,音是中道也。

妙法蓮華經者,妙是空諦,法蓮華是假諦,經是中道也。

對三諦之觀世音與三諦之無盡意,而說三諦法性之妙理者也。 今,日蓮等類,唱奉南無妙法蓮華經者,是末法之無盡意也。

所詮,無者,我等之死相(妙:空谛)也;盡者,我等之生相(法:假谛)也;意者,我等之命根(中道):中谛)也。

附加解释:此三如是,云为三身如来,然本具于我身。觉知此事,是云得悟法华经之人。(御書431页:十如是事)

故而一切法門,境智冥合等法門,悉在此意(中道:我身体也)之一字所攝。

此意者,中道法性也。 法性者,南無妙法蓮華經也。 故是意之五字也。

我等胎内五位中之第五番形也。 其故,第五番之形是五輪,五輪即是妙法等五字也。

五轮:1) 森罗万象构成要素的五大(大宇宙)。谓地轮、水轮、火轮、风轮、空轮。2) 人体(小宇宙)。膝为地轮,脐为水轮、购为火轮、面为风轮、顶为空轮。 (佛教哲学大辭典450页)

此五字,亦是意字。 佛意者,妙法之五字也,此事別非其他。 佛意者,法華經也。 此於壽量品云「是好良藥」,謂三世諸佛所喜好之良藥也。

森羅三千諸法,不逾意之一字。 信此佛意,是云信心也。 是以,心雖有分別,但是妙法之全體也。

(御書809页)

色心不二

色心不二 (佛教哲学大辭典977页)

谓色与心雖二而不二之意。

色(色法)是謂物質,肉體等,具有外形之物,又謂其所顯現的變化情況。

心(心法)是謂精神,心靈等的内在之物,或謂其力用。

色法即外形上所顯現的具體相貌,心法即生命内奧的世界,此二者爲不二,故稱色心不二。

天台大師在《法華玄義》第二卷上(大正第三十三卷第六九七頁)闡說十妙,妙樂大師在《法華玄義釋籤》第十四卷就此說示十不二門,其第一的色心不二門是依境妙而立,其中有云:「一,色心不二門者……皆有總別二意。總在一念,別分色心。何者?初十如中,相唯在色,性唯在心,體,力,作,緣,義兼色心,因果唯心,報唯約色…..…既知別已,攝別入總」(同第三十三卷第九一八頁),智慧所觀照的十如,十二因緣,四諦等的境(對境),全在一念心中,且圓融相即,色心不二,另外又分爲色法與心法二種。

於天台家,是爲成就觀法,而將色心攝於一念而成不二,由此一念而生色心諸法。 宣揚天台大師的教觀,且爲四明派(山家)之祖的知禮(九六〇年〜一〇二八年)在其所著《十不二門指要抄》上卷,解釋「總在一念,別分色心」一文云:「總在一念者,若論諸法互攝,隨舉一法皆得爲總,即三無差別也。今爲易成觀故,故指一念心法爲總。然此總別,不可分對理事。應知,理具三千,事用三千,各有總別。此兩相即,方稱妙境」(同第四十六卷第七〇八頁)。

換言之,一念與色心諸法皆爲同格,並無差別。 但又不能以總爲理,以別爲事,理事是及於兩方。 故,理性之中本來就內含三千諸法的差別事相,且每一事相中亦同樣内含三千全體。 因此,既無可與心法切斷的色法,而脫離色法又無心法,色法與心法是相即不二的關係,於衆生的一念中圓融相即。

《木繪二像開眼之事》云:「依自身之所思顯於聲者,是爲隨自意之聲。意爲心法,聲爲色法。由心顯色,又聞聲而知心,是色法顯心法。色心不二故,又顯其爲「而二」,是佛之意顯作法華文字者也。 文字一變,還成佛意」(第四九〇頁),闡明色法,心法互相融通而不二。

又,《御義口傳》云:「色心不二,云爲一極」(第七三九頁),明示諸法實相是色法,心法不二而二,二而不二,爲相即不二的關係。

《御書》諸宗問答抄(第四〇一頁)

舌爛口中

舌爛口中 (佛教哲学大辭典976页)

