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莲大圣人

日蓮大聖人:

一二二二年〜一二八二年。末法本佛。一二二二年(日本貞應元年)二月十六日,在日本安房國東條鄉(今之千葉縣安房郡天津小湊町)誕生。

《產湯相承事》(第九一一頁)記載,幼名善日,父名三國大夫,母名梅菊女。

《善無畏三藏抄》記載:「日蓮是安房國,東條片海磯中賤民之子,非具威儀有德之人」(第九一六頁),《佐渡蒙罪抄》亦明示:「日蓮是日本國,東夷,東條,安房國,海邊旃陀羅之子」(第九二四頁)。

又於《產湯相承事》中亦記載:「予童名善日,假名是生,實名即日蓮也」(第九一二頁)。十二歲時,入安房國清澄寺,師事道善法師,勤勵修學,曾向本尊虛空藏菩薩誓願:「願作日本第一智者」(第九二一頁),而窮究佛法眞髓。

十六歲出家,法號「是聖法師蓮長」,又爲習讀一切經典,而遊學全國。《覆妙法比丘尼書》有云:「此等諸宗,雖不必盡習其枝葉,此身應知其所詮樞要。思及此,由十二,十六之年至三十二歲之二十餘年間,未稍懈怠,周遊各地,於鎌倉,京,叡山,園城寺,高野,天王寺等諸國諸寺求道學習,於此,有一不思議事。 我等以凡愚之心推之,佛法當是唯有一味」(第一四八二頁)。

《破良觀等書》又明示:「時十二齡,立此願有其原委,今不具言。其後,先聞淨土宗,禪宗,其後於叡山,園城,高野,京中, 田舍等各處修行,學習自他諸宗法門」(第一三五一頁)。

有關遊學全國一事,已明示是在鎌倉,京都兩地修學,並走訪比叡山延曆寺,園城寺,高野山金剛峰寺,天王寺等地,此外則不詳。

正如《本尊問答抄》所述:「無人爲教」(第三九二頁),可見是其自身修得一切的綱要。 在習得各宗的教義,閱覽一切經典之後,重返清澄寺,一二五三年(建長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正午,在清澄寺諸佛坊的持佛堂南面,召集一 山的大衆,破折各宗邪義,宣說唯有「南無妙法蓮華經」才能救濟末法一切衆生,並自此時起,改名「日蓮」。

關於自稱「日蓮」一事,在《與寂日法師書》有云:「取名日蓮者,可云『自解佛乘」」(第九三六頁),意即自己得到佛悟。 信奉念佛宗的「地頭」東條景信,聽到此一說法,怒不可遏,欲逮捕大聖人,幸得法兄義淨法師與淨顯法師的帶路,才避開危急,並向住在小湊的雙親辭別後, 展開一生的弘敎。

首先是在鎌倉,名越的松葉谷結草庵,踏出弘敎的第一步。 之後,許多弟子,檀那皆來歸依。 一二五三年(建長五年)十一月,比叡山的學僧成辦(即後來的辨阿闍梨日昭)入門。 日昭比大聖人年長一歲,時年三十三歲,出身於下總國(千葉縣)翌年的一二五四年(建長六年),日朗得度,一二五八年( 正嘉二年),十三歲的日興上人成爲弟子。

檀那方面,有下總國葛飾郡若宮的富木常忍入信。 一二五六年(康元元年)左右,有四條金吾賴基,工藤吉隆,池上宗仲等人相繼入信。 一二六〇年(文應元年)七月十六日,透過宿屋居士向幕府提出《立正安國論》,明示唯有破邪法,立正法(立正),方能國安泰(安國) ,予以諫曉。 當時的「執權」雖爲北條長時,不過在最明寺出家的北條時賴仍是得宗(北條家的嫡系家督),掌有至高實權,因而對北條時賴進諫。

《安國論》裡,舉出當時的世態皆因人們尊崇邪宗邪義,導致天變地天,飢饉,疫癘遍滿天下;並予預警,如不早日禁止邪宗,歸依正法,必有他國侵逼,自界叛逆二難發生。 幕府不但不接納大聖人的諫曉,更在同年八月二十七日,策動一夥暴徒襲擊松葉谷草庵。 大聖人脫險後,暫時移居下總的富木常忍宅。

翌年的一二六一年(弘長元年)五月十二日,遭幕府流放至伊豆的伊東。 押抵伊東,川奈的情景,在《致船守彌三郎夫婦書》中有如下說示:「日蓮前五月十二日流罪時,泊岸後,猶未及問名,由船登陸,疲敝不堪,幸承盛情照料」(第一五二〇頁)被棄置海邊的大聖人正受苦無依時,幸得彌三郎在一旁服侍照料。

