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十法界的因果?

十法界明因果抄

文應元年四月

三十九歲作

沙門 日蓮 撰

御書全集(中文):448真

八十華嚴經六十九云:「得入普賢道,了知十法界」。 法華經第六云:「地獄聲,畜生聲,餓鬼聲,阿修羅盤,比丘聲,比丘尼聲(人道),天聲(天道),聲聞聲,辟支佛聲,菩薩聲,佛聲」(已上十法界名目)。

第一,地獄界者,觀佛三昧經云:「造五逆罪,撥無因果,誹謗大乘,犯四重禁,虛食信施之者,墮此中」(阿鼻地狱也)。

永无止境痛苦的阿鼻地狱

正法念經云:「殺,盜,婬欲,飲酒,妄語者,墮此中」大叫唤地狱也)。

痛苦大叫唤地狱

正法念經云:「昔以酒與人令醉已,調戲翫之,令彼羞恥之者,墮此中」(叫唤地狱也),

痛苦小叫唤地狱

正法念經云:「殺生,偷盜,邪淫之者,墮此中」(众合地狱也)。

可怜众合地狱
八寒与八热地狱
种种地狱

涅槃經云:「殺有三種,謂下中上……下者蟻子,乃至一切畜生……以下殺因緣,墮於地獄。………具受下苦」。

問云:造十惡五逆等,墮地獄,世間道俗皆知之。 依謗法墮地獄,未知其相貌如何?

答云:堅慧菩薩造,勒那摩提譯,究竟一乘寶性論云:「樂行於小法,謗法及法師……不識如來教,說乖修多羅,言是眞實義」。 如此文,信小乘,云眞實義,不知大乘,是爲謗法。 天親菩薩說,眞諦三藏譯,佛性論云:「若僧背大乘者,此是一闡提因。爲令衆生,捨此法故」。 如此文,於大小流布之世,一向弘小乘,自身亦背大乘,且令人捨大乘,是云謗法也。

天台大師之梵網經疏云:「謗是乖背之名,絓是解不稱理,言不審實,異解說者,皆名爲謗也。乖己宗故得罪」。 法華經譬喻品云:「若人不信,毀謗此經,則斷一切,世間佛種······其人命終,入阿鼻獄」。 此文之意是謂,不嫌小乘三賢已前,大乘十信已前,末代凡夫之十惡,五逆,不孝父母,女人等。 此等聞法華經名字,或唱題名,受持讀誦一字,一句,四句,一品,一卷,八卷等,乃至如上所行之人,隨喜讚歎之人,較之自法華經以外,深習一代聖教,通達義理,堅持大小乘戒之大菩薩等,猶爲殊勝,得遂往生成佛。 不信此說,反說法華經祇是爲十地十住以上之菩薩,或爲上根上智之凡夫而說,非爲愚人,惡人,女人,末代之凡夫等而說,如是言者,即斷一切衆生成佛之種,必入阿鼻獄也。

(梵语)阿鼻地狱:(中文)无间地狱

涅槃經云:「於佛正法,永無護惜,建立之心」,此文之意,是謂大涅槃經之大法,將於世間滅盡,於此不爲護惜,即是誹謗者也。

天台大師判法華經之怨敵云:「不喜聞者爲怨」(取意)。 謗法有多種,生於大小流布之國,一向學小乘之法,治身而不遷於大乘,是即謗法也。

又習華嚴,方等,般若等諸大乘經之人,以諸經與法華經作等同之思,令人學等同之義,不遷於法華經,亦是謗法也。

亦偶有圓機之人,學法華經,竟爲貪世利者,妄稱其機根不當於法華經,強引使附於己法,令捨法華而遷於權經,此亦是大謗法。

如此等,皆地獄業也。👇

痛苦无止息恐怖可畏的无间地狱

生於人間者,是因過去五戒強,三惡道業因弱,故得生爲人。 又,當世之人,作五逆者少,犯十惡者盛。 亦偶有求福後世者,不犯十惡,如同善人,亦自然依其愚癡之失,身口雖善,意則信惡師。 非唯自身信此邪法,更有知行一國之人,勸誘人民同信邪法。 甚至其妻兒,眷屬,所從人等,悉皆令其同行,故於「令行正法人」不作結緣。 亦於民,所從等,不令致隨喜之心。 故,自他共成谤法者,雖似爲修善止惡之人,亦自然招來阿鼻地獄之業,於末法多分有之歟!👇