依誹謗《法華經》,而舌頭在口中爛掉之意。

天台大師在《法華玄義》第二卷有云:「法華總括衆經,而事極於此。佛出世之本意,諸教法之指歸。人不見此理,謂是因緣事相,輕慢不止,舌爛口中」(大正第三十三卷第七〇四頁)。

日蓮大聖人承此而於《敎機時國抄》教示:「天台山之智者大師,只唯一人,立一切經中,法華經爲勝,更謂:『若主張有勝於法華經之經者,須予諫曉,如不聽,則現世舌爛於口中,後生墮阿鼻地獄」(取意)」(第四六一頁)。

《御書》法華眞言勝劣事(第一三一頁)

《御書》和漢王代記(第六三二頁)

地藏菩萨

清代地藏王菩萨像

地藏菩薩(佛教哲学大辭典888页)

亦稱地藏尊者,地藏。

地藏的歷史十分古老,是將婆羅門神話中出現的地天(地神)稱爲地藏。 此地藏是印度雅利安民族神話中最古老的女神,爲將大地擬人化而崇奉的神祇。 於婆羅門是崇拜此地藏,並供奉日藏,月藏,天藏等的星宿之神。

佛教在《地藏菩薩本願經》上卷(大正第十三卷第七

七七頁),《地藏十輪經》等,皆說有地藏菩薩。 此地藏曾在忉利天的衆生面前,受釋付囑,從釋尊滅後至彌勒菩薩出現爲止的無佛世界擔任導師(於佛不在的世間出現的人們給予教導之師)。

依《地藏十輪經》第一卷所云:「安忍不動,猶如大地,靜慮深密,猶如秘藏」(大正第十三卷第七二二頁),而名地藏。 處事堅毅不拔的態度,好比大地,以果敢的決斷力救濟三界六道的一切衆生,直至悉皆得救爲止,自己決不往生的菩薩。

又說地藏菩薩是已證得十地果位的菩薩,爲教化六道(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天)衆生,而故意留在聲聞,緣覺位。

於眞言密教是奉爲胎藏界曼荼羅的主尊,淨土宗則視其與阿彌陀如來的因位「法藏菩薩」爲同體。

此外,尚有後世穿鑿附會的子安地藏(源自地藏現身爲孩童模樣的傳說),勝軍地藏(站在現世與來世的境界而名境神,與石神相對的借用字),此外又依靈驗,形象,人名,地名,而有雨降地藏,裸體地藏鼻欠地藏,被縛地藏,延命地藏等等。

關於其外型亦有聲聞形(坐於九品蓮華台,頂戴天冠,左手持蓮華葉的坐像)與比丘形(一般的立像),比丘形有持香爐,合掌,持寶珠,持錫杖,持華苦,持念珠等六種,分別擔負救濟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天等六界衆生的角色。 又有所謂的六地藏,供奉六尊的地藏,此是基於教化六道之意。

地藏的頭爲圓形是代表圓滿,兩頰光滑是表示慈悲之相。 地藏信仰與稻荷(五穀神)觀音信仰皆是普及於日本全國,最具大衆性的民間信仰。

中國是從印度傳來,在隋朝時代弘揚於各地,至唐朝而達於鼎盛,想必日本亦是在此時期自唐傳入。

據傳,日本聖武天皇時七四七年(天平十九年)曾在東大寺刻造高三十公分的地藏菩薩。 至鎌倉時代,地藏信仰盛行,亦造甚多其像。 南北朝以後,弘揚全國,特別是足利一族熱心信仰地藏之故,全國路傍皆可見到地藏的彫像。 至江戶時代,所謂地藏立誓在衆人成佛以前,寧願自己不成佛而盡力化導的思想,深受地方民眾的喜愛,信仰者也因而大增。

又據俗說,死人前往冥途,在地獄受閻魔王審判懲罰時會得地藏救助,或守護在賽河邊玩耍的孩童,因而地藏的姿態又變成孩童模樣,掛圍兜等。

此地藏信仰所依據的《地藏菩薩本願經》,《地藏十輪經》,《地藏十王經》等,後世在中國,日本皆被視爲捏造的偽經。

《御書》顯謗法抄(第四六六頁)

