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诽谤

纵为暂持法华经者,切不可互毁。其故,持法华经者,必皆成佛,毁佛者得罪。

覆松野書.其一《十四誹谤抄》


十四誹謗(153页)《佛教哲学大辭典》

誹谤《法華經》的十四種行爲。

出自《法華文句記》第六卷(大正第34卷第274頁)。 以《法華經》譬喩品第三所云:「又舍利弗!橋慢懈怠,計我見者,莫說此經。凡夫淺識,深著五欲,聞不能解,亦勿爲說。若 人不信,毀謗此經,則斷一切,世間佛種 ; 或復顰蹙,而懷疑惑,汝當聽說,此人罪報。若佛在世,若滅度後,其有誹謗,如斯經典, 見有讀誦,書持經者,輕賤憎嫉,而懷結恨,此人罪報,汝今復聽!其人命終,入阿鼻獄,具足一劫,劫盡更生如是展轉,至無數劫 」(法第211頁)的經文爲依文。

《覆松野書其一》中舉出十四誹謗爲:「惡因十四:一橋慢,二懈怠,三計我,四淺識,五著欲,六不解,七不信,八蹙,九 疑惑,十誹謗,十一輕善,十二憎善,十三嫉善,十四恨善」(第一四五五頁)。

【对法华经的态度】

1)橋慢。 與「增上慢」同義。 即慢心。 驕傲而侮蔑佛法。

2)懈怠。 怠慢佛道修行。

3)計我。 與「我見」同義。 執著於自我。 以自己想法判斷教義。

4)淺識。 依據自己的膚淺知識批判正法,而不願追求。

5)著欲。 執著於欲望,不願追求佛法。

6)不解。 不了解佛法教義,只求自我滿足。

7)不信。 不信受佛法。

8)顰蹙。 以皺眉頭表示責難佛法。

9)疑惑。 對佛法的教義產生懷疑,迷惑。

10)誹謗。 毀詆,中傷佛法。

【对受持法华经行者的态度】

11)輕善。 輕蔑,欺侮信受佛法的人。

12)善。 憎惡信受佛法的人。

13)嫉善。 嫉妒信受佛法的人。

14)恨善。 怨恨修行佛道的人。

同抄云:「此十四誹謗,兼及在家,出家。可畏,可畏」(同前)。

十四誹謗的根本原因是出自不信受妙法(于末法今日是为日莲大圣人弘扬的,《法华经》寿量品的文底三大秘法:南无妙法莲华经)。

又,《念佛無間地獄抄》云:「譬喻品十四誹謗,以不信爲體」(第101頁)。

《富要一》有師化儀抄註解(第1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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