谤法华经必墮阿鼻地狱

阿難尊者是淨飯王之甥,斛飯王太子,提婆達多之弟,釋迦如來之堂弟。 仕於如來者二十年,得覺意三昧,悟一代聖教。 佛入滅後,阿闍世王歸依阿難。 佛滅後四十年,阿難尊者至一竹林中,有一比丘誦一法句之偈云:「若人生百歲,不見水潦涸,不如生一日,而得睹見之」。 阿難聞此偈,語比丘云:「此非佛說,汝不可修行」。 爾時,比丘問阿難云:「佛說如何」? 阿難答云:「『若人生百歲,不解生滅法,不如生一日,而得解了之』。 此文,佛說也。 汝所唱偈,此文之謬也」。 爾時比丘得此偈,語其本師比丘。 本師云:「我所教汝侶,是眞佛說,阿難所唱偈,非佛說。阿難老衰,言多錯謬,不可信」。 此比丘亦捨阿難偈,仍唱謬偈。 阿難又入竹林,聞之非我所教偈,重語之,比丘不信用。

唯憑人师之釋,不依佛说的了义法华经,何能不謬误呢?

佛滅後四十年,已見謬出,何況佛滅後既過二千餘年。 佛法自天竺至唐土,自唐土至日本。 論師,三藏,人師等傳來,不爲謬法者,其萬一! 何況當世學者偏執爲先,更挾我慢,指火爲水,不爲糾之。 偶有如佛說宣教之學者,反不信用,故不謗法者,其萬一!

第二,餓鬼道者,正法念經云:「昔貪財屠殺之者,受此報」,亦云:「丈夫自嗽美食,不與妻子 ; 或婦人自食,不與夫子,受此報」。 亦云:「爲貪名利,不淨說法之者,受此報」,亦云:「昔沽酒加水者,受此報」,亦云:「若人勞而得少物,誑惑取用之者,受此報」,亦云:「昔行路之人,病苦疲極,欺取其賣,與值薄少之者,受此報」,亦云:「昔典主刑獄,取人飲食之者,受此報」,亦云:「昔伐陰涼樹,及伐衆僧園林之者,受此報」。 法華經云:「若人不信,毀謗此經……常處地獄,如遊園觀。在餘惡道,如己舍宅」。 依慳貪,偷盜等罪,墮餓鬼道,世人易知。無慳貪等之諸善人,因謗法,或親近謗法人,自然信其義,而墮餓鬼道之事,非智者不知之。 善須知其可畏也。👇

第三,畜生道者,愚癡無慚,徒受信施他物,不償之者,受此報。 法華經云:「若人不信,毀謗此經……當墮畜生」(已上三惡道也)。👇

第四,修羅道者,止觀一云:「若其心念念,常欲勝彼,不耐下人,輕他珍己,如鶴高飛下視。而外揚仁義禮智信,起下品善心,行阿修羅道」。

⭕私解:修罗道是天人道的反面人物,如我国的顶瑞有权力的政治人物,黑社会的领导人物皆是此类,不方便显示图片。

道第五,人道者,報恩經云:「三歸五戒生人」。

人道

第六,天道者,有二:欲天持十善生;色無色天,以下地粗苦障,上地靜妙離之六行觀生。

⭕添加註解(佛教哲学大辭典469页):

六行观

外道依有漏智,欲求解脫,斷除諸惑時的修行法。

謂將欲,色,無色三界分爲九地,觀下地爲粗,苦,障而予厭棄,觀上地爲靜,妙,離而次第進於上地的坐禪觀法。

亦即,下地不寂靜故爲粗,不美妙故爲苦,不出離故爲障,厭之而欣求上地的靜,妙,離,依此厭欣力,而次第脫離下地之惑的行法 ; 據稱修了此行法者可生於天界,若達此天,則不再受生,長得涅槃樂。

但,雖離下地並非真正的斷惑,不能出離三界六道的生死,仍再墮三惡道,而無一人留於天上,終究欲離三界,唯有修行無漏道(佛法)。

問云:六道之生因如是,何同時持五戒,受生人界,而有生盲,聾,瘖痖,矬陋,背傴,貧窮,多病,瞋恚等,無量差別耶?

