浄土宗念佛祖师谤法文证

像法之时人师自立选择集:

法然和尚是日本净土宗祖师,道绰禅师是中国像法之时的和尚。

法然選擇云:「道綽禪師、立聖道淨土二門,而捨聖道,正歸淨土之文…………初聖道門者,就之有二………………準之思之,應存密大,及以實大,亦攝存其中。然則,今真言、佛心、天台、華嚴、三論、法相、地論、攝論,此等八家之意,正在此也……………淨土宗學者,先須知此旨。設雖先學聖道門人,若於淨土門有其志者,須棄聖道,歸於淨土。善導和尙、立正雜二行,捨雜行,歸正行之文。………………第一讀誦雜行者,除上舉觀經等往生淨土經已外,於大小乘、顯密諸經受持讀誦,悉名讀誦雜行………………第三禮拜雜行者,除上禮拜彌陀已外,於一切諸餘佛菩薩等,及諸世天等,禮拜恭敬,悉名禮拜雜行。第四稱名雜行者,除上稱彌陀名號已外,稱自餘一切佛菩薩等,及諸天等名
號,悉名稱名雜行。第五讚歎供養雜行者,除上彌陀佛已外,於一切諸餘佛菩薩等,及諸世天等,讚歎供養,悉名讚歎供養雜行……….見此文,彌須捨雜修專,豈捨百即百生專修正行,堅執千中無一雜修雜行乎」?又云:「貞元入藏錄中,始自大般若經六百卷,終于法常住經,顯密大乘經總六百三十七部、二千八百八十三卷也。皆攝讀誦大乘之一句………夫速欲離生死,二種勝法中,且閣聖道門,選入淨土門。欲入淨土門,正雜二行中,且拋諸雜行,應選歸正行」。

大論云:「自法愛染故,毀呰他人法。雖持戒行人,不脫地獄苦」。

佛在后八年的实大乘经的佛金言:

法華經云:「當来世恶人,聞佛說一乘,迷惑不信受,破法墮惡道」,又云:「破法不信故,墜於三惡道」。雙觀經云:「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譬喩品云:「若人不信、毀謗此經,則斷一切、世間佛種…….其人命終,入阿鼻獄。具足一劫,劫盡更生。如是展轉,至無數劫」。文句云:「今經明小善成佛,此取緣因為佛種。 若不信小善成佛,即斷世間佛種也」。

御書678页

成佛方是最大福田

八福田(释典解说)

將供養對象的八種人,譬喩爲田。福田是謂產生福運的田。修少許福業可得甚多功德,如同於田中播下少許種子而得豐收,故稱福田。

八福田是謂:佛、聖人、僧、和尙、阿闍梨、父、母、病人。其中,佛、聖人、僧三田是謂敬田,和尙、阿闍梨、父、母四田稱恩田,病人則謂病田或稱悲田。說於《菩薩戒義疏》下卷

《无量义经》十功德品第三云:「三世诸佛之所守护,无有众魔群道得入,不为一切邪見生死之所坏败。所以者何?一闻(声为佛事),能持一切法故。

若有众生得闻是经(法华经),则为大利。所以者何?若能修行(受持妙法),必得疾成无上菩提(即身成佛此事也)。

其有众生不得闻者(不信因果者的一阐提人),当知是等为失大利。过无量无边不可思议阿僧祇劫(是形容指福薄的忘恩者),终不得成无上菩提。所以者何?不知菩提大直道故,行于險逕,多留难故。」

法华经比喻品第三云:「若人不信,毀谤此经…..其人命终,堕阿鼻狱」,此是指上之不信因果的一阐提人与背佛意,谤法华经的四众者也。

于末法今时,是地涌菩萨弘通妙法之时,若不明佛意焉能不谤法?

让对方受持此一法,是下种成佛的种子,此是「闻法下种」的法门,是为福过去的父母与救护今世生我的父母,此才是真孝养。

受持法华经的功德,不但能令己身成佛此大功德,还能上至七代,下至七代子孫,让亲属等皆得救于未来成佛之缘,如目莲救母同一功德,故此经是三世诸佛的眼目,是能生诸佛的一法,故欲报佛恩,必先报法恩。

圣人云:「知恩为重,报恩置前」此也,若不知此恩,必沦为不知恩的谤法者。

故唯信人师之言,不依佛金言为根本,焉能称为佛法?

