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恩抄

弘長二年正月十六日,與工滕左近尉吉隆

於伊豆伊東

四十一歲作

御書全集(中文):967页

夫日蓮成此流罪之身,所感有二大事焉。

一是有大悅。其故,此世界名娑婆。娑婆者,忍之謂也。故,佛亦名能忍。此娑婆世界之内,有百億須彌山,百億日月,百億四州。其中之中央須彌山,日月,四州,有佛出世。此日本國,依其佛出世之國,是位於丑寅角之小島。此娑婆世界外之十方國土,皆是淨土,人心柔軟,無罵詈聖賢之惡事。我此國土,乃在十方淨土盡爲所棄之十惡,五逆,誹謗賢聖,不孝父母,不敬沙門等科之衆生 ,墮三惡道,經無量劫,還來生此世界也。然,先世惡業之習氣未除,動輒作十惡,五逆,罵賢聖,不孝父母,不敬沙門者也。」

故於釋迦如來出世,或以毒藥混食,或以刀杖,惡象,獅子,惡牛,惡狗等,欲以加害,或云犯女人,或云卑賤者,殺生者,或於行路相遇時覆面遮眼,或閉戶塞窗,或向國王,大臣諸人讒言,是邪見者,詈罵高貴人等。 此見於大集經,涅槃經等。 佛雖無如斯之失,祇因此國之癖習惡性,惡業衆生集聚出生,且第六天魔王亦不願此國衆生往他淨土,故藉事生非,謀爲阻止。

此等之計謀,所詮,是不欲佛說法華經也。 其故,魔王之習,有人作三惡道之業,則喜;作三善道之業,則歎。 又作三善道之業者,不甚歎;或作三乘者,則甚歎。 又作三乘者,不甚歎;作佛之業者,則最爲歎,並藉事爲障。 但耳聞法華經一文一句,亦必成佛一事,第六天魔王此歎最甚,故千方百計留難,謀使人放棄信經之心。

而佛在世之時,雖云濁世,尙是五濁之始,且人猶畏佛力,貪,瞋,癡,邪見亦不強盛。 然其時已有竹杖外道殺害神通第一之目連尊者,阿闍世王放惡象以危三界獨尊之釋迦,提婆達多殺害證果阿羅漢之蓮華比丘尼,瞿伽利尊者誣陷智慧第一之舍利弗等事,何況世間五濁漸盛之際,更何況世入末代,稍信法華經者,受人嫉妒之事必夥歟。 故,法華經法師品云:「如來現在,猶多怨嫉,況滅度後」。 始見此文時,亦曾思何此之甚乎,今得知果如佛言不違矣。 此是切身體會得知者也。

日蓮雖身無戒行,心未離三毒,然思若以此經,我既信之,亦令人結緣,世間當是於我十分安穩者乎! 今入世末,有帶妻子之比丘受人歸依,亦有食魚肉之僧而受人歸依,且以爲當然者矣。 日蓮不帶妻子,不食魚肉,只以弘法華經之失,而以犯僧名滿四海,不殺螻蟻而得惡名遍及天下。 恐當有似於釋尊在世時所受諸外道之毀辱。 此祇因信法華經,較諸他人稍是如經文深信之故,遂有「惡鬼入其身」,而爲嫉妒者乎? 如是思之,如是卑賤,無智,無戒之我身,已載於二千餘年已前所說法華經之文,必値留難之佛記,誠是何等幸事耶,喜悅不已!

此身學文,漸二十四,五年。 殊信法華經者,此六,七年間之事耳。 又雖信之矣,懈怠之身,或以學文,或世間事障,一日僅一卷,一品及題目耳。 自去年五月十二日,至今年正月十六日,此二百四十餘日間,晝夜十二時辰,修行法華經矣。 其故,以法華經而成此身,可謂行住坐臥悉是讀行法華經,受生人間,何有甚於如此之喜悅耶?

凡夫之習,雖自勵而發菩提心,樂願後生,然一日十二時辰之間,思作修行者一時二時而已。 此雖未思之,讀經或不讀經時,悉是在行法華經乎! 無量劫間,輪迴六道,四生,或以謀叛,或以強盜,夜襲等罪,蒙國主禁咎,流罪,死罪當亦有之矣。 而此是思弘法華經之心強盛,致遭惡業衆生之讒言,而作今流罪之身,定得爲後生成道之益者乎? 如是心無作爲,晝夜十二時辰,悉是法華經之持經者,末代所難得者乎?

