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印

三法印:

賦予佛教思想特徵的三種法印。 法印是佛教的表徵,證據之意。 謂「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者。 三法印再加「一切皆苦」,是謂四法印。 具備三法印或四法印,則可證明其教義爲佛教。

「諸行無常」是謂世間事物不斷變化,流動之意。 諸行的「行」是形成之意,即我們所認識的現象世界是依原因,條件而存在,或生或滅。

「諸法無我」是謂存在的一切事物,並沒有所謂「我」(atman。阿特曼)的固定實體。 諸法爲無我,故謂諸行無常。

「涅槃寂靜」是謂吹滅貪,瞋,癡等煩惱之火的狀態,開悟的境地。

「一切皆苦」是謂世間切皆苦,分明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卻又執著於實體有我而苦惱,故謂「一切皆苦」。

苦又包括肉體與精神的痛苦。 釋尊親身體會且敎示弟子們所應追求的目標,即「涅槃寂靜」,至於「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一切皆苦」悉視爲是到達「涅槃寂靜」的實踐習修觀。

天台大師於《法華玄義》第八卷上(大正第三十三卷第七七九頁)謂,三法印是小乘的法印,於大乘敎只有「諸法實相」的一印。

以小乘之阿含经,尚且是”未显真实”之权经,又尚未入实经的法华经,言法华非成佛究竟的法,此即謗法华经之大罪。

此乃正法之佛与像法之天台大師所判,故若有違背之意,不论有意或无意,皆必堕阿鼻地狱也,或称无间地狱是也。

发表评论