               南无妙法莲华经🙏🙏🙏

佛说的「還滅」意义

斷除迷惑根源的煩惱,脫離痛苦之因的生死而趨向悟達之道。「流轉」的相對詞。亦稱還源。

滅是寂滅、涅槃,指滅除生死、煩惱的開悟境地。

《大毘婆沙論》第一百卷云:「還滅者,謂趣涅槃」

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此是在说妙法的力用,即「妙」一字的功德力,能让生命產生「变毒为药」的作用力。即指借妙法经力,能让不幸的事情,转变为绝对幸福的状况。

观经与法华经之阿弥陀差异

持法華經,深知法華經之心,行止觀之坐禪,凝一念三千、十境、十乘之觀法者,實有即身成佛,並開悟之事。

其外,不識法華經之心,無智但唯信心之人,亦必得往生淨土。故說「十方佛前」,或說「即往生安樂世界」,均是信法華經者往生之明文。

不定一方,而說十方,實有深意。所以信法華經之人,一期終時,但往生於十方世界中,說法華經之佛尊前,但不往生於其餘說華嚴、阿含、方等般若經之浄土。

浄土十方多有,有說聲聞法之淨土,有說闢支佛法之淨土,亦有說菩薩法之淨土。

信法華經者一向不生此等淨土,而逕往生說法華經之淨土,列其座席,聽聞法華經,遂即成佛。

然於今世,有貶法華經不合機,而謂可於西方淨土得解法華經者,其人於阿彌陀淨土,終亦不能得解法華經,亦不得生十方淨土,因違法華經之咎重故,永墮地獄。「其人命終,入阿鼻獄」雲者,此也。

觀經是權經,法華經是實經,全不同等。其故,佛出世四十餘年間,雖說多法,而於二乘、惡人、女人有所嫌棄,曾未有一言許其成佛。及至此經,甚至敗種之二乘、三乘之調達、五障之女人,均說可得成佛,其旨明見於經文。

華嚴經雲:「女人地獄使,能斷佛種子;外面似菩薩,內心如夜叉」。

銀色女經有:縱使三世諸佛之眼墜落大地,法界女人永不作佛。

又、經雲:「女人乃大鬼神,能食一切人」。

龍樹菩薩之大論有「一度見女人,永結地獄業」。

如此內典所嫌棄之女人身,雖不讀、不寫此經,茍能身口意受持,猶以口唱南無妙法蓮華經,則將如在世時之龍女、嬌曇彌、耶輸陀羅女般,順利成佛,是法華經文也。

又雲:「安樂世界」者,說一切淨土皆是安樂也。又雖稱阿彌陀,並非觀經之阿彌陀佛。其故,觀經之阿彌陀佛是法藏比丘之阿彌陀、四十八願之主、十劫成道之佛。而法華經有迹门之阿弥陀,是大通智胜佛十六王子中第九之阿弥陀,乃法华经大願主之佛。本门之阿弥陀是釋迦分身之阿弥陀,故釋云:「不須更指观经等也」。

                               取自御書580页

回向


回向,意指轉送,即是將自己實踐修行佛法的功德,供奉給他人。

有關將信受法華經的功德回向眾人一事,日蓮大聖人於《盂蘭盆書》教示:

「目連尊者信奉法華經之大善,非祇自身成佛,父母亦成佛。上七代、下七代,上無量生、下無量生之父母等,意想不及,均得成佛。乃至子女、夫妻、所從、檀那、無量眾生,不僅得離三惡道,悉皆成初住、妙覺之佛。故、法華經第三云:

『願以此功德,普及於一切,我等與眾生,皆共成佛道。』」

                                  (御書1505頁)

又《御義口傳》中教示:「今、日蓮等類,訪聖靈時,讀誦法華經, 唱奉妙法蓮華經,題目之光,照至無間,令即身成佛。回向文,事起於此。」

                                  (御書743頁)

對照御文所示可知,回向亡者必須是:

(1)為對方真心的供奉。

(2)奉上以根本的信心功德。因此,藉由僧侶等形式上的祈禱並非真正的回向。

方便品8大事- 第五:比丘比丘尼•有怀增上慢•优婆塞我慢•优婆夷不信事


御义口传上
方便品
750 页

第五:比丘比丘尼,有怀增上慢・优婆塞我慢,优婆夷不信事            文句四云:“上慢,我慢,不信,四乐通有,但出家二众多修道得禅,谬谓圣果,偏起上慢。在俗矜高,多起我慢。女人智浅,多生邪僻。不自见其过者,三失覆心,藏疵扬德,不能自省,是无慙人也。若自见过,是有羞僧也」。

记四云:「藏统等者,释三失也。藏疵扬德,释上慢。不能自省,释我慢。无慙人者,释不信。若自見过,无此三失。虽未證果,且名有羞」。

御义口传云:此本(文句)末(文句记)释意,释五千上慢,委细可見原文。比丘、比丘尼二人,出家者也。共名增上慢,以藏疵揚德为本。优婆塞、男,以我慢为本。优婆夷、女人,以无慙为本。