六道轮回流转图

答云:大論云:「若破衆生眼,若屈衆生眼,若破正見眼,言無罪福。是人死墮地獄,罪畢爲人,從生而盲。若復盜佛塔中,火珠及諸燈明……如是等種種,先世業因緣,故失眼······聾者是先世因緣,師父教訓,不受不行,而反瞋恚,以是罪故聾。復次,截衆生耳,若破衆生耳,若盜佛塔僧塔,諸善人福田中,犍椎,鈴貝及鼓,故得此罪······先世截他舌,或塞其口,或與惡藥,令不得語 ; 或聞師教,父母教敕,斷其語……生世爲人,啞不能言…..…先世作罪,破他坐禪,破坐禪舍,以諸咒術咒人,令瞋鬥诤婬欲 ; 今世諸結使厚重,如婆羅門失其稻田,其婦復死,即時狂發,裸形而走………先世奪佛,阿羅漢,辟支佛食,及父母所親食:雖值佛世,猶故飢渴,以罪重故……先世好行鞭杖,拷掠,閉繫,種種惱故,今世得病······先世破他身,截其頭,斬其手足,破種種身分 ; 或壞佛像,毀佛像鼻,及諸賢聖形像 ; 或破父母形像。 以是罪故,受形多不具足。 復次,不善法報,受身醜陋」。 法華經云:「若人不信,毀謗此經……若得爲人,諸根暗鈍·····盲聾背傴……口氣常臭,鬼魅所著,貧窮下賤,爲人所使 ; 多病消瘦,無所依怙······若他反逆,抄劫竊盜,如是等罪,橫羅其殃」。 又,八卷云:「若復見受持,是經典者,出其過惡,若實若不實,此人現世,得白癩病。若有輕笑之者,當世世,牙齒疏缺,醜脣平鼻,手腳繚戾,眼目角睞,身體臭穢,惡瘡膿血,水腹短氣,諸惡重病」

問云:修何業者,生六道而成其中王乎?

答云:持大乘菩薩戒而破之者,成色界梵王,欲界魔王,帝釋,四輪王,禽獸王,閻魔王等也。 心地觀經云:「諸王所受諸福樂,往昔曾持三淨戒,戒德薰修所招感,人天妙果獲王身……中品受持菩薩戒,福德自在轉輪王,隨心所作盡皆成,無量人天悉遵奉。下上品持大鬼王,一切非人咸率伏,受持戒品雖缺犯,由戒勝故得爲王。下中品持禽獸王,一切飛走皆歸伏。於清淨戒有缺犯,由戒勝故得爲王。下下品持琰魔王,處地獄中常自在,雖毀禁戒生惡道,由戒勝故得爲王······若有不受如來戒,終不能得野干身。何況能感人天中,最勝快樂居王位」。

安然和尚之廣釋云:「菩薩大戒,持成法王,犯成世王。而戒不失,譬如金銀,爲器用貴,破器不用,而寶不失」,又云:「無量壽觀云:『劫初已來,有八萬王,殺害其父』。此則受菩薩戒,雖作國王,今犯殺戒,皆墮地獄,犯戒力作王。大佛頂經云:『發心菩薩犯罪,暫作天神地祗」。 大隨求云:『天帝命盡,忽入驢腹,由隨求力,還生天上」。 尊勝云:『善住天子,死後七返,應墮畜生身,由尊勝力,還得天報』。 昔有國王,千車運水,救燒佛塔。 自起橋心,作阿修羅王。 昔梁武帝,五百袈裟,施須彌山五百羅漢。 誌公云:「往施五百缺一。衆云,犯罪暫作人王,即武帝是。昔有國王,治民不等,今作天王,爲大鬼王。即東南西三天王是。拘留孫末,成菩薩,發誓現作北王,毘沙門是」。 以此等文思之,持小乘戒而破者作六道民,破大乘戒者成六道王,持者則成佛也。