其後,日興上人也趕來常隨給侍。 一二六三年(弘長三年)獲釋返回鎌倉,翌年的一二六四年(文永元年)爲祈母親,妙蓮的疾病痊癒,而重返安房弘敎。 同年十一月十一日,前往天津的工藤吉隆宅,途中在小松原遭受「地頭」東條景信及其黨羽的襲擊,大聖人額頭負傷,工藤吉隆和弟子鏡忍法師雙雙殉難。 《聖人蒙難事》有云:「文永元年十一月十一日,頭被創,左手骨折」(第一二三七頁)。

《致南條兵衛七郎書》亦云:「得存活至今者,不可思議耳!今年十一月十一日,安房國,東條松原大路,申酉時,有念佛等數百人伏伺,日蓮唯一人, 隨者十人,得力者三,四人而已。敵矢如雨,殺聲如雷,弟子一人當場殺死,二人手重傷,余亦被創受擊,正以爲全滅在即,而有其故乎 ,竟得脫險,倖存至今」(第一五七九頁)。

法難三日後的十一月十四日,在西條華房,會晤舊師道善法師,嚴正呵責其謗法。

一二六八年(文永五年)一月,蒙古國書送來,八年前以《立正安國論》進諫幕府所預言的「他國侵逼難」,果成事實,迫在眼前 。 同年四月五日,日蓮大聖人向法鑒方丈提出《安國論述作由來》,告知須速採用正法,國土方得安穩。

又在十月十一日,向幕府及鎌倉佛教界代表十一處,投送諫狀。 更對北條時宗稱:「一決佛法之邪正也」(第一八三頁),要求與諸宗公開法論。 此即所謂的《十一通書》。

同日又對弟子檀那誡示:「日蓮弟子檀那,流罪,死罪其一定者矣!且莫稍驚······莫稍爲妻兒眷屬之憶,莫畏權威」(第一九四頁),嚴正促使覺悟。

可是,幕府方面卻未有任何反應。 一二七一年(文永八年)六月十八日,全國連續發生大乾旱,鎌倉極樂寺的忍性良觀於是舉行祈雨法事。 大聖人稱:「若七日以內雨降,日蓮願棄念佛無間法門,作良觀上人弟子,持二百五十戒。若雨不降,則汝等見似持戒,顯然大誑惑也 」(第一二〇五頁),與良觀一較法驗,結果是良觀滴雨未降,而告失敗。 良觀乞雨失敗,更激起他宗僧侶向幕府進讒言。

同年九月十日,大聖人被幕府傳喚,在接受平左衛門尉賴綱盤詢時,反而嚴諫幕府的作爲。 更在九月十二日,將《前日進諫書》送交賴綱。 怒不可遏的平左衛門尉於是就在當天逮捕大聖人,連夜押赴龍口刑場欲予處死。 然而,正如御書所述:「有發光物,如月如球,自江之島東南方飛向西北。十二日夜,拂曉。不見人面,而此光球,耀如月夜,人面清晰可辨。 執大刀者,目眩,倒臥於地,兵卒等無不畏怖,驚逃數百步,有者侷身馬下,有者蹲踞馬上。日蓮大聲喚叫:『罪人在此,各位如何遠避 ,來,回來』!然竟無人挨近」(第九四六頁)。 由於不可思議的發光物體出現,而斬首不成,大聖人在此時顯現久遠元初自受用報身如來的本地(此稱發迹顯本)。

《開目抄》云:「名日蓮者,去年九月十二日子丑時受斬,魂魄來此佐渡國。越年二月,雪中書贈有弟子,令無所畏懼,祇見者或有 所畏耳!此是釋迦,多寶,十方諸佛之預言,顯照日本國當世之明鏡也,亦可視爲遺念之物」(第二四一頁),

又,大石寺第二 十六世日寬的《開目抄文段》中有如下解釋:「此文之元意乃云,蓮祖大聖是名字凡夫身之當體,更是久遠元初之自受用身,唱内證眞身之成道,顯末法下種本佛之明文也······『子丑之時』是末法蓮祖,名字凡身之死終,故云『受斬』。寅時是久遠元初 自受用身之生始,故云『魂魄』等」(文段集第一九二頁)。

同年十月十日被流放佐渡,十一月一日抵達塚原三昧堂。 在佐渡著有:《開目抄》,《觀心本尊抄》,以及《生死一大事血脈抄》《諸法實相抄》,《當體義抄》,《佛未來記》,《如說修行 抄》等的重要御書。 又有阿佛法師夫婦仰慕大聖人而來歸依,也產生諸多信徒。 更在一二七二年(文永九年)一月十六日的「塚原問答」上,破折念佛僧爲首的諸宗僧侶。 其後不久,「守護代」本間六郎左衛門尉亦捨棄念佛的信仰。