此四众,今、日本国盛有之,经虽称「其数有五千」,日本国今、日本国盛有之,虽称「其数有五千」,日本国四十九亿九万四千八百二十八人见其悉是矣。


在世五千人从佛座起、今、末法、日本国一切众生悉从日莲之座起。比丘、比丘尼增上慢者,非道隆,良观等耶?又、非镰仓中之比丘尼等耶?优婆塞者最明寺,优婆夷非上下女人乎?是全不自知过者矣。

今诽谤日莲等类,以恶名加我者,得非「不自见其过」者耶?大谤法之罪人也!无疑是从法华座起者也。然而,值日莲之事,即是「礼佛而退」之义。此「礼佛而退」是轻贱之义,绝非信解之礼退。此等之众是「于戒有缺漏」者。文句四云:「于戒有缺漏者,律仪有失名 缺,定共道共,有失名漏」。此五千上慢者,我等所具之五住烦恼也。今值遇法华经时,开觉慢即法界,礼佛而退者,可云是「佛威德故去」者也。佛者,我等所具之佛界也。威德者、南无妙法莲华经也。故去者,「而去不去」之意,可思作为普贤品之「作礼而去」也。

又云:五千退座之事,以法华之意,是不退座也。其故,此是诸法实相略开三显一之开悟也。是以,见得此时,我慢,增上慢,开觉慢即法界,本有之慢机也。「其数有五千」者,是我等五住之烦恼也。若又云,无五住烦恼,则失法华之意。我等有此五住烦恼,而云本有常住之时,  说「其数有五千」也。不拘断惑,见其即是本有之妙法五住,是云「不自见其过」也。

至于「于戒有缺漏」者,非指小乘权教之对治众病之戒法,是名持戒之妙法也,故、缺漏当体,即是名持戒之体也。而缺漏以为原来是本有,故说:「护惜其瑕疵」。元是一乘之妙戒,  一塵含法界,一念遍十方,故云「是小智已出」。糟糠者,塵塵法法、本觉之三身也。故虽福德僅微之当体,亦是本觉无作之觉体也。「不堪受是法」者,开略开之诸法实相之法体,即得开悟。

其后,身子尊者为钝根而请分别解说, 其广开三之法门,说是「不堪受是法」也。归见法华之实义,妙法之法体,忘其能受所受,是不思议之妙法也。悟本法之重而见故,云「此众无技葉」也。

如斯内证是纯一实相,实相之外更无别法,故「唯有诸贞实」也。 所詮,贞实者,开悟色心是妙法之事也。今、日莲等类,唱奉南无妙法莲华经之处,云「唯有诸贞实」也。

诸者,诸法实相之佛也。诸是十界,贞实是云以十界之色心为妙法,限于今经,故云唯。  五千上慢外,全无法华经。五千慢人者,我等之五大也。五大即妙法莲华经也。五千上慢是元品之无明,故「礼佛而退」也。此是由九识、八识、六识递降,流转门之谈道也。「佛威德故去」者,还灭门也。而威德者,南妙法莲华经也,本迷本悟之全体也。善望思之!



                                御書全集751页

若人不信,毀謗此經,則斷一切・世間佛種之事

示云:此經文之意,是謂若不信小善
成佛,則斷一切世間佛種。文句五云:「今經明小善成佛,此取緣因為佛種。若不信小善成佛,即斷世間佛種也」。

爾前經之心,不明小善成佛;法華經之意是,雖一華一香之小善,歸法華經,則成大善。縱令是充滿法界之大善,若不值此經,不成善根。譬如諸河之水,入於大海則成鹹味,不入,則祇爲本來之水耳!法界善根亦不歸入法華經,不成善根。

是以,釋云:「斷世間佛種者,『淨名』以煩惱爲如來種,此取境界性也」。此釋是謂,依淨名經之意,我等衆生一日一夜所作罪業,起八億四千念慮。餘經之意,皆說是三途業因;法華經之意,明此業因即佛也。是以,以煩惱爲如來種子者此義也。此淨名經之文,正是「文在爾前,義在法華」之意。

此境界性者,未師释時,判作「能生煩惱,名境界性」。我等衆生眼耳等六根,生起妄執,是云境界性。權教之意,說須捨此念慮;而法華經之意是說,此境界性外,無三因佛性之種子,是即可成三身圓滿佛果之種性也。此種性,信權教之人不知之,謗此經故,不知凡夫即極之義,故斷一切世間佛種。是以,六道衆生,本亦具足三因佛性,終可顯三身圓滿之尊容者,以謗此經故,斷六道佛種。故、妙樂大師云:「此經遍開六道佛種,若謗此經,義當斷也」。