《祈禱抄》(第一四一六页)

于釋尊在《无量义经》有云:「四十二年,未显真实」,此是佛判为尔前诸经皆为方便权说,未显真实的说法;这包括「地藏菩萨本愿经」等余经在内。

于此可知是不成佛之经,佛金言说如是。

净土宗

淨土宗 淵源於中國的曇鸞,道綽,善導,於日本是指法然創始的佛教一派,又稱「念佛宗」。

以京都東山知恩院爲總本山,京都的百萬遍知恩寺,清淨華院,黑谷光明寺,東京的芝增上寺爲大本山。

(一)成立於中國是曇鸞由北天竺菩提留支三藏授予《觀無量壽經》,其後傳付道綽,善導。

日本則爲法然於一一七五年(日本承安五年)三月,四十三歲時,依據唐代善導的《觀經疏》,開創「稱名念佛」的淨土宗。

其弟子有:聖光法師辦長,隆寬,善慧法師證空,覺明法師長西,成覺法師幸西等。法然死後,分裂爲多派。 辨長稱鎮西流,證空稱西山流,隆寬稱多念義,幸西稱一念義,親鸞稱淨土眞宗。 而鎮西流又分爲六派。 其中白旗派占大多數,名越派僅少數,其餘則已衰亡。 西山流四派之中,僅剩西谷流,深草流,其餘亦已衰亡。 而諸行本願義,多念義,一念義的三派,皆不值一顧。

法然是以京都爲中心,進行教化,辨長則於九州,其門流的良忠於鎌倉開拓。 進入江戶時代後,受德川幕府的外護,以京都的知恩院與東京的增上寺爲中心,昌盛一時。

(二)敎義 闡說此世間爲穢土,死後則往生西方十萬億土的極樂淨土。

淨土宗的依經是人稱彌陀三部經的《觀無量壽經》,《無量壽經》,《阿彌陀經》與世親(天親)的《往生論》(淨土論),此稱「三經一論」。

此外,尙採用龍樹的《十住毘婆沙論易行品》,曇鸞的《往生論註》,道綽的《安樂集》,善導的《觀無量壽經疏》及《往生禮讚》,源信的《往生要集》,法然的《選擇集》等。

於修行方面,立有安心,起行,作業三者。

安心是安定行者之心,又分至誠心,深心,回向發願心。

起行是行者之行,分爲讀誦,觀察,禮拜,稱名,讚歎供養的五種,以稱名爲正行,其餘四種爲助行。

作業是謂行者的修爲,說有恭敬修,長時修,無餘修,無間修的四修,及平生行儀,別時行儀,臨終行儀的三種行儀。

將佛教全體區分爲聖道門與淨土門,難行道與易行道,雜行與正行,主張淨土宗以外,皆爲難行道,雜行,謂:「未有一人得道者」,「千人之中無一人成佛者」,所以「應捨之,閉之,閣之,抛之」,歸依於「百人即有百人往生之念佛」。

(三)破折 淨土宗奉爲依經的三部經,是釋尊一代聖教中,屬於方等部的經教,不過是釋尊自身於《無量義經》所示:「四十餘年,未顯眞實」(法第三一頁)的方便之教。

而法然卻誹謗《法華經》,謂須予「捨閉閣抛」,相當於誹謗正法。

本來,往生淨土的根據是出自《雙觀經》(無量壽經)所述法藏比丘於四十八願中的第十八願所說:「稱阿彌陀佛名者,不論何人,當迎於極樂淨土」,惟其中又明言:「設我得佛,十方衆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大正第十二卷第二六八頁)。

故依誹謗《法華經》的法然教義,當然不得往生淨土。 不僅如此,《法華經》譬喩品第三又云:「若人不信,毀謗此經。………其人命終,入阿鼻獄」(法第二一一〜二一二頁)。

所以,日蓮大聖人在四箇格言中,斷定「念佛是無間地獄」。 因爲阿彌陀如來並無實體,爲虛構的存在,雖謂依阿彌陀而得救濟,亦不過是觀念。 又厭惡現實世界爲「穢土」的教義,帶來放棄現世,憧憬死後的消極,否定的生存方式。 《御書》開目抄

何谓佛也?