又,殊有喜悅者,無量劫間,輪迴六道,生值多處國主,或作寵愛之大臣,宰輔等,若爾則受封,蒙恩之事亦必多有之矣。 然而,生値法華經流布之國主,於其國得聞法華經之名而修行,而蒙讒言,而施予流罪之國主猶未値焉。 法華經云:「是法華經,於無量國中,乃至名字,不可得聞。何況得見,受持讀誦」。 是以,此讒言之人,國主,於我身方是恩深之人歟!

習佛法者,必報四恩。 四恩者,心地觀經云:

一,一切衆生恩。 若無一切衆生,衆生無邊誓願度之願難發。 又若無惡人留難菩薩,何得增長功德。

二、父母恩。 受生六道,必有父母。 其中或生於殺盜,惡律儀,謗法之家,己雖未犯其科,而其業成就。 然今生之父母生我,使成信法華經之身,是較出生梵天,帝釋,四大天王,轉輪聖王之家,受領三界,四天下,而爲人界,天界之四衆所恭敬 ,更爲恩重,此是我今生之父母也。

三、國王恩。 天有三光暖我身,地有五榖養我命,是皆國王之恩。 且今生信法華經,值遇得離生死之國主,豈可因些許憎怨,而有輕忽之思耶!

三时的佛法之三宝

四、三寶恩。 釋迦如來,無量劫間,立菩薩行時,集一切福德,分作六十四功德,以身得之,其一分我身自用,今餘六十三分留置此世界,誓言是供五濁雜亂時,非法盛行時,謗法者充滿國中時,無量守護善神不嘗法味,威光勢力減失時,日月失光,天龍不雨,地神,地味減弱時,草木,根莖, 枝葉,華菓,藥等七味滅失時,十善國王之貪瞋癡倍增時,不孝父母,六親不睦時,供我弟子之無智,無戒,形則剃髮而爲守護神所捨,活命無力之比丘比丘尼等維持生命之用。 又,果地三分功德,二分我身自用,佛壽命本是在世百二十歲,八十即入滅,所餘四十年壽命,留置給與我等,其恩,以四大海水爲硯水,燒一切草木爲墨,一切獸毛爲筆,十方世界之大地爲紙,書而記之,亦何能報得佛恩也。

法恩者,法是諸佛之師,諸佛之貴是依於法,故思報佛恩之人,須報法恩。 次言僧恩,佛寶,法寶必依於僧而住,譬無薪則無火,無大地則草木無從生。 有佛法,如無僧爲之傳習,如何能歷正法,像法二千年而傳至末法耶? 故,大集經云:「五箇五百歲之後,云無智無戒之沙門有失而惱之者,須知此人是欲滅佛法之大明燈者也」(取意),故,僧恩難報。

是以,更須報三寶之恩。 昔有聖人雪山童子,常啼菩薩,藥王大士,普明王等,或是以身飼鬼,或鬻身之血髓,或是燒臂,或是捨頭。 然,末代凡夫,蒙三寶之恩而不思爲報,如何得成佛道? 故,心地觀經,梵網經等說:「學佛法,受圓頓戒之人,須報四恩」也。

余是愚癡凡夫,血肉之身,三惑未斷一分,只因法華經故,而受罵詈,毀謗,及加刀杖,流罪,願以此擬之於諸大聖之燒臂,碎身, 斷頭,此是第一之悅也。

第二之大歎者,法華經第四云:「若有惡人,以不善心,於一劫中,現於佛前,常毀罵佛,其罪尙輕。若人以一惡言,毀訾在家,出家,讀誦法華經者,其罪甚重」。見得此等經文,益起信心,遍身流汗,兩眼淚流如雨。因我一人出生此國,遂使多人造一生之業,是云歎也。打擲彼不輕菩薩之人,雖現身起改悔之心,罪猶難消,千劫墮阿鼻地獄。今結怨於我之輩,尚未起一分之悔心。

此等人必受之業報,大集經有云:「佛問云:『若有人於千萬億佛所,使佛身出血。於意云何?此人之罪,寧不多否」?大梵王答言:『若人只使一佛之身出血,無間之罪尚多。必經其數難計之劫,堕阿鼻大地獄中,何況出萬億佛身之血者。彼人之罪業果報能爲盡說者,但除如來以外,別無他人矣」。佛言:「大梵王!若有爲我,剃髮,著袈裟,雖片時未受禁戒之無戒者,人若惱之,罵詈,杖打者,所受之罪,較彼猶多』」。

弘長二年壬戌正月十六日

工藤左近尉大人

日莲 花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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