十一二七四年(文永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大聖人獲釋,由佐渡返回鎌倉四月八日與平左衛門尉會面並予勸諫。 當時幕府向大聖人提出,若與他宗並座祈禱國家安泰,必予建寺禮遇的條件大聖人覆以唯奉正法,別無安國之道斷然拒絕,並倣效古賢人之例,退隱甲斐 國(山梨縣)波木井鄉的身延山。

此事在《御傳土代》中有如下記載:「富山仰云:大聖聞其欲於法光寺禪門,西門之東鄉居士邸址建坊,使令歸依之言,斥以欲取諸宗首級 ,燒其諸堂,豈有與念佛者等相祈之事,遂入山中矣」(富要第五卷第八頁)。

大聖人在身延山,致力於講授《法華經》及培育弟子,又著《撰時抄》《報恩抄》等。 更得日興上人之助,而在駿河國(靜岡縣)富士一帶推展折伏,弘教,使得更多僧俗入信。 富士郡下方莊熱原鄉的天台宗瀧泉寺裡,也因日興上人的折伏,而有日秀,日辨,日禪等人加入大聖人門下,而且產生甚多農民信徒。

一二七九年(弘安二年)九月二十一日,瀧泉寺代理院主行智一伙,突襲農民信徒逮捕二十人,押往鎌倉的事件發生。 在平左衛門尉的私宅,嚴刑拷打,逼使改宗,但無一人屈從,因而同年十月十五日,神四郎,彌五郎,彌六郎三人遭斬首,其餘十七人被放逐,此即「 熱原法難」。

此事在日興上人的《弟子分本尊目錄》中有如下記載:「富士下方熱原鄉居民神四郎,兄。富士下方同鄉居民彌五郎,弟。富士下方熱原鄉居民彌六郎。此三人在越後法師,下野法師弟子二十人之内。弘安元年始信時,因長兄彌藤次居士之訴,捕送至鎌倉,終遭處斬首,平左衛門居士之所爲也。其子飯沼 判官『十三歲」,以響箭兇狠亂射再三責令改信念佛,而二十人終無從之者,遂將領頭三人禁錮,斷罪,其餘從者十七人一度監禁後釋歸。

其後經十四年,平居士,判官父子,謀反事發被誅。「父子」此死,實非偶然,蒙法華之現罰也」(富要第九卷第二五七頁)。 大聖人因此法難,深感時機已至,而於一二七九年(弘安二年)十月十二日,建立一閻浮提總與的大御本尊,達成其出世本懷。

大石寺第二十六世日寬在《觀心本尊抄文段》有如下記載:「就中,弘安二年本門戒壇之御本尊,究竟中之究竟,本懷中之本懷也。 既是三大秘法之唯一,況一閻浮提總體之本尊故也」(文段集第四五二頁)。

一二八二年(弘安五年)九月,日蓮大聖人選定六位高徒(六老僧),將一代弘法悉付囑日興上人,並在《身延相承書》寫道:「日蓮 一期之弘法,付囑白蓮阿闍梨日興,爲本門弘通之大導師。國主若立此法,須於富士山建立本門寺戒壇,唯待時耳。云事之戒法者,此也。尤以 我門弟等須守此狀。弘安五年壬午九月日日蓮印血脈次第|日蓮日興」(第一六九〇頁),託付一切後事。

然後,前往常陸溫泉靜養,九月八日從身延出發,十八日抵達武藏國(東京都)池上。 十月十三日,復在池上將《池上相承書》授予日興上人,其中記載:「釋尊五十年說法,付白蓮阿闍梨日興相承之,爲身延山久遠寺之別當。背之 者,在家出家,是非法之衆也。弘安五年壬午十月十三日武州池上日蓮印」(第一六九一頁),再次託付後事。 將滅後一切遺命託付完畢,大聖人遂在一二八二年(弘安五年)十月十三日,辰時,以六十一歲,在池上宅入滅。

日蓮大聖人不單是一宗的開祖,更是爲挽救末法萬年的全世界民衆而出現的末法本佛,久遠元初之自受用報身如來,無作之三身。 所以,大聖人的佛法是末法的《法華經》,獨一本門的教法。

大聖人的法門特色是,將一切衆生得以成佛的法體,顯爲本尊,並教示佛道修行的明確實踐法。 又以判釋教法勝劣淺深的三重秘傳,五重三段爲主,及三證,五綱,五重相對等的法門,樹立壽量文底下種的本因妙佛法,即三大秘法的南無妙法蓮華經。

南无妙法莲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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