御書覆四條金吾書其二有云:

作得国王之事,乃前全胜于千万人,持大戒,故许于天地及诸神者。以其所持大戒之功德,而定其所住国土。二人、三人等不作王,必地王、天王、海王、山王等悉来临,守护此人。何说,国中诸民何得違背大王乎?

纵令此王犯有惡逆,一二三度诸天不譴罚此大王,但不合诸天等之心意时,则先以天变地夭等使之。事有过分,诸天善神等,捨离其国土。若此大王之戒力消尽,时至、国土灭亡。又多积逆罪,为鄰国破。善恶必依于王。

世间如是,佛法亦然。佛陀将佛法付于王法,虽为圣人、贤人之智者,不顺于王,佛法不能流布。或后虽得布,其始必有大难。

御君1163 页

第七,聲聞道者,此界因果,阿含小乘十二年經,言之分明。 於諸大乘經,顯其所以爲大,亦有言之者。 於聲聞有四種:一,優婆塞,俗男也。 持五戒,修苦,空,無常,無我觀,自調自度心強,無進而化他之意,斷盡見思,成阿羅漢 ; 至得此時,自然剃髮自落。 二,優婆夷,俗女也。 持五戒,剃髮自落如男。 三,比丘,僧也。 持二百五十戒(具足戒也),修苦,空,無常,無我觀,斷見思,成阿羅漢 ; 至得此時,髮不剃,亦不生。 四,比丘尼也。 持五百戒,餘如比丘。 一代諸經列座,如舍利弗,目連等聲聞是也。 永不生六道,亦不成佛菩薩,灰身滅智,決定不成佛。 小乘戒範本之盡形壽戒,一度壞依身,永無戒功德。 持上品成二乘,持中下生人天爲民,破之墮三惡道,成罪人。 安然和尙之廣釋云:「三善世戒,因生感果,業盡墮惡。譬如楊葉,秋至似金,秋去落地。二乘小戒,持時果拙,破時永捨。譬如瓦器,完用尚卑,若破永失」。

第八,緣覺道者,有二:一,部行獨覺,在佛前如聲聞習小乘法,持小乘戒,斷見思,成永不成佛者。 二,麟喻獨覺,在無佛之世,見飛花落葉,作苦,空,無常,無我觀,斷見思,成永不成佛之身。 戒亦如聲聞。 此聲聞,緣覺,云二乘也。

菩萨者,为守护他人生命与成佛而行动的人

第九,菩薩界者,於六道凡夫之中,有輕白身重他人,以惡向己,以善與他爲念者。 佛爲此人,於諸大乘經,說菩薩戒。 於此菩薩戒有三:一者攝善法戒,所謂八萬四千法門順習盡。 二者饒益有情戒,度一切衆生之後,自欲成佛是也。 三者攝律儀戒,欲一切諸戒盡持是也。 演華嚴經心之梵網經云:「佛告諸佛子言:有十重波羅提木叉。若受菩薩戒,不誦此戒者,非菩薩,非佛種子,我亦如是誦。一切菩薩已學,一切菩薩當學,一切菩薩今學」。 言菩薩者,除二乘之一切有情也。 如小乘之隨戒有異,菩薩戒不爾。 一切有心,必授十重禁等。 持一戒云一分菩薩,具受十分名具足菩薩。 故,瓔珞經云:「有受一分戒,名一分菩薩,乃至二分,三分,四分 ; 十分名具足受戒」。

問云:除二乘之文如何?