(1007页)佛教哲学大辭典

佛 1)梵語浮圖(buddha)的譯)名,佛陀的略稱。 佛陀是意味覺醒的人,漢譯爲覺者,知者,覺等。

謂一切諸法的原貌悉皆覺知,親自體現究極的眞理,且能引導他人,令證得眞理的覺者。 如《祈禱抄》所述:「佛是人天之主,一切衆生之父母,且是開導之師」(第一四一九頁),指出佛具備了主師親的三德。

此時的佛是意味救濟萬人的教主。 又於《法華經》裡,就佛的特質列舉有:如來,應供,正編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等的十號。

另於《治病大小權實違異》亦舉出爾之佛與《法華經》迹門之佛的不同,更稱:「今本門與迹門,教主有久始之別,如百歲老翁與一歲嬰兒」(第一〇三五頁),指出本門教主(本佛)與迹門教主(迹佛)的不同甚於爾前之佛與迹門之佛的差異。

2)十界的生命中,佛界的略稱。 亦稱佛性。 對照一念三千的法理,於法理上雖謂一切衆生皆有佛性,但在現實中,佛界的生命是由受持妙法,且施予衆人利益的人所顯現出來。

如《當體義抄》所述:「能居所居,身土,色心,俱體俱用,無作三身之本門壽量當體蓮華之佛者,唯日蓮弟子檀那等之中有之也」(第五三五頁),身爲日蓮大聖人的門下,正確信受御本尊,向著佛法流布而邁進的人即是佛。

3)本尊的通稱。 一般是謂佛像或曼荼羅的本尊。

4)有時亦俗稱死者爲佛,如《覆上野遺孀女居士書》所云:「生時是生之佛,今是死之佛,生死俱佛,即身成佛之大事法門,所云者此也」(第一五八六頁),於生前受持妙法不渝的人,死後亦可獲得佛的境地,但並非死者即可無條件而得作佛。

(一)佛的智慧—關於佛的智慧卓越,天台大師在《法華玄義》第三卷上有云:「知見既其廣大深遠,何所不攝?境淵無邊,智水莫測。唯佛與佛,乃能究盡。」(大正第三十三卷第七一〇頁)。

又稱,佛具備主師親的三德。《祈禱抄》云:「佛是人天之主,一切衆生之父母,且是開導之師」(第一四一九頁)。 說示佛的特質,有如來,應供,正編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等的十號。

(二)迹佛與本佛—釋迦牟尼佛在《法華經》如來壽量品第十六,闡明其是在五百塵點劫的過去,即已成道的佛。因此,爾前諸經所說,於印度出生而成道的釋迦佛,以及他土的種種之佛,皆在說明此久遠釋尊所垂迹的姿態。

久遠五百塵點的釋尊爲本佛,印度成道的釋尊及他土之佛爲迹佛。然而,此久遠五百塵點成道的釋尊,若望於久遠元初的自受用報身時,則爲迹佛,久遠元初的自受用身如來才是眞實究極的本佛。

久遠實成(五百塵點成道)的釋尊,稱爲迹中化他的虛佛,色相莊嚴之佛,本果妙教主,應佛昇進的自受用身等;相對地,久遠元初的自受用身如來,則稱爲無作三身,示同凡夫之佛,本因妙教主。

此久遠元初的自受用報身如來,即是末法本佛,日蓮大聖人。 日本大石寺第二十六世日寛在《文底秘沈抄》,就大聖人的稱呼,有云:「應知,大聖人即佛之別號也,故經云:『慧日大聖尊』(云云)。尊即人,人即尊。唯我獨尊,唯我一人是謂也。又抄云:『其故,佛世尊是實語之人故號聖人,大人」。 故知日蓮大聖人,是蓮祖所自稱,亦是佛之別號。」

(六卷抄第七二頁),闡示久遠元初之本佛的意義。

(三)三世十方諸佛—經典有說,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及宇宙一切彼方(十方)有佛土,有佛在。

