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 (1007页)佛教哲学大辭典
佛 1)梵語浮圖(buddha)的譯)名,佛陀的略稱。 佛陀是意味覺醒的人,漢譯爲覺者,知者,覺等。
謂一切諸法的原貌悉皆覺知,親自體現究極的眞理,且能引導他人,令證得眞理的覺者。 如《祈禱抄》所述:「佛是人天之主,一切衆生之父母,且是開導之師」(第一四一九頁),指出佛具備了主師親的三德。
此時的佛是意味救濟萬人的教主。 又於《法華經》裡,就佛的特質列舉有:如來,應供,正編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等的十號。
另於《治病大小權實違異》亦舉出爾之佛與《法華經》迹門之佛的不同,更稱:「今本門與迹門,教主有久始之別,如百歲老翁與一歲嬰兒」(第一〇三五頁),指出本門教主(本佛)與迹門教主(迹佛)的不同甚於爾前之佛與迹門之佛的差異。
2)十界的生命中,佛界的略稱。 亦稱佛性。 對照一念三千的法理,於法理上雖謂一切衆生皆有佛性,但在現實中,佛界的生命是由受持妙法,且施予衆人利益的人所顯現出來。
如《當體義抄》所述:「能居所居,身土,色心,俱體俱用,無作三身之本門壽量當體蓮華之佛者,唯日蓮弟子檀那等之中有之也」(第五三五頁),身爲日蓮大聖人的門下,正確信受御本尊,向著佛法流布而邁進的人即是佛。
3)本尊的通稱。 一般是謂佛像或曼荼羅的本尊。
4)有時亦俗稱死者爲佛,如《覆上野遺孀女居士書》所云:「生時是生之佛,今是死之佛,生死俱佛,即身成佛之大事法門,所云者此也」(第一五八六頁),於生前受持妙法不渝的人,死後亦可獲得佛的境地,但並非死者即可無條件而得作佛。
(一)佛的智慧—關於佛的智慧卓越,天台大師在《法華玄義》第三卷上有云:「知見既其廣大深遠,何所不攝?境淵無邊,智水莫測。唯佛與佛,乃能究盡。」(大正第三十三卷第七一〇頁)。
又稱,佛具備主師親的三德。《祈禱抄》云:「佛是人天之主,一切衆生之父母,且是開導之師」(第一四一九頁)。 說示佛的特質,有如來,應供,正編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等的十號。
(二)迹佛與本佛—釋迦牟尼佛在《法華經》如來壽量品第十六,闡明其是在五百塵點劫的過去,即已成道的佛。因此,爾前諸經所說,於印度出生而成道的釋迦佛,以及他土的種種之佛,皆在說明此久遠釋尊所垂迹的姿態。
久遠五百塵點的釋尊爲本佛,印度成道的釋尊及他土之佛爲迹佛。然而,此久遠五百塵點成道的釋尊,若望於久遠元初的自受用報身時,則爲迹佛,久遠元初的自受用身如來才是眞實究極的本佛。
久遠實成(五百塵點成道)的釋尊,稱爲迹中化他的虛佛,色相莊嚴之佛,本果妙教主,應佛昇進的自受用身等;相對地,久遠元初的自受用身如來,則稱爲無作三身,示同凡夫之佛,本因妙教主。
此久遠元初的自受用報身如來,即是末法本佛,日蓮大聖人。 日本大石寺第二十六世日寛在《文底秘沈抄》,就大聖人的稱呼,有云:「應知,大聖人即佛之別號也,故經云:『慧日大聖尊』(云云)。尊即人,人即尊。唯我獨尊,唯我一人是謂也。又抄云:『其故,佛世尊是實語之人故號聖人,大人」。 故知日蓮大聖人,是蓮祖所自稱,亦是佛之別號。」
(六卷抄第七二頁),闡示久遠元初之本佛的意義。
(三)三世十方諸佛—經典有說,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及宇宙一切彼方(十方)有佛土,有佛在。
其具代表性的佛,於《覆千日女居士書其二》(第一三八三頁)舉出:三世諸佛莊嚴劫的千佛(過去)賢劫的千佛(現在),星宿劫的千佛(未來),十方諸佛,善德佛(東方),無憂德佛(東南方),栴檀德佛(南方),寶施佛(西南方),無量明佛(西方),華德佛(西北方),相德佛(北方),三乘行佛(東北方),廣衆德佛(上方)明德佛(下方)等。
此三世十方一切諸佛成道的根本,即是妙法蓮華經。 《覆上野高堂書其一》明示:「法華經實是三世十方諸佛之父母」(第一六五八頁),《致秋元書》云:「三世十方之佛,必以妙法蓮華經五字作種子而成佛」(第一一一四頁)。
(四)木畫二像稱爲佛的理由—木像畫像是注入一念三千佛種的魂魄,才成爲生身之佛。 《木繪二像開眼之事》有云:「定法華經是心法,印之於三十一相木繪之像,則木繪二像是全體生身之佛。云草木成佛者此也」(第四九○頁)。
於日蓮大聖人佛法,一二七九年(弘安二年)十月十二日所圖顯的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即是依照末法本佛的生命而書寫的本尊,亦即事之一念三千的當體。
(五)十界論所説的佛—十界的生命中,有時亦將佛界略稱爲佛。 日蓮大聖人曾就此凡夫己心的佛界,於《十字蒸餅書》云:「夫地獄與佛究在何處?
經文有稱在地下,亦有經文稱在西方等地。然,論其委細,則見其正在我等五尺之身內也」(第一五七三頁),又在《觀心本尊抄》指出:「我等己心之釋尊是五百塵點乃至所顯三身,無始之古佛也」(第二六四頁),敎示此凡夫己心之佛與久遠元初之佛完全無異。
爲顯現此凡夫己心的佛界,才有教主姿態的佛出現。 凡夫只要信受教主「本佛」所說示的本尊,勤勵於正確的修行,就能顯現自無己心中的佛性而成佛。
此事於《法華初心成佛抄》有云:「崇奉我己心之妙法蓮華經爲本尊,我己心中之佛性受南無妙法蓮華經呼喚顯出之當體稱之爲佛」(第五八二頁)。
(六)佛与众生的关系—所謂的佛,在《法華經》化城喩品第七有云:「在在諸佛土,常與師俱生」(法第三三六頁),一切衆生信受妙法,以佛的使者出現,即在說明佛與衆生之間秘藏有不可思議的眷屬妙。
此與「師弟不二」亦屬同義。 《法華玄義》第六卷下云:「本從此佛,初發道心,亦從此佛,住不退地」(大正第三十三卷第七五六頁)。
離此本從之師,則不可能成佛,《覆曾谷書其一》亦有告誡:「將受得法華經大海智水根源之師忘卻,移心於他人,其受輪迴生死之禍必矣」(第一〇九七頁)
此根源之师于佛在世是指世尊(佛在世是觉醒的人、师、实体的佛),是具备主师亲三德的佛,于佛灭后是指《法华经》(佛灭后留下此一妙法)。于末法今日之时是指《南无妙法莲华经》;而此处的「移心于他人」,是指西方极乐世界的阿弥陀佛(此是迹佛,佛说的方便权宜的迹佛、影子也。),或大日如来,等其他迹佛为本尊,总之是不随佛意到《法华经》会上,随顺释尊为本师,师命此一法为师的《妙法莲华经》,佛的三大秘法的《南无妙法莲华经》。
我等受持《南无妙法莲华经》此一法,唱诵此妙法七字题目,即崇奉我己心之《妙法莲华经》为本尊,我己心中之佛性受《南无妙法莲华经》呼唤显出之当体,称之为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