答云:梵網經列受菩薩戒者云:「若受佛戒者,國王,王子,百官,宰相,比丘,比丘尼,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庶民,黃門,婬男,婬女,奴婢,八部,鬼神,金剛神,畜生,乃至變化人,但解法師語,盡受得戒,皆名第一清淨者」。 於此中無二乘也。 方等部結經之瓔珞經亦無二乘。

問云:二乘所持不殺生戒與菩薩所持不殺生戒,差別如何?

答云:所持戒名雖同,持狀與心念永異。 故戒之功德,亦有淺深。

答云:二乘不殺生戒,永不思還六道,故無化導心,亦不思成佛菩薩,但作灰身滅智之思。 譬如燒木成灰後無一塵。 故此戒譬瓦器,破後無用故。 菩薩不爾,發饒益有情戒,持此戒故,見機造五逆十惡,雖同犯,此戒不破,還彌全戒體。 故,瓔珞經云:「有犯不失,盡未來際」。 故以此戒譬金銀器,完持之時,破時,永不失故也。

問云:持此戒之人,經幾劫成佛乎?

答云:瓔珞經云:「未上住前……若經一劫二劫三劫,乃至十劫,得入初住位中」。 文意於凡夫持此戒,云信位菩薩。 雖然一劫二劫,乃至十劫之間,沉淪六道,經十劫,入不退位,永不受六道苦,云不退菩薩。 未成佛,還入六道無苦也。

佛者,总是指末法本佛:日莲大圣人
佛者,别是指我等:受持此经题目之人

第十,佛界者,於菩薩位,以發四弘誓願爲戒。 三僧祇之間,修六度萬行,斷盡見思,塵沙,無明三惑成佛。 故,心地觀經云:「三僧企耶大劫中,具修百千諸苦行,功德圓滿遍法界,十地究竟證三身」。 於因位持諸戒,至佛果位莊嚴佛身。 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即是戒功德之所感也。 但至佛果位,戒體失。 譬如華成果,無華形。 故,天台梵網經疏云:「至佛果乃廢」。


⭕添加佛教哲学大辭典:因行果德 (866页)

因行与果德的二种之法。

因行是佛在九界的因位,以佛果为目标而修行的万行;果德是修行的结果,谓依成佛而具备的万德。即谓因位的万行与果位的万德。

于釋尊佛法,成佛之因的菩萨万行是谓六波罗密等,万德是如佛的十号等所显示的一切诸德。

于日莲大圣人的下种佛法,三世十方诸佛的因行果德悉皆具足于妙法五字。日蓮大圣人将此妙法五字,图显为御本尊,授与末法幼稚的众生。因此,末法众生只要受持此御本尊,就能得佛让于其因果功德。


問云:梵網經等大乘戒,許現身造七逆並決定性之二乘乎?

答云:梵網經云:「若欲受戒時,師應問言:『汝現身不作七逆罪耶』? 菩薩法師,不得與七逆人,現身受戒」。 如此文,七逆之人現身不許受戒。 大般若經云:「若菩薩,設恆河沙劫,受妙五欲,於菩薩戒,猶不名犯 ; 若起一念,二乘之心,即名爲犯」。 大莊嚴論云:「雖恆處地獄,不障大菩提。若起自利心,是大菩提障」。 如此等文,是於六凡授菩薩戒,於二乘加制止者也。 嫌二乘戒者,非嫌二乘所持五戒,八戒,十戒,十善戒,二百五十戒等。 彼戒,菩薩可持,但嫌二乘之心念也。

夫以持戒,爲報父母,師僧,國王,主君,一切衆生,三寶恩也。 父母養育之恩深,一切衆生相助恩重。 國王以正法治世,自他安穩也。 依此修善,恩重。 主君亦蒙彼恩,養父母,妻兒,眷屬,所從,牛馬等。 設雖不爾,顧一身等恩是重。 師亦閉邪道,趣正道等恩是深,佛恩不及言。 如是無量恩分有之,而二乘此等報恩皆缺。 故一念起二乘之心,過十惡五逆。 一念起菩薩之心,起一切諸佛後心之功德。 已上四十餘年間,大小乘戒也。

言法華經戒,有二:一,相待妙戒,二,絕待妙戒也。

先,相待妙戒者,四十餘年,大小乘戒與法華經戒相對,爾前云粗戒,法華經云妙戒。

諸經之戒,嫌爲未顯真實戒,歷劫修行戒,決定性二乘戒也。

法華經戒是真實戒,速疾頓成戒,不嫌二乘成佛戒等。

如此相對,而論其粗妙,故云相待妙戒也。

問云;梵網經云:「衆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位同大覺已,眞是諸佛子」(取意)。 華嚴經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大品經云:「初發心時,即坐道場」。 如此等文,於四十餘年之大乘戒,亦有如法華經之速疾頓成戒,何但云歷劫修行戒乎?

