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善神为何物?

诸天善神

御本尊中書寫著梵天,帝釋,日天,月天,明星天,天照太神,八幡大菩薩等諸天善神。 誠如《覆日女書其一》中所示:「受妙法五字光明之所照,現本有之尊形。」(御書一二九五頁)御本尊中所書寫的諸天善神,是反映妙法五字之佛的大生命,在萬物身上顯現「善」的作用。

安樂行品第十四中說:「諸天晝夜常為法故,而護衛之。(諸天善神不分晝夜,常為了法,而守護說法華經者)」(法華經四六七頁)陀羅尼品第二十六中,也有原是餓鬼界之惡鬼神鬼子母神,十羅剎女,立誓守護 法華經行者。

當然,雖名為諸天善神,也並非有一定的實體,而是指守護生命與社會的宇宙萬象之作用。 諸天善神之作用,並非與生命各別,另擁有意志而存在之物。 我們的生命力,一念之作用,會反映在社會,環境等依報上,而顯現為各種作用。

諸天善神的作用,宇宙生命本身就具有這些作用,有關此事示:「元品法性, 顯為梵天,帝釋等;元品無明,顯為第六天魔王日蓮大聖人教」(治病大小權實。違異,御書一〇三六頁)。

亦即,我們生命中所具有根本的悟達之生命(元品之法性)會喚起諸天善神的作用,反之,根本的迷惑之生命,會顯現為第六天魔王的作用。 行恶的地方,善神的作用不會顯現。

諸天善神的作用是應何出現呢? 御書教示:「弘決第八云『必假心固,神守則強』,雖云神護,仍依人心之強。」(覆四條金吾書其十三,御書一二三三頁)。 依信心強弱,諸天守護也會有強弱。

是故,正如教示:「若是不惜身命之法華經行者,當留住其頭上」(致新池書,御書一五一八頁),諸天善神的作用,會顯現在貫徹妙法的強盛信心者身上


實踐日蓮大聖人佛法的功德是,磨練與改變我們的生命,境涯。 其功德實證,則會顯現為現實人生的勝利。 同時也會顯現在此人的行為與人格上。 以純真信仰為根本,在自身的生活態度中展現信心實證,即為重要的實踐。

在此,我們要學習御書有關生活上的信心功德,以及為獲取勝利人生應有的信仰態度。

功德與罰

實踐佛法的根本功德是成佛,隨著自身佛性顯現,現實生活上也會顯現儼然的功德實讀。 反之,若誹謗佛法,違背因果法理,當然會在生命中刻下惡因,在生活中也會有罰的現證顯現。

亦即,誹謗三大秘法御本尊者,必受罪果頭破七分(指不能判斷善惡,正邪而苦惱)的罰。 反之,供養法華經(御本尊)的功德,勝過供養俱備十號(指如來,世間解,佛世尊…等,佛的十種尊稱)之佛的福德。

面向御本尊的右上寫著:「若惱亂者頭破七分」,左上则是「有供养者福過十號」。 其意各為:「其人若惱亂,頭將破作七分」、「有供养之人,福運超過十號」,明示誹謗妙法的罰和信受妙法的功德。

信受此御本尊,認真實踐之人,必能過著充滿福德的生活。 大聖人對此教示:「於此曼荼羅須善信之!南無妙法蓮華經如師子吼,任何病障不足為禍。於經文可見,鬼子母神、十羅剎女,於持法华经題目之人, 必予守護。幸如愛染,福如毘沙门,隨處遊戲無恙,遊行無畏如師子王。」(覆經王書,御書一一六九頁)

通解——須好好信受此御本尊。 南無妙法蓮華經擁有如獅子吼聲驅散一切野獸般的力量。 有哪種病能成禍害呢? 經文說,鬼子母神,十羅剎女守護信持法華經題目之人。 會成為如愛染明王充滿幸福,如毘沙門天被福運環繞的境涯。 不論在何處遊戲,都不會有任何阻礙。 達到如獅子王悠遊自在,无所畏懼般的境涯。

亦即教示,能夠以題目的力量克服疾病,在日常生活中受到諸天守護,被福德環繞,不論在何處,都是如獅子王無所畏懼般的境涯。 由於信心的功德,我們的生活,人生,在各方面都會獲得守護。

而有關輕蔑實踐正法者之人會受罰一事,大聖人在《聖人蒙難事》中教示:「輕賤過去,現在之末法法華經行者之王臣萬民,其始雖似無事,終必滅亡。」( 御書一二三七页)

誠如「過去,現在之末法法華經行者」之教示,此事是不問過去,現在,未來,不論時代,永遠不變的法理。

我们是在实践著俨然具有功德与罚的有力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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