其具代表性的佛,於《覆千日女居士書其二》(第一三八三頁)舉出:三世諸佛莊嚴劫的千佛(過去)賢劫的千佛(現在),星宿劫的千佛(未來),十方諸佛,善德佛(東方),無憂德佛(東南方),栴檀德佛(南方),寶施佛(西南方),無量明佛(西方),華德佛(西北方),相德佛(北方),三乘行佛(東北方),廣衆德佛(上方)明德佛(下方)等。

此三世十方一切諸佛成道的根本,即是妙法蓮華經。 《覆上野高堂書其一》明示:「法華經實是三世十方諸佛之父母」(第一六五八頁),《致秋元書》云:「三世十方之佛,必以妙法蓮華經五字作種子而成佛」(第一一一四頁)。

(四)木畫二像稱爲佛的理由—木像畫像是注入一念三千佛種的魂魄,才成爲生身之佛。 《木繪二像開眼之事》有云:「定法華經是心法,印之於三十一相木繪之像,則木繪二像是全體生身之佛。云草木成佛者此也」(第四九○頁)。

於日蓮大聖人佛法,一二七九年(弘安二年)十月十二日所圖顯的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即是依照末法本佛的生命而書寫的本尊,亦即事之一念三千的當體。

(五)十界論所説的佛—十界的生命中,有時亦將佛界略稱爲佛。 日蓮大聖人曾就此凡夫己心的佛界,於《十字蒸餅書》云:「夫地獄與佛究在何處?

經文有稱在地下,亦有經文稱在西方等地。然,論其委細,則見其正在我等五尺之身內也」(第一五七三頁),又在《觀心本尊抄》指出:「我等己心之釋尊是五百塵點乃至所顯三身,無始之古佛也」(第二六四頁),敎示此凡夫己心之佛與久遠元初之佛完全無異。

爲顯現此凡夫己心的佛界,才有教主姿態的佛出現。 凡夫只要信受教主「本佛」所說示的本尊,勤勵於正確的修行,就能顯現自無己心中的佛性而成佛。

此事於《法華初心成佛抄》有云:「崇奉我己心之妙法蓮華經爲本尊,我己心中之佛性受南無妙法蓮華經呼喚顯出之當體稱之爲佛」(第五八二頁)。

(六)佛与众生的关系—所謂的佛,在《法華經》化城喩品第七有云:「在在諸佛土,常與師俱生」(法第三三六頁),一切衆生信受妙法,以佛的使者出現,即在說明佛與衆生之間秘藏有不可思議的眷屬妙。

此與「師弟不二」亦屬同義。 《法華玄義》第六卷下云:「本從此佛,初發道心,亦從此佛,住不退地」(大正第三十三卷第七五六頁)。

離此本從之師,則不可能成佛,《覆曾谷書其一》亦有告誡:「將受得法華經大海智水根源之師忘卻,移心於他人,其受輪迴生死之禍必矣」(第一〇九七頁)

此根源之师于佛在世是指世尊(佛在世是觉醒的人、师、实体的佛),是具备主师亲三德的佛,于佛灭后是指《法华经》(佛灭后留下此一妙法)。于末法今日之时是指《南无妙法莲华经》;而此处的「移心于他人」,是指西方极乐世界的阿弥陀佛(此是迹佛,佛说的方便权宜的迹佛、影子也。),或大日如来,等其他迹佛为本尊,总之是不随佛意到《法华经》会上,随顺释尊为本师,师命此一法为师的《妙法莲华经》,佛的三大秘法的《南无妙法莲华经》。

我等受持《南无妙法莲华经》此一法,唱诵此妙法七字题目,即崇奉我己心之《妙法莲华经》为本尊,我己心中之佛性受《南无妙法莲华经》呼唤显出之当体,称之为佛。

观心就是成佛得道

只知道本來我身就是妙法當體的道理,也不能成佛道。如果只是這樣便能成佛的話,萬物也因爲一樣是妙法的當體,所以佛和衆生的差別,根本就不會成爲現實問題,更連佛道修行也不必要了。

問題是在自己本身能否覺知我身就是妙法當體,說出覺知這事實上的佛的境地就是本抄了;而且覺知時稱做成佛,不知而迷惘的稱做凡夫,衆生。

在『諸法實相抄』裡將之這樣述說着:「然而迷悟不同,因生佛異而衆生不知所謂俱體,俱用之三身之事也。」 又在『一生成佛抄」裡說:「夫留無始之生死,此度決定思證無上菩提,觀衆生本有之妙理,