答云:於此有二義。

一義云,於四十餘年間,有歷劫修行戒與速疾頓成戒。

於法華經但有一速疾頓成戒。

其中於四十餘年間之歷劫修行戒,雖劣於法華經戒,但四十餘年間之速疾頓成戒,則同於法華經戒也。

故上舉「衆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等文,與法華經「須臾聞之,即得究竟」之文同也。

但無量義經舉四十餘年經,云歷劫修行等,是僅嫌四十餘年內之歷劫修行戒,不嫌其速疾頓成戒也。

一義云,四十餘年間之戒,一向是歷劫修行戒,法華經戒是速疾頓成戒也。

但於上所舉四十餘年諸經之速疾頓成戒,非自凡夫地之速疾頓成,而是自凡夫地,成無量行,經無量劫,於最後自凡夫地,即身成佛,故從最後說速疾頓成也。

委細論之,是歷劫修行之所攝也。 故,無量義經四十餘年經,佛相對於無量義經之速疾頓成,嫌棄「宣說菩薩歷劫修行」。 大莊嚴菩薩承此義爲領解云:「過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終不得成,無上菩提。所以者何?不知菩提,大直道故。行於險徑,多留難故······行大直道,無留難故」。

若四十餘年間,如無量義經,法華經,有速疾頓成戒,則佛有猥隱四十餘年實義之失败! 二義中作後義者,是習知之事,以上是相待妙戒。

次,絕待妙戒者,於法華經無別戒。 爾前戒,即法華經戒也。

其故,爾前人天楊葉戒,小乘阿含經二乘瓦器戒,華嚴,方等,般若,觀經等歷劫菩薩,金銀戒之行者,至法華經和會成一同,所以人天楊葉戒之人,具二乘瓦器,菩薩金銀戒 ; 菩薩金銀戒,具人天楊葉,二乘瓦器,餘可推知。

三惡道之人,於現身無戒。 於過去生人天時,持人天楊葉,二乘瓦器,菩薩金銀戒,退墮三惡道,然其功德未失。 三惡道之人,入法華經時,其戒生起,故三惡道亦具十界。

故爾前十界之人,來至法華經皆持戒也。

故,法華經云:「是名持戒」。 安然和尚之廣釋云:「法華云:能說法華,是名持戒」。

非如爾前經,隨師持戒 ; 但信此經,即持戒也。 爾前經不明十界互具,故,菩薩經無量劫修行,無二乘人天等餘戒功德,但成一界功德。 以一界功德不能成佛,故亦不成一界功德。 爾前之人,至法華經,以一界具餘界功德,故,爾前經即法華經,法華經即爾前經,法華經不離爾前經,爾前經不離法華經,是言妙法。

起此覺以後,行者讀阿含小乘經,即讀誦一切大乘經,讀法華經之人矣。

故,法華經云:「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是云阿含經即法華經之文也。 「於一佛乘,分別說三」,華嚴,方等,般若,云即法華經之文也。 「若說俗間經書,治世語言,資生業等,皆順正法」,一切外道,老子,孔子等經,云即法華經之文也。

梵網經等權大乘戒與法華經戒,多有差別。

一,彼戒不許二乘七逆者,

二,戒之功德不具佛果,

三,彼是歷劫修行戒也,有如是等多失。

於法華經許二乘七逆者,且、博地凡夫一生之中,入於佛位,進至妙覺,具因果功德也。

正元二年庚申四月二十一日

日莲 花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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