所詮,日蓮之意,「一切」之言指十界,謗此經,則斷十界佛種。故、誹謗二字,大論云:「口謗言誹,心背云謗」。是以,經色心三業,誹謗法華經之人,必入阿鼻獄無疑。

所謂华严宗:社顺法师、智俨法师、法藏大师、澄观法师。

倶舍宗:世亲菩萨、玄奘三藏。

成实宗:迦梨跋摩。

律宗:道宣律师

法相宗:玄奘三藏、慈恩大师。

净土宗:曇鸞法师、道绰禅师善导和尚、法然法师。

真言宗:善无畏三藏、金刚智三藏、不空三藏、惠果和尚、弘法大师、慈觉大师、智證大师。

禅宗:达摩大师、慧可、僧璨、道信、弘忍、慧能。

三论宗:兴皇、嘉祥大师吉藏。

等之大謗法者也。

今、日蓮等類,唱奉南無妙法蓮華經,是繼三世諸佛之佛種者。

三界

即欲界、色界、无色界。又称三有。谓将受恶见或烦恼所迷惑的众生轮迴的境界、住处,分为三种。六道凡夫的住处。

(出三界乃指跳出六道境界,向四圣道迈进,即小乘入大乘的十法界,再到法华经会上证无上菩提。)

说于《倶舍论》第八卷等。

1.欲界是谓,食欲、性欲等存在的欲望世界。地狱界、饿鬼界、畜生界、修罗界、人界及天界中的六欲天,皆属欲界。六欲天是指,四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的六天。

2. 色界是谓,只有物质存在的世界。谓不受欲望控制,但仍有物质约束的境界。天上界的一部分,谓四静慮处(四禅天)的十七天(十八天)。亦即,第一静慮处的梵众天梵辅天、大梵天,第二静慮处的少光天、无量光天、極光净天,第三静慮处的少净天、无量净天、遍净天,第四静慮处的无云天、福生天、广果天、(无想天)、无烦天、无热天,善现天、善见天、色究竟天等的十七天(十八天)。

3. 无色界是谓,超越欲望与物质约束的纯粹精神世界。由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等的四空处指构成。

三界的住处是表示各自的境界。

(此处是阿含经方便权说,故佛乃以比喻来诉说生命的境界,若不到法华经会上者,就会不明「要当说真实」的佛意。而以「未显真实」的权宜之说,当着是佛的真实佛说,就会違背佛意和谤法华经而不自知。)

地狱在地下一千由旬以下,饿鬼在地下五百由旬处,畜生住于水陆空,修罗住海边、海底,人住四大洲。四天王住于须弥山中腹的由乾陀山四峰,东为持国天、南为增长天、西为广目天、北为多闻天。忉利天在須弥山顶,分三十三天,其中的帝释天在喜见城统率其他三十二天。夜摩天以上是在更上方的空中,与前者的地居天相对,而名为空居天。色界的十七(十八)天、无色界的四处,更在其上。

以上的三界六道,称为界内。至于六道以外的四圣住处(界外),依天台所言,二乘住在三界以外的方便有余土,菩萨住在实报无障碍土的黄金世界,佛住在清净乐土的常寂光土。

                                  辭典:255 页

生死二法

此是指生命所起现象的生与死。《天台法华宗牛头法门要纂》有云:「生死二法,一心妙用」,认为生与死皆是本有常住的生命作用,本来即非各别。与《摩訶止观》第五卷上所云:「起是法性起,滅是法性滅」。

日莲大圣人在《生死一大事血脈抄》云:「传教大师云:生死二法,一心妙用;有无二道,本觉真德也」。天地、陰阳、日月、五星、地狱,乃至佛果,无非生生死二法也。如是,生死亦唯妙法莲华经之生死也」。

亦即,虽说生死二法,其实体仍是众生一心的妙用。既非依生始有,亦非依死始无。生死是生命本身所倶备的德用,是无始的生死,谓生命依宇宙本然之法而產生变化的现象。

同抄又云:「妙是死,法是生,此生死二法,是十界之当体。又此亦称当体莲华」。

总之,生死二法是妙法,现生死的我身即是妙法莲华经的当体。

                                   辭典:807 页

佛经即文证

《涅槃经》第七卷云:「如是经律,是佛所说。若不如是,是魔所说。若有随顺魔所说者,是魔眷属」。

《圣愚问答抄》云:「但佛法不可擅依于人之贵贱。须以经文为先」。日莲大圣人亦因尊重法,故教示应以经文为第一。

「文义意」者,即文、义、意三者。「文」是经文等的文面,「义」是教义与道理,「意」是谓元意、主旨, 本体。

《四信五品抄》云:「『妙法莲华经五字,非经这,非其义,祇唯一部之意耳』,須知文则为一部之始终、能诠之文字,义即所诠,迹本二门之所以,意则二门之所以,皆归文底,故以文底下种之妙法,而名一部之意」。

像法决疑经云:「诸恶比丘,或有修禅,不依经论。自逐己见,以非为是,不能分别,是邪是正。遍向道俗,作如是言,我能知是,我能见是。当知此人,速滅我法…….入于地狱,猶如箭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