衆生本有之妙理者乃妙法蓮華經是也,故唱奉妙法蓮華經,則正觀本有之妙理也。」衆生本有之妙理,即是觀我身就是本來的妙法蓮華經,這「證無上菩提」即是成佛的本義。 觀我身爲妙法,換句話說就是「觀心」,所以「觀心」不外是成佛得道之謂。

故此「觀心之本尊」就是十界的衆生,爲了觀己身作爲妙法當體也這樣觀而成佛的本尊,無論是十界的那一境界,只要受持了它,就這樣便能夠即身成佛的御本尊。 全憑大聖人建立起這個「觀心的御本尊」,才打開了所有衆生的成佛的直道。

『觀心本尊抄』的題號,第二十六世日寬上人強調應讀爲「觀心之本尊」說「將『之』字思作遺物」這件事也是非常出名了。 那「觀心之本尊抄」或「觀心本尊抄」雖然是破折離開大聖人本意的邪義而說的東西,可是更是爲了明示出與「教相之本尊」相反的「觀心之本尊」的。

「教相的本尊」就是「文上脫益·迹門理之一念三千」,相反地將「文底下種。本門事之一念三千」稱做「觀心之本尊」。 即是說,並不是脫益文上的一念三千,而文底秘沉下種的一念三千,才是大聖人所顯現出來的御本尊正體,不用說,正是在這裡論議的主題。

如果將這點從更廣泛的立場來考察的話,過去的所有宗教所立的本尊,是在信仰的衆生之外,是支配,推動衆生命運及一生超越的力的具象化或表現;因此在那裡被要求的信仰姿勢,或向這種力求救,乞赦,祈求慈悲,解怒,這樣的祈求,說是奴隸的做法也不過言。

而且,在一般來說,這樣的信仰姿勢是將直接仕奉這些本尊的神官(神道的僧侶),聖職者作爲斡旋在本尊這超越者之間的特别存在,在現實社會也出現嚴重的差別之相來。

像這樣地,過去大多數宗教,對人平等的尊嚴性想法,呈現出由正面來否定的非人間主義,反人道主義的牙城的樣相。

「教相之本尊」即「脫益之一念三千」本來不應和這些同等看待的,可是既然是經已得脫底立場的話,和在迷惘淵底的衆生,是有天地之别,大多是持有原有的很多宗教所形成,同樣陷於弊害的要因的。 建立起文上脫益法門的天台佛法,成爲和民衆緣遠的特權宗教,看看不得不門和王侯貴族連結的那些歷史時,這種事實是很明白的了。

相反地,日蓮大聖人的「觀心之本尊」是文底下種,事之一念三千。 這觀心,據日寬上人說是我等衆生的觀心。 故此「觀心之本尊」並不是在人們生命之外,是本來平等地連繫在生命之内的妙法的尊極當體。 在那裡說出,所有的人,在本尊和自己之間,是完全沒有距離的。 故此,沒有間隙給任何東西走進去。 衆生只要早晚唸題目來領悟自身就是妙法的當體便行了。

可是,要領悟這事,必須要那「智」了。 法華經教導我們得到這「智」的方法是以「信」。 所謂「以信代慧」「以信得入」就是了。 在日蓮大聖人的教導來說,更將這個「信」具體地作爲「受持」而明確化,可以說是根據作爲受持的當體而顯現出御本尊的。 因此,受持御本尊的事,就是領悟我身是妙法當體的觀心,將這稱做「受持即觀心」的

初学习唱题的范本

有生命力的唱题范本
唱诵南妙法蓮华经的经文

诸天善神为何物?

