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繪二像开眼之事

文永元年

四十三歲作

別名:法華骨目肝心

御書全集(中文):489页

佛有三十二相,皆色法也。

由最下之千輻輪,終至無見頂相之三十一相,是可見有對色,書之,作之可矣。

梵音聲之一相,是不可見無對色,不可書,不可作。

面佛滅後有木畫二像,此是三十一相,缺梵音聲,故非佛,又缺心法。

生身之佛與木畫二像相較,其差如天地雲泥。

何涅槃之後分,有生身之佛與滅後木畫二像功德齊等之說耶?

又,大瓔珞經說,本畫二像劣于生身之佛。

木畫二像之佛前,若置經,則具足三十二相矣。

但若無心,雖具三十二相,必非爲佛。

人天亦其三十二相故。

木繪三十一相前,置五戒經,此佛像與輪干等 ;

若置十善論,則與帝釋等 ;

若置出欲論,則與梵王等,全不是佛。

又,木繪二像前,若置阿含經,則與聲聞等 ;

若置方等,般若之一時一會之共般若,則與緣覺等 ;

若置華嚴,方等,般若之別圓,則與菩薩等,全不是佛。

大日經,金剛頂經,蘇悉地經等之佛眼尊,大日如來之印眞言,雖名爲佛眼,大日,其義非佛眼,大日也。

例華嚴經之佛,雖名佛,非圖佛也。不可徒依其名。

三十一相之佛前,若奉置法華經,必是純圓之佛也。

故,普賢經說法華經之佛云:「佛三種身,從方等生」,此方等不是方等部之方等,云是以法華爲方等也。

又云:「此大乘經,是諸佛眼,諸佛因是,得具五眼」。

法華經之文字,是梵音聲之不可見無對色,顯其爲可見有對色之形,成顯形二色也。已滅之梵音聲,還顯形成文字面利益眾生。

人之出聲有二 ; 一是自身雖無此意,爲欺誑他人而作聲,此是隨他意之聲 ;

二是依自身之所思顯於聲者,是爲隨自意之聲。

意爲心法,聲爲色法。 由心顯色,又聞聲而知心,是色法顯心法。

色心不二故,又顯其爲「而二」,是佛之意願作法華义字者也。 文字一變,還成佛意。

是以,讀法華經者,不得思其祇是文字。 是即佛意也。

故,天台釋云:「受請說時,只是說於教意。教意是佛意,佛意即是佛智,佛智至深,是故三止四請,如此艱難。比於餘經 ,餘經則易」。 此釋中之佛意,是指色法而云爲心法也。

由定法華經是心法,印之於三十一相木繪之像,則木繪二像是全體生身之佛。 云草木成佛者此也。

故,天台云:「一色一香,無非中道」。 妙樂受此而釋云:「然亦共許,色香中道,無惜佛性,惑耳驚心」。

華嚴之澄觀,盜天台之一念三千,入之於華嚴,而稱「法華、華嚴俱是一念三千,但華嚴是頓頓,先說之故 ; 法華是漸頓,後說 之故。華嚴是根本,先說之故 ; 法華是枝葉等」。

自謂頗得其理,我意如山。 然,不知一念三千肝心之草木成佛,故爲妙樂所嗤。

今之天台學者等,皆思我得一念三千,然,或以法華同於華嚴,或同於大日經。 論其義,不出澄觀之見,同於善無畏,不空。

詮而論之,今之木繪二像,若由眞言師爲其供養,不爲實佛而是權佛 ; 亦非權佛,形雖似佛,而意是原本之非情草木 ;又非原本之非情草木,乃魔也,鬼也。

因眞言師之邪義,作印,眞言而成木繪二像之意也。 例以人之思而變作石,如俱留外道與黃夫石。 心得於法華之人,不開眼供養木繪二像,如家之無主,盜賊進入 ; 人死,鬼神入其身。

今以眞言供養日本佛像,是鬼入其中奪人命,此鬼名奪命者 ; 魔入其中而奪人功德,此魔號奪功德者。 崇鬼故今生國亡,尊魔故後生墮無間地獄。

人死魂去,其身鬼神替入,而亡子孫。 云餓鬼之食我者此也。

智者讚歎法華經以供養遺骨,則死人之身爲人身,心爲法身,此云生身得忍之法門是也。 悟得華嚴,方等,般若之圓之智者,得使死人之骨成生身得忍。 涅槃經云:「身雖人身,心同佛心」者此也。 生身得忍之現證是純陀也。

悟得法華之智者,供養死骨,生身即法身,是云即身。 追回亡魂,入於死骨,彼魂變成佛意,是成佛也。 即身二字是色法,成佛二字是心法,變死人之色心,成無始之妙境,妙智,是則「即身「成佛」也。

故,法華經云:「所謂諸法,如是相(死人之身),如是性(同心),如是體(同色心等)」,又云:「深達罪福相,遍照於十方。 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

上二句是生身得忍,下二句是即身成佛。 即身成佛之範本是龍女,生身得忍之範本是純陀也。

日莲大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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