诸天善神

御本尊中書寫著梵天,帝釋,日天,月天,明星天,天照太神,八幡大菩薩等諸天善神。 誠如《覆日女書其一》中所示:「受妙法五字光明之所照,現本有之尊形。」(御書一二九五頁)御本尊中所書寫的諸天善神,是反映妙法五字之佛的大生命,在萬物身上顯現「善」的作用。

安樂行品第十四中說:「諸天晝夜常為法故,而護衛之。(諸天善神不分晝夜,常為了法,而守護說法華經者)」(法華經四六七頁)陀羅尼品第二十六中,也有原是餓鬼界之惡鬼神鬼子母神,十羅剎女,立誓守護 法華經行者。

當然,雖名為諸天善神,也並非有一定的實體,而是指守護生命與社會的宇宙萬象之作用。 諸天善神之作用,並非與生命各別,另擁有意志而存在之物。 我們的生命力,一念之作用,會反映在社會,環境等依報上,而顯現為各種作用。

諸天善神的作用,宇宙生命本身就具有這些作用,有關此事示:「元品法性, 顯為梵天,帝釋等;元品無明,顯為第六天魔王日蓮大聖人教」(治病大小權實。違異,御書一〇三六頁)。

亦即,我們生命中所具有根本的悟達之生命(元品之法性)會喚起諸天善神的作用,反之,根本的迷惑之生命,會顯現為第六天魔王的作用。 行恶的地方,善神的作用不會顯現。

諸天善神的作用是應何出現呢? 御書教示:「弘決第八云『必假心固,神守則強』,雖云神護,仍依人心之強。」(覆四條金吾書其十三,御書一二三三頁)。 依信心強弱,諸天守護也會有強弱。

是故,正如教示:「若是不惜身命之法華經行者,當留住其頭上」(致新池書,御書一五一八頁),諸天善神的作用,會顯現在貫徹妙法的強盛信心者身上


實踐日蓮大聖人佛法的功德是,磨練與改變我們的生命,境涯。 其功德實證,則會顯現為現實人生的勝利。 同時也會顯現在此人的行為與人格上。 以純真信仰為根本,在自身的生活態度中展現信心實證,即為重要的實踐。

在此,我們要學習御書有關生活上的信心功德,以及為獲取勝利人生應有的信仰態度。

功德與罰

實踐佛法的根本功德是成佛,隨著自身佛性顯現,現實生活上也會顯現儼然的功德實讀。 反之,若誹謗佛法,違背因果法理,當然會在生命中刻下惡因,在生活中也會有罰的現證顯現。

亦即,誹謗三大秘法御本尊者,必受罪果頭破七分(指不能判斷善惡,正邪而苦惱)的罰。 反之,供養法華經(御本尊)的功德,勝過供養俱備十號(指如來,世間解,佛世尊…等,佛的十種尊稱)之佛的福德。

面向御本尊的右上寫著:「若惱亂者頭破七分」,左上则是「有供养者福過十號」。 其意各為:「其人若惱亂,頭將破作七分」、「有供养之人,福運超過十號」,明示誹謗妙法的罰和信受妙法的功德。

信受此御本尊,認真實踐之人,必能過著充滿福德的生活。 大聖人對此教示:「於此曼荼羅須善信之!南無妙法蓮華經如師子吼,任何病障不足為禍。於經文可見,鬼子母神、十羅剎女,於持法华经題目之人, 必予守護。幸如愛染,福如毘沙门,隨處遊戲無恙,遊行無畏如師子王。」(覆經王書,御書一一六九頁)

通解——須好好信受此御本尊。 南無妙法蓮華經擁有如獅子吼聲驅散一切野獸般的力量。 有哪種病能成禍害呢? 經文說,鬼子母神,十羅剎女守護信持法華經題目之人。 會成為如愛染明王充滿幸福,如毘沙門天被福運環繞的境涯。 不論在何處遊戲,都不會有任何阻礙。 達到如獅子王悠遊自在,无所畏懼般的境涯。

亦即教示,能夠以題目的力量克服疾病,在日常生活中受到諸天守護,被福德環繞,不論在何處,都是如獅子王無所畏懼般的境涯。 由於信心的功德,我們的生活,人生,在各方面都會獲得守護。

而有關輕蔑實踐正法者之人會受罰一事,大聖人在《聖人蒙難事》中教示:「輕賤過去,現在之末法法華經行者之王臣萬民,其始雖似無事,終必滅亡。」( 御書一二三七页)

誠如「過去,現在之末法法華經行者」之教示,此事是不問過去,現在,未來,不論時代,永遠不變的法理。

我们是在实践著俨然具有功德与罚的有力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